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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原始风景-第11部分

小说: 原始风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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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又有一个十七八岁模样的女孩子袅袅婷婷地举着一盏灯给她脚下的一双乳白的羊羔照着亮。那时黄昏正把它满满荡荡的柔和之色厚厚地涂在这些雪人身上,这些雪人显得格外深情,仿佛想打开老人院子的门走出来做我们这个小镇新的公民。这片景色迷人得让人不敢大声呼吸,不敢贸然涉足她们的居住之地以免践踏了那种无处不在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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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2)
当时那个塑造这些雪人的老人正坐在门前茫然地想着什么,他的样子显得极其疲惫,你可以想见一个激情消逝的人面对黄昏时的神情。他的瘦弱总使善良人想起他经历过的饥饿和揣测现在他仓中的粮食是否殷实,他的瘦弱也使一些人联想到他年轻时采花的狂热。要走完人的一生并不容易,这同一个男人是否能真正拥有女人一样不容易。我看到那个老人坐着的表情和他房顶上黯淡的炊烟时,首先想到的便是他的饥饿。他一定是累得眼花缭乱了,他的棉衣棉裤已经有许多年没有女人来给翻新了,所以棉衣棉裤看起来死板滞郁,也正是这样的外衣包裹着一个老人起满褶皱的灵魂。我站在他的院子外无法忍受黄昏消失之后那些雪人显得更加幽美的情景,我便赶回家为他取来一个馒头。当我再次返回时,老人已经站在那个高大的女人面前为她的嘴唇涂胭脂。不知是因为天色的缘故还是因为胭脂存得太久了,胭脂看上去一点也不鲜艳,但那个女人的风韵却依然绰约动人,是我们镇子中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我拉开他的院子门小心翼翼地走到他旁边,然后把馒头放在他手上。他接过馒头后胡须像风那样游动了一番,接着我看见他的眼睛像星光那样跳了一下,仿佛他在生长眼睛。他问我是否喜欢这些雪人,我告诉他我喜欢得要死掉了。他古怪地笑了一声,这是一种结束某种东西的笑声,我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你为什么不给那个姑娘也涂上胭脂?”我问。
  “不,不不。”他说。
  “你的胭脂不够用了吗?”我又问。
  “胭脂很多,可不是这个姑娘该用的。”他说。
  “你太偏心胖女人了。”我说,“那个举灯的姑娘是谁家的?”
  “她是我年轻时在一个河边遇见的姑娘,她很胆小,她一到晚间出门时就要举起灯来,不敢暗夜行路。”
  “她从小被吓着过?”我问。
  “不,她天生胆小。姑娘胆小才美,她总是举着灯,你长大了也要学会举灯。”他说。
  “可我不喜欢羊羔,羊羔的叫声太难听了,这一点我不能学她,我喜欢兔子。不过胆小我可以学会,因为老有事情要吓着我。”我问他,“那个姑娘后来去哪儿了?”
  “她丢失了。”他说。
  “她举着灯还会丢吗?”我说,“是不是走在河边的人爱迷路?”
  那天我不知道问了他多少个问题。后来我的问题把这个老人折磨得面露苦色,他并不太喜欢一个孩子来打扰他的寂寞。当我走出院子时他告诫我长大以后不要询问大人的事情。我便有所领悟地说见了男人不要问有关他女人的事,见了女人也不问有关她的男人的事,这样就对了,是吗?他笑着点点头,在星光灿烂的时分将我送出他的院落,而他独自与这些雪人苦恋相依。
  老人死的时候我的童年已经像伤口一样结痂了,我在疼痛中长大了。封闭他院落的时候我出奇的伤感。他躺在山上那片越来越热闹的坟场里,他没有墓碑,他的墓志铭除了那些与季节一同消失的雪人知道之外,其他人无论如何都无法破译出来。他消失在冬天,不是因为疾病和饥饿,而是因为老死,因苍老而死是一种什么样的福气啊。
  他那个举灯的小女孩是否已经在他去的路上举着一盏灯等他,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大雪使人间许多龌龊的景色拥覆上苍白的谎言时,老人曾经用心塑过的雪人会像刚刚刑满的人一样纷纷走出心灵的牢狱,以它们的存在让我们回忆老人的一生。
