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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古骨族传奇-第6部分

小说: 古骨族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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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很忙?”看不出来呀。
“……若不忙,也不会到这儿来。常姑娘,你知道木尊来此何事吗?”族里成堆的事等着木尊,这姑娘居然怀疑。
“我知道,他要找黑色异人骨嘛。”对她的黑牙十分有兴趣呢。
“木尊告诉你的?”好怀疑的眼神。
“说了一半,被你打断了。”若非他气汹汹地当街掳人,他们早就在铺里喝茶吃点心了。
“什么说到一半?”沉沉的声音在身边响起,一身清爽的男人换上紫绸衣,黑发刚洗过,散在肩上,偶有水滴滑落。
盯着湿漉漉的发丝,她无意识地拈起一缕,在指间绕了绕,随后又拉过凯风的长发,用力揉了揉。
“你想……想做什么?”木尊的眼神好吓人。
“你的头发长,滑是够滑,却不够力气,太细了很容易断掉。不如试试常氏的宫制蔷薇油,保管你发丝坚固。”
“……”木尊的眼神更吓人了。虽然不明白这姑娘口中的“宫制蔷薇油”是什么,但为了保命,凯风决定转移话题:“啊,木尊,常姑娘想知道你为什么会找黑色异人骨。”
“听说过古骨家族吗?”微微倾头,示意凯风移开。摄缇坐到她身边。
“你方才提过。”见到他,她的脸又臊起了,正巧穷奇漫步挪了出来,她转开眼神,打量着看上去狼狈万分的……落水狗。
“我来自很远的地方,用我们的话,那儿是灵界,用你们的话,好像是天宫。”
“你是神仙?”她瞪眼,明眸直视他。
“不。你可以想象,灵界与人界没什么区别,古骨家族可以说是巨富,也可以说是大地主或皇帝之类。古骨族以收集和贩卖骨骼为主,所有生物的骨骼均在收集之例。我族旗下有金木水火土五大星骨宫,许是人类书籍中记载的天文五行。”
“你……他们叫你木尊?”有听没有懂,常微凉只知道这些人很惧怕他。
“我是木星骨宫的尊长。”
“你要找的骨头……”
“是远古时期的黑骨人。因为时间太长,他们与寻常人类共同生存繁衍,除非死亡或是突然衰老,否则只能从牙齿看出来。如今,他们的牙齿也渐渐与寻常人无异,很难找到。”
“我明白你为什么会对我的黑牙感兴趣了。”她低头喃道,心一时又闷了起来,“那只狗没用吗?拿根骨头让它闻闻,不就可以找到啦。”
“……穷奇不是狗。”凯风忍不住插上一句。
“我管它是不是狗。”哼了哼,她仍是气闷,“找到黑色异人骨,你就会回家了?”若是如此,她宁愿不告诉他在哪儿见过黑齿人,让他慢慢找,最好找不到,留在广州……
停停停,她又胡思乱想什么?他走他留关她什么事,她气什么,闷什么呀?
心思乱飞,赶紧让自己集中在甩水的狗身上,她轻问:“你……很厉害?”
“木尊当然厉害。”主子不好意思承认,就让他凯风承认好了。
“摄缇?”常微凉睨了眼凯风,瞪向他。
“你觉得我厉害,我就厉害。”又是憨厚无害的笑。
“那,你还会帮我驱鬼吗?今晚。”
他点头,“会。”
噗!有人脚下打滑。
让木尊捉鬼,这不是屈尊降贵吗?他可是“木星骨宫”的“木尊”呀,与金水火土并驾齐驱的“五星尊长”之一。这些人,平常不是称木星为岁星吗?岁星者,太岁也。
木尊名为摄缇,也就是太岁的别称,他们居然听了没警觉。
是人类变笨了,还是他们不再看重?摄缇者,摄提也,他可是他们的太岁爷啊,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只有这个常姑娘,居然让木尊驱驱驱……驱那算不得东西的东西?
蔑视,极大的蔑视!
