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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纸迷金醉[重生]-第3部分

小说: 纸迷金醉[重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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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上才又出现了文字——“点纸成钱,是否将面前的纸张变成纸币?”
    放下这张纸,他又换了一张演算稿纸,又用一样的方式去摩擦这张纸,摩擦了三次,面前的面板上又出现了一样的文字。
    洛卿言这才算是明白,原来,要他的右手拇指与中指在一起摩擦才有用,还要摩擦三次。
    有了这个认知,他也就不再多想,只专心要看看,这“点纸成钱”是这个什么样子的本事,于是,他点了“是”。
    要说这种面板虽然是科幻电影里见过的,可是莫说是洛卿言了,就是换成任何一个人,对此也要有些憧憬,何况……洛卿言又刚刚经历了重生,他无论是对科幻还是对那些妖魔鬼怪,现如今也都要比别人信得更多些。
    这人,上辈子死得那样惨,也就没了信神佛的心思,只觉得即便是有神佛,也是让自己更惨些,却不去管那些害人的恶人,只让他一个人承受了天下间最大的苦楚,因而更是梗着脖子,对那些虚幻的崇拜从来不信的。
    而现如今,也不由得他洛卿言不信了。
    只是……洛卿言尴尬地看了看手里的纸币,这一张纸也不过换了一分钱,倒是真的没什么用了?
    这时候还有分币。
    虽然用的不多了,但是分币还是存在的,只是洛卿言这分币不太一样,他这是崭新的分币,钱上就差打上高光告诉人们它是刚从造币厂里拿出来的新钱了似的。
    虽然这只是一分钱,但是洛卿言却觉得,这也有些好处——这九十年代初期就开始流行了收藏热,收藏的就是崭新的钱币,新钱拿到集邮市场去,七八分钱就能换出来一毛钱,有时候特别的新的连号钱,大约三四张就能换了一毛到一块呢。
    要说到这收集钱币的事儿,其实也要从洛卿言上辈子说起了。他这个人打小儿就有些收集癖,钱币、邮票、火柴盒,只是新的他就喜欢,以前还疯狂买过本子,就因为本子上有他喜欢的十大元帅头像的。
    因而,他刚被赶出家门的时候,这些到底还是救了急。
    所以刚刚因为一分钱闹得挺失望的心情也有了些好转——只是,这纸也是钱来的,要是这钱总不够纸钱,这还真是得不偿失了。
    心情忽起忽落,洛卿言摇了摇头,转手去拿了桌子上的一张早已经不能再用的纸蹭了蹭——面板上的字有一次出现了?
    那是一张刚刚他用来擦嘴的手纸,基本上莫说再用,就是扔,也要扔得更远些的,可是……这也能被利用起来?
    带着怀疑的态度,他点了是。
    果然,这张纸也变成了一张一分钱的纸币,崭新的。
    这回,洛卿言的心情可是真的好了起来,他也算是真的发现了新大陆。
    蓝绿色的透明面板在眼前,上面显示的东西很少,他从头到尾都仔细研究了,除了那让他点纸成钱的功能是在他摩擦了纸张之后才会显示出来,在左上角还有一个用来显示出数值的方框,方框外面写着“精神力”三个字。
    而洛卿言刚刚点了两次变钱的按键,这精神力也掉了两个数,从10变成了8。
    可是……这精神力这样掉下去,他不会就只能得到一毛钱就彻底完事儿了吧?
    洛卿言打了个寒颤,转而去点那个精神力三个字。他的手碰上去的时候,旁边弹出了一个方框,里面写着这样的介绍:精神力,是宿主使用技能的主要媒介,当宿主使用一次技能就会用掉相应的精神力。精神力的获得可以通过休息、阅读等方式,主要意图为:知识增长与大脑休息。
    他把手从精神力三个字上拿开,方框也跟着消失了。
    再放上去,方框又回来了,上面还是那些字。
    休息与阅读这他都能理解,知识增长跟大脑休息他也懂,但是具体操作呢?如何判定为增长了知识,又怎么算才是大脑得到了休息?
    如果说知识增长的话,是不是学习他之前不会的东西就算了?那么怎么能打到面板的要求?是说仅仅是看过了知道了就算?还是掌握了熟练了才算?又或者……应该是在掌握了理解了的基础上又有了自我建树?
    而大脑休息?难道说什么都不想就能得到休息,还上说……靠深度睡眠?
