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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重生之种花记-第9部分

小说: 重生之种花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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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子俩人离开了林家,搭着火车很快便抵步了贵阳。走下了火车后,他们先是搭乘汽车,再是改坐驴车,到最后在所有代步的工具,都无法再前行的时候,他们选择了步行。付建华带着儿子长途跋涉,最终是抵达了目的地。
  他们在山脚下面的小村落安顿下来,第二天便开始上山寻找兰花。
  几乎寻遍了附近的山头,父子俩人才发现了在石壁上面生长完好的山兰,偏偏这时候山雨却是来临了。为了提防山雨冲塌了山体,再也找不回这丛山兰的踪影,父子俩人迎着风雨采挖,最终是付元纬脱下了自己的衬衣,把这丛珍贵的山兰包裹着抱回了山脚下面的小村落。
  “保光兄,能够挖到这丛山兰,全是我这个儿子的功劳啊。”
  付建华毫不掩饰地,赞扬着自己的儿子。
  在人迹罕至的山坡之上,到处长满了茅草,侵占了前行的道路。
  付元纬背着肩包,手中拿着从老乡手中借来的柴刀,劈断拦路的灌木把道路清理出来。而付建华则是跟随在儿子身后,拿着竹竿把郁郁葱葱的茅草拨开,寻找混迹在草丛里面的山兰的踪影。
  在杂乱的草丛之中,露出了山兰墨绿的叶子。
  但是这时候天空中阴云积压,大雨马上就要下来,而附近连个暂避的地方也没有。
  山兰细嫩的根部,钻入了石缝之中的土壤,付元纬用柴刀割掉了茅草,帮助父亲把又大又硬的山石撬开,小心地把它挖掘出来。付建华的掌心被石刃划破,满手都是鲜血,他情急地撕下了衬衣的布料,交给他缠住了伤口。
  眼看着山雨即将到来,付元纬让受伤的父亲先下山。
  付建华明白山兰的重要性,但是也不想让儿子发生意外,打算是先作好标记,然后等到雨水停歇下来的时候,再重新上山去采挖。
  结果付元纬却是不肯放弃,他们都不清楚骤然而至的暴雨要下多久。
  万一山路被冲塌,他们纵使留下了记号,也有可能再也找不回这丛兰花,他决不能错过摆在眼前的机会,所以坚持要继续留了下来。
  付建华迫于无奈地下到半山,躲进了浅窄的山洞里面。
  山林之中到处是密集的雨声,而惊雷在头顶上面的天空炸响,骇得人心惊胆颤。付建华立即便后悔了,他怎么可以把自己的儿子,单独地留在了如此猛烈的风雨之中?他离开山洞跑进了雨里,原路折回去寻找付元纬的身影。
  大雨浇得眼睛都几乎无法睁开,他在风雨中拼尽全力地呼喊。
  在他几乎被自责击溃的时候,付元纬踏着滂沱的大雨,步伐明快地跑了过来。
  他脱下了自己的衬衣,把山兰包裹在了怀中。
  付建华把儿子拉回了避雨的山洞,两个人的身上都已经全部湿透。
  付元纬掀开了自己的衬衣,那丛墨绿色的山兰,正根叶无伤地躺在他的怀中,那刻付建华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他的这个儿子从来都没有让他失望过。
  只要是他在开始下定了决心,就没有他不能够做到的事情。
  林爸爸听完了付建华的说话,伸手大力地拍住了付元纬的肩膀,这个年轻人坚毅而勇敢,未来必定是大有前途。
  付家父子下车的时候,已经是傍晚的时分。
  付珊珊连日下来,都跟林素心同睡同住,她时常会帮她做家务。
  这天晚上两个人下厨房,做好了丰盛的饭菜。林爸爸把付建华和付元纬留下来吃晚饭,中间还开了瓶葡萄酒庆祝。
  在解决了母本的问题后,接下来就是育种的工作了。
  一步一个脚印地踏了出去,他们都满心欢喜地希望,这个兰花种植计划可以成功。
  当天晚上回到了房间,林素心听到付元纬唤她。
  她跟往常那样走出了阳台,对面的大男孩隔空地,抛了块木牌过来给她。
  “我还以为我没有礼物呢。”
  她乐呵呵地笑了起来。
  方才在做着晚饭的时候,付珊珊便把兄长带回来的礼物给她看了,用银杏木雕刻出来花纹,挂在脖子上面的木牌,并不是十分精致的东西,但是却非常古朴有苗家的特色。
  她以为付元纬只带给了妹妹,结果他在没人的时候才给她了。
  上辈子她没有在他的手中收到过礼物,那时候他们连说话也不多,他基本上是对她不理不睬的。
  林素心快步走回自己的房间,重新回到阳台上面的时候,手中便多了只又大又红的水蜜桃。她把水蜜桃抛了过去,笑着开口道:“这是无锡的‘笔管红’,原本是有人送了整箱给我爸爸,结果珊珊和青果全部吃光了,这是最后的了。”
  “笔管红”是水蜜桃的名种,她原本是留着给自己吃的。
  但是看在付元纬的礼物的份上,她就割爱让给他好了。这个大男生跟着他的父亲去了趟贵州,整个人都晒黑了。她的手中既然有好东西,就不妨收买、收买他。付元纬接过了她抛过来的桃子,送到嘴边张开口便咬了下去。
  “哎,付元纬。”
  林素心侧着头看向了他。
  “怎么?”
