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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玫瑰奴隶王-第16部分

小说: 玫瑰奴隶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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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脸凑得那么近,他的眼神,是世上最深沉迷人的。而爱情,就如玫瑰制造出来的旋涡,在一层又一层花瓣中,把她卷进去。红色的、温柔的、美丽的、芳香的、甜美的、激烈的……而又哀伤的。

是不是,将要有一个吻?

她深呼吸,她想低低的叫喊。

然后,他的眼神下降了,下降得很慢很慢,如同随夜幕而降下的天使。时间,却只是下午的三时,她却已看不见日光。

不知怎算好,惟有合上眼。他的唇就落在她的唇上,是一种压力。原来,接吻就是这回事。

温暖地包围在一种缠绵之中。

然后,她想要更多。

然后,她就哀伤。

得到了这种感受,下一秒,她就伤心了。

还是那种很重很重的伤心,她的眼角凝住涌上心头的泪。

她的脸一侧,就脱离了他的吻。强忍着,不要泪流下。

不敢望他,她垂下眼说:“千金小姐不会嫁给穷小子。”

顷刻,无人言语。

一句话,封锁了他与她。

她的头一直垂下,没有再抬起来。而他,望着她的侧脸,静默着。

他听见的是一道命令。

立刻就明白了。

他一直望着她,他站起来,离开了她,但仍然望着她。他没说再见,转头就走,他太明白了,这是一种必然的事。

他与她,只能如此。

他走了。当她知道他走了,她就哭出来。哭呀哭,饮泣,不作声。眼泪毁了妆容,毁了原本渴望做点坏事的心情。

原来不是如意算盘那样。要在婚姻之外要一段爱情,是力不从心的。

只开始了一点点,就已经很痛苦。

爱情的美,连带着那爱情的痛苦。

爱情,就是玫瑰。

她一直地哭,哭到满意了,饱满了才不哭。当脸孔肿起来之后,胃部也差不多哭得要反了。

她已决定,她与他到此为止。那一句说话,也是她说给自己听的一道命令。

是的,千金小姐与穷小子,都不合理。感叹是那么长长的一声,她失恋了。

而他,也一样啊,他用手掩着一张脸,垂下来,他很沮丧,男人因金钱而失掉爱情,男人很沮丧。

都说,自己是这阶层的人就是这阶层,他一直只在高攀。

他痛苦地摇着头。然后,反思的意欲来了。他一生人都在高攀。

高攀着与那个人的友谊,高攀着一个女人的爱情。

统统都不配衬。

从来,他都卑微。

是彻头彻尾的下人。学问,改变不了;态度,也改变不了;努力,亦无补于事。

他是低贱的,用任何方法也攀不起。

很大很大的打击。命运,有着太多太多的主人,争相来压着他。

那摇头的姿势持续,而痛苦,也同样。'  。。' 

那夜,主人来了,他在他面前崩溃地哭起来,他没有说话,太伤心,就连倾诉也做不到。

男人的眼泪中,有那说不出口的一句:“就算我再似你,也不是你。”

无助、苦困、迫不得已。

主人没说话,脸上有一股令他陌生的严肃。他大惑不解,想问原因,但太伤心了,他最后只能继续伤心,没有心力去了解别的事。

伤心,是一个世界。封闭了的世界。

主人望着他哭,他就尽情地哭。主人的脸孔,真的很严肃很严肃。

就这样,志成与他深爱的小姐没见面一个月。

他治疗着失意的打击,而他的小姐则筹备着终身大事。高先生要往德国工作半年,他希望临行前与小姐订婚。她没异议,因此,便赶制订婚的服饰。

尝试了两个裁缝也不满意,她打算试第三个。虽然志成仍未替她造过旗袍,她依然觉得他会造得好。

也对自己说了,不要就不要,都没有可能要。才不要怕看见他。

不用怕不用怕。只是造旗袍。她好好地,一遍一遍说服自己。

她又请他来了,他一如从前,一叫就来。从来不拒绝她。

他想见她,也以为会相安无事。上一次,她已经说得再清楚不过,任何男人,也会知难而退。

见面之前,他们各有自己的解释。

这一次,她把一个工人留在附近,她想正正经经量身。

志成坐下来等,她由一间房步出来,表情冷冷,横眉一扫,就是大户小姐面对小裁缝时最平常的态度。她叫自己继续冷下去,这就对了。根本,由一开始就该如此,原本,是她常常主动找他来说话谈心,自作孽。

她看着他,没有与她打招呼,上一刻,她本在他跟前,然后一转身,下一刻便背着他。

她张开手,不发一言。

他替她量度肩膊的阔度,脖子的长度,然后是身长。

他问:“请问小姐的旗袍要求什么长度?”