    就在洛卿言还在想这些的时候,他面前的面板上忽然弹出一串字:恭喜宿主领悟了大脑休息,获得精神力+1。
    精神力+1,他面板上的精神力那一项果然从8变成了9。
    看到了这个,洛卿言就有些小兴奋了——如果这么简单就能获得精神力的话,他是不是以后有些想法就要在脑子里过一遍?这样,就算得不到精神力可也比什么都不做要强许多。
    放开精神力这一块,他再去看右上角的一个方框,这上面标注的是“爱心值”。用手碰到爱心值上,可结果这里并没有弹出任何方框。他的爱心值标注是0,空荡荡的放在那里,看着很扎眼。
    再把整个面板从头摸到尾,可什么都没再弹出来,洛卿言也就放弃了,他琢磨着,这蓝绿色的科幻面板可是好东西,也不能乱放,就拿在手里左顾右盼,不知道该怎么藏起来好了。
    这时候,保姆小刘跑了进来:“贺大爷,小言,开饭了。”
    贺大刀因着是这院子里很有本事的一个人,他虽然职位不是最高,但却一直跟上头通着气儿呢,说是当年战场上他以一敌百的,又是给谁做的警卫员,把人从死尸堆里背出来跑了老远救了命,因而他的待遇一直是按照这院子里最高职位来给的,这保姆也是按照规矩给配的,每天三顿饭,他也是有规格的——在九十年代初期,一顿饭四菜一汤那是特别美的一件事儿了。
    洛卿言也还记得,他上辈子最喜欢的就是他妈妈还活着的时候,他也没被洛斌他们洗脑,那时候,他每次到外公家里,吃得都特别香也特别多,他妈妈还取笑他,说他这样能吃,将来肯定要多大肚将军了。
    想到这些,洛卿言心情又是一阵低落,直到见了桌子上的食物,他才又高兴了起来。
    他最爱吃的小鸡炖蘑菇,拍黄瓜,西红柿炒蛋,蒜台炒香肠,还有一个紫菜蛋花汤,主食是花卷,新蒸出来的,热气腾腾,面发得特别好,花卷又白又胖的,捏一下就弹回来,像是个白胖娃娃一样。
    当年还不觉得,现在,洛卿言见了餐桌上的菜,心里就特别不是滋味儿。
    他外公贺大刀这时候也挺大岁数了,年近古稀。虽然在二十年后这古稀之年不算什么,人活到*十岁也是平常,可是这年月,人过了五十就要被称为“老爷子”,但凡有点儿病可能就要了命,而且也没有未来的那些医疗手段,就连假牙也都不怎么好使,更不用手贺大刀当年那也是走南闯北,吃苦无数的人,年轻时候生活习惯从不注意,这老了老了,牙口不到六十就不好用了,现如今他这马上就七十岁的人了,几乎是满口的假牙。
    就他这牙口,那小鸡炖蘑菇跟拍黄瓜,还有蒜台,他哪里咬得动?
    所以,洛卿言眼圈一红,也忘了手里的面板了,放到桌上就扑倒老爷子怀里,抱着贺大刀不撒手,鼻子里还囔囔着,嘴里也是好听的话不要钱的往外冒:“姥爷,姥爷我太爱你了!姥爷我以后长大了赚钱就给姥爷花!以后我天天给姥爷熬粥,八宝粥、绿豆粥、大枣花生粥、皮蛋瘦肉粥……姥爷喜欢吃啥我吃啥,我再也不挑食了!”
    说是好话,可不也是真心?
    这几句话说得贺大刀这曾经征战沙场多少年的纯爷们也眼眶发红,只觉得洒家这辈子值了,没白疼外孙,心里这个熨帖啊,就跟三伏天喝了冰水,三九天吃了火锅一样,舒爽得不得了。
    他拍了拍洛卿言的透顶,那脸上的皱纹都聚到了一起,开心得乐呵:“好啦好啦,小言啊,以后你给姥爷熬粥喝啊,姥爷全喝光!那,现在啊,先吃饭,你还长身体呢,等你长大了的,姥爷等你长大了的。”
    这祖孙俩,又是哭又是笑的,一旁的小保姆也跟着擦了擦眼角,转身去端茶水。
    吃过了饭,洛卿言才想起来面板,他这一回头,竟发现桌子上没有!可是……除了他,别人也瞧不见那面板啊!
    心里正打鼓,只听到叮咚一声,手里一沉,他一低头,正见到面板安安稳稳地躺在他手心里,而在面板的右下角有一个按钮,上面写着“收起面板”。

  ☆、第五章

第五章
    洛卿言点了下“收起面板”,那蓝绿色的透明面板就呼啦一下收缩成了很小的一块,紧紧贴在他的左手腕上,就算是他自己不仔细看都看不到,更何况其他根本就看不到它的人了。
    这下,洛卿言放心了,他只要点一下左手腕上的那个小方块,它就会变回面板,再点上“收起面板”,又可以轻易地便携这个东西。
    他又试了试,将几张纸都变成了一分钱,用光了精神力,他这才开始研究那几张钱币。果然,后面他连续变的那几张是连号的,一共九张。
    洛卿言把这一共一毛一分钱收好,准备哪天拿去邮票市场看看是不是能卖得出去。虽然这钱少,但是蚊子腿也是肉,他总不能没有半点儿本钱就跟洛斌他们对着干,那可真是没有半点儿好处。
    虽然洛卿言恨不得马上拿了厨房里的刀先剁了洛斌跟孙怡妮,还有她那个宝贝儿子洛卿宝——在重生之前,他被人踩在尘埃里还得碾上几脚的时候,他的确有过那种想法,那种想法在他的脑子里翻滚着,一遍又一遍,就像是沸水,滚了一个开又一个开,几乎能烫熟他的心脏。
    可现在,他并不想那么做。
    那么做太便宜他们了。不仅仅是便宜他们,还得不偿失地搭上自己。
    他总不能在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之前就这样恨意滔天,就算恨,他也得有个名头,更何况,他真是那么做了,那他妈妈怎么办?他外公怎么办?