  “你有没有听说过,一根桃毛一条虫?”
  林素心弯起眉眼笑起来,觉得耍人是件特别好玩的事情,尤其是像是付元纬这样,平常面上表情都不多的面瘫。
  “桃子没有洗过?”
  付元纬的动作都停顿了下来。
  林素心看着他把桃肉吐出来,快步地往着屋子里面走回去,不久之后听到了水龙头出水的声音,她在阳台上面开怀地大笑了起来。

  14、014…赚钱的计划 

  尽管兄长和父亲回来了,但是付珊珊仍然留在了林家。
  她跟林爸爸、林弟弟相处融合,两家人只是相隔着墙壁,既然林素心留她继续住下去,她也就乐得跟她作伴了。而且最大的好处是,林素心的床又大又软,房间里面安装了空调,浴室也是独立的,晚上睡觉就别提有多舒服了。
  他们一家三口在城里面,住的是付建华分配的宿舍。
  七八十年代建成的旧楼房,楼梯狭窄昏暗,屋子的采光通风也不好。
  每回在楼梯上面走过的时候,总有人在拐角的地方烧煤炉子,煤球堆得到处都是。她自己住一个房间,而哥哥付元纬就只能够,跟父亲挤在同一个房间里面。每到夏天的时候,只有六十几个平方的屋子,闷热得就像是蒸笼一样。
  跟随着父亲搬过来,她起初是非常忐忑的。
  这年头人人都恨不能搬进城里面,但是他们却是反其道而行。
  将近半个月的时间下来,她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也对环境越来越满意了。
  虽然林爸爸腾出来的,只是林家的旧宅。但是这座房子有上下两层,她选择了住在楼下,而父亲与兄长则是住到了楼上。她再也不需要忍受,每天在楼道里面经过的时候,不小心就会踢到的煤球。尽管同样是没有空调,但是屋子里面非常的宽敞通风,她不至于热得夜里都睡不着觉。
  而最最让她开心的是,她有了林素心这个好朋友。
  “素心,下来吃宵夜了!”
  林素心趴在阳台上,看着付元纬吃蜜桃,付珊珊煮好了宵夜在楼下喊她。
  她用力地吸了吸鼻子,空气中有薄薄的苦凉的味道,从楼下厨房的位置飘过来。她知晓付珊珊是又做了凉粉,于是便冲付元纬扬了扬手,趿着拖鞋趴答趴答的下楼去了。
  或许是因为喜欢吃东西的人,在烹饪上面都有着过人的天赋。
  所以付珊珊在林家住了几天下来,林素心最大的发现便是,她的厨艺相当不错,并且她很喜欢研究新的食谱。平常他们都吃惯了的东西,到了她的手中往往还能够搭配出不同的新意。
  这天晚上她煮了凉粉作为宵夜,又软又滑的凉粉被划成了小方块,每个人的碗里面还加了半勺煮成了豆沙的绿豆。凉粉在冰箱里面冻过了,入口凉丝丝的,而绿豆沙里面加进了特殊的香料,甜度适宜,两样食物混搭起来滋味非常的不错。
  “珊珊的手艺可以顶得上大厨了。”
  林爸爸从来不会吝惜,对身边的孩子们的赞美。
  “林叔叔喜欢就多吃点儿吧。”
  付珊珊被表扬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她听从林爸爸的吩咐,给自己的兄长和父亲端了两碗过去,然后才挨着林素心坐下来,有滋有味地吃着自己的那份宵夜。
  林素心怕自己会长胖,所以不敢吃得太多。
  她吃完后把瓷匙咬在了嘴里面,观察着林爸爸以及林弟弟吃宵夜。
  很显然他们对付珊珊的手艺都相当满意,吃完了碗里面的,还意犹未尽地再添了半碗。
  六七月份的天气酷热非常,解暑清凉的凉粉让人爱不释手。
  她接连数日下来,只要有空了就拉付珊珊上街去闲逛,寻找着可以赚钱的机会。这刻坐在饭厅里面,看着林爸爸、林弟弟和付珊珊吃宵夜,她便开口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爸,你说我跟珊珊,做点暑期工赚些零花钱好不好?”
  “你们想做什么?”
  林爸爸并不反对地开口询问。
  他以为女儿大概是,想要到附近的小工厂,领点串珠花、缝扣子之类的活计回来。这些活计赚不到什么钱,还不如他直接发零花钱给她们。但是她们的暑假有两个月的时间,只要她们愿意动手,他是乐得她们自己找些事情回来打发时间。
  “我跟珊珊去工厂那边卖早餐好不好?”
