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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无限武侠新世界-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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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苏阳说什么,思思又很肯定的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这些女人的姿色绝不会比我差,即便是在床上我也不会比她们做的更好。但我有信心,因为我比她们更懂男人。”

当一个男人以为他已经懂了女人的时候,或者一个女人认为她完全懂得一个男人的时候,往往就是他们倒霉的开始,这时候如果你告诉他其实你根本不懂,他反而不会信你,会觉得你是在嫉妒,在愤怒,在吃酸葡萄。

但该说的话,苏阳还是会说,因为自己答应了别人要来说这些话,于是道:“他也是一个江湖人,一个武功高吓人的江湖人。我的剑法也算不错了,但是和他一比,就像站在大熊前的小兔子一样,又可怜又无力。”

思思被逗的一笑,又咬牙说:“我知道。但哪怕用命去赌,我也要去试一试,不然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苏阳点点头,话已至此不必再多说了,起身就要离开。

“等等。”

思思忽然从床下下来,她对着大铜镜很快的整理了一下衣服,尽可能让自己显得端庄一些,然后对着苏阳的背影正正经经的行了一个礼,很诚挚的说道:

“谢谢你,我知道是大姐请你来劝我的,我也知道像他那种男人身边充满了危险,但是每个人都应该有追求幸福的权力,我不想在这种地方干一辈子,没有女人天生就是喜欢干这个行当的。所以请你转告大姐,我一定会去!”

苏阳没有回头:“话我会带到。也请你记住,如果想活的长点,就不要去窥探别人的秘密,就算不小心发现了,也一定要当做不知道。”

说完,便握着那一小片价值三百两银子的指甲离开了。

思思一愣,她一直认为,江湖中的男人们心底都是寂寞的,所以想要留住一个男人,就应该和他分享他的秘密,了解他的心思,这样才能彻底的走进这个男人的心里。

世上没有万能的道理,只是看这个道理用在谁的身上,同样的道理,用在这个人的身上就是真理,用在另一个人身上,也许就是错到了姥姥家。

的门口停着一辆大车,由四匹混身雪白没有一丝杂毛的骏马拉着,四匹马的身高、腿长居然几乎一致,可以保证车子在前进的时候保持最大的平稳;车帘则是由上百颗大拇指大的珍珠串成,光是这几条珠链,只怕就可以买下整个怡红楼。

大车的车辕上,用金粉漆着一个“狄”字,车窗上雕刻着只有真正的贵族才有资格使用的麒麟图案。

片刻之后,思思换上了最华丽鲜艳的衣服,戴上只有在最重大的盛会上才舍得拿出来的首饰,由两个丫鬟扶着,像一个出嫁的新娘子,从怡红楼的正门走出,坐上了这辆来接她的大车。

她的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眼睛里像是已经看到了幸福的未来。

大车扬长而去,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苏阳从来都认为,一个女人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是没有错的,任何人都不应该去阻拦。

而风尘中的女孩,心里往往会有一种不可对人诉说的悲怆,行动间也往往会流露出一种对生命的的轻蔑,变得对什么事都不太在乎,做事的时候,往往就会带着不顾一切的洒脱!

