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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部分

唐诗鉴赏大辞典-第2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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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有愧于他的“英雄”称号。
 
  第三句“江东子弟多才俊”,是对亭长建议“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的艺术概括。人们历来欣赏项羽“无面见江东父兄”一语,认为表现了他的气节。其实这恰好反映了他的刚愎自用,听不进亭长忠言。他错过了韩信,气死了范增,确是愚蠢得可笑。然而在这最后关头,如果他能面对现实,“包羞忍耻”,采纳忠言,重返江东,再整旗鼓,则胜负之数,或未易量。这就又落脚到了末句。
 
  “卷土重来未可知”,是全诗最得力的句子,其意盖谓如能做到这样,还是大有可为的;可惜的是项羽却不肯放下架子而自刎了。这样就为上面一、二两句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而这样急转直下,一气呵成,令人想见“江东子弟”“卷土重来”的情状,是颇有气势的。同时,在惋惜、批判、讽刺之余,又表明了“败不馁”的道理,也是颇有积极意义的。
 
  议论不落传统说法的窠臼,是杜牧咏史诗的特色。诸如“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赤壁》),“南军不袒左边袖,四老安刘是灭刘”(《题商山四皓庙》),都是反说其事,笔调都与这首类似。宋人胡仔在《苕溪渔隐丛话》中谓这首诗“好异而畔于理……项氏以八千人渡江,败亡之余,无一还者,其失人心为甚,谁肯复附之?其不能卷土重来,决矣。”清人吴景旭在《历代诗话》中则反驳胡仔,说杜牧正是“用翻案法,跌入一层,正意益醒”。其实从历史观点来看,胡氏的指责不为无由。吴景旭为杜牧辩护,主要因这首诗借题发挥,宣扬百折不挠的精神,是可取的。
 
                (陶道恕)
 




 



寄扬州韩绰判官 
               寄扬州韩绰判官
 
                 杜牧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扬州之盛,唐世艳称,历代诗人为它留下了多少脍炙人口的诗篇。这首诗风调悠扬,意境优美,千百年来为人们传诵不衰。韩绰不知何人,杜牧集中赠他的诗共有两首,另一首是《哭韩绰》,看来两人友情甚笃。杜牧于大和七年至九年间(833—835)曾在淮南节度使牛僧孺幕中作推官,后来转为掌书记。这首诗当作于他离开江南以后。
 
  首句从大处落墨,化出远景:青山逶迤,隐于天际,绿水如带,迢递不断。“隐隐”和“迢迢”这一对叠字,不但画出了山清水秀、绰约多姿的江南风貌,而且隐约暗示着诗人与友人之间山遥水长的空间距离,那抑扬的声调中仿佛还荡漾着诗人思念江南的似水柔情。欧阳修的《踏莎行》:“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平芜尽处是青山,行人更在青山外”,正道出了杜牧这句诗的言外之意。此时虽然时令已过了深秋,江南的草木却还未凋落,风光依旧旖旎秀媚。正由于诗人不堪晚秋的萧条冷落,因而格外眷恋江南的青山绿水,越发怀念远在热闹繁花之乡的故人了。
 
  江南佳景无数,诗人记忆中最美的印象则是在扬州“月明桥上看神仙”(张祜《纵游淮南》)的景致。岂不闻“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徐凝《忆扬州》),更何况当地名胜二十四桥上还有神仙般的美人可看呢?二十四桥,一说扬州城里原有二十四座桥,一说即吴家砖桥,因古时有二十四位美人吹箫于桥上而得名。“玉人”,既可借以形容美丽洁白的女子,又可比喻风流俊美的才郎。从寄赠诗的作法及末句中的“教”字看来,此处玉人当指韩绰。元稹《莺莺传》“疑是玉人来”句可证中晚唐有以玉人喻才子的用法。诗人本是问候友人近况,却故意用玩笑的口吻与韩绰调侃,问他当此秋尽之时,每夜在何处教(禁止)歌吹取乐。这样,不但韩绰风流倜傥的才貌依稀可见,两人亲昵深厚的友情得以重温,而且调笑之中还微微流露了诗人对自己“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倖名”的感喟,从而使此诗平添了许多风韵。杜牧又长于将这类调笑寄寓在风调悠扬、清丽俊爽的画面之中,所以虽写艳情却并不流于轻薄。这首诗巧妙地把二十四美人吹箫于桥上的美丽传说与“月明桥上看神仙”的现实生活融合在一起,因而在客观上造成了“玉人”又是指歌妓舞女的恍惚印象,读之令人如见月光笼罩的二十四桥上,吹箫的美人披着银辉,宛若洁白光润的玉人,仿佛听到呜咽悠扬的箫声飘散在已凉未寒的江南秋夜,回荡在青山绿水之间。这样优美的境界早已远远超出了与朋友调笑的本意,它所唤起的联想不是风流才子的放荡生活,而是对江南风光的无限向往:秋尽之后尚且如此美丽,当其春意方浓之时又将如何迷人?这种内蕴的情趣,微妙的思绪,“可言不可言之间”的寄托,“可解不可解之会”的指归(见叶燮《原诗》),正是这首诗成功的奥秘。
 
