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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黄昏录-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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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李垣祠还未满二十五岁。期年之后,长安决战结束,李垣祠带领所有幸存的突厥重归北面的草原,之后他的世界是中原之外的战事,这期间他定鼎了延续数百年的游牧疆域:北面越过北海,一直北上到夏季永久的冻土地带,与冰原上的雪国人种合流;向东越过高岭,直至冰冷的沧海,他还试着攻打隔海遥遥可见的奇妙岛弧,但结果就像是前朝元人的鼎盛时期那样,攻蝦夷而不得,只能兴叹;向西,他们从北面打通了沙漠中通往西域的另一条通途,这条通途是后来导致长夜一朝灭亡的因素之一,但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李垣祠打下的领土使这一代的游牧傲居北界中原,直到下一序的草原纪年。

    他并不知道,自己是最后一个突厥汗王,然而却也是最战绩卓越的一个,几百年后草原上还在流传着他的故事,后代的游牧尊称这位伟大的先祖为“武王烟沙”。长夜帝国追封的太祖皇帝曾这样赞许他:荒莽武王,力慑疆国。

    中原北面有过无数的游牧,一代代的轮替,一个民族吞噬他前一个民族的余威,先是戎狄,再是匈奴,党项、西夏、蒙兀、女真、通古斯……

    在汉人的眼里他们是一样的,可是每一代的游牧却各自挣扎在草原北界终年不化的雪线上。纸醉金迷在八百里缱绻江南的温柔乡里的人们,他们能否想象有一个地方,没有鱼米稻香、没有窗镜绫罗,那些人只有走不到头的草原和常年在草原上嚎叫的奔狼。

    “人呢?”

    “在!”

    “你去看看乌桓汗死了没有。”

    “早看过了!他死了!”

    “哦……”

    “汗王……他世子怎么办?那些降兵呢,抓回去还是……”丹玛背上挎着李垣祠的角弓,那张弓十分的沉重,这使他有些吃力,因为他还在忙着给李垣祠搓揉僵硬着的手臂。

    “带过来我看看。”李垣祠听到面前有扑通跪下的声音,知道人带来了,于是伸出没有抽筋的右手摸过去,正好摸到了乌桓世子的下巴,他觉得手感有些奇怪,却也有些熟悉,“丹玛,你站过去,给我挡一下亮光。”

    此时夕阳斜照,挡住光线之后眼前就只有黑影。李垣祠解下了蒙眼的布条,他的面前是一张白皙而且小的脸,但是看不清眉眼,只能看到很柔和的轮廓。

    “你多大了?”李垣祠问道。

    “我、我十三岁。”乌桓世子的声音有些沙哑,颤抖着,不知道汗王问这个的目的是什么。

    “原来这么小……”李垣祠失望地说道,“对了,你父汗曾经送过来的女人,和你有血缘关系吗?”

    “她是我亲姐姐,母妃也是同一个。”

    “你今晚重新把她送过来,我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不再惩罚乌桓别的过错。你带着人回去吧——他的尸体也准许你拾回去。”

    回去的路上,丹玛大着胆子问李垣祠这样做的原因。

    李垣祠表情怪异,却没有回答他,只是揉搓着右手的指尖。他的手指碰到乌桓世子下巴的时候,那一瞬间滑嫩的触感像极了他摸向泠皓时的感受,这让他原本已起的杀心瞬间温柔下去,最终使他宽恕了那个少年。他太想念泠皓了,想念与之相关相似的每一个细节,但是这种事情怎么能够和别人说呢?

    半年过去了,依旧找不到泠皓的行踪,一点消息都没有,草原上找不到他,秦钺那边没有动静,现在能够认定的事情只有一个——泠皓并未死。否则秦钺应该会知道,然后跑来找他算账,那个人总挂在嘴边的一句质问他的话:欺负泠皓,你不怕被雷劈吗。

    似乎是天帝收到了他的思念,李垣祠在营地前看到了一个熟人,他知道那个人一定是来告诉他泠皓的消息的。

    “找到他了吗?”

    “找到了。”

    “快告诉我他在哪里!他为什么还不回来?”

    “他暂时是回不来的,不是他的问题。”祖袈的眼中还倒映着几天前所见的高峨雪山。

    “信使过来!”李垣祠兴奋地冲出王帐,“信使呢?你去给本王送样东西去西宁!”
第八十三章
    这里的天高得连飞鸟都无法飞翔。

    “泠将军!就到这里吧!”后面的人在反复劝说着,每说出一句连贯的话,那个人都要喘气很久才能缓过来。

    “再往前走一走,我看到那里有一片湖区,我们去那里休息!”泠皓也在快速地呼吸着,他不敢太过用力地呼吸,那样会使胸口更加的疼痛,他现在已经疼到几乎抽搐了,眼前远处蔚蓝的湖面上在眼前闪成了无数黑斑,他担心自己会晕过去。他的身体诚实地只想回到张掖的州牧府里面,围着毯子暖烘烘喝着羊奶。

    可是他又怎么能够下令停下来呢,好不容易已经追到这里了!

