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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二月兰-第16部分

小说: 二月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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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只许买窝头和咸菜,油饼一类的“奢侈品”,是绝对禁止买的。当时“劳改罪犯”的生活费是每月十六元五角,家属十二元五角。即使让我买,我能买得起吗?靠这一点钱,我们又怎样“生”,怎样“活”呢?餐厅里当然有桌有凳;但那是为“人”准备的,我们无份。我们只能在楼外树底下,台阶上,或蹲在地上“进膳”。中午和晚上的肉菜更与我们无关,只能吃点盐水拌黄瓜,清水煮青菜之类。整天剧烈的劳动,而肚子里却滴油没有。我们只能同窝头拼命,可是我们又哪里去弄粮票呢?这是我继在德国挨饿和所谓“三年困难时期”之后的第三次堕入饥饿地狱。但是,其间也有根本性的区别:前两次我只是饿肚子而已,这次却是在饿肚子之外增加了劳动和随时会有的皮肉之苦。回思前两次的挨饿宛如天堂乐园可望而不可即了。
  早饭以后,回到牛棚,等候分配劳动任务。此时我们都成了牛马。全校的工人没有哪个再干活了,他们都变成了监工和牢头禁子。他们有了活,不管是多脏多累,一律到劳改大院来,要求分配“劳改罪犯”。这就好比是农村生产队队长分配牛马一样。分配完了以后,工人们就成了甩手大掌柜的,在旁边颐指气使。解放后的北大工人阶级,此时真是踌躇满志了。
  还有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忘记的。在出发劳动之前,我们必须到树干上悬挂的黑板下,抄录今天要背诵的“最高指示”。这指示往往相当长。每一个“罪犯”,今天不管是干什么活,到哪里去干活,都必须背得滚瓜烂熟。任何监改人员,不管在什么场合,都可能让你背诵。倘若背错一个字,轻则一个耳光,重则更严厉的惩罚。现在,如果我们被叫到办公室去,先喊一声:“报告!”然后垂首肃立。监改人员提一段语录的第一句,你必须接下去把整段背完。倘若背错一个字,则惩罚如上。有一位地球物理老教授,由于年纪实在太老了,而且脑袋里除了数学公式之外,似乎什么东西也挤不进去。连据说有无限威力的“最高指示”也不例外。我经常看到他被打得鼻青脸肿,双眼下鼓起两个肿泡。我颇有兔死狐悲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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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棚生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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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语录有什么用处呢?也许有人认为,我们这些“罪犯”都是花岗岩的脑袋瓜,用平常的办法来改造,几乎是不可能的。“革命家”于是就借用了耶稣教查经的办法,据说神力无穷。但是,我很惭愧,我实在没有感觉出来。我有自己的解释,这解释仍然是我发明创造的“折磨论”。我一直到今天还认为,这是惟一合理的解释。监改人员自己也不相信,“最高指示”会有这样的威力,他们自己也并背不熟几条语录。连向“罪犯”提头时,也往往出现错误。有时候他提了一个头,我接着背下去,由于神经紧张,也曾背错过一两个字;但监改人员并没有发现。我此时还没有愚蠢到“自首”的地步,蒙混过了关。我如真愚蠢到起来“自首”,那么监改人员面子不是受到损害了吗?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从此,我们就边干活,边背语录。身体和精神都紧张到要爆炸的程度。
  至于我参加的劳动工种,那还是非常多的。劳动时间最长的有几个地方。根据我现在的回忆,首先是北材料厂。这里面的工人都属于新北大公社一派,都是拥护“老佛爷”的。在“劳改罪犯”中,也还是有派别区分的。同是“罪犯”,而待遇有时候会有不同。我在这里,有两重身份,一是“劳改罪犯”,二是原井冈山成员。因此颇受到一些“特殊待遇”,被训斥的机会多了一点。我们在这里干的活,先是搬运耐火砖,从厂内一个地方搬到小池旁边,码了起来。一定要码得整整齐齐,否则会塌落下来。耐火砖非常重,砸到人身上,会把人砸死的。我们“罪犯们”都知道这一点,干起活来都万分小心谨慎。耐火砖搬完,又被分配来拔掉旧柱子和旧木板上的钉子。干这活,允许坐在木墩子上,而且活也不累,我们简直是享受天福了。厂内的活干完了后,又来到厂外堆建房用的沙堆旁边,去搬运沙子,从一堆运到另一堆上。在北材料厂我大概干了几个星期。我在这里还要补充说明几句,在这里干活的只是“罪犯”的一小部分。其余的人都各有安排,情况我不清楚,我只好略而不谈了。
  我从北材料厂又被调到学生宿舍区去运煤。现在是夏天,大汽车把煤从什么地方运到学校,卸在地上,就算完成任务。我们的任务是把散堆在地上的煤,用筐抬着,堆成煤山,以减少占地的面积。这个活并不轻松,一是累,二是脏。两个老人抬一筐重达百斤以上的煤块或煤末,有时还要爬上煤山,是非常困难的。大风一起,我们满脸满身全是煤灰。在平常时候这种地方我们连走进都不会的。然而此时情况变了,我们已能安之若素。什么卫生不卫生,更不在话下了。同我长时间抬一个筐的是解放前在燕京大学冒着生命的危险参加地下工作的穆斯林老同志,趁着监督劳动的工人不在眼前的时候,低声对我说:“我们的命运看来已经定了。我们将来的出路,不外是到什么边远地区劳改终生了。”这种想法是有些代表性的。我自己何尝不是这样想呢?
