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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重生之做我老婆吧-第12部分

小说: 重生之做我老婆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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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见的只有四面围墙,一面蓝天,上面变幻着几朵白云。
  有时候会像猴子,有时候像百灵鸟,有时候像骏马……
  可是伸出手,全部都碰不到。
  十四岁那年,蛮金入侵,漠北被屠。
  消息传来,上京的宗室贵族一片混乱。
  他趁守卫松懈,改了装束,悄悄地溜了出去。他像个傻子似地站在大街上,好奇地看着眼前的一切,耍着猴戏的大叔敲着锣鼓过去,背着糖葫芦的汉子一路吆喝,样样都是那么新奇有趣,生命的色彩浓郁得仿佛要跳动起来,怎么看都看不够。
  他胡乱走着,酒楼里有说书先生在口沫横飞地说叶昭将军的故事,他驻足聆听。
  “叶将军年仅十六,却天资过人,统帅进退有道,堪比前朝卫大将军。他长相威武,身高九尺,持一百二十斤的宣花板斧,骑着白云马,端得是万夫不敌之勇,他亲任先锋,冲入敌阵,朝来将大喝一声,横斧砍去,无人能挡……连反应都没有,脑袋便掉了下地。当真是男人中的真男人,英雄中的真英雄!”
  天下有那么厉害的男人吗?
  他坐在旁边听入了迷。
  明明两人差不多大,他已是纵横天下的将军,他却是关在宅子里的废物。
  心里有点羡慕,有些不甘,有点嫉妒,有点无奈。
  评书没有说完,离家计划没有成功。
  他被当女孩调戏了。
  他晕倒了。
  他被送回家了。
  安太妃坐在他床头,整整哭了一天。
  他默默地躺着,默默地听着,默默地祈祷……
  “如果能有奇迹,让病情好起来,就让我变成和叶昭一样威风的男人吧。”
  梦想啊梦想……
  “喂?”叶昭很爷们地敲敲他肩膀,大大咧咧地问,“你在走什么神?”
  曾经仰慕的男人变成自己媳妇。
  夏玉瑾忽然有泪流的冲动。
  他是要做将军,而不是娶将军回家啊!
  干!老天你耳背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安亲王等称谓只有清朝才用……
  橘子对半秃头大辫子实在没好感,看着很不舒服,干脆全部改成了安王。
  所以,全文算是修了一下。
  今天更新晚了
  弱弱地希望等的人不太多……
  20、浪子回头
  夏玉瑾的梦想很破灭,生活还要继续。
  不过叶昭今天的表现很好,一口一个夫唱妇随,让他在人前扬眉吐气,舒缓了不少这段时间来的憋屈,所以连带着看她的脸,都觉得顺眼了许多。于是他凑过去,笑嘻嘻地问:“回府更衣的时候,听说你给太后召去,莫非是要亲授你为妻之道?”
  未料,叶昭竟点了点头,肯定了他的玩笑,并用行军打仗的严肃表情道:“她希望我对你好点,还说夫妻相处不要太强势,向别家女眷多学习,可以适当放柔点身段,化化妆,撒个娇什么的,我还在琢磨怎么弄。”
  夏玉瑾被这番话震撼了。
  他虽然很嫌弃自家媳妇不女人,但是不女人的媳妇硬装女人又是什么呢?
  他的脑海里瞬间勾画出叶昭穿着大红裙袄,头上云髻高耸,戴满镶宝石的金簪银钗,冷若寒冰的男人脸上涂着白粉,贴着花黄,带着杀气,手里提着两把大刀,迈着小碎步走过来,然后像别人家的媳妇那样“羞答答”地叫他相公,试图做出抛媚眼的模样。
  这是何等恐怖的情景?绝对能吓得人把隔夜酒菜都呕出来……
  夏玉瑾想象得脸都白了,他捂着嘴拼死摇头:“千万别!你就这样好!”