  又是大雪休憩在我故乡森林的时令了。寒冷像花香一样弥漫,炉火正旺。男人女人都守在屋檐下安安静静地做男人女人。我便联想起不久以前我所做的一个梦: 我拉着一个巨大的雪橇行走在山间,是冬天的时令,寒气袭人。我无论使出多大的力气也拉不动这雪橇,我低头四顾,蓦然发现我的雪橇原来行走在无雪的土地上。
  是谁使我背负雪橇,而又远逐我于雪原之外?请大雪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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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1)
蜡烛点起来了,是祈祷亡灵走向天堂的时刻了。穿丧服的人越聚越多。是什么时候,我跪在一个寒冷季节中亲人的棺材前对着苍茫的寒气和香火缭绕的祭品默想灵魂的归宿。葬礼,这是上帝赐予人们的崇高殊荣,是人们在人间度过的最后节日。
  我不想把葬礼说得多么庄严,那是因为我参加过的故乡人的葬礼大都充满着阳光和澄净的空气以及细碎的鸟语。每一个死者都像出家人一样去意已定,他们留给自己亲人的只是缠绵的哀思和无穷的回忆。
  我小的时候十分恐惧葬礼。丧钟一旦低沉地在我们小镇敲响,几乎所有的孩子都觉得大人们又要像死去的人一样耍花招来抛弃他们了。孩子们总是认为大人们很自私,他们想死就死,他们看上了一个好日子就没命地追逐死神,一去不复返。这样的日子倒霉地出现在我们小镇的日历上时,许多女人的哭声很让人忧伤。尤其是夜间,我很怕出门,怕行走在某一条幽巷会撞上鬼魂。在丧葬的日子里,我总觉得鬼魂会像火苗一样熊熊燃烧。
  据我们小镇那个专门主持葬礼的人讲,任何一个死者的灵魂都是朝着天堂或地狱这两个方向去了。天堂是善良人居住的地方,那里四季鲜花环绕,生活空灵而富足。所以活着的人拼命做善事积德以此来安排来世的道路。
  听说去天堂的时辰大都是在日出之前,天光不十分明朗,春天尤其好上路。如果田野里植物泛黄,那么死者穿过秋天的大雾会迷失方向,死者会被寒露所围困。所以春天的葬礼像节日,而秋天的葬礼才更像葬礼。
  傍晚的灰暗和冷雨无情地笼罩着我们小镇,送葬的队伍在众多伞的覆盖下缓缓出发了。伞与伞相组接,湿意盎然。这是夏天,雨季,被送走的人是我们的老师。老师的声音在教室里消亡,他的影子从讲台柔曼地飘向窗外的雨中。我和许多他的学生为他送行。我在雨中想起了他讲给我们的一个童话故事。他说有一个音乐家穷困潦倒,他创作的所有作品都不被时代所重视。当他的呼吸将要停止的时候,他的满头白发忽然像琴弦一样直直地竖起来,一缕阳光犹如一双纤巧修长柔韧的女人的手指一样在那上面弹奏出他的最后作品。他的作品使窗外春色萌发,音乐家终于在他自己创作的音乐声中沉醉离去。我站在送葬的队伍中,朦朦胧胧地觉得,老师也是听着自己的音乐走向极乐世界的人。每个人大概都要这样离去的,莫名的孤独将我紧紧包围,我在孤独中垂立。这时有一个男孩子感觉到了我的忧戚,他便在雨中送给我一条狗。他与我是同学,他大概是因为忍受不了葬礼的苍灰之色才怀抱一条乳狗的。
  “新下来的崽儿。”他把狗交给我说,“它可喜欢用舌头舔人呢。”
  “你还有心思谈论狗,老师死了,你不难过吗?”我哭泣着接过那条狗说,“老师为什么不死在春天?”
  “因为他的老婆已经死在春天了。”男孩子说,“何况他还喜欢夏天。”
  “他不想进天堂吗?”我问。
  “我想不会不想吧。”男孩子若有所思地说,“我们将来也会像老师一样死的,那时别人也会来参加我们的葬礼。”
  他的话使我心惊肉跳得直打哆嗦。我望着雨水中他的漆黑的眼睛,心中以为他也是被吓着了才会说这样的胡话。那次葬礼我送走的是老师,而带回来的却是一条狗。因为它来自夏天,所以我称它为小夏。
  小夏刚来我家的时候才满月,它的狺叫声还有些奶声奶气的。我们没有牛奶给它喝,所以只能喂它米汤。它吃饱了就缩在墙角,安安静静的像个乖孩子,十分惹人怜爱。小夏一岁的时候已经可以独自在深夜的院子中守护家门了,两岁的时候小夏就独自出门结识一些新的伙伴,并且显得很随和,与它们相处得很好。它毛皮泛黑,身材颀长,尖尖的三角耳像两只号角一样神气地竖着。当小夏激动的时候,它的两只耳朵就像被触摸了的含羞草一样微微地打卷,尾巴也耀武扬威地晃来晃去,我十分喜欢它的英俊活泼。它身上散发着的蓬勃之气与我初次在葬礼中见它时它显出的忧郁大相径庭。每天晚饭之后我都带着它在院子中习武。我常常把一只破鞋挂在墙上,让它上去扑,然后再将鞋拿下来。我还喜欢抓半个窝头勾引它把两只前爪抱起来,一蹿一蹿地对食物垂涎三尺。我和小夏成了最密切的朋友。可是当小夏长到三岁的时候,它忽然变得心事重重。它经常在傍晚该守家门的时候悄悄地夹着尾巴溜走,到夜深时分才探头探脑地回它的老窝。它的眼睛流露出某种温情和忧郁,它很快跑瘦了。那一年因为饥荒所以我们小镇上偷东西的人多如蚂蟥,家家户户都在训练自家狗的看仓本领。所以,母亲总是埋怨我说,你把小夏惯得越来越不像话了,贼也不拦,家门不守,倒像只野狗。我听后认为母亲的话是有道理的,所以也很生小夏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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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2)
