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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你听,记忆的钟-第7部分

小说: 你听,记忆的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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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撇嘴,“得了,谁不知道你是受不了老爸的管教才不肯面对现实的,还好意思说是受不了学业……真恶心!”
  他哈哈大笑,“那你现在知道面对现实了吗?”
  我说,“是的。我已经把爸爸和新妈妈的结婚照放在宿舍里了。虽然,我觉得她远远比不上我妈妈好看。可是,为了让爸爸高兴,还是拿了一张。”
  江北北说,“那就好。行,改天再聊,我们先走了。”
  我就挥挥手说,“再见。再见。”
  安小培像是个局外人,仓促地点点头就离开了。
  我看着他俩的背影,忽然觉得,时间真可怕。不知不觉,竟把一切都颠倒了。我想起那天晚上,我们三个人在校外喝酒,安小培一直陪我说话陪我笑,江北北一直埋头喝酒,一肚子心事。可是,今天,他们两个人像是对调了,一 直是江北北在说在笑,而安小培在沉默。
  有一瞬间,我竟不知道自己曾喜欢过的那个男孩究竟是谁。
  是安小培,还是江北北?
  

黎明不要来 九
半年以后,安小培和江北北参加了高考。我守在校园门口整整三天,在人潮汹涌的考生里,居然谁也没有看到。我甚至疑心,他俩不会是商量好了一起弃考吧。直到放榜,我在名单上看到他俩的名字,心才安定下来。
  不错的成绩。看来高三后很少见到他们也是有原因的。我觉得挺欣慰,挺开心,可是心里,又很平静。
  几个星期后,我接到一通电话。是江北北,他说临走前大家聚一聚,就算是最后的告别。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说,辛蓝你等会,有人和你说话。
  我捏着电话听筒的手,忽然就出了汗。
  安小培的声音在那端响起。他说,最近好吗?
  我说,挺好的。恭喜你啊。
  他就说,谢谢。
  之后便是常常的停顿和空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居然变得无话可说。
  我握着电话有一刻好想哭。我知道,有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可能是青春,可能是17岁,永远不会再回来的17岁。
  我挂了电话。忽然想起来,他们没有说时间和地点,只是说,临走前聚一聚,算是最好的告别。
  那天,我在地板上坐了一下午,爸爸走过来说,“你发什么呆,小心着凉。”
  过了一会,新妈妈取来一张毛毯,搭在我的腿上,用一种什么都懂的眼神看着我说,“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再来。”
  我喜欢这句话。
  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再来。
  好像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圆圈,从起点出发,又回到起点。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但是,什么都已经改变。包括我自己。
  那天,电话再没有响起。
  暮色四合的时候,我看着窗外,忽然想起江北北曾经讲过的那个故事。
  我在山的那一边,对你说,“我爱你……”
  我对你说,“我爱你!”
  而你在山的那一边,什么都不知道。
  你也许在忙着吃饭、忙着睡觉、忙着说话、忙着喜欢别人……等到我的爱传递过来的时候,说爱你的那个人,也许早就忘记他之前喊过什么。
  就像你,在我翻过那面高墙时,在我身后说,“如果当时是我替你捡回你的包包,你会不会先爱我?”
  我回头看你,“如果你早一点对林晧雪说这句话,她也许在临死前喊的,就会是你的名字。”
  “你怎么会知道?“
  “其实我不知道。我只是按照我的想法去猜测。因为,如果我爱一个人,就不会在她最危难的时候,还有时间去帮一个陌生的女孩捡包。我想,我一定会像你,第一个冲出去吧……”
  忽然发现,其实,自始至终在黑暗里注视我的那双眼睛,是你的。
  可是,一旦黎明来临,你就闭上眼睛。
  我们都是胆小鬼。
  

与故事有关的……
上大学时读《红玫瑰和白玫瑰》,总是想,若我是振保,在通往幸福的途中会选择哪一个。
  明月光与朱砂痣,是每一个人的过往里难择的时刻——他与他、爱情与现实,爱人与家人……人生是什么,不过是由选择构成的巨大的十字路口。
  每走一步,不过是前进后退、左行右转。看似简单,可谁知道,下一个路标上是“行驶通畅”,还是“此路不通”呢。
  而时间,之于每个人,就那么几十年,你又有多少时间再沿原路返回,再重头来一次?
  想一想,多怅然……
  大概就是这份怅然,才落笔写了这个故事,也因此史无前例地用了太长时间。无论是情节的铺陈,或是人物的颦笑,都要先在眼前生个画面,再小心翼翼地映照在纸上。
  而有意思的事是,每一次因为疲倦或者卡壳而不得不关掉文档的时候,抬眼望去的窗外,竟是黎明前的天空——
  有时蔚蓝、有时浅紫、有时藕黄,有时也是灰蓝里夹着一抹橙。它们明暗转合,开启着每一天的白昼。
  有时候我会感慨,如果不是做这一行,要熬夜要思索,也许我永远也不会知道每一天的开始竟会这样的不同吧。
  那些我见到的黎明前夕,多么像我们的青春岁月——“青春”,用手写也不过是寥寥数笔,却包含着欢喜的黄、平静的蓝、忧郁的紫,和那道不清说不明是什么颜色的少年情愫。
  然而——
  这些,却终会被转瞬到来的太阳的光芒刺穿、遮掩。也许还有雨天,雪天……我们的路,因为白昼而看得清楚,却因现实行得艰难。
  但,仍要一步一步地走下去。
  真的。别以为少年就不识愁滋味。在我们睁开眼的每一日,只要有爱,有选择,就有难以言说的痛。
  这与年纪无关。
  我看到你的那一眼,犹如有花火在绽放,燎燃我所理解的爱、痛、喜、悲。纵然短暂,也要以青春来铭记。
  无论多久。人世变更沧海桑田,现实俨如白昼,抹去青春里的赤橙黄绿,我亦无悔。
  这就是我所期望的,黎明不要来。
  ——纵然来,也请温柔地,缓慢地,包容。
  能让我,偶尔停下来,回过头也看到曾有玫瑰开过。
  

