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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醉花阴 女尊-第4部分

小说: 醉花阴 女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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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步标准程序仔细检查了起来。

    心里有点遗憾,可惜手头没什么工具,更谈不上有什么专用检查仪器,因此只能做浅表的常规检查。

    一眼望过去,夕烟已经看到鹦哥身上并没有长出什么特别的东西,头、面、颈,肩、四肢,躯干比例也非常协调,男性生殖器官看上去也很正常,虽然身体的色泽啊形态啊……的显得有些过分阴柔美丽,脐下甚至还有个漂亮的红色火焰纹身。

    不管怎么说,这鹦哥看上去也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男性。

    松了一口气。

    很好,至少表面看起来一切正常。

    其实夕烟潜意识里还是有些怕看到在鹦哥那么漂亮的人身上长着什么怪东西的。

    看过之后,夕烟继续进行下面的检查程序。

    别怪夕烟看到男性躯体无动于衷,要知道,在夕烟眼里,此刻的鹦哥并无男女之分,就是一个研究对象。

    何况,夕烟自诩神经粗人一等。

    在学校上解剖课时,有同学看到因在富而马林溶液中泡得过久而变成棕红兼且皱缩的尸体时会得呕吐晕倒吃不下饭,夕烟却能面不改色上去解剖尸体头面颈部的肌肉,神经,血管。

    上完课,洗干净手,吃饭时,照样能啃下两块排骨去。

    夕烟在这里认认真真地做检查,却不知道,闭目羞红了脸的鹦哥躺在那里,心中怪异到极点。

    本以为姑娘看到自己的处子标记也就算完了,谁知自己躺了一会,夕烟的手又触摸了上来,想着姑娘定是忍不住想要自己了,微睁眼却看见姑娘的脸上表情专注认真,盯着自己的身体,眼神干净,哪有半分情欲之念。

    而且姑娘的手在自己的身体上不但触摸还扣击了起来,手法古怪,姑娘的口中还在念念有词,叫人一句也听不懂,摸不着半点头绪,什么“器官表现正常”,什么“脏器范围大小正常”。

    鹦哥正因为夕烟的检查行为心里没个抓挠,但也很清楚夕烟的行为必有古怪之处。

    冷不防夕烟半跪在了床前的脚踏上,侧着头贴在了自己胸上,顿时刚褪下去的红晕重又染上了身。

    真羞人啊。

    姑娘那刚洗过,还有点濡湿的头发散了一身一肩,撩在自己胸上,奇痒无比,只得强忍住,身体却是颤抖起来,眼见夕烟抬起了头,竟又向下移去,发丝一路顺着胸又滑向了肚腹,然后将一侧脸耳贴在了自己肚脐下。

    这一下,鹦哥只觉自己脑子里“轰”的一声,一片空白,震惊已经不足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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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亲们喜欢,我一定多多更新,看了你们的留言,本想今天就到这里的,现在想想,还是再写点,欢迎亲们来看,你们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

    PS:昨天我有给四个亲回帖,看见了吗?

    

 第九章

    说实话,鹦哥觉得自己有点受不了了。

    看到夕烟的脸贴在自己的肚子上,似乎在凝神聆听着什么,不时还微微一笑,脸朝着自己,眼神却掠了过去,不知道飘到了什么遥远的虚空。

    实在不知道这位夕烟在搞些什么鬼。

    那如云的黑亮发丝,和贴着肚子的滑腻肌肤更让自己痒上加痒,又是想笑又是想哭,羞涩之外更添不解和屈辱,只道夕烟正在拿自己寻开心,控制不住的浑身震颤了起来。

    他哪里知道夕烟是在做检查的最后一步——听,听肺部的呼吸,心脏的律动,肠胃的鸣响。

    听完了,夕烟正准备抬起头来,却发现自己贴着的皮肤越来越烫兼且身体由轻颤至剧烈抖动,不由愕然抬头望向鹦哥。

    哪知她这么一副莫名所以的无辜表情落在鹦哥眼里,顿时如火上浇了油,压抑多时的情绪爆发出来,忍不住恼羞成怒,也顾不得什么上下主奴,女尊男卑,“腾”的一下,坐起身来,抖着手胡乱穿上了衣裳,坐在床头颤抖着唇看向夕烟,张张嘴又闭上,再张张嘴,三翻两次想说话,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只涨红了脸,瞪着夕烟。

    心念电转间,夕烟已经猜到鹦哥为了什么会变成这样,虽然心里是有那么一丁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内疚,可鹦哥这么嘴一张一闭鼓气的样子实在太好笑了,让自己许久不曾出现的恶质因子抬了头,忍不住发挥了一下,笑眯眯地对鹦哥道:“你想要什么,你就说吗,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什么,虽然你说了,我也不一定能满足你,可是你不说,我就更不知道该怎么满足你,所以你还是别客气,就说出来罢……”

    谁知道,鹦哥伸出抖抖的手指,指着夕烟,终于瘪不住,“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夕烟当下傻了眼,摸摸鼻子,玩过头了呀,竟把人逗哭了。

