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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唐砖-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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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古人根本就没有领会笑话与实话的那根神经。

熙童眼睛都快睁的裂开了,大嘴一张一合的说不出话。

“不会吧,你家祖师也遇到了?还是这群美女?”

第56节 绝望的理想

云烨不想再忽悠熙童,因为他已经非常的可怜,为了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奔波了一生,现在还要往成仙这个大泥沼里钻,而且拽都拽不回来。

随随便便的一个典故拿出来,又和人家祖师遇到的情形一个样子,云烨很想抽自己的嘴巴子,一百年后的郭子仪难道也和隐门有联系?要不然不会这么准确的描述他见到的场景,这里面的故事就不是云烨可以控制的了。

把有些崩溃的熙童给解开,他依然保持着苏秦背剑的造型,眼珠子随着云烨的身影的移动不停的转着。如果云烨现在想要知道隐门的故事,他一定会竹筒倒豆子一般的交代出来。

痴人很危险,但是不可怕,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纯粹的一批人,为了理想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他们的脑子里只有自认为崇高的理想,没有得失观,没有自我。

在不懈的自我催眠之下,那条连接着天堂的金光大道似乎唾手可得,站起来够不着,只差一尺,跳起来够不着,只差一尺,脚下垫了砖块再跳起来,依然够不着,还是只差一尺。

他们永远在寻找能够让他们增高的东西,听说丹药有用,他们服用丹药,听说练气有用,他们练气,听说白玉京是登天的捷径,所以他们就要找白玉京,熙童何其聪慧的一个人,在幻境的迷惑下,早就丢失了自我。失去了起码的判断力。

云烨觉得现在从熙童嘴里知道任何消息都是对自己人格的一种伤害。在他崇敬。羡慕的眼神中。云烨甚至看到了一丝悲哀,他在自哀自怜,大概想不明白像他这样虔诚的求仙者为何无缘得见那些仙人,为何云烨总能轻易的得到,而他还满不在乎,弃之如敝屣。

放熙童离开,他毕竟没有伤害到自己,云烨也不想和田襄子彻底闹翻,李靖想看笑话,由得他去。

凭什么要给自己树立一个强大的敌人 ?'…'到目前为止。他们对待我还是很和善的,没有看出什么他们有什么恶意,这是一群可怜人,在希望即将破灭的时候。找到了新的目标。

这只需要稍微把他们的前进方向改变一下,难道说就不能造福大唐了?哥伦布的初衷不也是寻找遍地是黄金的中国吗?想必,他们很有兴趣参观,金字塔,巨石阵,空中花园之类的人间奇迹,还有那些瑰丽的人间仙境,说不定会让他们真的成为仙人。

找来了一壶酒,一只羊腿塞给熙童,看他有些茫然就对他说:“我不问你们的事了。我需要干我的事,没有时间和你们纠缠,你们追求仙人之路,我追求人间的功业。你们希望有一天能登上天门,我只希望自己可以青史留名。下回有什么事情要问,直接来找我,不要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让我心烦,也让你们麻烦,现在我来告诉你。在极北之地需要注意的事情,你们首先需要做准备,准备工作非常的重要,从药品,到食物。再到武器,再到穿着。每天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还要做好遇到突发事情的预案,这些东西非常的繁杂,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

“云侯,为何这样做,这些宝贵的东西你就这样拱手相送?”熙童听到云烨的话,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论谁知道了这些人世间的秘密都会埋在心底,传诸与子孙,这样当成破烂抛出来,难怪熙童有疑问。

“我答应过师傅,不去求什么长生,你们都是贱皮子,你当成宝贝的东西在我看来一钱不值,再说了,你还拿我的家人威胁,这种情况下,你觉得我会为了一堆破烂搭上我的家人 ?'…'

长生,长生,在我看来拿她换我家小妹的一根头发我都觉得亏得慌,就你们这些想当石头的家伙才把他看成宝贝。既然你们一心想当石头,那就去当吧,全成石头了,我不就一身轻松,我明天就要离开草原了,想请田襄子一聚,有些话说清楚些比较好,我知道你们神通广大,时间就定在我会长安的路上吧,时间地点你们选,只是不要在搞什么人命迎客之类的怪风俗,平平常常的有杯茶就好。”

熙童彻底的迷糊了,从云烨的话里听不出有什么阴谋,想说什么,张张嘴又无言以对,直到被云烨连推带搡的赶出军营,看着黑乎乎的草原,听着远处凄厉的狼嚎,他才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紧一紧腰带,提起脚畔被云烨扔出来的长刀,看看头上的星斗的位置,慢慢走进了无边的黑暗。

站在阴影里的李靖叹了一口气,转回了帅帐。

心头的阴影一去云烨顿时感觉全身轻松,哼着甜蜜蜜的小调回到自己的帐房,今晚绝对要把那日暮赶走,昨晚就没睡好,一个有和别人抢被子习惯的女人还是赶出去比较好,宽大的床一个人睡是何等的幸福。

