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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重生之做我老婆吧-第29部分

小说: 重生之做我老婆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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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息时,夏玉瑾想起叶昭这段时间来心情甚好,问陪他练武的两个女亲兵:“她和表妹关系很好?”
  秋水想了想,答:“打战的时候,叶将军有时候会给舅老爷写家书,有时候缴获了战利品,也会挑几件出来,随信附送给表少爷小姐们,给惜音表妹的似乎都是上上份,两人关系大概不错吧。”
  夏玉瑾好奇:“也是个喜欢舞枪弄棒的女人吧?”
  秋华快嘴道:“谁知道?将军不太喜欢在人前提私事,信件什么都是胡军师帮忙处理的,你可以问问他。”
  “不必了,”夏玉瑾揉着酸痛的胳膊,不以为意,“我也就好奇问问,不过是个快出阁黄毛丫头,再难相处也用不着我这表姐夫和她相处,应该翻不了天去。”
  秋水点头:“也是,将军不会让表小姐和你在一起的。”
  秋华附和:“免得带坏人家名声。”
  “少胡扯,”夏玉瑾嘀咕,“就凭阿昭的爷们做派,她带出来的女人,名声能比我强?”
  过了一会,在亲兵们横眉怒眼的镇压下,练武场重归和平。
  一个多月后,车船转顿,表小姐终于抵达上京,叶昭在军营得到消息,连忙派人去接。
  两辆装东西的车,并一顶蓝呢素帷小轿晃悠悠地来到南平郡王府门口,由仆役们帮忙卸下东西,送入准备好的院落,几个婆子上前抬轿,从边门入,直到正屋的院门外方停下。
  南平郡王府,女主人形同虚设,只能由杨氏做主,带着几个管事娘子出来相迎。
  眉娘和萱儿给将军惯得胆大,也在不远处悄悄看热闹。
  杏花树下,轿帘轻轻掀开,走出个干净俏丽的小美人,梳着乌双髻,穿蓝绸衣,插着几根时兴的金钗银饰,圆圆的脸上虽有几点雀斑,眼睛笑得如新月弯弯,嘴角一对活泼可爱的梨涡,看着就讨喜。
  这位就是表小姐吧?看着不难相处。
  杨氏舒了口气,正想上前相迎。
  未料,小美人回身行礼,恭敬地打起轿帘,俏生生地道:“姑娘,到了。”
  蓝呢轿中,轻轻伸出一只手,搭上了小美人的肩头。
  戏文里形容的“手如柔荑,肌若凝脂”“春葱玉指如兰花”展现在所有人面前,光凭这只白皙、细腻、柔软,完美无瑕的手,就美得让人屏息失神。
  杨氏愣了会,赔笑迎上前去。
  柳惜音缓缓从轿中走下,枝头红艳的杏花顿时失了光彩。
  她有着完美的面孔,完美的眼睛,完美的鼻子,完美的嘴巴,完美的身材,从头发到指尖,没有一个地方不美。倾国倾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红颜祸水……古今往来,所有形容美女的词语都能放去她身上而不显突兀,就算为她点烽火戏诸侯,建酒池肉林以博一笑也值得。
  她穿着淡绿色的纱裙,素白色的罗衫,通身上下没有任何装饰,只在如云的秀发旁斜斜插着根简单的小玉簪,上面吊着颗小指节大,熠熠生辉的金刚石,随着她微微摇晃,像蜻蜓点水,如弱柳迎风。缓步行来,不卑不亢地对杨氏行了个半礼,说话的声音里仿佛带着特别的音律,动作优雅如舞姿。
  “哐当”一声脆响。
  是外头服侍的小童看得太入迷,不小心打翻了装糕点的碟子,惊醒众人。
  每个女人都在抚心自问:“天下间的男人看了这等美色,还想看别人吗?”