  叶昭叹了口气道:“是啊,从小就没学过做女人,我也觉得太勉强了。”
  夏玉瑾应声虫似地赞同:“就是,太勉强了。”
  叶昭问:“我以为你很讨厌?”
  夏玉瑾老实道:“是很讨厌,但是我更讨厌装模作样,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明明不喜欢,偏偏要装出个喜欢的模样,这等虚伪,惹人生厌。”
  叶昭冲他竖起拇指道:“好!我就欣赏你直率!”
  夏玉瑾撇撇嘴,不屑道,“欣赏个屁!”他想了想,见现在大家气氛好,将藏在心里很久的问题提出,“你和我素不相识,选择嫁给我,该不是因为听了我乱七八糟的传言吧?”
  叶昭犹豫了许久才道:“没有,只是觉得……性格和你有些相似,大概合得来。”
  夏玉瑾听在耳里,只觉嘲讽:“像什么?你是英雄!我是无赖!你是朝廷栋梁,我是大秦废物!两人云泥之别。其实三年后和离,你自己也松了口气吧,至少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男人,不用和自己嫌弃的地痞无赖过日子。”
  叶昭微微震惊,猛地抬头问:“谁说我嫌弃你是地痞混混?”
  夏玉瑾思及胡青是她下属,不愿招出,只含糊道:“大家都是这样说的,从成婚的第一天起,我从未觉得你看得起我。”
  车厢内沉静了一小会,只有马蹄声在外头响亮扬起。
  忽然,叶昭在沉闷中爆发出大笑声,她笑得弯下了腰,捧着肚子,几乎连眼泪都快笑了出来,然后硬撑着,指着他鼻子道:“不管我嫌弃你什么,都决不可能嫌弃你是地痞无赖。”
  夏玉瑾脸都涨红了,愤而喝问:“有什么可笑!”
  “因为就你这点程度,还地痞——笑死我了。”叶昭还是直不起腰,她揉着眼睛道,“老子十二岁起就敢带着大群纨绔在漠北横行霸道,是地痞里的头头,混混里的霸主。天天逞凶好斗,暴躁易怒,动不动就将人打伤,除了推瞎子下河,乱揍女人小孩,什么坏事没干过?闹了几年,越来越荒唐,把我爹气得不行,想动手想训我,被我打断了腕骨,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差点就把我踹出族谱,是太爷爷和母亲拼死才将我保了下来。那时候漠北的好多人家敢怒不敢言,都悄悄烧香拜佛,祈望我早点死,也算除了一害……”
  少年荒唐,恶行罄竹难书。
  后来,漠北陷入危难,她带领军队抵抗蛮金,拼死反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忘却这些过去,最后只记得那个有胆有谋,英勇无畏,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将军。
  可是这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她自己却是不敢忘的,因为有些犯下的错误,要用一生去弥补。
  叶昭笑着笑着,忽然笑不出了。
  夏玉瑾第一次在她坚毅冷静的脸上,看见了深深的悔恨。
  叶昭垂下头,暗淡了眸子:“不说了,我做的混账事比你多太多了。”
  夏玉瑾忍不住靠过去,摸摸她脑袋,安慰道:“那个……乖,浪子回头金不换嘛。”
  原本有些难受的叶昭看见他的欠揍举动,眼角都抽搐了。
  “虽然听起来你确实比我混账,怪不得你讨厌提往事,”夏玉瑾似乎毫无自觉,继续安慰:“不过人非圣贤,你现在改过自新了,大家也会原谅你的。”
  叶昭赞同:“是啊,要是依我以前的性子,以你现在的行为铁定会被打断两三根骨头,再打断鼻梁,去床上养半年的伤。”
  夏玉瑾赶紧缩手,感叹:“改了真好。”
  他黑漆漆的眼珠骨溜溜地转,就好像做坏事得逞的雪貂,正狡猾地朝着她笑。
  叶昭被他乱七八糟地折腾完,暂时抛开讨厌的回忆。她从怀里掏出卷书册,岔开话题道:“太后给了我一份前孝惠皇后亲笔写的《女则》。”
  夏玉瑾鄙夷:“反正你看了也白看。”
  叶昭解释道:“我从小只喜欢玩枪弄棒,最厌读书。从军后为读军书和文件,被逼无奈才开始学文,可惜天赋不行,成效甚微,至今看稍微文绉绉点的玩意都会头疼,所以我军中谁送上来的文书让我看不懂,我就拖谁出去打板子,现在大家都很聪明,懂得用最简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思。可惜孝惠皇后水平高,文采太好,《女则》里面大段大段的华丽辞藻,还有博古通今的比喻,看了三行就让我打瞌睡。”
  夏玉瑾愤愤道:“你和离书不是写得挺好吗?”
