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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部分

巨虫领主-第86部分

小说: 巨虫领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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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从没有低于零度的,因此,这防寒服却是很少见的。
  见实在是买不到,唐龙不得已,只得转为,四处购买那些能做防寒服的材料,可让唐龙大失所望的是,一个关键材料没找到。
  棉花,这个在地球最普通的东西,在这儿却是没有的,这个世界没有棉花。
  这个世界,穷人都会在入冬之前,采集一些巨大的草叶,将其简单处理后,缝制成衣服穿,而那些富人,则会穿麻布衣,是用一种象麻一样的植物,编制而成的。至于那些达官贵人们,则会从蚕人和蛛人那儿,买来丝绸,制成衣服穿。
  可无论是哪草叶衣、麻衣、还是那丝绸,都不能起到很好的防寒作用的。
  当然,还有一种东西,对于防寒那是很有用处的,那就是兽皮,可惜,虫人帝国并不产兽类,无论是野兽,还是魔兽,都没有,每一张兽皮,在虫人帝国,那都是很贵的。
  没法子,唐龙只得唉声叹气的往回走,看来是只有想别的法子啦。
  回到家后,阿福嫂还是很远就迎了出来,并告诉唐龙,那个送信的又来啦,不过按照唐龙的吩咐,阿福嫂将那人给留了下来。
  阿福嫂口中的这个送信人,其实,是一个宫中的小太监,不过为了掩人耳目,穿了身普通的麻布衣服,头上还带了顶凉帽。
  见到唐龙后,那个小太监赶紧脱下帽子,给唐龙行礼,并将一个木管信双手递给唐龙。
  唐龙接过那信后,小太监立即躬身退出了屋子。
  这次的木管可与昨天的不同,这次的木管可是粗大了许多,唐龙将那木管信打开,除了从木管内抽出一封卷好的信外,还抽出了一个用红布包裹着的东西,唐龙不由好奇起来,怪不得这次要用如此大的一个木管,这老太监到底在搞什么呀。
  唐龙并没将那红布包裹打开,而是先将那老太监的信,匆匆看了一遍,等唐龙看完,那心中的郁闷,一下子都被抛到九霄云外。
  原来,老太监还真是神通广大,竟然从那正沉浸在爱情中的老国王那儿,为唐龙讨了个军职。
  按帝国法律规定,军职分为统帅、一等将军、二等将军、三等将军、统领、千夫长、百夫长、十夫长、兵头等。
  其中,将军以下的军职的任命,只需在军部备案造册就行啦,而将军以上的职位,则必须得由国王亲自在朝堂上宣布其战功,并赐予将军剑才行。
  因此,统领是老太监所能为唐龙讨要来的最高军职拉。
  原来,那红布包裹着的竟然是统领的委任状,明天只要拿着它到军部走一趟就成啦,另外,按规定,军部还得为唐龙配备俩千人的部队才是。
  “哈哈,看来老子是时来运转啦。”唐龙哈哈大笑道,唐龙如此高兴,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自己有了军职,有了人马,那他就好开口向帝国要粮要钱啦。
  将那送信的小太监叫进来,将昨晚就封好了的那颗药丸交给那小太监,让他带给老太监,并且,又掏出一枚金币给他。{炫…书—网}
  很快,所有人就知道了这个喜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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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行 171 真假雷神铠 字数:3146
  第二天,由于高兴,唐龙起得很早,世界上可没有不想当将军的士兵,即使,这个将军头衔是虫人帝国的,唐龙还是很开心的,一早就在彩儿的帮助下穿戴整齐。
  将那件从老太监那儿弄来的铠甲给穿上拉,可还没等唐龙离开,却正碰上杜林,他是听到消息,特意前来祝贺唐龙的,可当他看到唐龙身上的铠甲,便立即睁大了眼,也顾不上与唐龙贺喜拉,一把便抱住了那铠甲不放。
  好不容易甩开杜林,唐龙一问,这才明白,原来,据杜林解释,这副铠甲可是大有来头的。
  这可是他们矮人族的守护神,雷神亲自打造的雷神铠,据矮人族的传说中讲,当年雷神一共亲手打造了雷神铠、雷神锤俩样神器。
  传说中,雷神为了能与众神一道,抗击那邪恶君主,这才为自己打造了这身雷神铠,不但能抵挡住强大的物理攻击,还能破除那邪恶君主所使的魔咒。
  不过传说中却并没说,最后众神都怎么样啦,只知道,众神战胜了那邪恶君主,将他封印了起来,可是众神也似乎都元气大伤,纷纷隐藏了起来。
  不过,雷神的雷神铠后来留在了矮人族,而那雷神锤却是丢失拉,不知去向。
  五百年前,兽人帝国出了一个伟大的君主,发动战争,并将当时还算强大的虫人给打败拉,要不是因为兽人人口不多,不能四处固守,在加上当时正值酷暑,兽人不耐热,大量的兽人染上了瘟疫,不得以退回北方。说不定,虫人帝国,可能早就被打败破国拉,也就没有后来人类啥事啦。
  也正是因为这场战争,才使得虫人将帝国的主力都调往了北方,这才使人类得以坐大,并最后起兵打败虫人。
  不过那位兽人国王退兵后,隔年又对矮人发动了战争,当时,矮人并没有臣服于兽人,还自立为国。不过在兽人强大的武力面前,矮人失败拉,连神器雷神铠也被抢走。后来这副雷神铠,在也没了消息,而矮人也不得不撤销了国号,向兽人国臣服。
  听杜林说完,唐龙心想,‘那个所谓邪恶君主,那一定就是龙神啦,看来这个所谓的雷神,也是凶手之一拉。’
  “哈哈,没想这雷神铠我竟然还能找到,哈哈。”
  “喂,发疯拉,你都说这雷神铠都丢了几百年拉,你又怎么能肯定,这就是雷神铠?”