我们都是孙悟空(1)
你一定见过林安顿——每个校园里都有林安顿这样的男孩子,他们英俊聪明,讨人欢喜,随便笑一笑身边的女生就会脸红。
  他们不染头发不打耳洞不故意做什么引起别人的注意,喜欢穿整洁的白衬衣牛仔裤和球鞋。他们知道自己简单干净的样子就已经够好。
  他们和人说话的时候语调低沉声音温柔,脸上永远是和煦的笑,彬彬有礼进退得宜。
  林安顿,一开始出现的时候就是这样完美到挑不出一丝毛病的偶像级优等生。而我则是那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眉眼温和淡然,但其实心底偷偷蠢蠢欲动着想跳出当时烦闷生活的闷骚少女。
  你也一定见过顾达——就好像每个校园里都有一个林安顿一样,每个班里也都会有一个顾达一样的男生,他们聪明冷静,刻苦努力,沉默内敛不善于表达自己,看起来不是那么讨人喜欢,有时甚至还有点招人厌。
  那一年,不管我承认不承认,我都还是一个青涩到不能再青涩的少女,林安顿是我前方那翩翩少年郎,微微微笑,翩然而至,而顾达则是我身后那个安静的身影,眼神温润,沉默不语。
  初遇林安顿的时候我正蹲在路边小摊边吃臭豆腐,要多没形象多没形象,浑身还散发着一股本城民间最出名的臭豆腐的独特气味。
  林安顿出现在路口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他了。他浑身似乎带有磁场,走过的地方都会忽然安静下来,景物会短暂都虚幻一下,色彩和光芒交融。不过当林安顿也要了一份臭豆腐,并且蹲在离我不远的小桌边开吃的时候,我就知道刚才的一切都是幻觉。
  幻觉幻觉,都是幻觉!你能想象金城武和花泽类吃臭豆腐的样子吗?
  反正我不能。如果他们硬要在我面前蹲着在街边吃臭豆腐的话,那我只能把对他们的幻想通通幻灭掉。
  我对林安顿的幻觉就在看到他的三分钟后幻灭在他咬了一口的臭豆腐上,那臭豆腐的汁液飙得很远,甚至溅了几滴在我的校衫上。
  林安顿冲我歉意的笑了一下,而我则扭过头默默的举手又要了一份臭豆腐。
  我的第三份臭豆腐上来的时候,小吃街突然骚动起来。臭豆腐摊的老板匆匆忙忙的把所有家什工具都丢上车,然后像被饿狗追似地使出凌波微步推着小车咻咻就跑远了。
  一时间整条小街都乱成一团,慌乱中谁的脚被踩了,谁的食物被打翻了,谁的腰被撞了一下,谁的小板凳从车上掉下来了,谁的锅翻了……身穿制服的城管人员出现的时候小吃街已经是一地狼藉,几个跑得慢的摊主被没收了谋生工具,有的垂头丧气,有的不甘心的哀求着,有的则骂骂咧咧。
  我和林安顿都属于反应慢半拍的人,还待在原地。我身边一个女生刚才被撞了一下,她手里臭豆腐的汁液全部泼上了我的校衫,而林安顿则是在慌乱中自己泼了自己一身,白衬衫的衣角油汪汪的花花一片,还滴答滴答滴着油水。
  我看看他,他看看我,我们颇有点在乱世中互相悲悯身世的意思。
  “H中的?”林安顿认出了我的校服。
  而我也看到他穿的裤子也正是H中的男生校裤。原来还是校友。
  “下午两点校庆……我们这样出现,会不会造型太轰动了?”
  我像小鸡啄米一样的狂点头,想到自己的悲惨命运,脸就苦巴巴的皱起来:“我家好远,一来一回估计就要迟到了。你说是迟到比较惨,还是穿这样去参加校庆比较惨?”
  林安顿皱着眉头很严肃的凝视我半天,甚至还咬了一口在混乱中保存下来的最后一块臭豆腐,说:“都……很惨。”然后很没人性的哈哈大笑起来。
  我白了他一眼,转身就要走,林安顿止住笑,在我身后口齿清晰的说:“如果你不怕的话,可以去我家换衣服。我家很近,还有洗衣机和烘干机,应该赶得上下午的校庆。当然,前提是,你不怕的话。”
  我回过头去看林安顿,彼时的他正站在一地狼藉中,若不是白衬衫的衣角还一直滴着油水弄脏好不容易幸免于难的裤子,他真像那出尘世而不染的仙子,露着两颗尖尖的小虎牙,笑得一脸纯真。
  

