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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锦心(全本)-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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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夏的风轻轻吹送,身后传来隐隐约约的喜乐声,那是自己的丈夫,不,是自己曾经的丈夫迎娶新人的喧天鼓乐。
    阮云丝走在路上,前方便是城门,离开这里,就意味着她要离开那个自己精心经营了三年多的家,意味着她又要重新开始。但,即便这样又要辛苦千百倍,也总比留在那个把自己伤的千疮百孔的地方要好吧?
    嘴角边扯出一抹嘲弄的笑,阮云丝笑自己太傻,竟然以为寒门学子会比那些公侯贵族的男人更可靠,会和自己一起过着幸福的日子,哪怕不能有泼天富贵,却能求得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结局。可到头来她才发现,天下的男人和乌鸦是一样的,本性便是性好渔色,却偏偏用多情来粉饰自己。贫民男人专情,不是因为他们本性纯良,而是因为他们没有那个条件,恨只恨自己瞎了眼,用那么多的私房银子喂出了一条白眼狼。
    休书仍在怀中,这是她自己求来的。无法忍受和别的女人共事一夫,而张灵信又早已被那个姚家小姐迷了心智,说什么她进门就可以帮自己操持家务,不使自己太过劳累;又说什么张家三代单传,香火不能在他这一代断了。那男人苦苦哀求了数日,倒真真是一个痴情为难的嘴脸,只可惜自己并非是他们这个时代的女人,对那嘴脸下盼着享齐人之福的本质,实在是太清楚不过了。

第三章:身世

    没错,她是一缕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幽魂,在十六年前真正地忠信侯府三小姐阮明湘夭折后,便附着在了她的身上。这么多年,她努力地适应着这古代的严苛生活,在那大宅门中,作为一个丧母的嫡女苦苦在众多势力中周旋,只为了一个安身立命。
    只是她仍旧太天真,或许也不是天真,而是这个男权社会对女人的倾轧和迫害,仍是超出了她的想象。她周旋了十二年,不求锦衣玉食,只想一生平安,却发现除了出家之外,竟没有第二条路可走。饶是如此,四年前,她还是不可避免的成为政治联姻下的牺牲品。
    那个面目慈祥的爹爹和一向热心的哥哥,打着“为她着想为她好”的幌子,一厢情愿的将她定给了晋国公府的小公爷苏名溪为妻,并且还像是沾了多大的光似的喜不自禁奔走相告。甚至在自己大加反对的时候,从没对她动过一根手指头的爹爹还打了她一巴掌,让她跪了一天一夜的祠堂。
    或许父亲和哥哥真的是为了她好。但她是来自现代的灵魂,她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安排,她没办法像小说里那些穿越的女人一样适者生存,在这社会将自己依附在男人的庇护下。当然,她也不会因为自己来自二十一世纪而沾沾自喜得意忘形,觉得在这个时代里可以呼风唤雨出头出彩。所以,她能够做的,就是从小到大不动声色的积攒私财,然后在实在不能反抗的时候,带着这些私财离家出走。
    也幸亏是大学里那一个月的军训生涯她没有吊儿郎当的混过去,平日里又喜欢看侦探军事小说,所以竟然让她这样一个弱女子运用各种计谋逃离了京城,来到这青采城落户。
    怪只怪自己坚持了最初,却没坚持到最后。
    说到底还是怨自己受那些前世看的穿越小说影响太深,以为豪门贵族子弟没有好东西,改造不易,还要陷入宅斗中。但是寒门学子就不一样了,可以夫妻情深,然后开金手指助丈夫平步青云,在这古代男权社会求一个难得的岁月静好平安幸福。