    娇气啊,女儿国的男人。

    虽说应该把鹦哥当成女的来对待,而且那梨花带雨的样子也很好看,可想到他确实是个男人还哭成这样,还真是让人接受不了啊。

    想不出什么特别好的安慰话,夕烟只能对着鹦哥道:“别在意啊,我没有恶意的,帮你做了个简单的身体检查,告诉你吧,你身体挺好的……”

    鹦哥听到夕烟的话,哭声顿了一下,夕烟正要松一口气,却立刻被一阵更厉害的哭声击败。

    原来,鹦哥听到她这么说,原来哭是羞怒交加,后面却变成了不忿夕烟对他的身体全然没有动心。

    人那,就是这么奇怪,既怕她对自己动心太快,又怕她对自己一点不动心。

    夕烟哪里想得到鹦哥的心思已经转了这么一大圈,立起身来,见鹦哥哭个不住,忍不住又道:“其实你也不算太吃亏,我不也给你看过了吗?”

    哪知那鹦哥瞄了自己一眼,抽抽噎噎道:“鹦哥哪敢跟姑娘的千金之体比,姑娘想怎样就怎样,鹦哥只管照做就是,横竖鹦哥只是个小厮,只怨自己命不好生了这么个讨人嫌的男儿身……”

    “不许胡说,”眼看鹦哥说出这样自轻自贱的话,夕烟沉声打断了鹦哥,看鹦哥抬起水蒙蒙的眼眸望向自己,便又道:“鹦哥的身体很美呢,象件艺术品,男儿有什么不好,只要品性好,男儿女儿都一样。”

    听得夕烟如此斩钉截铁的说话,鹦哥的眼睛亮了起来;也渐渐止住了哭声,望着夕烟轻声道:“姑娘真这么想吗?”

    夕烟连忙用力点头,想起一句歇后语,稍做修改拿出来用,“真得就象男人扎鞋底一样。”

    果不出所料,鹦哥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长翘的睫毛直扑扇,夕烟心里有些小得意,发誓般地举起了一只手,一本正经地道:“千真(针)万真(针)”

    鹦哥略一思索,已明其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秀美的脸上还带着晶莹的泪,水漾的眼眸更是剔透。

    美人真是不分性别的啊,夕烟真心诚意地道:“鹦哥笑起来好美……”

    这一句赞,说得鹦哥又羞涩难当,但心里却甜滋滋的,嘴里道:“姑娘就爱拿鹦哥取笑……”

    说着拭干眼角的泪,站起身,逃也似地出了门,却在跨出门槛后回身细心地替夕烟掩上了门,在门后低声道“姑娘早些歇息吧,明日还要早起赶路……”

    夕烟微笑着应了一声,然后将自己整个人都摔在了床上,确实累了,不一会儿,就合上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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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啊赶;又写了一章出来;真的好累啊;不过亲们的支持让我心里暖洋洋的

    想看我写得H啊;在这里恐怕要多等等了;实在想看的话;就去看看我写的《七国记》的第二十九和三十两章吧。我写的H就是那样。

    这两天开始忙,我尽量更新,也请亲们耐心点啊,谢谢。

    

 第十章

    第一百零一次地打了个哈欠,坐在马车里斜躺着的夕烟将挡在嘴前的手放了下来,两只手肘一起向后撑住上身,因为打哈欠而显得有些雾蒙蒙的眸子看向正坐在一边安静绣花的鹦哥。

    马车其实走得算是平稳的,车身相对来说也还宽大,有软垫,薄被,还有一张小桌子。

    桌子居然是磁石做的,而桌上的茶杯,茶壶,茶盘则都是铁做的,怪不得放在上面不会晃动,桌子下面还有暗格,里面有点心,茶叶,针线之类零碎的小东西,角落里还有棋坪,弦琴,,几册书,车厢壁上还挂了几个葫芦。

    看得出,刘家在准备这辆马车的时候,费过一番心思。

    不过,夕烟心下嘀咕,貌似欠的人情更大了。

    好在她个性比较乐观,想过也就算了,并不钻牛角尖,始终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

    书,夕烟翻看过,居然象是篆体,完全有看没有懂,它认得我我不认得它,琴棋更别谈,只会下五子棋。

    背包里带的唯一一本书是英文版的《雾都孤儿》也被夕烟快翻烂了。

    夕烟心里苦笑,自己一个大学生来到这么个地方,竟成了文盲,想学,一时半会,也无从学起。

    鹦哥没读过什么书,也是西瓜大的字认不了一筐,从小开始做小厮,见闻也不是十分广,只能从鹦哥哪里了解一些大概的情况,比如说这儿的人都能活五百岁左右啦……

    刚听说时,夕烟虽有心里准备,也猜到几分,可还是有些震惊,想到自己的情况,也有些担心,可是明知道担心也没用,倒又坦然了。

    还没面临的问题,大可不必去预支烦恼。

    还有一桩事,刚坐马车那几天,夕烟居然晕了车,头昏脑胀,胃里直泛酸水,可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没那个本事和刘若音及一干象男人一样的女护卫一样在车外骑马的,只能强自哑忍着。