  叶昭负手昂然道,“文书工作,自有军师代笔,”她停了一下,接着炫耀,“狐狸写东西蛮厉害的,字也写得很漂亮。”
  和离书都敢找外人写。
  夏玉瑾给这混账家伙气得没脾气了。
  叶昭继续道:“《女则》我晚点拿去给幕僚军师们看看,让他们融会贯通后给我讲解一番。”
  “这点程度的玩意都要找军师,你还嫌不够丢脸啊?!”夏玉瑾急忙抢过《女则》,气急败坏地骂道。
  叶昭耸耸肩:“太后过几天可能要考我,至少得弄懂里面写什么,也好糊弄过去,免得让她老人家太过失望,。”
  夏玉瑾推开她,一边翻书一边怒道:“得了!我给你研究一下。”
  叶昭满意地摸摸他脑袋:“如此甚好。”
  夏玉瑾:“滚!”
  叶昭见他动怒,立刻往舆轿外窜了出去,双足轻点,飞身跃上一直跟随的得踏雪,朝他挥挥手,甩了个响鞭,飞驰而去。
  夏玉瑾靠着软垫,捧着书努力研究。
  研究了许久,他忽然觉得不太对劲……
  为什么最后是他在认真看《女则》?!他媳妇倒成了没事人?!
  干!
  作者有话要说:我好像折腾了许多身边的人下坑……
  亲戚、朋友、同学、编辑等等等等……
  那一双双阴森森的眼睛。
  不过没关系!
  谁催都不怕!
  只要我娘没跳坑就可以了!
  PS:橘子的性格非一般迷糊,再加上没有存稿,不能反复修改,所以容易出错,不过还比较听取教训,对影响比较严重的问题会立刻修改的。不过多数是细节问题,大家知道就好。不过有些不是在晋江看的读者请不要抱怨细节出现的BUG处,其实多数会在后期很快进行调整,或者是前面矛盾处已经修改,只是你们看不到。
  今天修改的是德宗帝的称呼,然后不会再有大变动了。看过的读者也不需要回头再看,只是称呼变动,对内容没影响。
  谢谢baishuier7童鞋的考据帮助!求勾搭。
  橘子募集狗头军师ING
  21、巡城御史
  皇上坐在御书房,对着银票眉开眼笑。
  连年战乱,百废俱兴,造就国库空虚,宫中为做表率,处处节衣缩食,皇上带头穿打补丁的衣服,皇后三年没敢添新首饰,直到叶昭带战利品凯旋后,后宫女人们的脑袋上才算稍微光鲜了些。如今皇太后六十大寿,虽已下旨简办,可是也不能闹得太不像话。
  如今夏玉瑾雪中送炭,纵使一万两不算多,蚊子肉也是肉,孝心可嘉。
  皇上很满意,连带着对夏玉瑾也欢喜了。
  至于钱的来源,也算干净。赌场本是经官府批准,光明正大开门做生意的地方,只要不是作奸犯科,也没有欺压百姓,赢钱输钱各凭本事,至于砸一两个黑心赌场,打一两个流氓,只要没闹出人命,被言官卷袖子轮流痛骂,也不算什么大事。他甚至恨不得夏玉瑾去多扫荡几家赌场,让那些富得流油的地主老财狠狠出点血,拿钱给他填上西南赈灾的缺口。
  夏玉瑾赞美:“陛下实在太英明了。”
  皇上觉得不妥,赶紧收起喜滋滋的表情,痛斥:“玉瑾!你的所作所为太荒唐了!堂堂南平郡王在赌场里鬼混,丢人现眼!”