可惜这次她爱慕错了人。

这次她选的,已经不能算是一个人。

~~~~~~

祝大家中秋快乐。快乐这种事,和不快乐一样,都是能自找的,所以要开心哦。

第五十三章 我去看他

苏阳重新回到了城郊那间小屋子里,小屋很小,只能放下一张旧木床,一张小方桌,连煮饭都要在外面的院子里,小屋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和怡红楼里最简陋的包间都无法相提并论。

唯一的一点,小屋很干净,无论是租房子的钱,还是里面住的人,都很干净。

屋里坐着两个人,一个瘦削、黝黑,还不到三十岁捕头,一个容颜已经开始老去的妓。女。

看到这两个完全不搭调的人,苏阳忽然有一种“很般配”的感觉,从他们坐的姿势、位置甚至表情上,都能感到一种无形中的默契。

这捕头就是杨峥,离别钩的主人,这女人就是思思口中的大姐,吕素文。她十五岁因为要埋葬双亲沦落入风尘,经过十余年的离别后,他们又在这里重遇。

以他们的身份本不该在一起的,可是杨峥说:“只要我问心无愧,为什么不能。”

他就是这样一条硬汉。只要他认为应该做的事,做了以后问心无愧,你就算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也拦不住他。

这就是杨峥做人的标准风格。

进入离别钩剧情之后,苏阳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了杨峥的衙门,很直接的告诉他,我慕名而来,想和你打一架。

江湖中相互较量比试是常有的事。杨峥也没有拒绝,但是请苏阳等一等,因为他正在当值。于是苏阳在大雨里等了三个时辰,杨峥终于下差了,两个人买了点金疮药,找了处没人的地方就开始打。

苏阳只用一剑就抵住了杨峥的左臂,在这一剑抵住他身体的时候,杨峥非但不退,反而上前一步,任由苏阳的剑在左臂肌肉里穿过,同时伸出右手,一把就把苏阳握剑手腕给拧脱臼了。

这就是杨峥打架的标准风格。

在杨峥的拳头快打到自己脸上的时候,苏阳立刻大叫:“我投降!我认输!我打不过你!”

所以杨峥的拳头就在苏阳的脸前停下来了。但是苏阳很清楚,若是他不停,自己的左掌就会变成一把剑,击向他的咽喉。

然后他们去喝酒。

喝最烈的酒,用最大的碗喝,喝了足足有好几斤之后,杨峥醉眼朦胧的问苏阳,为什么会认输的那么干脆?既然打不过,干嘛一开始又要打?

打不过别人虽然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能承认却不容易,江湖江湖中很多人是宁可死也不会承认自己不如别人的。

苏阳的回答更干脆:“不打怎么知道打不过,既然我确实打不过你,这是事实,有什么好掩饰的,为什么不能承认?”

龙交龙,凤交凤,老鼠的朋友一定会打洞。和杨峥这样的汉子成为朋友其实很简单,只要你也是一条真正的汉子。

这就是杨峥交朋友的标准风格。

所以他们成了朋友,所以苏阳还认识了杨峥的爱人吕素文。

吕素文觉得苏阳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无论打架、说话、吃饭、喝酒,好像很容易就能和别人打成一片,尤其对于年轻女孩子似乎有一种天然的吸引力,她想请苏阳帮一个忙,去劝劝思思,才有了怡红楼的一幕。

吕素文见到苏阳进门,立刻站了起来,问:“你见到她了?”

苏阳把一小截红的耀眼的指甲放在桌上,对吕素文说:“你说的思思,就是这个人吧,我也没能劝得了她。”

吕素文怔怔的看着半截指甲,长长的叹了口气:“我劝了她好几天也没有用,我一直把她当亲妹妹看待,真的不想她出事。”

苏阳却问杨峥:“你怎么能确定思思有危险?毕竟狄青麟只包了她十天,而且去的是牡丹山庄那种大庭广众之下的地方。”

自己看过原著,但杨峥可没有,自己知道思思会死,但杨峥怎么能提前预料到?

杨峥道:“素文告诉过我她有一种不好的直觉,我一直相信女人的直觉比男人要准确。恰恰我的身份可以接触到一些档案,于是我就去调集了有关狄青麟的档案,有心一查之下才发现,这些年跟过狄青麟的女人当中,有六七个人都失踪了。”

失踪的意思就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些如浮萍般的风尘女子,活着的时候恩客们愿意一掷千金,挣个头破血流,死了之后绝不会有人会为她们出头,甚至名字都会很快的被遗忘。

这无头案事连官府都不会去花心思调查。如果不是杨峥刻意的调阅了大量的卷宗,找出其中的联系,绝不会有人发现这些女人都跟过狄青麟。

如果你是官府的人,几年内发生了六七起失踪案件,苦主却都被同一个人‘包’过,你会怎么想?

苏阳沉默了片刻,忽然问:“狄青麟的武功到底有多高?”

杨峥看了苏阳一眼,摇头道:“到底有多高我不知道,但是我能肯定,就算我两绑在一起,再番一番也绝不是他对手。”

苏阳笑嘻嘻的问:“有这样的年轻高手,如果不去见一见他到底有多高,你会不会觉得可惜,会不会睡不着觉?”

杨峥点点头:“我会的,但是我是个捕头,负责全县一万三千五百六十二口的安危,擅离职守去看热闹的话,我会更睡不着。所以。”

“所以我去看,回来告诉你!”

苏阳说这句话,人已经窜出了屋子,跳上门外的一匹黄骠马,黄骠马嘶鸣一声,四蹄如飞远去了。

吕素文静静的听他们两个人说话,始终没有插一句嘴。直到苏阳走后,她才有些担心的说:“他是你朋友,又是个不错的年轻人,万一。”

杨峥却摇了摇头:“没有万一。他虽然年轻,却绝对不冲动,他说了去看看,就一定只是去看看而已。看清楚了自然会回来。”

杨峥说完,忽然握住了吕素文的手,说:“谢谢你没有说。”

这句话很莫名其妙,但是吕素文却像是能听懂,说:“我差点就忍不住想请他把思思带回来了,但是这实在太危险,我们没有权力去要求别人用生命去冒险。”

“而且,如果我说了,无论成功与否,你就要欠一个人情。”

她很认真的看着杨峥,说:“我虽然不混江湖,但我也知道,欠了人情是要还的,这个人情太大太危险,我不想你出事。”

这才是真正聪明的女人,知道什么时候该说话,该说什么样的话。

但女人的聪慧睿智,往往是需要岁月来沉淀的。

~~~~~~~~~

说点啥呢,周末快乐?或者勿忘国耻?

