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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丞相又如何-第23部分

小说: 丞相又如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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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铮指尖轻点我的水泡,待我传来“嘶——”的一声,他方嗞嗞摇头,明明眉头拧得紧紧地,出口的话却让人觉得有些幸灾乐祸,“这就是做回普通人的代价啊。”
  
  他是故意的,绝对是故意的。我怒瞪着他,不语,想用凌厉的眼神让他知道自己有多么地可恶。但楚太子显然没有接收到我幽怨的电波,从他的怀里取出一个瓷瓶,打开,倒出一些在我的脚上,着手轻缓地揉捏了起来。
  
  可即便手法轻柔,我依旧疼的嘶嘶乱叫。
  
  “忍着点儿,”他笑盈盈地瞧着我的呲牙咧嘴,“这么点儿疼都受不住,也不知上次你被射了一箭是怎么挺过来的……”
  
  “你怎么知道我中箭的事?”我疑惑地将他望着,见他的眼睛闪忽闪忽的,我悟道:“哦,我知道了。是沈楚告诉你的吧?我记得沈楚说你是他的朋友来着。”
  
  他低下头,“嗯。”
  
  忽然想起那个坠子,我谈笑般地问道:“你那个小提琴吊坠蛮精致的,哪儿来的?”
  
  他的手一颤,抬眸深深地将我望着,“你会拉小提琴?”
  
  “会啊,那是我最擅长的乐器。”我自豪的说。
  
  “哦?”口气显然很是不相信。
  
  这让我觉得受到了鄙视。虽说我一向不屑于被鄙视,但小提琴可是我最擅长的乐器,可从来没人说过我拉得难听,我也就没有办法接受别人对我的鄙视。我肯定地点点头,“我拉得很不错的,不信等我以后拉给你听。”
  
  他点点头。
  
  “你们南楚也有小提琴?”看来这个时代的乐器还是蛮先进的。
  
  “没有,”他嘴角翘起,“原来那个挂坠上的乐器是小提琴啊,坠子是你的?”
  
  我有种被算计了的感觉,沉默而警惕地望着这只大狐狸。狐狸说的话都要带上问号,然后打个折扣,或者是逆向思考才有可能正确知晓他要表达的意思。灰姑娘的水晶鞋不过是在童话故事中存在,王子用水晶鞋找到灰姑娘还有可能是因为她偷了他什么东西,他要借这个线索将她缉捕归案。我认为这种可能极为靠谱,且很是符合我的身份以及我犯过的事,由此,承认那坠子是自己的显然是不明智的。至少,我确认自己能回家前,我绝对不能说。
  
  他脱下我的另一只鞋子和袜子,一边处理脚上的血泡一边说:“那时我的母后刚刚去世,我心情不是很好,就去香山散步,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在演奏你说的这种小提琴,声音清脆婉转悠远,听完了一曲,我的心情就好了很多。乐声止,她回头瞧见我,似乎有些惊讶。说起来,那个时候她倒像是做了什么错事,怕被人捉到一般仓惶跑掉了。”
  
  说到这里,他的嘴角慢慢翘起,“我想去追她,却又怕唐突了她。留在那里无意中发现了那条项链,就收了起来。之后,我找她找了三年,每年的中秋节都会在香山等她,等了三年,都没有等到。后来,我将那链子装在绝谟雕像的姻缘盒里,据说,只要将喜欢之人的一样物事放在里面就能吸引那个人寻来。”他抬眸望着我,眼里有些期盼。
  
  我有些愕然。那项链确实是我的,我也是无意中在绝谟那个盒子里发现它的,这难道真的是……不行。这狐狸的话不能全信。三年前我是否来过这个时空有待考究,若真的来过,且见过楚铮,我不可能没有什么印象啊。除非……频繁的时空穿梭会消除人的部分记忆这一说法的确存在。除却我个人的因素,楚铮既然见过我,应该记得我的模样才是。
  
  楚铮继续说道:“不知是不是想得越多,人的记忆越是容易流失。三年来,我一边寻找她,一边将她的样貌给忘记了。”
  
  我笑了笑,“忘了也好啊,有时候太执着了反而辛苦。干脆重新找个女子喜欢算了。”
  
  他将我的鞋袜穿好,与我并身坐在石头上,“我也想。可我这人有些死心眼,有了个一见钟情的女子,其他的都成了将就。作为一国太子,有些责任不允许我去坚持寻找一个或许早就嫁人的女子,可我的心就是不受控制地要去找她。三年、五年、十年……”
  
  听着一个已经有了太子妃的人讲述对另一个人的执念,我感动不起来。这般说来,他又将他的太子妃置于何处。
  
  “你是不是在想,我既然已经娶了妻子,怎还有资格说自己喜欢另一个人?”
  