还好,那日暮不在,听宦娘说这是草原上的习惯,女子和男人初婚过后,要回自己的帐篷睡两天的。多么人性化的习惯啊,要继续保持。

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云烨几乎舒服的呻吟出来,成大字型摊在床上,怎么舒服怎么来。

这样的舒适状态还没有保持一炷香的时间就比人打破了。

程处默胳膊底下夹着一床毯子,来到云烨的帐篷,一进来,就把毯子扔在床上,三两下脱掉靴子,一股咸鱼的味道顿时弥漫在整个帐篷里。屏住呼吸,云烨指着木盆怒视程处默。

程嘴里嘟嘟囔囔万般不情愿的去洗脚,那双鞋子被宦娘捂着鼻子拎了出去,大冷天的掀开帘子通了半天的风,才驱走了脚丫子的味道。

“烨子,我不想回去,我想呆在草原上,你回去给我娘说一声。”程处默躺在云烨身边小声说。

“做梦,你以为我把你从李绩手里要出来很容易吗?这些叔伯里面,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李绩,你在他手底下干活太危险,这人有一个恶习,就是喜欢拿自己亲近的晚辈来立军威,我不想你被他拿去做人样子,老老实实的和我回长安,再说了,你马上就要成亲了,回去好好准备婚事才是正经。”

这话已经和程处默说了不下十遍了,该捞的功绩已经捞完,该打的仗已经打完,留在草原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徒耗青春而已,这混蛋就是听不进去,说什么都不肯回长安。

“我回去又要受家里的管束,你也知道我的性子,我娘管得又严,想出门都是奢望。与其那样,不如自由自在的留在草原上打仗。”程处默又开始反驳云烨的论调。

“闭嘴,你想得美,还想呆在家里,你一回去就要到书院报道,这一年你什么都没学着,这次你要好好的把你落下的功课补齐,别弄的连你弟弟都比不过,那就丢人了。”

“你早说啊,原来回去是要我去书院上课,这下好了,到了你的地头,哥哥就放心了,明就回长安,草原这鬼地方,老子早就呆腻味了,连一口顺嘴的吃的都没有,好想吃你做的红烧肉。”

云烨气得跳起来,在程处默的屁股上连踹几脚,对他说:“我昨晚就没睡好,你还唧唧歪歪的还让不让我睡觉了,明天还要赶路,快点睡觉。”

对与云烨莫名其妙的发脾气,程处默早就司空见惯,腆着脸问:“昨晚那个野姑娘伺候的可还如意?”

对这个猥琐的男人云烨没有一点办法,只有把自己包在毯子里假装睡觉。

一晚上连梦都没做一个,直到宦娘进来准备伺候两人梳洗,见两个少年人依旧睡的不省人事,只好拿湿布巾子在两人脸上擦几下,才把哥俩唤醒。

天还是黑的,帐篷外面却已经是人声鼎沸,何劭在大声的吩咐辅兵们把货物一一绑好,不要遗留一件,都是钱啊。

那日暮早早的站在帐篷口,没心没肺的冲云烨傻笑,这傻姑娘不知道他的爱人今天就要远走他乡了?那日暮不顾周边的无数双眼睛盯着,扑上来紧紧地拥抱一下云烨,说了一长串他听不懂的突厥话,然后就拿起鞭子去放她心爱的羊群。

宦娘对云烨说:“那日暮祝你一路平安,说他会在草原上等你回来,她会给你养多多的牛羊,然后把这些分给你们的孩子,你们将来会有很多的孩子,所以她要努力的放羊,就不送你了。”

云烨愣了一会,就吩咐护卫把自己的马牵过来,交给宦娘对她说:“你在草原上要好好保重,如果想回家了,就告诉我,我会派人来接你。你把这匹交给那日暮,告诉她,如果她见到了好男人千万不要犹豫,想嫁就嫁,不用为我担心。”

宦娘流着眼泪冲云烨挥挥手,就骑着马去追已经走远的那日暮,那个傻姑娘现在一定在哭泣。

程处默换上铠甲,就站在云烨的身边伸长了脖子看宦娘的背影,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拍拍云烨的肩膀,就自顾离去。

云烨看到了正在抢马车的唐俭,也看到了拖着一大包东西往马车上扔的许敬宗。公输甲在调试他的弩箭,孙思邈背着药箱,身后一群人抬着大大小小的箱子,在分门别类的往马车上装,每装一箱,孙思邈就在箱子上写下标记,免得回到书院以后给弄乱了。

出来半年有余了,是该回去了。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1节 马贼

当马车行驶在荒芜草原上,云烨才真正感觉到春天降临了。到处是潺潺的小溪在草原上流淌,春天暖暖的阳光融化了远山的白色冬装,给草原带来充沛的水源,今年是一个好年景,经历过白灾的草原,来年都是好年景。