  眉娘素来自持貌美,如今强敌出现,心中恐慌,先死死地盯着她,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翻来覆去几遍,自知不敌,气得扭断了指甲,揉碎了手帕,脸色难看得连胭脂都盖不住。
  萱儿虽迟钝,看见这等艳压群芳的尤物,也有点紧张,拉扯着眉娘的袖子道:“这个……惜音表小姐好像比郡王爷还好看?”
  “何止好看?她比两个郡王加起来都好看。”眉娘只恨不得把柳惜音的脸皮剥了安自己身上,说话的声音都是从齿缝里憋出来的, “哪有女人能长成这等狐狸精模样?可恨!”
  杨氏在心里默念了十八遍“表小姐来暂住是准备嫁别人家去的”,总算将混乱的心情压制下来,赔笑道:“将军听见表小姐要来,很是高兴,她说马上就回来,一路奔波,我先带你去安顿?”
  柳惜音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羞涩道:“是惜音打扰了。”
  “都是自家人,有什么打扰不打扰,惜音表妹太见外了!”叶昭人未至声先到,她身上穿着朝服,来不及换下,兴冲冲地直奔过来,身后还带着想看热闹的夏玉瑾,“上次见时,你还不到我胸口呢。现在个头高不了不少。”
  柳惜音的身形轻轻顿了一下,然后迅速回身,低头拜见,领子处露出像天鹅般修长、优雅的脖子,她垂下眼,含笑道:“阿昭……”
  这等美人,就连照惯镜子的夏玉瑾,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叶昭看见她容貌,原本想大大咧咧地揽住她的双手停在空中,不好意思地缩回,过了好久拍拍她肩膀,柔声道:“女大十八变,我差点认不出了。”
  柳惜音道:“阿昭却没变多少,还是和我记忆中一模一样。”
  叶昭苦笑:“八年了,也长大了,哪能和以前一样?”
  柳惜音掩唇笑道:“是阿昭成熟了。”
  夏玉瑾赏了半响美人,同样是武将的女儿,看看人家的优雅和女人味,再看看自家媳妇的粗鲁和男人味,不胜唏嘘。琢磨着将来若不幸生了女儿,万万不能让她和母亲学坏,得好好亲近这个小姨子,只要学得两三分,他也能含笑九泉了。
  叶昭丢下感慨中的夏玉瑾,亲手牵起表妹,殷勤领她去安排好的院落。
  临行前,柳惜音悄悄朝夏玉瑾抬了一眼,波光流转,嘴角挂着抹若有若无的微笑,转瞬即逝。
  是秋波?久别重逢的秋波?
  不是给他媳妇的,是给他的?
  夏玉瑾迟钝地回过味来,感动得不能自已。
  叶昭的表妹好!不但人好、心好、眼光也好啊!
  若是连那么乖巧懂事的美人儿都嫁不上品貌兼备的好郎君,全天下的女人都该诅咒月老挨雷劈了。
  作者有话要说:每日一萌,投降吧~
  橘子绝对不写一般的狗血,要写也是惊天动地的狗血~~
  51。电闪雷鸣
  表妹住在梧桐院,黑瓦白墙,错落着五六棵梧桐树,点缀着七八丛蔷薇花。
  叶昭说:“你喜欢夏天,这个院子正是依夏天景致来建造的,如今已五月,马上就要入夏,到时候梧桐树荫,蔷薇花开,应该是美丽的。”
  柳惜音正在屋中踱步,四处打量,听她这般说话,心里一喜,嘴角更添笑意:“难为你都记得,这屋子里的摆设,不是你安排的吧?”
  叶昭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你看我像是会摆弄这些女孩子玩意吗?”