  以后,我的工种有过多次变化。我曾随大队人马到今天勺园大楼的原址稻田的地方去搬过石头,挖过稻田。有一次同西语系的一位老教授被分配跟着一个工人,到学生宿舍三十五楼东墙外面去修理地下水管。这次工人师傅亲自下了手,我们两个老头只能算是“助教”,帮助他抬抬洋灰包,递递铁锹。这位工人虽然也绷着脸,一言不发。但是对我们一句训斥的话都没有说过。我心里实在是铭感五内。十年浩劫以后,我在校园里还常见到他骑车而过,我总是用感激的眼光注视着他的背影渐渐消逝。
  此外,我还被分配到一些地方去干活,比如修房子,拔草之类,这里不一一叙述了。
  既然叫做“劳改”,劳动当然就是我们主要的生活内容。不管是在劳动中,还是在其他活动中,总难避开同监改人员打交道。见了他们,同在任何地方一样,我们从不许抬头,这已经是金科玉律。往往我们不知道,站在面前谈话的是什么人。但是对方则一张口就用上一句“国骂”,这同美国人见面时说“hello!”一样,不过我们只许对面的人说而已。监改人员用的词汇很丰富,除了说“妈的”以外,还说“你这混蛋!”、“你这王八蛋!”等等,词采丰富多了。如果哪个监改人员不用“国骂”开端,我反而觉得非常反常,非常不舒服了。
  (四)晚间训话
  我先郑重声明一句:这是劳改监改人员最伟大的最富有天才的发明创造。
  在我上面谈“劳改罪犯”的日常生活时,曾谈过监改人员在管理“劳改罪犯”时的许多发明创造。这些监改人员,除了个别职员和一些工人以外,有一多半是学生。这些学生平常学习成绩怎样,我说不清楚。但在管理劳改大院时的表现,我作为一个老师,却不能不给他们打很高的分数。过去我们的教学颇多脱离实际的地方。这主要由教学制度负责,我们当教员的也不能辞其咎。在劳改大院里,他们是完全联系实际的,他们表现出来的才能是多方面的:组织的才能,管理的才能,训话的才能,说歪理诡辩的才能,株连罗织的才能,等等,简直说也说不完。再加上他们表现出来的果断和勇气,说打人伸手就打,抬脚就踢,丝毫也不游移迟疑,我辈老师实在是望尘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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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棚生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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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他们发明创造的天才表现得最最突出的地方,却是晚间训话。
  什么叫“晚间训话”呢?每天晚上,吃过晚饭,照例要全体“罪犯”集合,地点在两排平房之间的小院子里。每天总有一个监改人员站在队列前面训话,这个人好像是上边来的,不是我们在大院里常碰到的那些人,他大概是学校公社的头子之一。这个训话者常换人,个中详情我说不清楚。训话的内容,每天不同。因为它的目的不在讲大道理,而大道理是没有多少的,讲大道理必然每天重复。他们的训话是属于“折磨学”的,是这一门学问的实践。训话者每天主要做法是抓小辫子,而小辫子我们满头都是,如果真正没有,他们还可以栽在你头上嘛。小辫的来源大体上有两个:一个是白天劳动时一些芝麻绿豆大的小事;一个是我们每天的书面思想汇报中一些所谓“问题”。我们劳动都是非常兢兢业业的,并不是由于我们“觉悟”高,而是由于害怕拳打脚踢。但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说不定哪一个“棚友”今天要倒霉,让监改人员看中了。到了晚间训话时,就给你来算账。至于写书面的思想汇报,那更是每天的重要工作。不管我们怎样苦思苦想,细心推敲,在中国这个文字之国,这个刀笔师爷之国,挑点小毛病是易如反掌的。中国历史上这类著名的例子多如牛毛。清朝雍正皇帝就杀过一个大臣,原因是他把“朝乾夕惕”,为了使文章别开生面,写成了“夕惕朝乾”。这二者其实是一样的,都是“颂圣”之句。然而“龙颜大怒”,结果丢掉了脑袋。我们监改人员的智商要比封建皇帝高多了。他们反正每天必须从某个“罪犯”的书面汇报中挑点小毛病。不管是谁,只要被他们选中,晚间训话时就倒了大霉。
  晚间训话的程序大体上是这样的:“罪犯”们先列队肃立,因为院子不大,排成四行。监改人员先点名。这种事情我一生经历多了,没有留下什么深刻的记忆。只有一件极小极小的小事,却给我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回忆,就是我将来见了阎王爷,也不会忘记的。有一位西语系的归国华侨教授,年龄早过了花甲,而且有重病在身,躺在床上起不来。不知道是用什么东西把他也弄到黑帮大院里来。他行将就木,根本不能劳动,连吃饭都起不来。就让他躺在床上“改造”。他住的房子门外就是晚间训话“罪犯”们排队的地方。每次点名,他都能听到自己的名字。此时就从屋中木板上传出来一声:“到!”声音微弱、颤抖、苍老、凄凉。我每次都想哭上一场。这声音震动了我的灵魂!