  林素心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她跟付珊珊观察了几天的时间,这个赚钱计划的可行性非常高。
  尽管他们身处在小镇里面,有很多地方都不及城市发达,但是在附近却有一家规模很大的工厂。这间工厂的员工有过万人,她跟付珊珊特意地蹲点观察过,工厂的员工很多都是,刚从学校里面毕业出来,只身住在单身宿舍里面。
  因为工厂的位置,并不邻近市场、食街之类的地方。
  所以这些单身员工每天只能够,在工厂里面的饭堂吃简单的早餐。
  假若她们在工厂门前,提供简单、快捷而又味道不同于饭堂的早点,肯定是会有很不错的生意。
  “啊,卖早餐?”
  林爸爸意外地抬起了头看着女儿。
  “你们是想卖什么?包子、馒头和炒粉之类的,不是工厂的饭堂里面都有吗?而且你们也不会做啊,拿什么来卖呢?”
  “我们卖凉粉。”
  林素心敲了敲自己的饭碗。
  谁说早餐就要吃面食的?付珊珊的厨艺很不错,而且凉粉做起来也很简单,她不会因为做的份量多了,味道就变差了。而且凉粉的原材料非常便宜,她们几乎是没有风险的,不需要担心卖不出去就亏本了。
  “大清早就吃凉粉?”
  回味着方才吃过的绿豆凉粉的滋味。
  林爸爸抚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好像作为早餐也挺不错的样子。
  难为他的女儿能够想到,他也没有什么好反对的,只是他怕两个小姑娘拉不下面子去吆喝买卖,而且这件工作也会是非常辛苦。
  “工厂每天早上八点钟上班,假若你们决定了要卖早餐,那么可能五点就要起床做准备,你们可以做到吗?”
  “我们正在放假,可以中午补眠!”
  林素心拍着胸口作保证,而付珊珊也在旁边不住地点头。
  兄长付元纬一直都有做兼职,他几乎是不从父亲付建华的手中拿零花钱,但是付珊珊却没有试过,所以林素心说要带着她做暑假工,她什么都不想便答应了。
  “好吧。”
  林爸爸同意了下来。
  他拿出了一千块钱交给林素心,向她交待道:“你们拿这些钱去买原材料,不要贪多,每天做几十份就好了,卖完了就回来休息。”
  并不在乎女儿能不能够赚到钱,他只当作是给她锻炼的机会。
  林素心得到了林爸爸的支持,接过了他递来的本钱,笑得眉眼都弯了起来。
  很快便到了次日,一家人早起后吃过了早餐,林素心送走了林爸爸和林青果之后,便拉着付珊珊直奔镇上而去。她们首先是去了自行车店,因为要搬炉子、搬装食物的大锅,所以她们需要能装很多东西的三轮自行车。挑中了当中一辆大小适宜的,林素心爬上去试骑了一会儿。
  她这辈子没有骑过三轮车,但是上辈子却是家常便饭了。
  那时候搬花、搬花泥,她什么活儿都是自己干的,所以把三轮车骑得非常的熟练。
  跟林素心相处了半个月下来,付珊珊是越来越眼界大开。
  最初她的兄长告诉她,林素心是娇生惯养、什么也不会做的大小姐,但是现在却是完全改观了。
  林素心居然连三轮车也骑得如此熟练!
  到底还有什么东西,是她不会的?她怎么好像什么都会啊。
  花了一百多块买下了一辆三轮车,林素心带着付珊珊直奔批发市场而去。
  付珊珊坐在了三轮车后面,被林素心带着往前行走,让她很想笑又很想捂住自己的脸。她长这么大还没有这样坐过三轮车,感觉真的很怪异啊。而且林素心比她苗条了许多,居然也能驮得动她,她只觉得路人的目光都在注视着她。
  林素心要买的东西很多,煤炉、煤球、一次性的塑料碗、勺子以及白色透明的塑料袋。付珊珊在旁边看着她跟店主讲价,用最合适的数量拿到最低的价钱,她不由得小心地扯了扯她的衣袖。
  “素心,你买这么多东西,万一我们生意不好怎么办?”
  她从来没有做过小生意,十分担心会把本钱都亏掉。
  假若林素心投资了那么多钱下去,她们的早餐又卖不动怎么办?岂不是全部都浪费了?
  “放心,我们肯定会赚钱的。”
  林素心捏了捏她的手心,用肯定的语气安抚着她。
  前几天蹲点调查不是白做的,她也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两个月的时间下来,足够她和付珊珊赚到,她想要的第一桶黄金。她不能够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林爸爸,当然也不会向他开口要钱,她在暗中赚到的钱都是要用作不备之需的。
  她要跟付珊珊好好地,把这个早餐摊子做下去。
  等到她赚到了足够的本钱,打好了基础,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计划。

  15、015…第一桶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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