    除了要了他们三条贱命之外,真的是没什么好处。
    既然重回到十二岁,能让自己所爱着的人不再受伤,能保护好自己的妈妈,能好好孝顺外公,这才是正经事儿,而那三个人,三个烂人三条贱命,弄死了,怕不脏了自己一双手?
    如果说上辈子他这样想那就是单纯的阿Q精神暴涨,可现在,没有什么不可能。
    帮忙收拾了桌子,洛卿言在贺大刀家里看电视。
    这时候电视台也少,也就是十二个台,当地两个频道,省台两个频道,朝廷台四个频道,还有闭路电视的四个频道,一共十二个台,白天的时候出了朝廷台,也就闭路电视还有得看。
    闭路电视里演的是一个叫做《德康第一保镖传记》的电视剧。这个时候的电视剧歌曲大都过分直白了,还带着小调儿的味道,听起来倒是韵味十足,情哥哥甜姐姐的,把百八十年前的那种风情全都讲得熟透了。
    洛卿言撇了下嘴。
    他记得二十年后,这样的歌曲都被称为神曲。
    当然不是说这个时代的歌曲都是神曲,到底也有很多流传到二十年后还是经典的,只不过……太直白的歌基本上也就算了,流行过一阵,大都销声匿迹,不再传唱。
    想到这个,洛卿言倒是有种想要引导新潮流的想法了。
    他当年被赶出家门还在酒吧里唱过歌。
    唱了两年,刚开始还好些,后来他在酒吧里就越来越显眼了,也就有人开始不像话起来,直到有一天,洛卿宝带着他的狐朋狗友,还有一从京城来的大人物,说看上了他,要他陪一晚上,结果他闹得很不好看,还烧了房间,毁了半张脸。
    从那之后,他就更是没有路可走了。
    但唱歌、写歌,他还是喜欢的。
    虽然现在这个情况真的不适合让他出来展示这些,可再过两年,怕就有些晚了,不是说,出名要趁早吗?
    脑子里乱糟糟的,把能想到的事情都想了一遍,洛卿言一会儿觉得自己可以走钱币投资这条路,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可以闯娱乐圈,一会儿又认为自己能去做股票生意……几乎所有的一切他都想了个遍,最终还没想出个子午卯酉来,就被他妈妈接回了家。
    回到家,洛卿言一点儿没有意外地撞见一脸阴沉的洛斌。
    洛斌盯着他的眼神像是在看仇人。
    其实他看贺宏娟的眼神也不遑多让,只是贺宏娟因为有了孩子,再加上洛斌他善于巧言诡辩,倒是这几年来让他就这么安安稳稳地过了。
    可现在,他是不想继续了。
    洛卿言不知道是什么刺激到了洛斌以至于他都不想继续伪装了,但是他知道,打破了眼前的平静之后,等待他的就是一场恶仗。
    为了避免恶仗太过失败,洛卿言也没有对洛斌爆发出早上的愤怒。他深呼吸了几下,反而带着笑脸过去打了招呼,转而,回了房间。
    回到房间里,他关紧了房门开始翻箱倒柜。
    不得不说即便是上辈子,洛卿言生命中的前十四年也是比一般人要幸福的,他有他自己的房间,有他想要的玩具,有他喜欢的书籍,甚至连一些小件儿的在那个时代的奢侈品,他都应有尽有——他妈妈在的时候,她给他买这些是因为爱他,而他妈妈不在之后,洛斌给他买那些是因为要哄他把他外公的东西都拿出来给他们。
    所以,凭借着记忆,从箱子里翻出一台老式黑白照相机的洛卿言真的是一点儿的惊讶都没有。他还记得这台照相机最后被他买了20块钱,换了一周的馒头——一口气来十块钱的还多送一个,虽然冷馒头不怎么好吃,但总能吃饱,维持一下体力,不是吗?
    但现在,这照相机显然有比换馒头更重要的事儿去做。
    小学六年级毕业的暑假,学生们都没什么事做,这个年代,补习班也没盛行,洛卿言更是可以拿着照相机来回逛。
    他一个小孩子,拿着照相机拍来拍去也顶多让人觉得有趣而已,这时候的人也没二十年后的那么多想法,就洛卿言自己,三四岁的时候还险些走丢了,被人捡到送了回家去,所以他也算是没担心过有坏人抢劫之类的事情——后来因着犯罪的事儿多了,开始了严打,那也是六七年后的事情了。那时候人也有些风魔了,当街就做坏事的也不少见,不然洛卿言又怎么会毁了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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