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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部分

骠骑行,霍去病-第109部分

小说: 骠骑行,霍去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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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走了。”

“好。”

我转过来,跟着小姐向不知名的地方走去,难道,前面还有可以扭转时空的古墓,让我们回到现代社会吗?我不清楚,懂得计算,懂得寻找归路的人,只有晏小姐,我只要跟着她就可以了。

不过,我现在回想起了一件奇怪的事情,那就是,这几天,我没有看到晏小姐计算什么。这是什么意思?她为什么不计算了?

我总是猜不透别人的心思,小时候我猜不透尘的心思,大了一点我猜不透齐的心思,在梅花林里我猜不透霍去病的心思,我一直记得他那双盛满荒落的眼睛,我伤害他了吗?

应该不会,他不是一个容易受到伤害的人。他足够冷静,足够坚强,足够面对一切……

我一遍遍回忆着他的眼睛,我很少有研究人的兴趣,除非对方是我狙杀的对象。可是,我现在真希望自己曾经认认真真看过许多人类的眼睛,这可以帮助那天的我积累起许多了解他人的经验。

这样的话,只要他那双眼睛里面的一点波动,我就能够感知他的痛苦与欢欣。我知道,这样子的人叫做善解人意。

一切都已经迟了。

我和小姐在河西大地上走了十几天,终于快要走出河西草原了。

“小姐,你这些天待我这样好,真的只是为了用我的眼睛回去吗?”我追上晏小姐的脚步。

小姐走在前面,迈的步子很大,她并不回答我。她不想回答,我也不能多问什么,只能安静地跟在她后面。走了一段路以后,小姐突然止步,转头看我:“弯,答应我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不要死。”

我抬起睫毛,不解所以然地看着她,她返身走过来:“弯,不许死!这是命令。”

我只是声音单调地告诉她:“小姐,我们要走出河西了。”

前面是墨色的树林,后面是青色的草原,我们一起回头眺望这片长草如茵的大地。

草原与苍天接壤处,云层复云层,叠叠复高高,组成一幅幅庞硕巍峨的云团幻象。这些幻象仿若铁铸雄关,仿若五岭逶迤,仿若高山大峦,雄蟠虎踞,威势赫赫,似乎可盘亘千年屹立不倒。

只眨眼的工夫,又在风的推动下,化作别的陌生事物。

倏忽弹指间,白云苍狗时。

站在这些宏变的巨云之下,

我,只能算一枚小小芥子。

正要回头,云层堆叠出一片淡淡的烟灰色,那色彩组成一只高昂的马头,顽皮地冲着我歪嘴。

西西,是你来接我了吗?

我知道不是你,那只不过是云之幻象罢了。你早已转世投胎,做了另一个快乐的生命。

西西,我一直责怪是你将我们大家卷入了这场无妄之灾中,现在我知道了,将大家卷入这场战争的是我不是你。

你放心吧,从此,我再也不能害人了。

正在这样想着,西西的烟灰色马头状云彩在一片风波云动中又一次不见了踪影。

皮肤里似乎突然有了许多活物在跳动,我感到全身都在碎裂,我慢慢蹲下去,小姐拉住我,隔着厚厚的面巾,她在我耳边叫道:“弯,不要死!!”

这不是我可以做决定的事情,怎么可以要求我呢?

一股凉丝丝的气息从我的脉门传入,小姐又在做徒劳的努力了,我已经知道这次是最后一次发作了,从此以后我就解脱了。

凉丝丝的气息让我的头脑还残存着一点点清醒,这让身上那毒蛇钻噬的感觉一毫不差地传入我的头脑中枢,痛苦清晰地让人无法忍受。我挣扎起来,希望摆脱她的手掌,没有她护住我的心脉,我可以很快就过去的,她为什么这么恨我,一定要将我折磨到死?

“小姐,你放手啊……”我吃力地叫道,晏小姐道:“弯,一定,一定活下去。”

为什么要我活?小姐,我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我摇头,用残存的气力堵塞自己的经脉。她感觉到了,吃惊地将我抱住:“你不要这样,不要这样……”

“小姐,放过我吧……”我沉沉地感受着身体的痛苦,经脉堵塞的感觉真好,一切都仿佛离我远去了。

“弯!弯!”几记响亮的耳光抽在我的脸上,却好似隔着一层厚垫,我感觉不到脸上的疼痛。

“你要不要知道霍去病的结局?”

“什么……”我不由自主放松堵塞经脉的气息。

小姐的手又可以将自己体内充沛的内力传过来,我的头脑又清晰了一点,身体却更加痛苦了。

“好,我说给你听。”小姐攥紧手指,“你撑下去。”

“霍去病一生六战六捷……”

我的神志渐渐开始模糊了,耳中隐约听到她继续说:“后来,他有了一个儿子,叫霍嬗。”

神志凝拢了一些:儿子?他以后还会有属于他的生活。

我挣扎着喘息:“小姐,他……他与他的夫人……好吗?”