  柳惜音道:“也是,你说买些东西送我,还以为会是花粉头油,结果拎条活鱼跑回来,湿漉漉的,一蹦一跳,把我吓得半死。”
  叶昭:“那可是上好的刀鱼!而且最后不是被我偷偷烤熟了吗?你吃的还是最多的。”
  思及童年往事,两人笑个不停,夏玉瑾等得不耐烦,料想媳妇要陪表妹用饭,便自顾自吃了,不久后,天空下起淅沥沥的细雨,绵绵不绝,直至夜深。
  回屋时,夏玉瑾早已梳洗完毕,全神贯注地在灯下看书。叶昭想夸他勤奋,走过去窥了一眼,是本《春宫秘戏》,张了几次口,什么话都说不出,于是默默地转身走开了。
  练武一个多月,每日进补,身子骨大有长进,爬起山来腰不酸了,腿不软了,估摸努力撑上半个时辰不成问题,所以准备功夫也马马虎虎算完成了。夏玉瑾脑子里飘着的除了春宫,还是春宫。
  至于柳惜音,他也不是没心神荡漾过。
  但大部分男人心里都有条高低不等的美女欣赏线,越过这条线的都是美女,及格美女和极品美女差距不大,顶多是路上遇到,偷看多少眼的区别。
  娶妻娶贤,会特别想娶回家的女人,还是会在及格以上美女内挑性格、家世、才华等等,美妾是玩物,拿出来娱乐娱乐也罢了,对妾室动真心的男人不是没有,但肯定是那个妾室长得不错,性格脾气特别对口味,和她是不是极品美女并无关系。
  夏玉瑾自己长相很美,眼光比较高。在风月场混惯了,也不是刚见女人的愣头青小子,很有原则,从来不碰良家女、守规矩女、朋友妻妾和纠缠不清的女人,所以很少惹麻烦。如果柳惜音是青楼花魁,冲着这份天仙绝色,他非扑过去捧上半年场不可,可偏偏是叶昭的表妹,良家好姑娘,那就不应乱来了。
  摇头晃脑,感叹半晌,夏玉瑾把思绪从柳惜音的脸放回自家媳妇的腿上,想起那的一夜,心神更加荡漾,越发觉得女人的脸能当饭吃吗?自然是床上功夫好更占优!
  他见叶昭已经上床歇息,赶紧跟过去上,带着憋了一个多月的邪火,酝酿几口真气,做足准备功夫,翻身压上,欲报初夜之仇。
  屋外雨声渐大,夹杂着电闪雷鸣,风吹大树,树枝乱舞,发出吵杂的声音。
  夏玉瑾扯开叶昭的衣服,坐在她身上,整理一下凌乱的长发,然后俯下,重重地啃了脖子一口,恶狠狠地说:“今夜让你知道爷的厉害!”
  叶昭从下而上仰望着,忽然一把抓住他的腰,揉着揉着,十指慢慢滑下,半眯着眼道:“试过才知。”
  夏玉瑾立刻像恶狼般,朝他心心念念的大腿扑去,拉扯着腰带,滚烫的脑子里战鼓齐鸣,旗帜飘扬,呐喊着:“老子一定让你知道什么是蚀骨!”
  门外忽然传来了侍女急促的敲门声:“将军……将军……”
  “哪个不长眼的!”夏玉瑾正在情绪激昂总,恨不得将这个破坏战局的蠢货一脚踹出去,“没事就滚!”
  叶昭拦住他:“何事?”
  侍女也发现郡王爷很不高兴,心里忐忑,硬着头皮低声道:“是表小姐一直在哭,怎么劝都劝不住,能否请将军过去看看?”
  叶昭翻身坐起,着袜穿鞋:“是我疏忽了,她原本就胆小怕雷。”
  夏玉瑾带着发泄不得的,呆呆地问:“你要过去?”
