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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应龙皇朝-第23部分

小说: 应龙皇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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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刻!”

精灵的语气变得无比哀痛,“只是韦恩看不到了。他对我的心意我明白,但我的心、身体、灵魂都给了那个男人,那个为了所谓家族荣誉可以毫不犹豫地抛弃挚爱的绝情男人……”

“韦恩可惜了。不过,我的妹妹,你为什么不告诉格鲁他的父亲是谁?他身体里终究流着神选战士的血脉,他的亲人、他的家族、他的兄弟,都在那方神奇的土地上!”

精灵女王的声音越来越激动,“格鲁的父亲是亚山最伟大的英雄,是血色末日人类胜利的最大功臣!难道你要让格鲁一直以为他的父亲,只是一个始乱终弃的腐败贵族?”

“告诉格鲁事实?不!我不敢!应龙的凝聚力太过恐怖!二百多年来,不论是兽人的威胁,还是亚山人类的利诱,只要被那圣轩辕家族接纳,就没有一个应龙人背叛自己的国家!即使是血色末日中突入沦陷区的一万勇士,明知自己将在恐惧与未知中死去,也同样毅然踏上追寻死亡的征程!”

莎妮的声音中带有不能压抑的恐惧,“那个时候,应龙仍然受到亚山人类的排挤!就算魔族占领亚山又如何,应龙人大可以回到东方大陆。仅仅是家族需要,一万名年轻的生命就这样义无返顾地争相赴死!这种凝聚力,试问亚山哪一个种族、哪一个家族能有?”

莉妮的话语中充满了无奈,“我怕会彻底失去格鲁!一旦格鲁知道他的出身,我相信他会抛下我,立刻投向那个让我感到恐惧的家族!”

“这样好吗?纸是包不住火的,格鲁终究会了解到真相的。”

“瞒一天是一天吧。反正知道我与他的恋情的人都死得差不多了。再说,亲爱的姐姐,你需要的是一个能与人类交流的精灵国王,而不是应龙的一名精灵将军。”莉妮展颜一笑,宛如古怪精灵的少女,“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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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是那间宏伟的大殿,那几张奢华的王座,那一个黑袍人和六面极耗魔力的水镜。

“高贵的复仇者们,关于那队冒险者的详细情报送来了。”一号的语气中流淌着无奈,“只是,他们的身份注定我们只能忍气吞声……”

“哦?什么人能让骄傲的一号如此丧气?”四号透过水幕,看向一号摊在圆桌上的资料,俄而惊呼,“荣耀圣徒轩辕修!烈焰圣徒亚瑟&;:#8226:拉!夜枭圣徒克里斯汀&;:#8226:威廉!斯科特&;:#8226:瑞格迪姆!雷恩&;:#8226:马格努斯!至高宙斯啊!怎么会是他们!”

“应龙那一伙人?”二号微笑着说道,“还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这五个人中,随便挂了哪个,亚山大陆都要一番大地震啊。”

“轩辕修?那不是更好!铁拳的贵族可是每时每刻都在祈祷轩辕修早日前往天堂服侍光辉之主!”声音嘶哑的六号大喜,向一号建议道,“我们杀了轩辕修,嫁祸给尼科莱!然后暴怒的应龙进攻铁拳,不正是我等重新崛起的机会?”

“高贵的六号!你想得太简单了!”接话地是五号,“尼科莱对圣轩辕家族的敌意,或者说应龙与铁拳之间地剑拔弩张,瞎子都看得出来!这时候,轩辕修死了,现场留下的证据都指向尼科莱……白痴是很多,但我知道,那些大人物们都不是白痴!”

“东方人类不是说,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尼科莱故布疑阵,难道不可以?”六号不服,继续狡辩。

“故布疑阵?好主意!嗯,我们雇佣一些实力不高不低的冒险者行刺轩辕大少,之后伪造证据表明是尼科莱主使……”一号的脑袋里突然冒出一个绝妙的主意。

“一号,这么明显的栽赃,轩辕修不可能上当的!”五号仍然不同意再次袭击斧头帮。

“不!这只是第一步!在几次低规模的刺杀后,我们出动高手袭击斧头帮,不需要杀死轩辕修的部下,只要重伤几人,最好是女人……嘿嘿,诸位想想轩辕修的反应吧!”

“绝妙的主意!示敌以弱,在适当的时候发动雷霆一击!绝对是尼科莱的风格!”五号大声赞叹一号的主意,但是称赞并不代表他赞同,“如果这些高手不小心杀死了轩辕修,我等岂不是引火烧身?海格里斯能取得今天的势力,完全取决于我们不曾参与各大家族之间的纷争!”

“呵呵!高贵的五号,不用担心!应龙有太多的秘密,轩辕修不会被这种简单的伎俩杀死的。即使海格里斯的高手全体出动,最多也只能重伤轩辕修,想要杀死他,不可能!”