                (葛晓音)
 




 



题木兰庙 
                题木兰庙
 
                 杜牧
 
  弯弓征战作男儿,梦里曾经与画眉。
 
  几度思归还把酒,拂云堆上祝明妃。
 
  这首咏史诗,是杜牧会昌年间任黄州刺史时,为木兰庙题的。庙在湖北黄冈西一百五十里处的木兰山。木兰是一个民间传说人物,据说是北魏时期的谯郡人(有的说是黄州或宋州人)。黄州人为木兰立庙,可见是认木兰为同乡的。
 
  诗人一开头就用一个“作”字把北朝民歌《木兰诗》的诗意高度概括出来。这个“作”字很传神,它既突出地显示了木兰的特殊身分,又生动地描绘出这位女英雄女扮男装“弯弓征战”的非凡本领。要不,“同行十二年”,伙伴们怎么竟“不知木兰是女郎”呢?
 
  接着诗人又借取《木兰诗》“当窗理云鬓”的意境。把“理云鬓”换成“画眉”,把木兰终究是女孩儿的本色完整地表现了出来:“梦里曾经与画眉”,“与”相当于“和”。它启发人们去想象木兰“梦里”的情思。她只是在梦乡里,才会和女伴们一起对镜梳妆;只是为了“从此替爷征”才竭力克制着自己,并非不爱“画眉”。诗人运用一真一梦、一主一辅的衬托手法,借助梦境,让木兰脱下战袍,换上红妆,运笔尤为巧妙。这固然有“古辞”作依据,却表现出诗人的创新。
 
  第三句诗人进而发挥想象,精心刻画了木兰矛盾的内心世界:木兰在战斗中固然很有英雄气概,但在日常生活中却不免“几度思归还把酒”,“几度”二字,恰如其分地表现出这种内心矛盾的深刻性。作为一个封建时代的少女,木兰有这样一些感情,一点也不奇怪。难得的倒是诗人善于揭示其心灵深处的思归之情,更增强了真实感。
 
  最后问题落在“还把酒”上。是对景排愁?还是对月把酒?都不是,而是到“拂云堆”上“把酒祝明妃”。拂云堆,在今内蒙古自治区的乌喇特西北。堆上有神祠。明妃,即自请和番的王昭君。木兰和昭君都是女性。她们来到塞上,一个从军,一个“和戎”,处境和动机固然有别,但同样都是为了纾国家之急。
 
  而这等大事却竟然由女儿家来承担,自不能不令人感慨系之。“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这是唐代诗人戎昱《咏史》中的名句,和杜牧这首诗是比较合拍的。
 
  王昭君和亲,死留青冢,永远博得后世的同情。木兰为了安靖边烽,万里从戎,一直受到人们赞美。诗人通过“把酒”“祝明妃”,把木兰对明妃的敬慕之情暗暗地透露出来,把木兰内心的矛盾统一起来,运用烘托手法,使木兰和昭君灵犀一点,神交千载,倍觉委婉动人。这无疑也正是本诗值得特别称许之处。
 
                (陶道恕)
 




 



赠别二首(其一) 
              赠别二首(其一)
 
                 杜牧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文学艺术要不断求新,因陈袭旧是无出息的。即使形容取喻,也贵独到。从这个角度看看杜牧《赠别》,也不能不承认他做诗的“天才”。
 