    “不行啊,将军!我知道那片湖区,那是咸水湖,喝不得的!”跟队的向导在边上说道。

    “妈的!这儿的湖怎么全是咸的!”说完这句话他的喉咙顿时泛出了腥甜的味道,泠皓抬腿从马背上下来,蹲在地上开始剧烈地咳嗽,他看了看手心里咳出来的血丝,“都停下来,不追了!”

    那个面色晒成了黑红的向导也下了马,泠皓一直在猜测这个人的血统问题,因为他长的太像吐蕃人,除了这个人之外,其他的人嘴唇都紫了,估计自己也好不到哪去。

    “将军,不能再往前走了,前面就是昆仑山口了,那里连我们住在山上的都很少会去过,那里据说大风可以吹跑牦牛。而且再往高原的中心走,那些地方都是没有人居住的,四十七王子的队伍即使经过了也不会久留,那边晚上冷得能够冻掉人的脚趾!”

    “我知道你的意思,可现在回去,就只能够守城,那么之前所做的一切事情就都功亏一篑了。”泠皓扶着马背站起身来,他们几个人骑的马都是从吐蕃军队中所缴获的高原马,为了适应高原山地的起去地形而进化得极矮,泠皓坐在上面两条腿都能垂到地上。他想,如果李垣祠看到自己骑着眼前的矮小马匹,一定会说这个样子可爱极了。

    接下来要怎么办?泠皓想了想,他还是要回去。这边的地势远不是他所能想象的复杂,他从西宁开始驱赶撤出的吐蕃四十七王子的军队,追着打了十几天,越走地势越高,地形也越加复杂,现在已经完全跟丢了。如果再不向回走,迷路事小,如果被吐蕃甩开来反抄了西宁城,他们就连退路都没有了。

    回去的路上,泠皓在想,如果带兵的是李垣祠,他会怎么办?有他在就好了!

    想到了这里,他也为自己难为情,他居然开始思念那个男人了,那种思念就像是他初到荆州的时候,思念嫄公主的那种思念。想到了嫄公主,他的心立刻就凉了下来,于是他强迫自己忘掉那个女人,然后接着想李垣祠。

    泠皓本来是没打算离开李垣祠这么久的,可是冬天的时候大雪封城,他走不了。而现在他主动被卷到战事里来,高原的战况比他想象中的恶劣许多,准确的说,是他从未想过一次战役会拖延这么久的时间,是他失策了,他是个好的将官,却不能够胜任主帅,战场上有太多东西是他所想不到的,作为军人,他的全局意识还不够。

    他所熟悉的战争仍是平原战,两军相遇,作为将军的他永远是冲在最前面放肆地屠杀着,自己的一方迅速击溃另一方,然后得胜而归,凭借这样的战法,泠皓还从未有过败绩。两个多月前,他就是通过这个办法从张掖直接出兵,迅速攻克了武威与西宁。

    两场战役的模式几乎是一样的,先是泠皓连夜番强进入城中,杀掉城守卫后打开城门——西北的城墙比中原的大多坚固一些,墙壁角度也更加陡峭高耸,但好在没有护城河,这样的城墙在泠皓眼中,攀爬起来易如反掌——得手后,他紧接着向空中发出响箭,提前埋伏在城附近的步兵便一涌而入,开始与城中守军展开巷战。

    每次最费劲的就是巷战,但这种情况下,主帅的作用并不是太大,因为那个时候兵力是十分分散的,到处都是人,指挥情况需要下分到各个伍长的头上,士兵的意志力与补给成了胜败的决定因素。所幸的是两次巷战持续的时间都不长,汉人的士气远比吐蕃要强得多,而且城中的住民会帮上很多的忙,西北的边城都是军民一体的样子,城中每一户人家在军中都有儿子、丈夫或者父亲。

    而且那个四十七王子每次都跑得太快了。

    在武威的时候,汉人这边的军队还没有正式做好准备铺开了去打,另一侧的城门就已经开始交战了。而且交战的原因居然是,吐蕃的主力军队先一步自己打开城门撤离,然后留下死士关门守城,防止汉军追上去,结果就是当张翼率领的骑兵还没来得及入城的时候,四十七王子就已经在逃往西宁的路上了。这一场战斗只持续了不到一天就结束了。

    泠皓觉得,那个王子的做法大概可以算得上是弃城而逃了。

    等到他们带着骑兵追过去,等着他们的又是一场攻城战。这次泠皓是有准备的,他派张翼提前就守在城门外,骑兵第一波便冲入城中,占据另一侧的城门;接着步兵再入,准备巷战;同时泠皓从城中抄近路,也前往另一侧城门处支援。

