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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周作人散文全集-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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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赘说。
  三者之中,藕脯纯是家常吃食,做法简单,也最实惠耐吃,藕粥在市面上只一个时候有卖,风味很好,却又是很普通的东西,从前只要几文钱就可吃一大碗,与荤粥、豆腐浆相差不远。藕粉我却不喜欢,吃时费事自是一个原因,此外则嫌它薄的不过瘾,厚了又不好吃,可以说是近于鸡肋吧。
   。 想看书来

再谈甘蔗――饭后随笔(四一)
1951年3月7日刊《亦报》
  署名十山
  未收入自编文集
  我相信小君先生的话,在《亦报》上谈谈食物,也不必过责,所以就来写了几篇,恰巧那都是中国所特有的,所以更放胆的下笔了。这里谈的是甘蔗,其实即是补足前回文不对题的那篇文章的。关于甘蔗,就有一件笑话,证明外国人不会吃,即是不认得这东西。据说:是二十年前了吧,有美国男女学生团体来北京,到燕京大学去参观,学生会招待他们,茶点中有一碟北方难得的甘蔗。这一节一节扁圆白净的东西,引起了客人的注意,有一个女学生拿了咬了一口,咀嚼之后,剩下了渣无法应付,不好意思吐出,要咽又咽不下去,正在翻白眼的时候,大概有女主人看见了,偷偷的告诉她,后来吐在小手巾内完事的吧。
  普通水果店里一定有一把刨,先刨去皮,再用铡刀切成一寸左右的短节,但据说顾长康吃甘蔗从尾起,说渐入佳境,似乎古时也有整支咬了吃的,但或者这是他个人的古怪吃法也说不定。甘蔗只可生吃,煮了便是糖味,有人用小板凳似的家伙榨了汁吃,这也近似是糖水了,所以要吃甘蔗,还只有自己嚼的那一个旧法子。
  

鸡鸭与鹅――饭后随笔(四二)
1951年3月8日刊《亦报》
  署名十山
  未收入自编文集
  前回且居先生提议越鸡烤了吃怎么样,我来响应他,写了一篇小文,题曰《烤越鸡》,不大赞成他的提议,却也不一定反对。但中间有一句话云,我对于鸡鸭本不爱好,这却是错误的,鸡字乃是烤字之误。我附议且居先生,主张吃白鸡与糟鸡,又以未吃齐公的虾油鸡为恨,可见并不是不爱好鸡肉的。辨明没有什么必要,但那是事实,否则上下文气也有矛盾。至于鸭,我确是不喜欢,虽然酱鸭与盐水鸭也有可取,但确不能说它比糟鸡或油鸡能好多少。到便宜坊去吃烤鸭子,假如有人请我自然不见得拒绝,不过并不怎么佩服,这脆索索的烤焦的皮,蘸上甜酱加大葱,有什么好吃的,我很怀疑有些人多不免是耳食。西洋人夸称“北京鸭”,一半是好奇,一半是烧烤所以合口味,但由我看来,这至少不是南方味,我们还有守旧分子的人总觉得没有多大意思。烧鹅我却是很爱吃,那与烤鸭子有好些不同,它不怕冷吃,连肉切块,不单取皮和油,又用酱油与醋蘸,便全是乡下风味,糟鹅与扣鹅也很好吃,要说它比鸡更好似乎并无不可。北京不吃鹅肉很是可惜,它只是背上涂上洋红,假充作雁,用于结婚时,近来旧式婚礼渐废,在市上它也就几乎看不见了。
  