  夏玉瑾垂首受教。
  “这次看在你对太后的孝心份上,算了,”皇上正气凛然地将银票递给随身太监,让他收起,算是将此事按下,然后愤愤道,“现在京城那些家伙闹得越来越不像话了,祈王的封地已经足够富裕,他还将捞钱的手伸到京城,背后开赌坊青楼,欺行霸市,实在太不知足!还有那长平公主,为修消暑别院夺地,竟纵豪奴活活逼死一家四口,还被言官一状告上,真是想气死朕也。”
  “是啊!”夏玉瑾打蛇随棍上,一边附和,一边吹嘘:“还是我最老实。”
  皇上随手抄起桌上一把纸扇,狠狠砸去这不要脸的脑袋上。
  “胡道子的仕女真迹?!妙!太妙了!”夏玉瑾打开纸扇,看了一眼,大喜过望,赶紧收起,“谢陛下赏!”
  皇上看见他这番无耻德性,气得想亲自卷袖子揍人。
  有几次他已差点想下狠手教训,可是想起老安王是自己的同胞弟弟,两人感情甚好,对自己登基立有大功,却因积劳成疾,英年早逝。留下的两个儿子,一个是残疾,一个是病猫,都是不能成材的东西。安王夏玉阙是个规规矩矩的老实人,倒也罢了,夏玉瑾长得讨喜,说话嘴甜,再加上天生体弱,有几分前安王的影子。所以全后宫都知道,太后除太子外,最心疼的孙子就是他。
  何况夏玉瑾虽有混世魔王的名声,严格追查下来,也没发现什么罪大恶极之事,就是鸡皮蒜毛的混账事多不胜数,隔三差五就能听到几宗,平日尽和三教九流的流氓混混胡闹,丢皇家脸面无数,惹出的烂摊子怎么收都收不完。
  两年前,皇上发过一次狠,将夏玉瑾拖去打二十廷杖以作教训,纵使已叮嘱太监下手要轻些,还是没打两下就晕死过去。然后太后拄着拐杖,哭着冲过来,抱着玉瑾眼泪鼻涕横流,只哭他那短命的父亲名字,闹得他最后去慈安宫给母亲乖乖地赔礼请罪,对天发誓再也不乱揍那头病猫了。
  经此一事,皇上觉悟了。
  夏玉瑾就是天上那朵飘忽的白云啊……
  只要当他不存在,就不会堵心了。
  从此以后,他将所有参夏玉瑾的奏折都随便扫两眼,确认不是天怒人怨的大事,统统压下不理。而逢年过节各种赏赐和爵位官职晋升,也统统将他漠视。就连他在外闹事,被人揍了几拳,也装不知道。直到将军凯旋,太后提出要将叶昭嫁与夏玉瑾时,皇上才将这家伙想起,幸灾乐祸地附和太后下了旨意,期望彪悍的叶将军能帮他好好收拾这混蛋。
  夏玉瑾犹无自觉,蹦跶着问:“陛下,我先去太后那里请安了?”
  “慢着,”皇上今日心情甚好,连带看废物也觉得不一般,他唤住夏玉瑾,琢磨许久,忽然露出个慈祥的笑容,“玉瑾,你被封南平郡王也几个月了,这辈子总玩闹下去也不是办法,不如朕给你封个官做做?也算是为大秦社稷出点力。”
  夏玉瑾感到天空有道雷光劈过,炸得他耳朵嗡嗡作响。待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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