    然而这一次与上次不同,据张翼所说,他在带着骑兵赶去回防城门的时候,途中遇到了无数关卡与伏兵,那些伏兵作战凶猛,一个个拔出藏刀来与汉军骑兵白刃,如同死士般无所畏惧,这与普通的吐蕃士兵完全不同,甚至连绊马索和城里本来就有的火炮他们都用上了。张翼以为那是为了阻拦他们而设的障碍,于是不疑有他,与骑兵们几乎是血战一路,然而到达另一侧城门的时候他们却发现,那里的城门紧闭,却没有敌军。

    “泠将军,你说敌军呢?”说话的时候,泠皓正在亲自给张翼涂抹药膏,张翼在那场战役里伤得很重,身上很多地方都被火炮的所激起的碎石弹片所擦伤的,而且伤到了头部,到达城门处的时候便倒地吐血,继而昏倒,因此不知道接下来的战况。

    “我为了尽快赶到,因此是走的房顶。跑到一半的时候我听到了交战声,我回过头,先是看到了你们遭遇了伏击,接着远处小巷子里——”

    “四十七王子在往我们进来的城门方向跑!”张翼一下子支起了半个身子。

    “你说的对,可是请你先躺回去好吗?你一惊一乍我都不敢和你说话了。”张翼是在西宁一战受的伤,二十多天后泠皓从高原上回到西宁,这个时候张翼才刚刚清醒,能够勉强交谈与进食,泠皓不希望他的任何妄动会加重他的伤势,“当时我决定先去拦住四十七王子的队伍,我赶回城门的时候正好他们也到了。那个时候,城门的地方人不少,步兵们正在进城,吐蕃的人往外冲,于是都挤在了一起,我踩着人头跑过去,当时吐蕃的队伍也乱了,我不清楚他们的服饰,一开始分不清到底谁是主帅。”

    泠皓说的轻松,可当时的现场其实是混乱极了,虽然汉军的数量占了绝对的优势,可是毕竟是步兵,在骑兵的马蹄下就像刀砍败竹一样,打是绝对打不过的,然而跑的话,人挤人的队伍根本跑不了。所以这次战斗里,城门那边其实是踩死了不少人,泠皓没和张翼挑明了说,怕影响他养伤的心情,但他估计张翼应该也是猜的到的。

    “然后呢?泠将军你继续说。”张翼又躺回病床上。

    “等我接近的时候就知道了,因为他们是在合伙保护同一个人的,所以我直奔着那个人去了。”

    “您杀了他没?”

    “没有。”泠皓咳嗽了一下继续说,“你也知道,我的枪和剑都放在班察那里了,现在手里只有一把软剑,还有匕首若干,这些东西打仗时就跟破烂一样。”

    泠皓平时所用的兵器都是有市无价的神兵,那杆“香山枪”自是不必说,平时随身带着的剑也绝非凡品,是当年泠涅花了大价钱叫工匠给儿子打造的,别的剑都是三尺三长,而泠皓的那把剑却长四尺,而且是十分沉的,只有泠皓用着合适,而且泠皓只用这把剑合适。因此,在此次战斗中,泠皓并没有选用别人的兵刃,因为实在是用不惯,反而会影响自己的武力水平。

    张翼点点头表示明白,但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泠将军,您的嗓子不是说不了话了吗,现在怎么回事?莫要勉强自己。”

    “无事,从高原上下来之后,我不知为何,觉得好了许多。”泠皓笑了笑,接着说道:“我的软剑挥出去,被人拦在了半路上,——那个四十七王子也是会些功夫的,软剑的力量远不如直剑,我只击中了他的肩膀,不知道有没有伤到他。而且他周围的侍从很多,我一击不成之后他们便像肉盾一样把王子抱住了,他们都是穿盔甲的,我的软剑劈了刃还是没能够杀掉四十七王子,最后少数的亲卫护着他逃回高原。”

    “可惜了。”张翼叹了口气,“从这两次攻城也能看出来,吐蕃的士兵虽然不怎么样,可是那个王子确实是个狠茬,没有杀死他终究是个祸害——不过泠将军我没有怪罪你的意思,这一次您帮了大忙了,我就是有些奇怪,他看起来是个有计谋的人,打来的时候这么厉害,老关都死在他手里了,这两次为什么非要把脑子用在想逃跑的办法上呢。”

    “也许是个贪生怕死的呢?我在高原上几乎是拼了命的赶路,可还是追丢了,这说明那个王子是个惜命的人,因为他完全可以借着熟悉地形的优势,将我们这不多的人打个埋伏的,可是他并没有这么做,这说明他怕这其中会有变故,比如被我杀掉。”

    “接下来就只能继续守着这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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