    怪只怪自己在那个男人笨拙的关心下动了心动了情,感动于元稹那句“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无奈伤痛和“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的痴情如海。以为这一世能得一段贫贱夫妻恩爱白头的爱情,却忘了写出这般诗句的男人,到最后不过也是一个渣子罢了。
    眼中酸涩口里难言,阮云丝抬手擦去刚刚溢出眼眶的湿意,即使她并不是为那个负心的男人哭,只是为自己的愚蠢而哭,她也不允许。
    “奶奶……奶奶……”
    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阮云丝站定了回头,却见碧秋捧着一个包袱来到自己身边,“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哭道:“奶奶你这是何苦呢?少爷又没有说要您下堂,只是娶了个妾,您这一走,不是给人家腾地方吗?奶奶你怎么就这样刚烈?少爷是举人,有三妻四妾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我的心思,你们不会懂。”阮云丝怜悯的看着这个丫头,自己一走,她日后的日子怕就是难捱了,认真说起来,这丫头还是用自己的钱买的,只可恨那时自己全心为那个家,几个下人的卖身契全都是交给了婆婆和那老太太收着,不然别人也就罢了,她是一定要把碧秋带着的,这丫头是个伶俐人,偏偏心眼老实,她不想她成为第二个香菱。
    “碧秋,你想和我一起走吗?”
    碧秋正把包袱解开,抽抽噎噎的说这是阮云丝过去给自己做的两套新衣裳,她一直没舍得穿,现在给奶奶,一旦熬不下去的时候也可以当两个钱。还有一串钱,是自己这两年攒下来的,也都给奶奶路上用。正唠叨着,忽然就听见阮云丝来了这么一句。
    碧秋吓了一跳,但是眼神却有些闪烁,低头嗫嚅道:“奶奶,奴婢知道奶奶是好心,论理奴婢就该跟奶奶走,只是……奴婢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在这里,奴婢……奴婢实在没办法撇下她们啊。”
    阮云丝点了点头,她心里其实也清楚碧秋不可能跟自己走,刚刚那一问,只不过是一时冲动,她不忍心这女孩子被人折磨。不过往好处想想,是自己容不下丈夫纳妾,也许那位姚小姐不会像小说里那样,但凡是后娶的,就都是心狠手辣狡诈阴险之人。如果对方的性子好,碧秋应该也不会受什么折磨。
    这样一想,心里也就释然了,她将那包袱系起,重新递给碧秋,微笑道:“我用不上这些,你做丫头,还要供养着父母兄弟,比我不容易,这次一别,怕是也难相见,日后你在那家里,就自己小心吧。”说完也不管碧秋哭着要强塞给她,到底将手一推,便潇洒往前行去了。
    这里碧秋哭着看她走出了城门,身影转瞬间就淹没在人流中。想着这时候府里大概正是忙的时候,因此也不敢耽搁,忙转了回来。张老太太和刘氏都心知肚明她去了哪里,只是想着阮云丝毕竟对自家有恩,如今这丫头去送她,足见是个有情义的,因此便只当做没看见,将这事不声不响的揭过去了。
    至晚间,宾客们都散了,众人都在别处忙碌,只有碧秋在厨房里收拾那些碗碟,忽听门边有些响动,一抬头,只见门边倚着一个人,她吓了一跳,还不等叫喊出声,就听那人幽幽道:“是我。”
    “少爷?您……您怎么过来这地方了?这……这怎么使得?这岂是你呆的地方?”碧秋慌得说话都不顺畅了,却见张灵信倚在门上一动不动,只拿眼看着她,数度欲言又止,最后才问出一句:“她……她真的走了么?你……你可曾亲眼看见她出城?”
    碧秋面色一黯,点点头轻声道:“是,奴婢……奴婢亲眼看见奶奶出城了。连奴婢给她的衣服和钱也不要,就那么走了。”
    “有她这样任性的女人吗?我不过是想着她身子弱,又小产过,该好好将养。才想着纳个妾室帮她一把,她可好,就那么挤兑我,还要休书,在娘和祖母面前逼着我,哪怕她就是给我一个台阶下,我……我也不可能真的就写下那封休书。她如今出了城,又要往哪里去?难道就是打定了主意永不相见吗?一日夫妻百日恩,她……她就这样轻易地都抛下了。”

