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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农奴翻身当地主-第24部分

小说: 农奴翻身当地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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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说,李斯特边向哈瓦老爹比划着镰刀的模样,好不容易才让哈瓦老爹对镰刀有了一个基本的概念。

对于李斯特的提议,哈瓦老爹只能摇摇头道:“收这些庄稼要镰刀干什么?再说铁资源一直很紧张,光是保证军械的就很吃力了,谁会把铁浪费在制作种田工具上?往年大家收庄稼,都是这么干的,花的时间虽然长一些,但庄稼还是能够收完。”

哈瓦老爹的话中大有没有条件也必须干的意思,对此李斯特也无话可说,只好带着巴拉克靠手工去收青麦了。

不过,李斯特所谓的收庄稼,不过是做做样子,他真正的目的,还是在于想研究一下青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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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农奴生涯

第二十七章 宏图大志

以这个异界如此落后的种值方式,青麦还能被大范围的种植,本身就说明了青麦这种植物,生存能力极强,能够在杂草的肆虐下谋得一份生存空间。

下到农田中,李斯特随手扯了一把麦穗过来,拿在手中仔细观察。青麦做为乔本科的谷物,自然是单穗作物,但它的穗状花序并不发达,十分稀疏。最重要的是,这些青麦没有经过杂交,全是最原始的一粒小麦作物,而地球上普遍种值的改良小麦,都是小穗含谷粒超过三粒以上的,多的甚至能达到九粒,这也是决定两者产量相差如此之大的根本原因。

一粒小麦很难和其他小麦杂交成功,要改进青麦的属性让其更适合于种植,估计是不可能了。现在李斯特只能是想办法将刑麦五号种子给种活,只要试种成功了,相信高产量的地球小麦很快就会取代青麦的地位。

如果农田的产量可以提高十倍以上,以哈瓦老爹的经验,他应该能明白其中的价值所在吧?到时候,李斯特还要推行科学的种植方式,不然像这样天生天养的种庄稼,再好的种子也只能是被糟蹋。

万事开头难,要想改变这个异界落后的种植观念,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但李斯特闷骚的性格本来就十分适合搞研究,只要是他认准了的目标,不管成功与失败,他都会努力去做。毕竟,对于搞科研的人来说,失败百次都不要紧,只要有一次成功就行。

李斯特现在体力超人,他干起活来的速度,其他所有农奴加起来估计还不及他的一半。不到十分钟,李斯特就已经收完了三亩的庄稼,装满了整整一箩筐的青麦,这让跟在李斯特身后捡漏的巴拉克惊讶万分。

这样的速度李斯特还是嫌慢了,他在农田边找了一块大石,运起蛮力硬生生的将其砸成碎片,从中挑选了一些锋利的片状石片,稍微打磨一下就做出了十余把简陋的石刀。

李斯特要巴拉克将这些石刀分发给农奴,并告诉他们用石刀收割庄稼的方法,这样一茬茬的收割起来,速度自然是快上了数倍。

安排好这一切后,李斯特的心思已经不在收割庄稼了,他开始四处的走动,仔细的考察这个山谷的地形,看有没有好位置供自己试种。最重要的是,要有水源!

李斯特身上的种子可不仅仅只是小麦,只不过这些种子在他身上都只有一粒,只有试种成功之后才能在这个异界“传宗接代”。经过对地理环境与气候的分析,爱斯美拉达大陆和地球上差不多,将地球上的农作物移植过来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问题。

要想改变这个异界对种田的看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产量高得吓人的粮食,来反驳农民无用论。

只要有了足够的粮食,贫民的肚子就不会挨饿,而人口也会快速的增长,绝对能够如同催化剂般的促进这个异界文明的发展。

想到这里,李斯特颇有一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成就感,此时只有他能够确信,一粒小小的种子,足以改变整个世界。

至于寻找水源的目的,李斯特是想做回自己的老本行——杂交水稻!

能够师从袁教授,在地球上李斯特就可以算是杂交水稻方面的专家了,来到这个异界自然更是这方面的顶级大拿。

李斯特身上带着的杂交水稻种子,是最新的两优系列超级种子,在实验条件下能够使亩产量达到一千公斤左右,属于刚刚研究出来的新种子,就算在地球上都还没来得及推广。

如果不能开发出水田,种植杂交水稻就是一句空话,而山谷中的农田一直是天生天养,根本就没有灌溉系统,想弄出几亩水田来根本不可能。

四处转悠了一下,也没有什么收获,李斯特开始考虑如果实在找不到水田,干脆就打庄园里那口水井的主意。将井水引上来在院子里形成一小片水田,先把杂交水稻的种子种活也行。

水稻的种植比小麦复杂,种子要经过发芽、秧苗、分蘖、长穗等多个阶段才能成熟。但水稻的产量高于小麦,而且可以一年多收,只要种植得当,收成肯定超过小麦。

小麦要种,水稻更不能落下,至于其他的那些种子,像西红柿、棉花、玉米、花生、土豆、草莓、葡萄等等,李斯特统统都想种出来。而且,李斯特没忘记自己的种子中还有孜然,如果能够把这个烧烤的最佳佐料种出来,只怕能够引起一场这个异界的饮食革命。

李斯特越想越兴奋,他恨不得现在能够分身成十几个人才好。这个异界的农业技术可说是一片空白,而他手上又握有实在是太过丰富的资源。如果这些种子都能够开花结果,那么李斯特会给这个异界带来多大的变化?