有一天晚上小夏又回来得很迟。我听见它装模作样的轻微的脚步声后就从炕上爬起,披衣下地,走到院子里。它遇见我的时候已经走到狗窝旁,我飞身一脚狠狠地踢了它一下。也许它认为自己理亏了,所以它忍痛没有嚎叫,它哀哀地放下尾巴围着我打转。我心下一软,便饶了它。小夏老实了三天。第四天傍晚,小夏又神出鬼没地行动了,它这次行动一直到凌晨之时才回来。它这次不是自己回来的,它还自作主张胆大包天地带来了另外一条狗。是只矮矮的、怀了孕的、黄色的笨狗。直到此时我才明白,小夏那一时期在外面历经了由恋爱到结婚这一过程。小夏见我在清晨的露水中等候它,它万分愧疚地扑在我脚下,用舌头反反复复地舔我的脚面。它认为它对我施够了温存之后,就与它身后的母狗站在一起,小夏想让我接受它的爱人和它爱人肚子中的东西。我没有表示否认,因为这条不太漂亮的母狗实在太温情了。这母狗用哀怨的眼神望着我,头稍稍偏着,嘴巴矜持地抿着。我不认识它,从没有见过它,看来它的主人并不是这个镇子的人。那么,小夏在我们镇子中竟然就选不出一条中它意的狗吗?我向它们点头致意,小夏就放心地带着它的情人回窝了。
  第二天早饭时母亲坚决地反对我收留小夏的情人。她主张我们应该把那条母狗放了,因为母狗来的这天是个不吉利的单日子,另外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既养公狗又养母狗加上它们的崽子,否则,狗氏家族的旺气将会压倒我们。我难过了半晌问母亲是不是因为口粮问题?母亲犹豫地摇摇头,但我想有这方面的因素吧。
  我们全家商量决定用锁链把小夏拴上,然后让母狗自己回它的家分娩去。
  早饭一过,天明亮得像抒情诗一样,满地都排满了金色的诗行。我用一只盆装上些残渣剩饭,然后召唤它们出来吃饭。它们俩慵懒地慢吞吞地出来刚刚吃了几口的时候,母亲就在它们毫无戒备的情况下站在小夏背后飞快地用锁链紧住了它的脖子。小夏拼命挣扎,并且呜呜狂叫,尝试着往门口奔跑。但经验丰富的母亲早已把锁链拴在了一根柱子上,小夏的挣扎只给它的脖子留下一道深深的疤痕。我们把母狗逐出家门。小夏看着母狗被赶出家门的时候,它的泪水挂在脸上,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狗流泪。
  母狗在我们家门口足足留恋了两天才依依不舍地离去。它离去后小夏水米不沾,它老是瘫在窝里,不停地流泪,它很快瘦得皮包骨了。我逗引它玩的时候它睬都不睬,更不要说让它看家了,它对任何生人的来访都无动于衷。就这样,小夏终于病死了。当我在一个正午发现它永远不能动弹的时候,不禁哭泣起来,我谩骂母亲说是她出了坏主意导致了小夏的死。我想去请那位会引渡亡灵的葬礼主持让小夏去天堂,可母亲坚持说要把小夏的皮肉剔下,皮用来御寒,而肉则用来改善生活。这样,小夏到傍晚时就被分肢解体了。我找到那个送给我狗的小男孩,我们俩一直心事茫茫地等到夜深,那些吃狗肉的人才从我家打着响嗝出去,桌子上扔着小夏身上最精粹的部分——骨头。我们像捡麦穗一样将这些沉甸甸的骨头拾在一起,然后偷偷地溜出家门,在日出之前将骨头埋在我们老师的坟前。我们在坟地里点起一支微弱的蜡烛,双双祈祷小夏快快走进天堂,祈祷我们的老师好好照顾小夏。
  半年很快就过去了。春天又来的时候我又抱回来一条小狗。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听见大门外有狗低低的狺叫声,我打开大门,发现小夏的情人正带着它的三个崽儿来找它的丈夫。小夏的情人由于做了母亲,出落得比以前更漂亮了,它仪态优雅,毛色光洁灿烂,它一看见我就呜呜地带着孩子走进院子。我心里伤心极了。可怜的小夏,我犯了一生中最不可饶恕的错误。我坐在那个春意辽阔的季节中,为自己的过错而哭泣。倘若死去的人都去了天堂,天堂不是太拥挤了吗?我真担心小夏会因此而被挤落下来,所以我喜欢瞭望天空,万一小夏被挤落下来了,站在大地上接住它的一定是我。
  

尾声
写尽了诗情画意之后,暑气已经殒落。我的笔所追踪的那架四轮马车,它终于走到故乡了。我写过了,我释然,可那遥遥的灰色房屋和古色古香的小镇果真为此而存在了吗?我感到迷茫。我依然客居异乡。在寂寞中看着窗外的枯树和被污染的河流,我知道,下一季的钟声又要敲响了。
  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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