    幸亏善解人意的鹦哥察觉到她的不适,取出腌制的酸酸甜甜的梅子给夕烟含着,这才好了。

    夕烟心里戏称这些腌梅子为“避晕药”,却不知道鹦哥在肚里暗笑。

    这些都是男儿家才爱吃的小零食,没想到夕烟姑娘倒象得了宝,整日里一得空就含着,弄得腮帮老是鼓鼓的。

    夕烟在心里哀号,这马车可实在实在是太慢了,自己的手表坏了,具体时间不好掌握,只能每天在车厢的一个角落里,用自己背包里带的水果刀划一道刻痕,现在再看看角落里的那七十三道整整齐齐的刻痕,很有点欲哭无泪的感觉。

    自己自问是个很能静得下来的人,可这样长时间的困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可真有点吃不消。

    有时候想下去多走动走动,这个刘若音却只有到了荒郊野外,才会放夕烟出来透口气,美其名曰,是为了行路安全,让夕烟打算一路看看这女儿国风土人情的想法完全落空,却也只能由得刘若音安排,毕竟自己是初来乍到,不好意思多提要求。

    日行夜宿,虽也投宿客栈,却都是下了马车就被直接带到客房,除了又认识了两个跟着一起出来,伺候刘若音的小厮,昭云,香雪外,竟再没有机会看到别的什么人,一路只是急赶。

    刚一开始的时候,鹦哥过一会儿就会问问夕烟,什么“姑娘可要奴来捶捶腿?”“姑娘可要奴来松松骨?”“姑娘可要……”

    夕烟都赶紧以“不必,不必”来回答。

    鹦哥听到夕烟这也不要,那也不要,到了最后一次,鹦哥终于轻轻皱起了眉头,面上突然泛起了胭脂般的红晕,垂手道:“那姑娘可要……可要……”咬了咬牙,却又住口不语。

    夕烟慌得立刻再次大声道:“不要不要!”

    谁曾想,鹦哥霍地抬起头来,看了夕烟一眼,却又低颦了眉,幽幽地道:“姑娘什么都不要,那要鹦哥为姑娘做什么呢?”

    夕烟还来不及回答,却看到他双目之中已经水光莹然,那泪凝在长长的眼睫毛之上那是将滴未滴,双眉紧蹙,仿佛心中无限悲痛,不由大是奇怪,只得道:“好好儿的,你怎么哭啦?”

    鹦哥哽咽着道:“姑娘为何不要鹦哥伺候?”

    苦笑着,夕烟道:“那你为什么一定要伺候我呀?”

    鹦哥低着头,轻声道:“男人天生便是要伺候女人的,何况鹦哥已经是姑娘的人了,姑娘不要鹦哥伺候,鹦哥心里就觉得难受得很。”

    这是什么论调?一时之间,夕烟倒有些发呆,真不知从何说起,只觉得头大如斗。

    自己也算看出来了,这鹦哥相貌秀美,性情娇憨,虽是伶俐,却很认死理,急切间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抬头望见车壁上挂的葫芦,想起前面闻到淡淡酒香,便道:“要不你给我倒点酒出来,我喝喝看。”

    鹦哥闻言,收起愁容,道:“原来姑娘爱喝酒。”

    欢欢喜喜取了葫芦倒了酒。

    夕烟一尝之下,其味甚甘冽清甜,问鹦哥知道酒名为“解春风”,连着几杯喝下去,直到半醺,躺下便睡熟了,到也省得那鹦哥总问自己要他伺候些什么。

    就这样,漫漫车程,别的没怎么样,酒,夕烟倒喝了不少,不管怎么喝,葫芦里总是装满了的,夕烟心里明白,也不多言,常常喝得差不多,就倒头睡觉,车中岁月由此好过了不少,

    喝得多了,夕烟也从酒中得了趣,自认算半个女酒仙。

    糊里糊涂的,日子象指间沙一样流过,竟从春初走到了夏初。

    夕烟觉得自己真得堕落了,从没想过自己也可以懒成这样,可是,这堕落的感觉还真不错啊。

    就象现在,夕烟在车上又睡了个午觉,醒过来后,撑着身体打着哈欠,看着鹦哥在一边绣花,就有种恍恍惚惚,如坠梦中的感觉。

    鹦哥感觉到注视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抬起头来,只见夕烟又是一个大大的哈欠,不由微笑起来,刚要开口说些什么,马车却突然停了,却见车帘子一掀,刘若音探头进来,笑着道:“今儿早点投宿,好好歇息一下,明儿就到上京了。”

    哦,要到目的地了吗,老天,终于可以结束这让人忍无可忍的车中岁月了,夕烟衷心地展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浑不知她的这个笑容看在别人眼里是怎样的惊心动魄,目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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