第四章骨墨
常毒药……呃,错了,常独摇常二公子,抱着一床薄被,死守在微凉的房前,看样子打算打地铺,向释迦成佛前的苦行看齐。若不是在自家中,兴许会来个身无覆盖、不避风雨,顺便割股、断臂。
“少爷、少爷,今晚你真的要在这儿……”
“行了行了,铺好了没?”
“铺好了,小的特地拿了三床年初弹的新棉垫,保管你睡在地上和睡床上没区别。”
“我要的东西准备好了吗?”常二公子追问一句。
秃宝拍着弱小的胸,用力点头,“我办事,少爷放心。”眼光移向廊外花圃处的木桶,让常二少彻底放心。
“少爷呀,法师驱鬼,你在这儿闹什么?”准备睡下的陈妈照列探望睡前的二位主子,因为今夜有法师驱鬼,家仆们都早早躲进屋里不敢出来。
“我怎么知道他究竟是驱鬼还是闹鬼?”常独摇瞪眼,看着一身紫绸衣的高大男子,眼中溢满浓浓的防范和怀疑。
“独摇,你确定要在外面睡?若真的撞到鬼怎么办?”窗子由内推开,沐浴完的常微凉支颌倚窗,不明白自家小弟为何偏要守在门外。
“睡觉,你快睡觉!”他三步并一步跑到窗边,先将她推进屋,随后“啪”地关上窗,阻断有心人探来的目光。
开玩笑,让那家伙驱鬼就已经不对劲了,居然还让他在微凉的门外待一夜,谁敢保证他半夜里不会变成鬼——色鬼!
看着毒药公子跳来跳去,摄缇摇头,又见披散头发的清新俏人儿只在窗边闪了一闪,心中不免惋惜。
方才换衣费了些许时间,让常独摇以为他掳了微凉跑掉;又见他身边多了凯风和随从,常小弟眼中的怀疑只增无减。若是听了凯风的话,让随从全部守在常宅,不知道常小弟会生出怎样激烈的反应?
唉,任他闹去。
憨厚刚毅的脸挂着浅笑,深邃的眼在月下形成一方阴影,掩去闪闪晶亮。爱兽穷奇照例趴在腿边,昏昏欲睡的模样,没半点威胁。
微凉的确是吓到,似乎,真有什么东西在窗外飞来飞去;而这个看他总是用瞪的常小弟似乎真的不怕,不但念什么“怪力乱神子所不语也”,居然抱了被衾打地铺,完全胸有成竹,笃信不会有“鬼”这种东西。
墙外,更夫已经开始打响第一梆,夜半来临,常家的人渐渐睡去。
“啊嚏!”坐如钟的常家二公子,半眯眼打个喷嚏,将薄被裹紧一圈。
“你……不必在这儿。”静静坐在台槛上,摄缇忍不住劝他。
“你管我!”低声嘀咕,常独摇没好气地呸他,将被头拉高。
“呜!”穷奇低低咆哮,冲傲气十足的常二公子龇牙。展臂拍了拍它,摄缇不以为意。
夏风轻吹,悠远的更鼓声迤迤逦逦,飘荡在寂静的城中。
这一夜,宁静。
晨曦微现,常宅院内。
赏了一夜的月,摄缇盯着渐渐吐白的天空,若有所思。常二公子睡熟在门边,连人带被滚出秃宝精心铺垫的棉褥,成为墙角的蚕蛹一颗。
兽皮靴缓缓走到蚕蛹边,将包住头的衾被轻轻拉低,让他呼吸顺畅。
“木尊。”身后传来轻叫。
“你回客栈去,不传勿到。”他不回头,听脚步消失,心知凯风已走,又将注意放到那颗与微凉相似的脸上。
这个只会拿白眼看他的毒药公子,很怕他接近微凉,好像怕自己的宝贝被人抢走似的。他们是一胞所生,长得……不太像。
他的脸虽然白皙,却不细腻,毕竟是男子,比不得女子的细滑娇小;他的眉又黑又粗,不比微凉的细眉漂亮;微凉的眼比他大,微凉的鼻……唔,姐弟俩的鼻子最像,又高又挺;微凉的唇比他小、比他红,柔软而溢满了香气……
想到唇,摄缇自然忆起用一巴掌换回的吻。举手掩唇,也掩去突来的笑弦。
突然,常独摇动了动,又将被子包住脑袋,缩成虾状。
掩唇的手放下,轻轻拉开薄被,看到一张舒适的睡脸。若不用眼瞪他,常独摇倒也算个稚气的俊秀青年,他与微凉同日出生,如此,微凉也快二十了吧。
不知微凉睡着了是如何模样?