我们都是孙悟空(2)
“有什么好怕的。”我走到林安顿面前,扬着下巴不驯的望着他。
  林安顿的家确实很近,和小吃街隔了不到百米——可是,他家在十八楼!十八楼!那天的电梯还惨无人道的坏了!
  等我爬上十八楼的时候已经去了半条命,喘得跟我家的小京巴一样,一进门就摊倒在地上动也不想动。
  林安顿脸不红气不喘的,站在我面前居高临下颇有优越感地说:“你就像一个年久失修的劣质娃娃,关节都生锈了。”
  我不理他,以更五体投地的姿势趴在他家地板上,心里阴暗的希望身上的油渍弄脏他家的地板。
  林安顿家很大,有两间浴室,等我出来的时候他早已换洗完毕,连被我弄脏的地板都擦干净了。他背对着我,头发湿漉漉的,露出的后颈洁白修长,肩膀纤瘦略显单薄。穿着校衫的白衬衣和西服裤子,衬衣随便扣着几颗扣子,一侧身就露出他精致好看的锁骨。
  林安顿光脚盘腿坐在地板上玩着电子琴,叮叮咚咚的,我也不知道他在弹什么,我只知道那曲子轻松活泼,会让心弦紧绷的人放松下来。
  那一刻望着林安顿弹琴的背影,我终于知道什么叫耀眼。
  这样的耀眼,是我这样的普通人怎么努力都得不来的光芒。
  “你要不要一起玩?”林安顿没有转过身来,仍然自己叮叮当当的按着玩,一边邀请我一起。
  我走到林安顿身边也盘腿坐在地板上,托着下巴看着他跳跃的手指说:“我不会,看你玩就好啦。”
  林安顿笑笑地看我一眼,然后弹起那首《洋娃娃和小熊跳舞》的曲子。有阳光透过落地的玻璃落在我的身上,横亘到地板上画出长长的光斑。风轻轻吹着窗檐上的风铃,发出流动的清脆的声音。我觉得浑身暖洋洋的,心里想着,怎么能有人这样美好呢?他怎么可以这么美好呢?
  我彻底忘记了半个小时前林安顿蹲在街边吃臭豆腐的样子。哦不,不是忘记了,而是回想起来的时候,林安顿连蹲着吃臭豆腐的样子都美好得像春光一样。
  好了,我得承认,金城武和花泽类即使吃过臭豆腐那他们还也是金城武和花泽类,臭豆腐的气味只会越显他们的光芒万丈。
  我是在下午的校庆上才知道林安顿的名字的。我像傻子一样在台下仰着头,看那个刚才还与我在地板上咚咚咚咚乱按琴键的少年,忽然西装革履一本正经的在台上慷慨陈词的时候脑袋忽然有一点点转不过弯来。
  原来他便是,林安顿。
  大名鼎鼎如雷贯耳的,林安顿。
  我突然觉得台下渺小的我和台上光芒四射的林安顿之间,隔开一道亿万光年的距离。他在那头我在这头,井水不犯河水。一个小时之前那首《洋娃娃和小熊跳舞》,那场没有中心思想的对话,那些暖意融融的微笑,通通都像幻觉像梦境,一觉醒来之后就开始像潮水一样后退远离。
  突然有一点点沮丧,沮丧自己为什么不是那种会发光的人类,那就有资格和那些让我仰慕的优秀人群站在一起了。
  可能是一直在“你看看谁谁,他比你怎么怎么”的句式中长大的缘故,我总是很小心的绕开那些太过优秀的人,以免自己可怜的自尊心一次次的零落一地。
  ——你看出来了吗?是的,我骆小白,是个骄傲的自卑鬼。
  我从小就不是个聪明的小孩,刚开始上小学的时候做十以内的加减乘除都可以做得磕磕绊绊,写字永远会丢一个偏旁或者多几道笔划。小学一年级期末考后开家长会,班主任甚至恶毒的建议我的爸爸妈妈带我去医院检查一下智商。
  因为那一句话,我用比其他人多十二分的努力放在学习上,其他同龄小朋友在看电视的时候我在做算术,其他同龄小朋友在玩游戏的时候我在抄生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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