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欣赏美景,何邵就在大声诅咒草原上该死的春天,他的牛车又掉进了泥沼,可怜的牛拼命挣扎也无济于事。贪心的何邵把牛车装的太高也装的太满,如果有可能他连草原上的蚂蚱都不想放过。

满身泥浆的关中辅兵,喊着号子把牛车拽出泥潭,不等休整就继续出发,谁都想早日离开草原。冻土开始化冻,脚踩在地上绵软的如同踩在厚厚的地毯上一般。听说每年都有牛羊陷进沼泽,运气不好人也会倒霉,一眨眼的功夫人就不见了,这个该死的地方,早一刻离开就早安全一刻。

李靖的四轮马车显露出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光拉车的马就有四匹,转盘式车辕轻松地把来自各个方向的力量转化成前进的动力,行走的又轻快又稳当,马车里没有座位,只有一个床榻,李靖拥着裘皮看着窗外的草原,眉间深深地悬针纹,从昨晚开始就没有舒展过,云烨的胡乱出牌一下子就打乱了他的布置,阴谋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这句话还是云烨在出发前告诉他的,他喜欢这句话,却不喜欢云烨的态度,这小子趾高气扬的用一副智者的口气来劝慰他,让早就心如古井的李靖从丹田处升起一股子邪火。“小子,在老夫面前装高人,老夫会让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高人。”

云烨仰躺在一辆牛车上,双手枕在脑后,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就对这里的蓝天,白云看个不够,只要有闲暇,他从不放过欣赏它们的机会。

南面天空来了一匹马,正在仰首嘶鸣,似乎在呼唤后面的同伴,云烨正打算推醒身边睡觉的程处默一起欣赏这匹白云幻化成的骏马,谁知道,高天上似乎有狂风在刮,健壮有力的骏马,一瞬间就变成了一头肥猪,还是那种很难看,很古怪的肥猪,直到长长的猪嘴变得越来越长,最后变成一只类似怪物的存在,风继续在吹,那个怪物逐渐融进大朵的云彩里,再也看不出模样。

那日暮的歌声似乎还在耳畔萦绕,这个傻女人,把离别当成了玩笑,似乎云烨不是要回到遥远的长安,只是到邻居家里串个门,天黑了就回来。

云烨悚然一惊,这个傻女人可能真的不知道长安离这里有多远,如果自己晚上不回去,她真的会哭,会哭得很大声。为什么会担心她,而不是担心已经分别半年有余的辛月?摸摸怀里的锦囊,还在,柔软的锦囊被辛月极有弹性的头发撑的鼓鼓的,轻轻按下去一松手,又会弹回来。半年多,这个锦囊除了有些脏,形状没有丝毫的改变。

头发不减弹性,云烨的心又何尝有过改变,辛月是自己的妻子,放在心里即可,老挂在嘴上算怎么回事,两人还有几十年好过,越是平淡的感情就越是长久,平平淡淡的携手几十年,比一时间轰轰烈烈的爱情要来的有滋味。

马车里的李靖现在一定非常郁闷,精心准备的计划胎死腹中,给谁也不会好受的,他不明白,所有的汉人都不在云烨的仇敌名单上,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只要不干涉自己,云烨打算对谁都笑呵呵的面对,没必要把谁一定要弄死,汉人就剩下这么些人了。现在连皇帝都是胡种,要是自己人再杀来杀去的,离灭种就不会太远。

也许是草原的天空洗涤了云烨本来不甚宽广的心胸,以前可以让他怒发冲冠的事情,现在也学会了一笑而过,以前寒山,拾得两个和尚的揭言,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现在想通了,那些诽我,谤我,骂我的人,不要去理会,再过些年,你再看他。那些骂我,踹我,踢我的家伙们,再过三十年,老子就是撅着腚你们也踹不动了吧。

在胡思乱想中,云烨伴随着程处默的呼噜声在暖暖的日光下,也睡了过去。

一声响亮的唿哨把云烨和程处默从沉睡中惊醒,只见前面山包处涌出来一大群人,手里拿着刀枪,其中几个骑着马的壮汉,大叫着从山上冲下来,手里的长刀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马贼?云烨和程处默对视一眼,有敢来抢劫军队的马贼么?这些人看不见前面那一千骑兵吗?

“烨子,没有骑兵,骑兵不知道跑哪去了,现在咱们就他娘的是一只商队。”程处默站在牛车上往前面看了一眼之后对云烨说。

“那些骑兵跑哪去了?要知道他们可是护送大总管的护卫,大总管有个什么闪失,他们一个都别想活。”云烨也回头找骑兵,果然不见踪影。那些马贼还在往车队跟前冲,就算没有骑兵,这些辅兵也都是沙场上下来的汉子,刀头舔血的日子过了不是一年两年了,看到乱哄哄的马贼,丝毫不乱,只是一起抽出自己的兵刃,把车队护在背后。

熟悉的嗡嗡声响起,只见为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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