  我汗颜。这太子果然有读心术。
  
  “娶她的人……不是我。”
  
  听了他后面所说的故事,我的嘴角就忍不住抽搐。这皇家之事果真荒唐。
  
  楚铮说,去年他有要事在外筹办,楚国大臣们上奏楚皇,太子年过二十,早就到了娶妻的年纪,一定要让太子在年前完婚。当时在国内扮成楚铮的人是他的同胞妹妹楚瑶,他这个妹妹因他让她假扮成他很是有些怨言,为了公报私仇,就在他不知情的状况下给他娶了个老婆回家。而现在,他还只是听说过他的这位太子妃,尚未见过。
  
  我呲着牙,很是同情地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以示安慰。
  
  他似笑非笑囧囧有神地瞧着我,“为什么我觉得你在幸灾乐祸?”
  
  我闭上嘴,努力憋笑,“你太敏感了。绝对是接收到了错误的信号。”为了让他相信,我点点头,尽量让自己的表情看上去很是诚恳。
  
  所幸他并没有在这件事上纠结,我也乐得在心里狠狠地将他有这么个有才的妹妹而乐呵了一把。心道,若是有机会一定要与她认识认识,要是有可能可以与她结成统一战线,共同整治这个讨厌的腹黑大尾巴狼。
  
  想到楚大灰狼被整惨的模样,不由心情亢奋了许多。
  
  转而想到一个女子扮成男子,先不论身高体型,单单是声音就差别很大。他们是如何办到的?我拽了拽楚铮的袖子,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他沉吟片刻,说:“你确定想知道?”
  
  虽说觉得他的神情有些不太一般,可好奇心依旧让我点了点头。
  
  他嘴角浮起一抹诡异的笑来:“这可是你自己想知道的。唔,我们都练过一种武功,可以模仿一些人的声音。”
  
  什么东西在我的脑子里一闪而过,尚未抓住,就听狐狸太子说:“这事是楚国皇族的秘密,既然你知道了,要么选择自尽,要么选择成为我的家人。”
  
  脑袋瓜子轰的一声,炸开了。我……似乎踩到地雷了。
  ……………………………(我是欠扁的半更分界线)
  仔细分析两者的利弊。自尽,我舍不得。成为他的家人,歧义很多。思考良久,我问:“当你义妹成不?”
  
  他的脸沉了下来,“你说呢?”
  
  我陪着笑不怕死地说:“我说成。”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朝与楚铮所在处相反的方向挪了挪,就怕他一个恼怒掐死我。
  
  “只能选择当我的太子妃。”
  
  那还能叫选择?明明就是要不当太子妃,要不就自杀。他已经有个太子妃了,我要是嫁给他就只能当侧妃了,坚决不做小三是我的原则,破坏人家的因缘是要遭雷劈的。再说了,我和他又不熟,嫁给他,我还不如嫁给沈楚那厮呢。起码我们俩还是哥们儿,有着共同的地下工□好和相似的地下工作(炫)经(书)历(网)。
  
  我将头一昂,大义凛然道:“我还是选择自尽吧。”
  
  他脸上出现短暂的愕然,继而眼眸中露出一丝痛楚,抿着唇,从靴子里摸出一把匕首,递给我。
  
  我向后缩了缩,“可不可以缓期?”
  
  他坚持。
  
  “你看,”我紧张得有点儿哆嗦,“被判了死刑的罪犯斩首示众还有个缓和期,我不过是听到了一点小秘密就要被处以斩立决,这似乎有些不人道,不,是很不人道,而且很不合规矩。”得拖,拖到师兄来,我就溜之大吉,师兄要是不来,我就寻个机会跑掉,“我保证不把这事给说出去,你瞧,每天我都在你的眼皮底下,根本没有单独与第三者聊天的机会,哪有那空当……”
  
  “那就缓刑吧。”
  
  “将秘密告知对方,你……你同意了?”
  
  他勉强笑了笑,“嗯。或许是我逼你太紧了。我也晓得你顾虑什么,以后我不逼你了,我会将你所有的顾虑都消除。到时,希望你会改变选择。”
  
  他在说什么?弄得我云里雾里的。我才不会改变选择呢,傻瓜才选择立马干掉自己,我永远选择缓刑。
  
  楚铮背对着我蹲□子,“我背你,还要走一段路才能到策磨城。”
  
  我很想来句“男女授受不亲”以显示自己的害羞,但……在拖着疼得要死的脚继续磨泡泡和免费人肉马车之间选择,聪明的人定要选择后者。在乐颠颠地爬上他的后背之前,我颇为视死如归地道:“这可是你要背我的,我没强迫你,是你强迫我的。”其实,不好意思的说,我蛮重的。
  
  楚铮把我这一坨肉托起来的时候,身子明显地晃了晃,带着笑意的声音从身前传来,“瞧着你挺瘦的,怎竟跟小猪有的一拼。”
  
  他细长的脖子就在我的双臂之间,我很有掐上去的冲动。鉴于弑杀太子是个重罪,况且我又打不过他,就强忍住自己想勒死他的欲望,咬牙切齿地说:“胖又怎样,胖的人抱起来有手感。”
  