一号看来对圣轩辕家族很是忌惮,不过这也是大多数亚山人类共同的态度,毕竟应龙的种种太过匪夷所思,特别是那些隐隐约约了解光辉封神真相的人。这种态度已经不是忌惮,而是恐惧。

“高贵的一号,即使如此,您的小伎俩恐怖连尼科莱都不会上当,何况背后站着谛听的轩辕修?”对一号的计划,五号仍然疑虑重重。

“桀桀,我本来就没有指望尼科莱或者轩辕修中计……”一号给了另外六人一个意料之外的答案。

“哦?高贵的一号,莫非您的计划中还有什么了不得的伏笔?”五号的语气表明,阴森的一号成功的勾起了他的好奇心。

“伏笔?不,没有伏笔。”一号略略停顿后继续道,“我的目的只有一个,把水搅浑。对于我们这些复仇者来说,只有浑水摸鱼,才有我等成功的可能。这个世界,聪明人很多,但是白痴也不少。有人相信,就足够了。”

“好了,老规矩,投票表决!”

数十秒后,全体通过一号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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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离开故乡?”在阿格兰连接印加黄金城的宝石大道上,细心的轩辕大少注意到格鲁情绪不高。

“嗯,是的。”格鲁恍然若失,“修,没什么的。不用为我担心。只是有点伤感而已。”

“格鲁,作为一名资深的冒险者,我要告诉你!”厚脸皮的轩辕大少毫不羞耻地往自己脸上贴金,“男儿志在四方!帕提亚应该成为你奋斗的目标,而不是羁绊!”

“你看!”轩辕大少指向于尔辛与温利尔,“你的老师虽然不在了,但你的爱人,你的兄弟,依然无怨无悔的追随在你身边。有他们的支持,有什么困难迈不过去!”

“没错!”轩辕大少的一席话令格鲁小小地振作,“即使我失去所有,我至少还有亲人、爱人、兄弟、朋友!”格鲁虽然说得豪迈,但语气中却有一种淡淡的忧虑。

“格鲁,我们东方人类有句民谚,我心安处是故乡。只要你心中有帕提亚,无论何时何地你都为帕提亚着想,那么,就算精灵元老院手眼通天,也不能抹杀你为帕提亚所做的一切!”轩辕大少自然晓得格鲁担心什么。

“修,你说得对!我不该局限在小小的帕提亚,我的舞台应该是整个亚山大陆!”

格鲁诚挚地说,“修,谢谢你!”

轩辕大少淡淡一笑,亚兰诺恩神圣精灵一系算是正式踏上应龙的战车!不经意之间,应龙这只隐藏在重重黑雾下的巨兽,又一次向最终的目标迈出了大大的一步。

第三十章 黄金之国

 光辉历185年5月18日,洛丹伦王国印加领。

野蛮人国度印加位于斯坎迪维亚高原东南部,是一个即富有亦贫穷的国度。印加是富有的。常年被冰雪覆盖的印加号称“黄金之国”,传说由于阿斯主神奥丁的恩赐,印加遍地黄金。这里有多么富有?据说印加战士身上穿的是黄金盔甲,印加人民吃饭的家伙是金饭碗,甚至于印加人走路被绊倒也是因为不小心踢到了金块。

印加是贫穷的。这里除了黄金、野蛮人与无穷无尽的魔兽,印加的土地上不出产任何的东西。印加人每年获得的黄金很大部分都被野蛮人们用来购买粮食,偏偏野蛮个个都是大肚汉。亚山民谚,要想富,卖粮食到印加!或许,除了黄金和野蛮人的战斗力,印加什么也不曾拥有。

雷霆解体之后,印加、本都、玛雅三个野蛮人大公领组成洛丹伦联邦,共同抵御来自亡灵国度德迦的死亡侵袭,直至今天。

印加领的首府黄金城,位于印加中部,面积不大,但确实城如其名,整座城市都是金光灿烂。据说,仅仅是据说,建造黄金城的一砖一瓦,都是十足的黄金!

印加野蛮人是一个团结公正的民族,他们的族长只是一位领导者,并没有亚山近亲那般对领民生杀予夺的权力。黄金城没有所谓的贵族区、商业区与平民区,也没有贵族和平民之分。如果说有什么特殊的话,也无非就是族长的家和阿斯神教的教堂高大一点,也更亮一点。

如果用应龙学者的术语解释,印加野蛮人就是处在原始社会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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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加!黄金之国!到了这个传说中摔个跤都能拣到黄金的神奇地方,怎么能不雇佣几个印加黄金战士?”轩辕大少颇为大气地说道。

也许是因为印加黄金战士的威名,听到轩辕大少的决定,表情一向平淡如水的克里斯汀也难得地表现出向往的神情。

黄金具有很好地魔法抗性,野蛮人本身又是相当耐打的民族,两者的结合就塑造出号称“黄金守护者”的印加黄金战士!一个能力全面的冒险团包括射手、斥候、牧师、肉盾以及担当主要战力的法师、剑士、骑士,而斧头帮冒险团独独缺少牧师与肉盾。