如果李斯特成功了,也许在后世的传说中,这个异界的神祗会多出一位——农业之神李斯特!

哈哈,李斯特的偶像之一可是地球上的农神后稷,如果能够在这个异界取得和偶像一样的地位,那就真的是很牛叉了。

时间过的飞快,很快就到了黄昏时分,由于李斯特给农奴们提供了石刀,工作效率提高了极多,仅仅只是一天的功夫,山谷中的麦田就收割了差不多三分之一。

等到哈瓦老爹来检查今天的劳动成果时,很是吃了一惊,他也没想到大家能够把工作效率提高五六倍。这一切,当然是源于李斯特关于镰刀的构想了。

仅仅只是简陋的石刀就有这种效果,如果真能把李斯特所说的那个镰刀弄出来,工作效率岂不是更高?

哈瓦老爹心中暗暗感叹,看来这次自己真的是捡了个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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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农奴生涯

第二十八章 偷窥?

晚饭照样是吃的青麦糊,虽然大家还是挤在那个大饭厅中,但所有农奴看着李斯特的眼神中都露出了一股尊敬的神情。李斯特已经用他白天的表现,树立了在这群农奴心目中的核心地位。

晚饭过后,李斯特带着巴拉克继续到单间中休息,虽然事实已经证明哈瓦老爹根本不会过问这样的小事,但对于那些已经习惯了守规矩的农奴来说,他们还是不敢分散到单间中居住。

对此,李斯特也懒得再为他们争取福利了。

睡觉前,李斯特问巴拉克,在这山谷附近什么地方有水源?

巴拉克回答说山顶上好像就有一座大湖,只是他不敢确定,因为农奴不能随便离开驻地,他并没有机会到山顶上去亲眼证实。

李斯特笑了笑,这些所谓农奴要遵守的规矩根本不放在他眼里,他已经准备第二天上山去看看。

睡觉之前,李斯特突然想起了琳娜,这个小姑娘此时会不会仍然在厨房中忙碌?

转头看了看睡得烂熟的叮当,小家伙昨天尝过饿肚子的滋味后,晚饭时再也没有挑食。这样一来,李斯特似乎也没有理由半夜再往厨房跑。既然如此,就安安稳稳的睡一觉好了。

于是,李斯特静静的闭上了他的眼睛。

第二天天一亮,李斯特没有去收割庄稼,而是直接上了山。山谷四周坡势平缓,没有任何险要之处,李斯特上山可说是十分轻松。

这时,李斯特还真希望山顶上有一眼清泉,如果能将泉水引下来,足以将这一大片的山坡,全部开发成梯田,加起来至少有千亩之多。到时候只要辅以合适的引水系统,这就是一千亩能够让杂交水稻有用武之地的水田啊!

不一会儿,李斯特来到了山顶,发现这山顶别有一番天地。正如同这座山并不陡峭一般,山顶的地势也十分平坦,甚至还有着一片十分茂密的树林。

“水源,不会就在这树林里吧?”想到这里,李斯特就信步往树林里走去。这时他也明白过来,为什么在城里种田,还会有这么多飞鸟来啄食庄稼,原因就在于这片树林可以成为鸟类最好的栖息地。

当然,李斯特在进入这片树林时,并没有注意到在树林边缘树立着一块木牌。不过,就算他看到了,也不知道这木牌上写的是“公爵府私家园林”几个大家。

原因很简单,这个异界的语言和地球上一样,但文字却是天差地别,李斯特暂时还没有时间学习这里的文字,自然也不知道木牌上写些什么。

以罗严克拉姆家族在佛罗伦斯的威望,任何人看到这块木牌,也就知道这片树林是大公家的私人产业,绝对不敢乱闯。但李斯特只是一门心思想着找水源,根本没有考虑到其他,这才进入了这个林幽草深的树林。

一路行来,李斯特发现这树林还真是不错,处处鸟语花香的模样,时不时从草丛中窜出如同锦鸡、野兔之类的小型飞禽走兽。这些小家伙,似乎不怎么怕人,见到李斯特也不知道躲避。