小姐带给我的只有沉默。

我的意识模糊得什么都看不清了:“小姐……你说啊……”我强迫自己清醒过来,却只是无望地沉溺着。

“……很幸福,平安终老……”

我笑了,也感到小姐终于放手了。

我一定是没有救了,所以小姐终于放弃了折磨我的想法。

我在空中慢慢飘移,好似慢慢升上了天空。大约是我的灵魂在往天上飘了。真轻啊,我的身体很轻飘,我飞得很轻盈。变成魂魄原来这样美好,生无乐,死无苦,那我还要专注执著着生命做什么呢?

我低头俯看,看到一个华服女子抱着一个面容都被裹住的女孩嚎啕大哭:“齐,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我赌你不会杀我的。你怎么可以让我输呢?……”

难怪这些天她待我这么好,又是拿我开心,又是让我去见霍去病。原来,小姐用我的生命,给自己打了一个赌,她赌她爱的人不会残忍地对待她。

她以为她不会输,可是,她输了。齐真的很恨很恨她的家族,无论她为他作出什么,他都不屑一顾。

真的是这样的吗?齐?

他人已去了,我最多得到一个对于真相的解释罢了。

白云苍狗,生命皆如同白马过隙般短暂。上天是公平的,所有人都会在这个世界上瞬息间渺然而去。

小姐,你知道吗?这几天我一直在想,如果,生命再重来一次,我希望做一个平凡普通的女孩子。有一幢房,房前有一片花,屋后有高高的云杉。春天可以看鲜花盛开,夏天可以在树下乘凉,秋天看着落叶随风而下,冬天躲在窗里听雪花。没有那么多的爱恨情仇,没有那么多的己所不欲,一天天老去,平平安安过一生。

就像,霍将军未来的生活一样。



正文 第三十七章 生死辗转添沛离

我慢慢睁开眼睛,感到一阵微凉的雨滴落在我的身上,扑簌着从我头顶滚落下来,一直落到衣裙间,我有点诧异,这是一阵什么雨,怎会让我沾衣不湿?

我用手指接住一点雨滴,放在眼前,我什么也看不见。难道是天太黑了?我再把那滴雨点放得近一点,还是什么也没有看见。

我愣了一会儿,我记得小姐的眼睛夜能视物,难道我跟小姐的身体换回来了?

我伸手摸自己的身体,没有变,还是小姐的身体。我呼得站起来,咚的一声撞在一个坚硬的东西上,又直挺挺地倒下了。又是一场春雨落下,沾衣不湿,满庭青涩。

我明白了,是落叶。

谁说春天没有落叶,谁说春天永远生机勃勃?它也有满地的荒落,漫天的飞叶。

“弯?”小姐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我看不见她,“小姐,你在哪里?”

“我就在这里。”

我循着声音摸过去:“我看不见你。”

一只冰凉的手握住我的手指:“弯,别担心,这只是暂时的。”声音满是疲惫,“我把毒都逼到你的眼睛里去了。”她摸上我的头,把我撞乱的头发捋平:“你不会有事,你还会活很长很长时间的。”

“真的吗?”我心怀担忧地顺从着她的抚摸,“可是,我什么也看不见。”小姐的手移开了,她的心思已经不在我身上了。她自己笑了起来,起先声音很低,接着声音开始变大,大得让我捂住了耳朵。

“我赢了,弯。我终于赢了!”随着小姐的兴奋,她的身体开始一点点变暖,我知道她身上已经没有枭翼的功力了,她把生命的力量全部都压在了我的身体里。她的声音里满是欣喜:“他没想杀我,弯!齐真的不想杀我……哈哈哈哈哈哈……”她的声音中由于极度的快乐和极度的疲倦有了癫狂的味道。

小姐,高兴吧?自己最爱的人即使满腔仇恨,也不肯把这股仇恨完完全全宣泄到你的身上,你一定高兴坏了吧?

她突然想起了什么,声音急促道:“弯,想办法回去!”

“回到哪里去?”我不明白。

“本来我可以中止晏家的一切,可是,我为了恢复齐的自由,放过了那个机会。你带着我的身体回到现代去,你可以中止那里的一切!”

我为什么要听她的话?人死如灯灭,我凭什么要为你干事情?

“早点回去,弯!越早越好。汉朝不是你呆的地方。”她的声音变得虚弱无比,“两年之内,你一定要找到古水琉璃犀,然后,回去帮我了结掉那里的一切!这是命令。”

她还在给我下命令,刁蛮而自私的命令,难道我真的只能为她而活吗?