牧师?轩辕大少珍藏的以万为单位的应龙药丸足以让所有的牧师自惭形秽!灰狗巨盾手是很好的肉盾,不过仅仅针对物理攻击而言。有印加黄金战士加入,斧头帮的冒险者们就可以全心投入战斗。所以,轩辕大少的兴奋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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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酒吧,黄金城最好的酒馆。

黑猫酒吧的主人是一名来自斯戴维克的寡妇,据说她的丈夫是一名侯爵。继承早逝侯爵地位的男人对自己的嫂子抱有某种不道德的喜爱。于是,忠贞的美人远走他乡,来到野蛮的斯坎迪维亚高原开了这间黑猫酒吧。

黑猫酒吧造型独特,是一只可爱的黑猫抱着一只啤酒桶。酒馆的主体就是那只硕大的啤酒桶。如果是那些戴着圆顶高帽、腰挂精灵细剑、手持文明杖的铁拳贵族,一定会高度赞扬黑猫酒吧的张扬的创意与流畅的艺术造型。只可惜这里的常客是最爱斗欧与美酒的野蛮人……对野蛮人来说,黑猫酒吧独有的三种佳酿英雄血、女儿泪、勇者悲歌才是他们流连于此的唯一原因。

冒险者公会虽然在黄金城拥有分会,但显然冒险者酒吧提供的免费酒味道不咋样,除了穷困潦倒的野蛮人,大多数的实力强大的野蛮人冒险者都混迹在黑猫酒吧。

与斯戴维克的乌烟瘴气不同,畅饮中的野蛮人是相当有纪律的民族。他们或许大声谈笑,或许借着酒劲较量腕力,但他们绝对不会明目张胆地骚扰酒吧女招待,不会装做酒醉逃帐,不会在酒吧里斗欧……所以,黑猫酒吧风情万种的老板娘每天要做的,就是坐在吧台边笑呵呵地倾听金币们欢快的歌声……

轩辕大少走近吧台,丢下一个沉甸甸地钱袋,带着那种要数代人才能培养出的贵族微笑,瞬间迷晕了漂亮的女调酒师,“美丽的小姐,给每一位勇敢的冒险者们来一杯英雄血!我请客!”

轩辕大少的慷慨获得了所有野蛮人的喝彩。毕竟,一枚金币一杯的英雄血对黄金之国的野蛮人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轩辕大少对每一个赞美自己的野蛮人回以真诚的微笑,将一个明显比先前那个大上几圈的钱袋丢在吧台上,“给所有无畏的冒险者们再来一杯!最好的那种!”

黑猫酒吧沸腾了!二十枚金币一杯的英雄悲歌!质朴的野蛮人们已经把轩辕大少当做自己最好的朋友!两袋金币就收买了无数野蛮人的心!这究竟是轩辕大少手段高明,还是野蛮人过于单纯?

轩辕大少看到火候已到,遂走到野蛮人中间,大声宣布,“我需要五名最好的黄金战士!一个月六百金币!”轩辕大少无视野蛮人的惊呼,指着某个野蛮人手中硕大的烤羊腿,“食物,管饱!酒,管够!”

如果说几息之前轩辕大少只是野蛮人最好的朋友,那么现在轩辕大少就是野蛮人可以托付后背的兄弟!这些至少是五阶战士的野蛮人立即踊跃报名!根据冒险者公会的统计,一般职业等级五阶的冒险者,他的月收入不过两百金币!

轩辕大少看着身边五名金光灿灿地野蛮人战士,很高兴很满意,大方地丢给斧头帮的新打手们一袋金币,直接无视了斯科特那与著名观赏魔兽红面疣猪同色的面孔……或许一些无知的人会嘀咕,黄金战士们的黄金甲如果出售,卖个上万金币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怎么会为几杯酒折腰?这就要从野蛮人的风俗说起。野蛮人敬奉神灵,尊敬祖先,而每一位黄金战士的黄金甲都是由祖先一代一代的继承!出售战甲对野蛮人来说,就是出卖祖宗!野蛮人宁可饿死冻死,也不会让战甲的任何一个部件出现在商人手中!这就是野蛮人,坚定、淳朴、勇敢、义气的野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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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瑟一脸享受地品味着黑猫酒吧驰名黄金城的三种美酒,很淡然很宁静。自从知道自己的出身起,亚瑟很少有这么惬意的时刻。

“哥哥,你怎么在这里?”一个娇柔甜腻、清脆如风铃的声音打断了亚瑟的回忆……

第三十一章 伊莎贝尔

 “莎莎!”

眼前的少女身高大约一米七的样子,绸缎般顺滑的金色长发随意披散在肩头,丝丝缕缕都流露出一种青春的气息。浓密的睫毛、清澈的湛蓝双眸、如玫瑰花瓣般娇艳欲滴的薄薄双唇,一张如梦似幻的精致面庞。

一袭洁白的露肩宫裙勾勒出前凸后翘的完美身材。金线织就的裙角下若隐若现的露出一截白皙细嫩的小腿。

天鹅般优美的颈脖上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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