女人的头――饭后随笔(四三)
1951年3月9日刊《亦报》
  署名十山
  未收入自编文集
  徐淦先生关于祥林嫂的头有所说明,说她不可能带了重孝到四老爷家里去,那是很对的。不过在考据的小节上还有点出入,据我所知道,妇女所带最重的孝是于朝前髻外加一个椭圆的圈,均系现成黑布制品,上缠白头绳,是死了公婆时所用,若是父母死时,不论已未出嫁,不带朝前髻,只是梳“懒惰头”,即用真头发挽成,仿佛与唐俑的高髻相似,但仍缠白绳而已。
  我颇怀疑这朝前髻(没有圈的)与懒惰头等本来是古时的结发式样,婚丧仪式照例多保存旧分子,所以那时又复出现,所不同的是有白头绳缠着,但在一年(?)后也除了白,只带那个髻了。很好的旁证是“堕民”妇女,在家里尽管随便,若是出去访问主顾人家,便必须黑裙黑背心(所谓青衣),头上带了不扎白的朝前髻。她们断无带孝之必要,这大概是古时的服妆,从那时用起,成为一种制服,不随风俗而改变,正如从前北京杠房的杠夫,绿衣白花,毡笠顶插羽毛,是元朝的服色之遗留也。
  发了一点考据癖,把话说远了,现在再拉回本题上来。徐先生说,祥林嫂“头上扎着白头绳”,这该扎在普通形式的牛屙髻上的。牛屙髻是否即是圆头,姑且不去管它,但是或全扎,或扎一小截白,去到四老爷家里,也还是同样的有问题。手头没有《祝福》的本文,或者她只是去接洽做工,并不是说她在那里做工的时候,那么,扎一小截白头绳也就可以讲得过去了。
  

风俗调查――饭后随笔(四四)
1951年3月12日刊《亦报》
  署名十山
  未收入自编文集
  偶然同齐公谈朝前髻问题,深感到时代风俗资料的缺乏,前人的文献稀少,自己的知识不完备,举一漏十,又往往叫不出名字来,因此觉得风俗与方言的调查不可或缓而且还应同时并进的。我们知道朝前髻,但是外边加椭圆圈的叫作什么,却是说不出了。我又知道从前有过一种头叫作俏三寸,同光时诗人胡梅仙集中有《香奁新咏》,其一即是俏三寸,注云,脑后挽小髻,长仅三寸,起初江苏上海,今已遍传吴越,服妖也。小时候当然也看见过,但是已记不清楚,陈师曾所作北京风俗画中,乡间女人的头下端略如纺绩娘的肚子,大概也就是这一类,但其名字却不得而知。这些事物的调查与记录,看去好像是玩物丧志,可是任它忽略过去之后,后来就无可查考,等到历史剧历史画上要用的时候,无所依据,便显出穷状与窘相来了。齐公与我都是久在外边浪荡的绍兴人,对于故乡见闻已旧,真要讲究风俗,还得重在注意眼前事物,这才能够正确详细,所以我们实在是不够资格的。正式的做这工作,须得科学院来担任,我们现在只是先来鼓吹鼓吹,正是古文所谓引罢了。
  

脸上贴金――饭后随笔(四六)
1951年3月14日刊《亦报》
  署名十山
  未收入自编文集
  俗语云,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这是一种愤激之言,在只认衣衫不认人的社会上,说来不无意义,可是意思也并不全对。佛用金装也只由于习惯,或者因为要像印度人,所以那么办的吧。假如活人贴了金脸出去,结果只被人当作疯子罢了。有些人恭维人,太用了力,往往无意中把金箔或是别的浓艳色彩搽了上去,也显得不大好看,至少总失了真相。譬如一个文人,他也曾做过公务员,可是他的成绩完全在文学方面,现在给他做小传,却极力说他做公务员怎么认真,每天七点半必定出门,八时准时上班,以致街坊的人都说,某先生走过了,现在是七点三刻了吧。即使是真的,也于他的文学事业何与,况且事实上北洋政府的机关办公并不那么早,就是书记也没有八点到班的,倒不如说他做官不很认真,早上总比同僚要迟到些,倒于他的声誉无损,只要这原是真事。可是翻过来说,这人本来是勤勉家,是每天那么早去的,那么为的要表示他是文人,偏说是十分懒散,饮酒吟诗不问公事,自然也同样的可以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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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小人书――饭后随笔(四七)
1951年3月15日刊《亦报》
  署名十山
  未收入自编文集
  我知道我自己的能力,遇见有些事情,晓得力量不够的时候,虽然有着这勇气,却总不敢动手去做。这样的事情,当时心里不免稍有留恋,但随后也就放下了。只是有一件事,屡次想起,至今还要觉得懊恼的,那便是不曾学画,不会画小人书里图像。小人书的意义真是重大得很,特别在这时候,小孩们的需求也很大,只可惜没有足够的好书来供给他们。编是自己知道材力不及,没有经验,而且现在有齐公等人在那里,怎么搿得上旁去。倒是画的方面看了时常动念,若是能来画它几张岂不很好,结果自然是力不从心,想过只好放下,不过这放下了还要想起,与别的事情不同。历史画与风俗画都要预备知识,专来画些小人儿,不要像个缩小的大人,在江湖上经过许多风波,脸上没有多大表情的,却是幼小天真的小男女,眼睛里还没有映射出人世悲哀之光的半超自然的生物,那该是多么好玩呀。这种画虽是少,世间总还是有的,我真“真”原作“有”。真悔不该没好好地学画,不然就是临也可以临几张出来,岂不是于人己都有益的事么。
  