念头一起,一探究竟的心意便越来越强,他慢慢站起,低头小心越过虾球状的蚕蛹,正要推门——
“你想干什么?”蚕蛹破茧而出,化为身带火焰的飞蛾。
看着只到他眼角的青年,摄缇搔了搔头,笑道:“我想看微凉睡着了是什么模样。”常家小弟比微凉高,微凉还不到他的下巴。
看姐姐睡着的模样?哼,撒谎!睁开眼就瞧到他鬼鬼祟祟地站在门边偷窥,棒子,棒子,快摸棒子。该死的,秃宝昨天把棒子藏哪儿去了?
双手在被中摸索了一阵,常独摇如愿摸到自己要的东西,当下一棒在手,气势汹汹拦在摄缇面前,“休想。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
“我要进去,你这只棒子能拦得住?”他若真有心进屋,在他睡如蚕蛹的夜里,机会多呢。
正要斥骂,房内倏然巨响,是瓷器的清脆破裂声。
“糟了!”顾不得互瞪,常独摇转身推门,随即——后悔——姐姐睡觉时并不老实,时常踢被,床边的琉璃灯不知碎了多少个。灯碎事小,被摄缇看到姐姐的睡相可就事大了。
转身,他要补救,但……但啊,狼入羊圈,为时已晚。
立在门边的男子嘴角含笑,为自己看到的晨景满意:乌发如瀑,睡颜酡红,比脑中勾出人影更可爱。
“啊嚏!啊嚏!啊嚏!”
“少爷,你干吗非要天天守在小姐的屋外?三天了,何苦让自己着凉?”
“多嘴,招呼客人去。”病恹恹的常二公子从后堂撵人。
“少爷,这些天有位公子常来买洗头药呢,他的眼睛总往小姐身上溜……啊,少爷,别跑那么快。”
秃宝的声音在梁上绕着,常独摇已经掀帘冲到铺中,果然看到一位华服的男子,微凉正对他推荐洗头洗牙的药膏,该死的摄缇表情木然地坐在门边,神色愀然。
哼,白白守了三天,鬼影子也没见半条,他驱的什么鬼!害他也跟着在房外守了三夜。
本想开口赶人的常小弟,看到摄缇微现青灰的脸后,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将一句“秃宝,扫地”硬生生吞下肚,换成了——
“这位公子,常氏还有很多受欢迎的药品,就让家姐为你介绍一二。来来来,啊嚏……对不……啊嚏啊嚏,呵呵,染了风寒,这边请、这边请。”
“早就听闻常二公子风流倜傥,常大小姐灵机活泼,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华服公子赞美。
“夸奖夸奖。啊嚏!”不买账地虚应一声,顺便将满腔的喷嚏全冲到华服公子身上,迫得他不得不退离常微凉。
“公子如何称呼,仙乡何处?听你的口音不是本地人吧?”染了风寒的脑袋虽然沉重,却无损精明。
“在下姓罗,罗炎。常公子说得没错,在下是北方来的生意人。”罗炎抱拳躬身。看他的年纪不过三十,样貌却显得老成,宽宽的额头又光又亮。
“罗公子来常氏,不止为了买洗头膏吧?”故意说大声,他存心让青灰的脸转向紫灰。
“啊?”罗炎似乎被他的话吓到,低头看着地面,半晌才道,“在下……在下于十五夜赏花灯,在街边看到常姑娘的身影,不觉……”
“一见倾心?”捣药的兔兔突然插道。
“噗!”趁着小弟招呼客人,绕到柜台后喝水的女子一口喷了出来,赶紧转身,“兔兔,不得胡说。罗公子,你若需要其他的药粉,我家小弟比我知道得多,问他就没错了。”
不再理会两人,她看了看摄缇,见他与凯风低声交谈,赶紧别开眼去。