我摸到一掌清水从她的脊背上流下。她很快就会像个死去的枭翼一样化成清水。

我点头:“弯会尽力的。”只是骗骗她,就当成临终安慰吧,这点人道主义精神我还是有的。

话音刚落,小姐就化作了一泓清清的碧水,在我的指尖流淌而下。她的衣裳分量沉重地落在我的手里,浸得湿透湿透。

我一寸寸摸过去:屈裾深衣,宽袖长襦。

我站起来,周围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见。摸到的是粗糙的树皮,脚下是磕绊的石块。我走出几步,又重重地跌在一堆落叶之中,叶屑腾起,割得我十指皆碎。

嵌满春日落叶的风吹打在我的身上,我满身都是瑟瑟的抖动。

“我在哪里啊!”小姐不是一个会为人打算的人,她答应我会活很长很长的时间,可是,她把我扔在了什么地方?因为这突然的失明,我感到了害怕,紧紧抱着小姐的衣裳,团缩在这个陌生的黑色世界中,不知何去何从——

漫无目的地游荡。

有目的又如何,没有目的又如何?我抱着小姐的衣服在荒野里乱走,饿了,吃几口小姐留下的干粮,渴了就忍着,这里多水,过不了多久就会找到小溪。

跟着小姐在汉朝的中土大地上转悠过那么久,我很清楚这是一个以城市为主的古代国家。不像我们现代人口暴涨,连乡村也很热闹。

这里乡村很少,我这样毫无目的地乱逛,预示着我这样的人会迷失在荒无人烟的莽原苍岭之间,最终活活饿死。

小姐说我的失明只是暂时的,但是,失去了视力的眼睛让我无法捕猎,无法辨清方向,我完全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也不想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再过几天,这点干粮吃完以后我就会弹尽粮绝了,如果眼睛还是不好,我怎么继续维持自己的生命?风凉夜来,春日的夜晚应当星光满地吧?

我飘荡在无人的空间,任满身裙衫飘得一片零落。

我全身滚烫,后背却如同浸在冷水中一般冰凉,头昏昏地发痛。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好几天了,阵阵眩晕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随时会昏倒。

抬起右脚,足尖在草叶上犹豫半日,依旧毫无目标地沉沉落下,然后,左脚也是这样毫无目标地落下。我微微仰着头,衣衫破烂,面巾肮脏,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出比我更像乞丐的人了。乞丐还能在人间乞讨到一口饭食,而我,身处荒野,什么也不是。

我木然行走在旷野,寻不到回去的道路。

“日——”一声金铁破空的声音传来,直向我面部奔来。

长剑?利器?我闻到了血腥味!我还感觉到了浓重的杀气!——这正是我熟悉的东西。

我拧身让过锋利的剑尖,抄手一拍,一把被人打飞的长剑被我接在了手中。

“臭小子,还有帮手?”

虽然已经没有了视力,我还是下意识地左右看看,我可不是什么帮手。不过,大约我来得不是时候,引起了不必要的误会。两道疾风在我耳边划来,准备给我来个一刀溅血。

一刀溅血就一刀溅血。

翻腕,悬手,甩臂抡圆,我的腰身堪堪从两柄刀刃的劲风处滑出去。从两个夹攻者中间穿身而过以后,我长剑前挑,滑出半尺,以免尸血溅身。一秒钟后,身后的两具尸体迎面而倒,在我的裙后流出一条小小的血河。

剑尖微抄,凛冽之气从我指掌处溢出,第三把铁刀刚抡上我的面门,就被我的剑身粘得偏离方向。粘诀一收,电骋雷芒,我在原地旋转身躯,划出一个半圆,第三具尸体在我的剑芒中倒下。尸体还未躺稳,我已然长身而起,撂腕如箭,笔直挺拔的线条人剑合一,长剑刺穿第四个人的胸部,直到没柄。

第五个可能认为我的武器被制,有了出手的机会,向我背后砍来。我放手让开,与第四具尸体错肩而过。突然手肘一撞,第四具死尸手中的钢刀插入了第五个人的胸腹。

手有点软,准头差了一点,第五个人没有马上死。我听着他发出难听的咯咯声,抽搐了好几下,才断了气。

裙角落定,衣袂翩垂。我站在原地仔细感觉了一下,好像已经没有什么杀气了。

耳朵里嗡然一片,我陡然失去了重心,我感到手中小姐的衣衫从我指尖滑落,整个人也失去了控制一般一泻而下,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醒来的时候,浑身都很软。头胀得像塞了一团马蜂,嗡嗡乱叫中撞得满脑子生疼。

我的手刚一动,一个声音就在我耳边响起:“你总算醒了?”

如同雪山上流淌的一注清泉,如同玉罄敲击出的一串流音,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动听的声音。

“喝点粥,你的力气就会恢复了。”一勺温热粘稠的液体来到我的唇边,散发着稻米独特的芬芳。

我喝了两口,忽然抬手捂住了自己的脸,一碗粥被我的手臂碰翻了大半碗,滴滴答答洒在被子上,粘稠一片。

“璇玉,把被子换了,再端一碗粥过来。”

“好。”外面清清脆脆的应答声,一名女子脚步轻捷地走进来,为我换了一床新的薄被。那个声音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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