她说:“一长一短,长的那件到足踝,短的贴近膝盖。”

他照着做,她感应到他的指头触碰到她膝盖背后的位置,她的小腿就有点发软,酥酥的软。

她害怕这反应,因此故意说:“手工好的话,婚宴上的旗袍也交由你造。”

他的心伤了,没有回话,继续他的工作。他的表情也是冷冷的。

他站起来,轻轻说:“小姐,请把双臂张开一点。”

她照做了。

他替她量了上围,软尺轻触她的胸脯,他有点紧张,记下了数字。

然后,他又替她量了腰围,她的腰很幼小。

最后是臀部,她有完美的数字。

本来,志成对于他的小姐心存一些愤慨,但在完成这些量度后,愤慨又不在了。量完了,他就要走,他发觉自己有点不舍得。

上一回,才吻过她。一切,就彷如隔世了吗?

究竟有没有吻过……

他凝视她的背影,有点迷蒙。

她仍然背着他,她看不见那双凝视的眼睛。

她把双臂放下,也知道可以走了,前面就是她的房间,只要直走过去便能离开他。

但她又不想走。忽然,有点惆怅。

也决定另嫁他人了,该可以放心说说话吧。

只不过,说几句。

于是,她转身,面向他。

四目相投。他的眼神有着问号,他没有预料她肯转身,肯望向他。

他总是不知如何是好的那一个,是她首先笑,他就跟着笑了。两人尽在不言中。

他问:“婚期在何时?”

她答:“半年后他由德国回来时,所以赶着下星期先订婚。”

他点点头,想说祝福话但又说不出口。

她说:“知道你手工好。”

他勉强地笑笑,她看到,觉得他很傻,而自己又傻。

她说:“衣料在楼下,待会有人会拿给你。粉红色的蕾丝面料,意大利出品,非常精细。我打算梳髻,配玫瑰,有一种很纯真的粉红色玫瑰,叫Silver Jubilee,银禧哩,如果我找到,就用。”

一口气说过话,她就深深呼吸,觉得好过一点。然后,又自言自语:“不过都不知道,会不会有银婚的一天。”

他望着她。

她微笑,显得有点僵硬:“你知道,不相爱的人。”

说过后,她的表情就木然了,直望进他的眼睛内,眼也不眨。

他仍然望着她,又想说点什么,但是又再说不出口。半晌,她望得他太久,心一酸,涌出眼泪来。

终于,忍不住了。

早知,不转身来不就平安大吉吗?看他看不了多少眼,麻烦又来了。只要不去看一个人,就会无事,看着一个人,结局只有心念打转。

多么多么不想失去他。

他踏前去,没任何考虑,就拥她入怀,不远处,有一个工人在抹这抹那,愕然地看了他们一眼。

他心痛,抱得她更紧。

呜咽的声音中,她说:“美女不一定嫁丑八怪。”

自己说完,自己笑。

他听到,他也笑。

然后,他松开他的怀抱,两人对望,继而大笑。

这一句,成为了最新的命令。他又再为她的说话而废寝忘餐。

她想他得到她,他就要得到。

如今问题,只是钱,他就想起他,他知道他会办得到。

志成说:“给我富有,让我可以娶她。”

主人便说:“我给你富有,你给我什么?”

志成说:“我永远对你忠心。”

主人笑起来:“我没有想过你可以不忠心,这根本不是你的选择。”

志成问:“我可以给你什么?”

主人说:“这样吧,你给我恐惧。”

志成望着他。

主人续说:“我享受你惧怕我。”

志成问:“是因为我以往对你不够礼貌?”

主人便说:“也不一定。只因为,我最喜欢看见你的恐惧。”

志成与主人互望,良久,也说不出另一句。他明白,这会有多恐怖,他将在他跟前翻不了身。

一直渴望与他平手,一直不甘屈膝,他明知他比自己优胜,他也有那竞争的动力,说不定,明天就反败为胜。

现在,他要他永远惧怕他,他就只能变成一生一世的输家。

已经不只是仰慕、崇拜、景仰的心情,已经不只是比不上。那是恐惧,最深层、最抵抗不了的感受,把一个人永恒判死。

永永远远,看见我,你也会抖震。

志成屏息静气。

主人有君子风度翩翩一样的微笑:“你们会恩爱非常。”

志成微微张口,他在诱惑他。

“而你永远健康英俊,我要你似我,在盛年之后不会老去。”主人说。

志成问:“她呢?”