  其他“罪犯”站在这一间房子的门外,个个心里打鼓。说不定训话者高声点到了谁的名字,还没有等他自己出队,就有两个年轻力壮的监改人员,走上前去,用批斗会上常用的方式,倒剪双臂,拳头按在脖子上,押出队列,上面是耳光,下面是脚踢。清脆的耳光声响彻夜空。更厉害的措施是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两只脚——一千只脚是踏不上的,这只不过是修辞学的夸大而已,用不着推敲,这也属于我所发现的“折磨论”之列的。
  这样的景观大概只有在十年浩劫中才能看到。我们不是非常爱“中国之最”吗?有一些“最”是颇有争议的;但是,我相信,这里决无任何争议。因此,劳改大院的晚间训话的英名不胫而走,不久就吸引了大量的观众,成为北大最著名的最有看头的景观。简直可以同英国的白金汉宫前每天御林军换岗的仪式媲美了。每天,到了这个时候,站在队列之中,我一方面心里紧张到万分,生怕自己的名字被点到;另一方面在低头中偶一斜眼,便能看到席棚外小土堆上,影影绰绰地,隐隐约约地,在暗淡的电灯光下,在小树和灌木的丛中,站满了人。数目当然是数不清的。反正是里三层外三层地人不在少数。这都是赶来欣赏这极为难得又极富刺激性的景观的。这恐怕要比英国戴着极高的黑帽子,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御林军的换岗难得得多。这仪式在英国已经持续了几百年,而在中国首都的最高学府中只持续了几个月。这未免太煞风景了。否则将会给我们旅游业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
  还有一点十分值得惋惜的是,我们晚间训话的棚外欣赏者们,没有耐性站到深夜。如果他们有这个耐性的话,他们一定能够看到比晚间训话更为阴森森的景象。这个景象连我们这个大院里的居民都不一定每个人都能看到。偶尔有一夜,我出来小解,我在黑暗中看到院子里一些树下都有一个人影,笔直地站在那里,抬起两只胳臂,向前作拥抱状。实际上拥抱的只是空气,什么东西都没有。我不知道,我们这几个棚友已经站在那拥抱空虚有多久了。对此我没有感性认识,我只觉得,这玩意儿大概同喷气式差不多。让我站的话,站上一刻钟恐怕都难以撑住。棚友们却不知道已经站了多久了,更不知道将站到何时。我们棚里的居民都知道,在这时候,什么话也别说,什么声也别出。我连忙回到屋里,在梦里还看到一些拥抱空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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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棚生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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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离奇的规定
  在黑帮大院里面,除了有《劳改罪犯守则》这一部宪法以外,还有一些不成文法或者口头的法规。这我在上面已经说过几句。现在再选出两个典型的例证来说上一说。
  这两个例证:一是走路不许抬头,二是坐着不许跷二郎腿。
  我虽不是研究法律的学者,但是在许多国家呆过,也翻过一些法律条文;可是无论在什么地方也没有看到或者听到一个人走路不许抬头的规定。除了生理上的歪脖子以外,头总是要抬起来的。
  但是,在北京大学的劳改大院里,牢头禁子们却规定“罪犯”走路不许抬头。我不知道,他们是怎样想出这个极为离奇的规定来的。难道说他们读到过什么祖传的秘典?或者他们得到了像《水浒》中说的那种石碣文?抑或是他们天才的火花闪耀的结果?这些问题我研究不出来。反正走路不许抬头,这就是法律,我们必须遵守。
  除了在个人的牢房里以外,在任何地方,不管是在院内,还是在院外,抬头是禁止的。特别在同牢头禁子谈话的时候,绝对不允许抬头看他一眼的。如果哪一个“罪犯”敢于这样干,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轻则一个耳光,重则拳打脚踢,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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