  此诗是诗人赠别一位相好的歌妓的,从同题另一首(“多情却似总无情”)看,彼此感情相当深挚。不过那一首诗重在“惜别”,这一首却重在赞颂对方的美丽,引起惜别之意。第一句就形容了一番:“娉娉袅袅”是身姿轻盈美好的样子,“十三余”则是女子的芳龄。七个字中既无一个人称,也不沾一个名词,却能给读者完整、鲜明生动的印象,使人如目睹那美丽的倩影。其效果不下于“翩若惊鸿,宛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曹植《洛神赋》)那样具体的描写。全诗正面描述女子美丽的只这一句。就这一句还避实就虚,其造句真算得空灵入妙。第二句不再写女子,转而写春花,显然是将花比女子。“豆蔻”产于南方,其花成穗时,嫩叶卷之而生,穗头深红,叶渐展开,花渐放出,颜色稍淡。南方人摘其含苞待放者,美其名曰“含胎花”,常用来比喻处女。而“二月初”的豆蔻花正是这种“含胎花”,用来比喻“十三余”的小歌女,是形象优美而又贴切的。而花在枝“梢头”,随风颤袅者,当尤为可爱。所以“豆蔻梢头”又暗自照应了“娉娉袅袅”四字。这里的比喻不仅语新,而且十分精妙,又似信手拈来,写出人似花美,花因人艳,说它新颖独到是不过分的。一切“如花似玉”、“倾国倾城”之类比喻形容,在这样的诗句面前都会黯然失色。而杜牧写到这里,似乎还是一个开始,他的才情尚未发挥尽致哩!
 
  当时诗人正要离开扬州,“赠别”的对象就是他在幕僚失意生活中结识的一位扬州的歌妓。所以第三句写到“扬州路”。唐代的扬州经济文化繁荣,时有“扬一益(成都)二”之称。“春风”句意兴酣畅,渲染出大都会富丽豪华气派,使人如睹十里长街,车水马龙,花枝招展……。这里歌台舞榭密集,美女如云。“珠帘”是歌楼房栊设置,“卷上珠帘”则看得见“高楼红袖”。而扬州路上不知有多少珠帘,所有帘下不知有多少红衣翠袖的美人,但“卷上珠帘总不如”!不如谁?谁不如?诗中都未明说,含吐不露,但读者已完全能意会了。这里“卷上珠帘”四字用得很不平常,它不但使“总不如”的结论更形象,更有说服力;而且将扬州珠光宝气的繁华气象一并传出。诗用压低扬州所有美人来突出一人之美,有众星拱月的效果。《升庵诗话》云:“书生作文,务强此而弱彼,谓之‘尊题’。”杜牧此处的修辞就是“尊题格”。但由于前两句美妙的比喻,这里“强此弱彼”的写法显得自然入妙。
 
  杜牧此诗,从意中人写到花,从花写到春城闹市,从闹市写到美人,最后又烘托出意中人。二十八字挥洒自如,游刃有余,真俊爽轻利之至。别情人不用一个“你(君、卿)”字;赞美人不用一个“女”字;甚至没有一个“花”字、“美”字,“不著一字”而能“尽得风流”。语言空灵清妙,贵有个性。
 
                (周啸天)
 




 



赠别二首(其二) 
              赠别二首(其二)
 
                 杜牧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这一首抒写诗人对妙龄歌女留恋惜别的心情。
 
  齐、梁之间的江淹曾经把离别的感情概括为“黯然销魂”四字。但这种感情的表现,却因人因事的不同而千差万别,这种感情本身,也不是“悲”、“愁”二字所能了得。杜牧此诗不用“悲”、“愁”等字,却写得坦率、真挚,道出了离别时的真情实感。
 
  诗人同所爱不忍分别,又不得不分别,感情是千头万绪的。“多情却似总无情”,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笔,著一“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诗人爱得太深、太多情,以至使他觉得,无论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足以表现出内心的多情。别筵上,凄然相对,象是彼此无情似的。越是多情,越显得无情,这种情人离别时最真切的感受,诗人把它写出来了。“唯觉樽前笑不成”,要写离别的悲苦,他又从“笑”字入手。一个“唯”字表明,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使所爱欢欣!但因为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想笑是由于“多情”,“笑不成”是由于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
 
  题为“赠别”,当然是要表现人的惜别之情。然而诗人又撇开自己,去写告别宴上那燃烧的蜡烛,借物抒情。诗人带着极度感伤的心情去看周围的世界,于是眼中的一切也就都带上了感伤色彩。这就是刘勰所说的:“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文心雕龙。物色》)。“蜡烛”本是有烛芯的,所以说“蜡烛有心”;而在诗人的眼里烛芯却变成了“惜别”之心,把蜡烛拟人化了。在诗人的眼里,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的离别而伤心了。“替人垂泪到天明”,“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层。“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饮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
 
  诗人用精炼流畅、清爽俊逸的语言,表达了悱恻缠绵的情思,风流蕴藉,意境深远,余韵不尽。就诗而论,表现的感情还是很深沉、很真挚的。杜牧为人刚直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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