还是勿忘国耻吧,虽然说迟了两天,但是这东西最好一直也别忘。

第五十四章 酒鬼遇到老酒

苏阳快马加鞭赶向牡丹山庄,他的确很想亲眼看一看,这位天下第一风流侠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若你连自己的对手看都没看过,你怎么知道该怎么对付他?

况且若是不去牡丹山庄,自己三百两银子岂非白白打了水漂,真成了冤大头了。

…………。

洛阳三月,花如锦。

牡丹山庄后面的山坡上,开遍了牡丹,山坡下刚用木栏围成的马圈里,处处都有马在腾跃。

但更多的还是人,江湖中的人!

自从半个月前,落日马场总管裘行健放出消息,将在牡丹山庄出售骏马之后,就不断的有江湖豪客往这里赶来。

落日马场的马天下闻名,有日光的地方,就有落日马场的马。

河朔大侠万君武半闭着眼,好像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斜倚在一张用柔藤编成的软椅上。

万君武十四岁出道,十六岁杀人,十九岁时以一把大朴刀,割大盗冯虎的首级于太行山下,二十三岁将惯用的大朴刀换为鱼鳞紫金刀时已名动江湖,末满三十已被武林中人尊称为河朔大侠。

也许是看透了江湖,他反而厌倦江湖,于是在四十四岁的时候,当着天下英雄好汉面前封刀洗手,那柄跟随他多年的鱼鳞紫金刀已用黄布包起,被供在关圣爷泥金神像前的檀木架上。

可是一个象他这样的人,手边如果没有刀,就好象没有穿衣服一样,是绝不会随便走出房门的。所以他今天带来了另外三把刀。

他的师兄“万胜刀”许通,他的得意弟子“快刀”方成,和他的死党“如意刀”高风。

无论谁的身边有了这三把刀,都已足够应付任何紧急局面,哪怕江湖中最神秘、势力最大的帮会青龙会想要他的命,也很难得手。

一匹匹好马被带到他面前的木栏里,被人用高价买去,他的眼睛都是半闭着的。

直到最后有匹很特别的马,单独被带进马栏时,他的眼睛才睁开。

这匹马是裘行健亲手牵进来的,全身毛色如墨,只有鼻尖一点雪白。

人群中立刻发出了惊叹声,谁都看得出这是千选一的好马。

裘行健轻拍马头,脸上也露出欣喜骄傲之色,向万君武介绍道:“它叫神箭,万大侠是今之伯乐,当然看得出这是匹好马。”

万君武却懒洋洋地摇了摇头:“我不是伯乐,这匹马也不是好马。”

“为什么?”裘行健问。

万君武还没有回答,却从山坡上走下来一个挎剑的青年,正是苏阳。草地、阳光、牡丹花和骏马,在加上苏阳的笑容,让人有一种舒服的感觉。

“光听这名字就不好。”

苏阳笑嘻嘻的说:“箭不能及远,而且先急后缓,这匹马后劲一定不足。”

万君武依旧躺在软椅上,以他的身份,武林中能让他站起来说话的人已不多,他的眼神从这个陌生的年轻剑客身上扫过,最后落在他腰间的酒壶和剑上,淡淡问道:“快剑小苏也懂马?”

苏阳摇头:“我不懂马,但是我懂酒。”

裘行健问:“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们今日不卖酒,卖马。”

“在一个酒鬼看来,懂酒的马才是好马。”苏阳一边说,一边摘下腰上的酒壶,朝后面马栏走去。

马栏中只有十几匹被人挑剩下的瘦马,苏阳走到马栏之前,扒开酒壶盖子,先是自己喝了一大口,然后把酒壶在马栏之前晃了一圈。

马栏一角中,站着一匹身子瘦如弓背,懒懒的提不起精神的瘦马,它孤零零的站在角落里,好像不愿意和别的马为伍。而别的马对于空气中酒味毫无反应,唯独这匹瘦马像是受到了什么刺激,猛地抬起马头,大眼珠子一通乱转,鼻子抽动了几下,忽然撒开腿一溜小跑,挤开身前的马,冲到苏阳跟前,对准酒壶张大了嘴,紫色的舌头在嘴唇周围一通乱舔,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苏阳哈哈一笑,提起酒壶朝它的嘴里就倒。

万君武眼睛一亮,裘行健也笑了。

这匹马就叫“老酒”,每顿饭都必须在草料里加入好酒,否则连一口都不肯吃,恹恹不振。

这才是今天落日马场真正最值钱的一匹宝马。一旦它发足狂奔,后劲起来了,连江湖中最顶尖的高手都追不上。

狄青麟的师父就是江湖顶尖的高手之一,但狄青麟杀他的师父,只需要一刀,那狄青麟理所当然可以算是江湖最顶尖的高手。

所以苏阳抚摸着“老酒”的脖子,心里已经乐开了花,一想到这个江湖中最顶尖的高手杀不死,哦不,杀不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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