本来趴在李斯特肩头没精打采的叮当,一下子来了精神,“靠靠”叫了两声,伸出小拳头在李斯特眼前晃悠。

这一幕,曾在试炼之森中出现过多次,以叮当的预警能力,只要是遇上能够欺负的低阶魔兽或是野兽,它都会提醒李斯特出手捕猎他们,而这也是他们族途中肉食的来源。

叮当已经快两天没吃肉了,这个馋嘴的小家伙一见到有猎物出现在眼前,那里还忍的住?它巴不得李斯特赶快出手,好打打牙祭。

可惜的是,李斯特现在根本没心思狩猎,完全没理会叮当的提醒。于是,叮当只能空流口水的看着无数野味在自己面前跑过。

大约在树林中前行了数百米,李斯特突然感觉到前方的空气中传来一股浓浓的湿气。难道说,巴拉克所说的那片湖泊,就在眼前?

想到这里,李斯特加快了脚步向前赶去。当李斯特绕过一棵大树后,一片碧澄如绿玉般的湖泊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不过,李斯特此时却没有欣赏眼前美景的心情,因为一声少女的尖叫声,使他当场陷入石化状态。

碧玉般的湖水中,有一具如同白玉般的身体,那金色的秀发披散在湖面上,发梢间沾染的水珠在晨光映照下就如同明珠一般耀眼。因为惊吓,水中玉人已经用双手遮住了身上的要害,但在碧绿的湖水中,她玉体蜷缩、影影绰绰的样子,更加引人瑕思。

她!李斯特并不陌生,因为曾在一个万众睹目的情形下,他和她有过一面之缘。

伊莎贝尔冯罗严克拉姆,凯瑟琳女大公的妹妹,那个美丽的如同天使般的清纯女孩!

李斯特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在这样的一个情形下再一次见到伊莎贝尔。

李斯特是宅男,他甚至有着收集a片的“恶习”,但他不是偷窥狂,所以这次纯属是意外!

李斯特和女孩子相处的经验极少,但他却以惜花之人自居,一向认为美女都是花骨朵般的存在,可以观赏但不能亵玩。

伊莎贝尔的美丽,是属于惊艳级别的,是李斯特心目中最娇丽的奇葩,他何曾想过自己有一天居然会和她裸呈相见?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时之间,李斯特的脑子有些转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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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农奴生涯

第二十九章 罗严克拉姆家的二小姐

猛然之间,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传来,隐隐有一个女子声音传来:“小姐,你没什么事吧?”

“有人?”刹那间在李斯特的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此时他就像是一个偷窥的变态色魔怕被人抓住一样,只想着找个地方躲起来。

所谓“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此时李斯特唯一可选择的逃跑路线,似乎只有眼前的湖泊了。

李斯特几乎是下意识的一个猛子,扎入到了湖水之中。

从小就在长江边长大,李斯特终于有机会表演一下自己的水性了,他入水的身形矫健如游鱼,只溅起了小小的一朵水花。湖水碧绿如玉,李斯特潜入到水深处,相信岸上就算有人来,应该也看不到他在水中。至于受到惊吓的伊莎贝尔,会不会立刻说出李斯特就潜在水中,此时已是李斯特考虑不了的。而叮当,它还来不及发出半声反对的声音,就已经和李斯特一起落入水中。

潜入到水中,李斯特发现湖水并不深,他一下子就探到了底。下意识的,他游到了伊莎贝尔的身后,有着借她的身体躲藏的意思。

水中一片碧绿,视线一片模糊,但李斯特勉勉强强能看到一个雪白的身影就在眼前,特别是两片如半月般丰满的香臀,几乎就在他的鼻梁上方。

刹那之间,李斯特只觉得全身血气上涌,鼻子中差点不争气的流出血来。伊莎贝尔是何等的绝色?现在她却是脱光光的就在李斯特身边,这样的香艳场景是李斯特平时再怎么YY时,也没有幻想过的。

现在李斯特体能超群,肺活量也远超常人,在水中憋气良久也不觉得气闷。而叮当也不像是怕水的模样,虽然很不满被李斯特牢牢按在水里,但看它的眼珠子滴溜溜乱转,也就知道它没什么不妥。

只不过躲在水中,李斯特看不见水面的情形,也听不到外界的声音,心中难免有些忐忑不安。

李斯特仔细想想,以伊莎贝尔的身份,被自己看光光后只要大叫一声“有色狼!”,估计就会有成群结队的士兵冲过来将自己剁成肉泥吧?您阅读的小说下载自ωωω。UМDтχт。còm

罗严克拉姆家族的这对姐妹花在佛罗伦斯城是何等受爱戴,回城那天李斯特已经见识过了。如果真有色狼敢于亵渎伊莎贝尔,恐怕全城居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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