  他呵呵笑了起来,笑声从前胸透过后背传到我的身上,轻轻颤抖,让我有些小郁闷,也有点不自在。
  
  他说:“嗯,抱起来的确手感不错。”
  
  我瞪着他的脖子,狠狠地磨牙。再说,再说,我咬死你。
  
  可惜,楚铮貌似心情很好地闭上了嘴巴,让我再次怀疑他有读心术。而且,这只衣冠禽兽的自我治愈能力明显高强,方才还不知为何乌云满布的,这会儿却又阳光普照了。真是匪夷所思。
  
  鉴于天气不错,有人肉代步工具,又不用立马死掉,我心情很好地哼起了歌,“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
  
  “咳咳,”楚铮猛地咳嗽两声,仿若肺癌晚期一般,“能不能换首歌?”
  
  呔,免费听歌竟还挑三拣四的点歌。不过,我大人不计小人过,就换首吧。“我们是害虫,我们是害虫……”
  
  “小球儿,再换一首吧。”他叹息。
  
  “你真挑,”我无奈地又换了首歌,“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请用极度走调的曲调来唱沙球嚎的所有的歌)”
  
  “我给你唱吧。”我能感觉,楚太子殿下快哭了。不过,听到他要献歌,我顿时精神奕奕地猛点头,突然想起他看不到,就努力掩藏住兴奋,故作无奈地道:“唔,唱得不好听,我就咬你哦。”
  
  他笑嘻嘻地说:“那你先咬我吧。” 
  
  我不客气地磨了磨牙,啊呜一口在他后颈上烙上一圈牙印。感到他的身体僵了僵,我这才意识到方才我玩兴大起,竟然不知死活地咬了这么一只大尾巴狼。来不及品位嘴下口感的细腻光滑,我忙抬起头来,怕怕地说:“你……你叫我咬的啊,我,我可是奉命行事,你不能定我的罪。”
  
  过了片刻,才传来楚铮略有沙哑的声音,“嗯。”
  
  我大着胆子转移话题,“你不是要唱歌吗?”
  
  “唔……嗯。”他的嗓子依旧有些哑哑的,“我哼唱好么?”
  
  于是,他低沉圆润的嗓音哼出来的这支曲子,让我不可思议地盯着他的后脑勺,半天说不出话来。这只曲子是我常常拉奏的小提琴曲卡农》。 

24

24、第二十四章 。。。 
 
 
  到策磨城,我们买了两匹马,二十天后,就到了楚国都城锦湘。
  
  在这不长不短的二十天里,我与楚铮进行了多次斗争,有过数次面对面双方谈判。鉴于敌方过于腹黑,气场委实强大,经验较为 (炫)丰(书)富(网) ,防备明显充分,实力过于强悍,作为一只吊车尾的小贼,我输的体无完肤。好吧,稍微有点儿夸张。可也差不离儿了。我身上所有的金珠银珠都被楚大尾巴狼没收了,除了身上穿的衣服,行礼也被他以帮我保存为借口拿走了,就连我身下这匹马,也差点儿被他放生。
  
  原因嘛,咳咳,无非就是我每天都琢磨着逃跑,并身体力行付诸实践,仔细算来,也就逃过十九次,嗯,不多,第一天由于脚疼,还没跑过呢。
  
  “怎么?又在琢磨逃跑?”楚铮抿了口茶水,似笑非笑地将我望着。
  
  我夹了块牛肉拼命地嚼着,对着他指指自己的嘴巴,表示忙得很,没空说话。
  
  “知道你不想去太子府,就让你先在酒楼里吃午膳,我都让步到这份儿上了,你还是要跑吗?”他一脸幽怨。
  
  我将肉咽下去,“要不,你把钱还给我,我住客栈?”
  
  他挑着眉毛抿唇不语。
  
  “不给就不给。”暂时放弃。
  
  看来我得另寻他路了。或许住进太子府,楚铮要处理政务就不会天天把我带在身边,那时我可以顺点儿值钱的东西开溜。唔,虽然可能有侍卫把守,但总是会找到漏洞的。
  
  可……我错了。压根就不能用常规思维去猜测楚铮这大尾巴狼的行事规律。因为这厮就没有规律可言。
  
  吃过午饭,他为我戴上一张人皮面具,模样清秀但却没有存在感,普通到掉人堆里就认不出来的那种。他说,从踏入太子府开始,我就是他的贴身小厮,就连他上茅房都得在外面候着。我悲愤抗议,被他一个挑眉的小动作给镇压。
  
  付了钱,我极为不乐意地随他又赶到锦湘城外。他撕下脸上的人皮面具,走向早就侯在一边的豪华马车,窜上去,不过一刻钟就掀开车帘,像唤小狗一般地朝我招招手。
  
  不乐意地将头凑过去,透过车窗,瞧见他已是紫银锦袍在身,紫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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