第四章:本钱

    碧秋不说话,想起阮云丝曾经说过的话:“我如今还算年轻貌美,他就能喜欢上更美貌年轻的。我若有一天老了呢?说什么帮我的忙,一个家资百万的富户独生千金,他让人家来帮我的忙?男人啊,便是这样,恨不能这世上所有温柔美丽的女子都围在他们身边才好。只许他们推开女人,却受不得女人推开他们。即便他现在好像痛苦的无路可走,只能给我休书。等到美人在怀春风得意那日,也就把我的名字给忘记了。我便是受不得这命运,便是要在此之前推开他。这世上没人给我一个公道,那我便自己给自己一个公道。”
    只不过碧秋自然是不敢将这番话说出口,小心看了张灵信一眼,她轻声道:“少爷,新奶奶在房里等着呢,您再不过去,怕是……怕是她要恼了。”阮云丝已经离开,这姚家的千金小姐即便现在是妾侍身份,只怕没几天也就要做了张家的少奶奶,所以碧秋也便这样叫了。
    “要恼就恼,难道我堂堂举人,还怕一个女人不成?”张灵信站起身,垂首黯然了片刻,却终于还是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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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这年头真是奇了,一个女人敢孤身来取银子。”一大早刚开张,吉祥钱庄就迎来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客户,几个伙计都是刚刚干完洒扫庭院的活儿,这会子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都看着那个在柜台前沉静站着的窈窕身影议论纷纷。
    “说不定是哪个老爷的小妾,跟谁跑出来的吧?”
    “你胡说什么?要真是这样?也该她那野汉子来取钱,这样花儿一样的美娇娘,谁舍得让她出来抛头露面?”
    议论声渐渐大了起来,许是看着阮云丝没有反应,几个伙计的言语就往不入流的地方一路滑下去。
    忽见门帘一挑,接着从后门走出一个人,来到柜台边。
    “姑娘,这是一包二百两的银子,您拿好。”憨厚的大伙计从柜台后递过一包银子,又嘱咐道:“姑娘切记不要将这银子露出来,这一年听说好几个走麒麟山的行脚客商都被劫了,姑娘如果要走,也得找一个妥当的商队,宁可花点钱搭个伙,他们有随队的镖师,总还靠谱些。”
    “多谢大哥提醒。”阮云丝微微一笑,接过那包银子,将它们放进包袱里,似是没听到旁边的议论,便转身袅袅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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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在几个行脚客商的身后,阮云丝额头上全都是汗水。
    如果可能,她也想找个大商队搭伙一起走,这二百两银子是她最后的家当,她还要靠着它发家致富,决不能有半点闪失。
    但偏偏那些大商队都是十分谨慎的,见她是一个孤身的弱女子,就说什么也不肯帮她。阮云丝心里清楚,这帮人鄙视不屑自己还在其次,他们最怕的是惹上了什么大人物,那就麻烦了。尽管自己已经尽量装出一个村姑模样,只是商队的人都是猴精,哪里肯信一个村姑居然肯出银子和他们搭伙?
    万般无奈之下,阮云丝也只有冒险和这几个行脚客商一起走那麒麟山。
    平时看穿越小说,只觉得那些在大宅门里宅斗的女孩太窝囊,有的人为了安身立命,竟然会忍受和丈夫的妻妾斗法。现在想来,那时候的自己是多么愚蠢啊。不真正到了这个时代,就永远不知道在这个时代里,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要生存下去有多么艰难。
    叹了口气,抹了把头上的汗水,正午大太阳直直射下来,烤的人头晕眼花。幸亏阮云丝在大学军训的时候也拉练过,不然就依靠古代女人那弱柳扶风的身段和在大宅门中消耗光的意志,要一路跟下来还真是不太容易。
    忽见前面的几个行脚客商停了下来,其中一个大汉便使劲儿嚷嚷道:“大家伙儿不用怕,听说这麒麟山的土匪前些日子让官兵打了一回,虽然他们仗着熟悉地形先跑了,不过那一回真是把他们胆子都打破了,听说这么多天,打这儿走的客商们也没什么事,哪有可能这倒霉点儿就让咱们赶上呢?”
    阮云丝也实在是走不动了,在离商队大概十几步远的石头上坐了,看着那大汉口沫横飞的嚷着,她顿时觉得有些头痛,暗道这混蛋是不是根本不知道世上有一种人叫做乌鸦嘴啊?官兵?那是远水不解近渴的玩意儿,这麒麟山可是人家土匪的老巢,你公然在这里藐视人家的匪威,敢情是活得不耐烦了吧?
    只不过也无可奈何,阮云丝很明白,自己这算是厚脸皮跟着人家,如果现在上前说话,还不知要让人怎么臊皮呢。既如此,又何必自取其辱。
    只不过看到那几个行脚商人热烈的附和着大汉,声音越来越大,竟是一幅“不把土匪引来不罢休”的态势,她终于忍不住了,豁然站起身来,紧了紧自己后背上的小包袱,就面无表情的从那群二百五身边走过。
    “姑娘孤身一人,单独走只怕有些危险,左右大伙儿在这里歇歇脚也就要启程了,不妨再等一会儿。”
    忽然一把折扇拦在身前,阮云丝抬头看了一眼,果然,能说出这样一番文质彬彬语调柔和的话的,就是这商人队伍中那位风度翩翩温润如玉的富家公子。也不知这男人是生在哪个大富之家,他爹昏了头吧?万一这样一个大好儿子让土匪给乱刀砍死,看他往哪儿哭去。
    因见此人十分有礼,身上也并没有一丝纨绔子的无礼气息,阮云丝便也轻轻一福,沉声道:“有道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此处凶险,本该一鼓作气跋涉而过。公子与众位大哥偏在这里歇脚,已是犯了大忌,却又不知收敛,在此处大声叫嚷,甚至公然辱及那些匪徒,只怕是大大的不妥。与其等着人把狼招来,小女子倒还是先行一步的好。”
    那公子目中光彩一闪,随即微笑道:“既是姑娘去意已决,在下不便多留,请吧。”说完微一摆手,竟是退后几步,悠然自得的用扇子扇起风来。

第五章:救美

    呸,虽然是个大家公子,但也是什么经历都没有过,只知道臭显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大草包。阮云丝气结,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善意的暗中提醒竟然会被这丰神如玉的男子给拒绝了,抑或是对方根本没听懂自己的暗示,其实她明明都暗示的那么明显了啊。因心里十分气不过,却也无可奈何,只好一跺脚,赌气离去。
    “爷,你怎么放她走了?”
    刚刚叫嚷着的大汉凑过来,盯着阮云丝的背影皱眉道:“虽然此女孤身行路,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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