  “这有什么难的,在我们矮人族,每个小孩成年时,都必须仿制出一件雷神铠来。只有打造出合格雷神铠的甲叶,才有资格出外游历,而回归部族的第一件事,那就是在打造出一件雷神铠来,让部族的长老们评判,那些优秀的作品将会被陈列起来,供后来人观摩。因此,这雷神铠的每个细节,要求,我都是清清楚楚的。”
  “真是个笨蛋,你都说你们矮人会仿制拉,你又怎么知道这是真品,我可没有发现它是神器噢。”
  “每个矮人所打造的,都会将各自的名字留在上面,你看这每一片甲片上都刻有雷神的符号。”
  “笨蛋,有人规定,一定要将自己的名字刻上吗?难都就不能将雷神的符号一同都拷贝拉?”
  “拷贝?”
  “就是仿造拉。”
  “哦,那倒没有。”
  “还有,你都说啦,那件雷神铠几百年前就别兽人抢了去,难都就没有其他人去仿制?要是这仿制的人不是你们矮人,根本就不懂你们的那些规矩,也看不懂这雷神纹呢,就象我,还以为这雷神纹是普通装饰用花纹呢。”
  “而且,你看看,这铠甲多大,都能装进去好几个矮人拉,这能是你们矮人造的吗?”
  “大小这道是次要的,似乎,当年的雷神可是很高大的。”杜林犹豫的说道。
  被唐龙这一说,杜林也不由犹豫起来,其实,他也从没见过真正的雷神铠,就是那些收藏在秘密地点的,前人仿制的铠甲,也只有哪些完成了游历,回到部落的人,在打造自己的铠甲前,才能见上一面。
  “还有,你刚才说这雷神铠是神器,可为什么拥有神器的矮人,还被兽人给打败拉?”
  “那是我们不知道使用。”
  “哼,多可笑,自己的东西,自己还不会使用,可能吗?我看呀,八成那件所谓的雷神铠八成也是件西贝货。”
  “西贝货?”
  “就是假的。”
  “不可能。”
  “不可能,先不提你的那个神话传说是否可靠,就算是真的,你刚才也说啦,当时,众神都失踪啦,那这件神器为什么没被雷神带走?反而留了下来?”
  “那是雷神担心矮人,这才将雷神铠留了下来。”
  “可能吗?他自己留下来不更好,我看这件铠甲,一定也是其他人仿造的,而被后人当作了真品供奉,不信,你有没有见过,神器会是这个样子的,别说是魔法波动拉、神光呀、华丽的外表拉等等,你有没有看到过有上了锈的神器,要不是这几天彩儿帮着擦拭了一番,让它见了新,我还不一定会穿它呢。”
  “真的?”毕竟杜林又不是雷神本人,他又没见过真正的雷神铠,被唐龙这一说,心里也觉得是这样一回事来,看来这个铠甲还真是件仿造的西贝货。
  唐龙才不管这是真是假呢,唐龙主要是喜欢这副铠甲的式样,最为重要的是,这副铠甲非常的重,自从原来的那身负重衣没了后,唐龙就一直希望能够在拥有一件,而这副铠甲,不但在重量上,而且大小也很是合适。
  看看自己的块头,再看看矮人杜林,说这是矮人神打造的,就是打死唐龙,唐龙也不相信。
  被杜林这一折腾,唐龙到是蛮开心的,虽然,身上的铠甲不是真正的神器,但经杜林辨认,这副铠甲有一大半的可能是出自矮人之手,而且,许多手法连杜林也没弄清楚,看来这铠甲的年代可是很久远啦。
  矮人制造的武器,那可是全世界都知道的好东西,看来,穿着这一身,也不会掉了自己的面子。
  在答应杜林,过后将这铠甲拿与他研究后,唐龙便离开了蜗牛壳。
  而这时,阿福与吉达也早就待在院子里等着唐龙拉,这几天,吉达都没回蜗牛壳。
  阿福嫂也早就做好了早餐,吃过早饭,看了看还处在昏迷中的拉克申,唐龙这才带了吉达和阿福,往军部而来。
  毕竟是头一回,唐龙担心去军部备案,交接人马什么的会有所耽搁,因此,这才催促着早些出门的。
  三人出门还是很早的,街上的行人因该还不是很多,可三人一转出巷口,却是不由得被眼前的情景给吓了一跳。
  就见满大街的都是士兵,三三两两的四处搜翻,似乎是在寻找着什么。
  “什么人?站住。”一名士兵见从巷子里转出三个人来,不由喝问道。
  “大胆,这可是统领大人。”阿福一脸的荣耀,撇着嘴说道。
  “统领大人?哼,现在这个年头,这军职可真是不值钱啦,什么人都能当统领?”那士兵低声的与一旁的同僚嘟囔着。