悲歌当泣――饭后随笔(四八)
1951年3月16日刊《亦报》
  署名十山
  未收入自编文集
  在艺术中间音乐是最高的一种,因为它的感动力最强。我不懂音乐,可是知道声音的伟大,它的力量超过文字。《古诗源》里登载一首《麦秀歌》,据《史记》云:
  箕子朝周,过故殷墟,感宫室毁坏,生禾黍,箕子伤之,欲哭则不可,欲泣为其近妇人,乃作麦秀之诗以歌之。
  这麦秀的典故流传很久,可是那歌实在不大得力,其词云:
  麦秀渐渐兮,禾黍油油,彼狡童兮,不与我好兮。
  沈德潜对于下两句九字也就不给它一个圈子。我觉得最有意义的,乃是欲哭则不可云云这两句,这里明明表示他的这种沉重深切的悲哀只有哭才能发泄一点出来,不得已而求其次,便没有多少用处,差不多是吃糠代饭罢了。汉歌辞有云: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话是正面说,意思却是反面,正是说,远望当不得归家,那么悲歌的效用岂不也恰是一样么。寡妇哭儿,孤儿哭母,此是世间最大的悲哀,可是声音不能保留,还只亏了文字,间接给记录了百一下来,如汉的《孤儿行》,孔融的《杂诗》,《麦秀》《黍离》也正是一类,有如没有照相时候的画喜神,对于后世其用处也确是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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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斯的里症――饭后随笔(四一)
1951年3月18日刊《亦报》
  署名十山
  未收入自编文集
  现代的医学是科学化了,除有些毛病原因不明外,随便推测的说明总是没有了。以前不久还有这种说法,例如歇斯的里症向来说是女人病,这个字的前身是许斯的拉,意思即是子宫。张仲景《金匮方论》:妇人藏躁,喜悲伤欲哭,象如神灵所作,数欠伸。《金匮要略编》注云:子宫血虚,受风化热者。可见所谓藏乃子藏,即子宫,谓其藏躁扰,乃致精神紊乱也。但照现在的医学看来,这种病症虽在女人为多,却与子宫无关,而且在男子也并不是没有,只是发作起来不大一样,但其为歇私的里性则是无疑的。最特别的是,这在女人是个别的发作,在男子则有时为集体的,发作时更是可怕。过去的例如欧洲中古时代的神圣裁判,捉了成百成千的人民来,说是妖巫,活活烧死;希特勒的反犹太与异民族运动,组织了好些杀人厂来实行屠杀,都不是常人所能做得出来的。最近美帝国主义者的战争杀人狂,可以算是第三个好例。他们正在制造歇斯的里,使民众因恐怖而发疯,可以供他们指挥去作恶事,像杜勒斯的脸便十足是狂人的相貌了。不过现今时代已经不同,美国人民不肯再上他们的当,那么这班藏躁的老板们大概也只有自己发作一阵昏迷过去了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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