  叶昭为难道:“她毕竟是个女孩子,胆子柔弱,害怕打雷下雨。更在漠北屠城的时候,失去父母,心里也留了些阴影,容易害怕,如今到新地方,怕是不习惯。”
  夏玉瑾听后,觉得这般如花似玉、娇弱可爱的美人儿自幼失去双亲,实在可怜,他是个大男人,总要体谅一二,反正自家媳妇跑不了,想什么时候想办事不能办?所以不应为这点小事计较。于是他深呼吸,努力压制,大度挥挥手道:“快去快回。”
  叶昭:“嗯。”
  夏玉瑾抱着被子,继续养精畜锐,等待着。
  这一等,他就没等到媳妇回来。
  叶昭派人传话:“表小姐认生害怕,哭泣不停,她先陪表小姐睡下了。”
  夏玉瑾呆呆地在床边又坐了许久,最终灌下一壶凉水,郁闷地在床上趴出个大字型,独自睡了。
  梧桐院内,柳惜音刚刚拭去泪痕,破涕为笑,红通通的眼眶和鼻头,看上去和雨打梨花般娇羞动人,她穿着白色中衣,轻轻挽起袖子,玉手轻抬,散下满头青丝,然后吹熄琉璃盏内灯火,每个动作都是入骨的柔媚。她慢步爬上床,轻轻靠向叶昭,喃喃道:“阿昭,我好怕,闭上眼就做噩梦,梦里爸爸妈妈都死了,你把我丢下,自顾自去了,任凭我在后面怎么呐喊,哭泣,你都不回头,不留下。”
  漠北惨剧,是叶昭心里最柔软之处,多年以来,对这个小时候跟她一块儿长大的表妹除了怜惜还是怜惜,从没半分不耐,于是拍拍她的背道:“我从不会丢下你的。”
  “是啊,你从不会丢下我,虽然欺负我最多的人是你,但最照顾我的人也是你,你捉弄我,有好东西也让着我。”柳惜音看着漆黑的天花板,轻轻说,“我打碎了青花瓷,你替我顶罪,我对叔叔撒谎,你替我圆谎。最后,不管我做了什么坏事,你都会原谅我。”
  可是,还有呢?
  叶昭困极,早已入睡。
  柳惜音侧身,听着她浅浅的呼吸声,温柔的眼里再次流下两滴清泪,最终闪过一抹厉色。
  叶昭,你这个卑鄙无耻的混蛋。
  所有欠我的东西,我统统要取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每日一萌,装果盘去~
  大家的狗血想象力真是登峰造极啊……
  似乎对表妹即将所做的事情也很亢奋啊……
  嗤嗤~
  很快就好玩了。
  51。色胆包天
  连绵不绝的雨,下了整整七八天,尚未有停歇的迹象,今年收成怕是不会好,国库空虚,大户人家争相屯粮,西南收编新军,川南雪灾,处处都是耗钱粮的地方,于是米菜价钱悄悄往上涨,白米从二十文涨到四十文一斗,就连平头百姓吃的杂粮粗面也涨了五文钱。
  皇上要做明君,带着皇后一起勒裤腰带,皇亲贵族和朝廷官员们上行下效,虽然吃不得苦,也不敢奢侈得太出格,原本十两银子吃一顿饭的改成八两,要纳两个小妾的只纳了一个,家里养的二十个戏子裁掉五个,媳妇新打的金簪少添两颗宝石,朝服的惹眼处打块小补丁,表示和皇上同甘共苦的精神。
  南平郡王府风波不兴。
  论满朝文武百官的吃苦本事,宣武侯叶昭是个中翘楚,她行军多年,多次被围困,睡得了雪地,吃得惯猪食,除买武器不惜一掷千金外,几乎找不出任何与奢侈挂钩的爱好。夏玉瑾虽是享乐惯的,却天生聪明,对正经事外的玩意都学得玲珑透彻,除了玩得一手听骰绝技,斗鸡玩蟋蟀也是赢多输少的个中好手,又擅长古玩鉴定,精通市井骗术,不太讲究风雅情调,所以甚少有人能在他身上讨太多便宜,只要没遇上什么特别标致的新粉头出来献艺,也就是隔三差五请猪朋狗友们在外面喝喝酒,看看戏,用他的身份来比其他败家子,花费实在不算大。
  所以他觉得最近酒菜价格长得有点不像话了。
  杏花楼的酒酿烧鸡比平时整整贵了三十三文,青菜贵了十二文,上等美酒贵了五十文,虽然他不缺这两个小钱,每次吃高兴了,打赏的都比酒菜钱多,但不代表喜欢被人坑,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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