  见士兵如此怠慢,阿福又大声喝问,“哼,还不快些过来与统领大人见礼,我们大人今天将去军部,说不定,你还会在我家大人手下呢。”
  听到这儿,那几名士兵这才上前,有气无力的见礼了一番。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唐龙可不会与这些士兵一般见识,不过却对他们一大早出来,满大街的搜寻,比较好奇。
  “我们在找宠物呢。”


帝都行 172 公主的雪兔 字数:2760
  “我们在找宠物呢。”
  “宠物?”唐龙心想,能动用军队四下寻找,那一定是什么重要的魔宠,又或是什么稀有的东西啦,“什么样的呀,说不定我们还能帮上什么忙呢。”
  找了一夜的几名士兵,听唐龙如此一说,也都将那困顿的眼睛重新睁得大大的,“那可就太好啦,禀报大人,是一只白色的雪兔。”然后几人都盯着唐龙,希望他能有所表示,如果,唐龙真能提供线索,甚至,帮着找到那雪兔,他们这几个人不但不用在四处瞎忙拉,说不定还能得到大大的奖励呢。
  “雪兔?”雪兔这种动物,唐龙可是知道的,这是一种生活在北方草原上的小型食草动物,与地球的兔子很象,只是浑身都长着又细又密的长毛,很是招人喜爱。
  商人们常将这些雪兔捕捉来,卖到其它地方,给那些贵族当宠物。
  唐龙一听,这些人在满大街的寻找雪兔?不由得有些转不过弯来啦,虽说,这雪兔还算值些钱,可毕竟还没稀有到,需要派出军队,满大街寻找的份吧?
  “雪兔?这雪兔又有何稀奇的?”
  “哎,雪兔是不值钱,也不稀罕,可谁让这只雪兔的主人是我们的安娜公主呢?是安娜小公主的雪兔丢啦,国王连夜发出的命令,我们都找一晚上,可连一根兔毛也没见到。”几个人是不住的摇头叹息,看样子唐龙也不见得有什么线索拉。
  “你们找了一晚上拉?”
  “嗯”几个人现在都不太愿搭理唐龙拉。
  “哪你们见过安娜公主的那只雪兔吗?”
  “开玩笑,那谁见过?”
  “那,你们知道这只雪兔有何特点吗?”
  “有,有的,好象是非常的可爱。”一个傻把垃圾的家伙说着梦话。
  “那你们的长官可知道,这兔子有何特点?”
  几人互相看了看,又都摇了摇头。
  “哈哈,那我教你们个法子,保你们立马就能回去睡觉。”
  “真的?”几人又都来了精神。
  “是呀,你们去买只非常可爱的雪兔来,那不就成啦,谁又能分得清是不是原来的那只呀?”
  “啊,这样也行,不会被发现吧?”
  “一群笨蛋,说不定还能得到一大笔的奖赏呢。”
  等走出了老远,阿福忍不住问道:“那样做真没事?”
  “哎,我哪知道?不过,我却知道,这样一来,这些家伙便不会在去骚扰其他百姓拉,要是这件事能就这样结束,那不是皆大欢喜。”
  “噢,原来是这样。”
  “对了,这个什么安娜公主是谁呀?”
  “哦,她是国王最小的一个公主,在她前面,国王一共有七个王子,五个公主,这位安娜公主是最小的一位公主。由于,是最小的一位公主,因此,国王对她也是非常的疼爱,喜欢程度甚至是超过了其他任何一位王子公主。”
  “对啦,安娜,这个名字很像是人类的呀?”
  “噢,是这样的,按娜的母亲是人类日尔曼王国的一位公主,当年国王的王后正好病逝,于是由教皇作主,为了让人类和虫人世代友好,这才将安娜的母亲,远嫁到了我们虫人帝国,当上了王后。
  欢迎安娜母亲的那一天,整个帝都都轰动啦,几乎全城的人都去拉,那可是个非常美丽的人类公主,非常的雍容大放,她当时还将手伸出车窗,向人们挥舞呢。哎,可惜呀,第二年,在生安娜公主时,难产而死。
  安娜公主出生时,老国王已经快六十啦,那可是真正的老来得子,由于,按娜公主一出生便没有母亲,因此,老国王对安娜公主那是非常的疼爱,对她那可是百依百顺,无论公主想要什么,老国王都会尽量的满足。
  安娜公主的名字,其实是她母亲的,是老国王为了纪念她死去的母亲,这才给她起了与她母亲相同的名字。”
  “噢,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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