他似乎不擅长说话,一板一眼的脸虽然老实,可板起来也是蛮吓人的。他的个子较寻常男子高,此时的脸色带了点青灰,不知是不是心情不好。随即,凯风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只见他的眉头突然皱起来,神色染上一丝戾意。独摇与那罗公子颇谈得来,两人热络地坐到一边说起话来。
吁口气,常微凉走到柜台后,翻看这个月的账簿。
常氏生药铺除了这间铺面,另有制作成药的作坊。对外买药材谈生意多是独摇出面,她只负责铺子,算算账本。
常氏,严格说来不算是间药铺,虽说他们也卖药,独摇偶尔还为人号脉治治病,重心上,他们的心思其实不在医术和药材上。
常大夫,他们过世的爹,并不因为她是女儿便不传医术,基本上,爹同样想将一身医术传给他们,只是……天生不是做大夫的料啊。爹在广州城也算得上数一数二的大夫,喜欢无偿为穷人家治病,不管药材贵贱与否,总是大包大包地给,别看开了间药铺,在她的印象中,小时候家中只能用拮据来形容。十五岁,广州城闹瘟疫,爹只顾着替人治病,药材照旧大包小包地送,又不注意自己的身子骨,这一送,把自己送给阎王爷,陪那黑鬼下棋去了。
爹其实很笨。想让他们继承衣钵,没想到她生来就对医书没兴趣,独摇亦是如此,家中成堆的医书,他只挑自己喜欢地看,害得爹时常骂他们拿着医书当故事。
爹过世后,留下这间铺子给他们打理。当时只是单纯想着,他们既然只懂医术的皮毛,倒不如就只卖皮毛的药。偶尔在街上看到有趣的东西,她的脑子会蹦出些奇怪的名儿,独摇听了也觉得有趣,翻了翻医书,在药材堆埋了五六天,倒还真让他磨出些有用的东西来。她又适巧被诓进绯绿社,成天听那些小姐吟诗唱曲,久而久之,唐宫迎蝶粉、金莲稳步膏就这么出来了。
段合欢与她不对盘,常氏卖敷面粉,她就卖凉茶。广州城内还好,城边的乡村时常发些瘴气,倒让丑婆婆生药铺的凉茶独占一席之地。
真不明白,她卖的是日用药,合欢卖的是入口茶,争什么啊?!
唉!眼光在账簿上转了一圈,又绕到皱眉的散发男子身上。
仿佛、依稀,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是不是因为这三天无功,所以面子上挂不住?
“木尊,你不是来捉鬼的,咱们这次出来是为了找骨骼,找被小小主人一屁股挤烂的黑色异人骨,捉鬼这种事,太……太……”凯风面露薄责。
“太什么?”
太过分!凯风心中念着,“木尊,咱们还是快点找到黑骨回去复命,小的听说了,其他四尊都没什么消息回去,想必是找不到。咱们先一步找到,你不但有半年的休息,还可以统领五星骨宫,多好!”
“怎么找?到哪里找?”摄缇问得非常漫不经心。
“……”凯风小心翼翼看他一眼,“木尊,我看这城里街上时不时有人笑出一口黑牙,黑骨人应该很多,就算找不到大小完全一样的,差个分毫族长也量不出来。难道……难道……你不会不记得,咱们这次出来是为了什么吧?”
“骨头。”
呼,还好没忘。凯风正要松口气,却被摄缇接下来的话咽个半死。
“你急什么?”
“我……”点着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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