主人告诉他:“她是幸福的寻常女人,她会有生老病死和丰厚的爱情。”

志成觉得公平。那时候,他才没想到很多年后的事情。

主人说:“我给你一门生意,你为我经营一家当铺,我保证你荣华富贵,你与她,会生活得像人上人。”

志成听着,觉得惬意。

主人说:“你是当铺老板,我让你做那世界的主人。”

志成微笑了,他喜欢他这答允。

主人说:“我再赠你一项能力,从此你有看透人心与催眠别人的才能,我让你面对客人时得心应手。”

志成觉得实在太慷慨了,他想不到不答应的理由。

主人便说:“那么,可以吧!”

志成答应:“成交。”

主人仰头狂笑片刻,然后说:“你看,我对你多好!”

接着他把手放到志成的肩膊上摇晃,力度由轻至重,由缓至急,而且更是两个人一起摇,他摇晃他,他也要承受后果。最后,摇晃的密度太强,像汽车高速飞驰公路那样,只能感受其型,看不见其貌。

当摇晃停止之后,志成慢慢地从摇摇摆摆中站稳,那个人已经不见了。他眩晕着走到镜前,然后他看见,他的脸上有一层光,那光是寻常人家所没有的,那层光,通常只是富有人家、得意之士的脸上才找到。

那是一种好气息,一种贵气。彷佛好运长伴于身。

志成知道,他已不再一样。他答应过他,他会成为人上人。

他由心底快乐起来。

志成拥有了财富,当然就向蓝太太求见。

第一天,他把十匹布送到蓝宅,蓝太太当然不肯收那十匹布。后来下人把布匹一扬,不得了,十匹布都是未裁开的大额纸币,一卷一卷摊开到地上。

他证实了他的富有,就可以当面会面。后来他送蓝宅一个在太平洋的小岛,还有,台湾的其中两个大山头,那里有丰厚的茶叶出产。其它楼房汽车现金当然应有尽有。到最后,蓝太太答应志成与小玫的结合。她说:“我当然为女儿的幸福着想。”

她的女儿的确得到幸福。小姐从此不再是陌生的小姐,志成昵称她小玫,虽然在他心目中,她仍然高高在上。结婚的首五年,只有他们夫妇二人打理当铺,后来蓝太太想转做地产生意,不再做茶叶买卖,小玫把不能转行的伙记收归当铺之下,当铺与茶庄兼营。

而志成,把名字改为公爵,因为,他已是一个新生人。公爵,就是小玫喜欢的爵士乐手的名字。这名字偏邪一些,又高格调一些,他已是堂堂老板,他有他的风格,贵气如一国的贵族。

他们深深爱着对方,每天也痴痴缠缠,他们是世上最恩爱的夫妻。

在婚后的第十年,小玫变成三十五岁的妇人了,而公爵,却从来没有衰老过,他的主人给他不老的容颜,他永远健壮漂亮。

小玫察觉了微露的额纹和略为松弛的肌肤,从这一刻开始,她就感到不安。

公爵抱着她,对她说:“不要介意这些无谓之事。”

小玫不能安心:“衰老对女人来说,是世上最需要当心的事。”

公爵说:“我看不到你年华上的蜕变。”

小玫望着他,然后她就自卑了。他光采如昔,英俊不变,他的青春健壮教她低下头去。

她幽幽地说:“我怕我面对不了你。”

公爵一点也不觉得她老,真的,他一点也看不到。他能看见的,只是那年月不衰的爱情,爱她爱她爱她。

在这忧虑之后,公爵开始在背上刺上玫瑰,每天刺上一朵,足足刺了三年。那段日子,当他把他那性感磅礡的身体显露于她跟前时,她就看见他每天为她带来一朵玫瑰,盛放的、娇美的、血脉流动的。

每一朵玫瑰都有生命,刺在他的肌肤上,送给他深爱的她。

“你明白吗?你已经融入了我的血,蚀入我的肉。”他对她说,他的眼神内都是爱情,而那爱情,幽丽无双。

她抚摸着她的礼物,她感受她获赠的刺痛,他为她痛,为她证明了他那永永远远不变更的爱。

他说:“我是长生不老的,我永远不朽,我如宇宙不灭,有生之年,亿亿万万,你都在我的血脉中滚动翻腾,玫瑰伴着我每一个毛孔吸呼盛放。”

他永远都活下去,活在她的玫瑰花田中。

她相信他的感情,相信他永远都爱她。但她同样相信,一天她就会衰老败坏,腐臭变形,如同凋谢后死亡的玫瑰。

她细舔着玫瑰,在激情中意图把玫瑰吞进肚中。刺青的玫瑰会与他长存,而她,并不。

他那么爱她,而她被他爱得,那么那么的忧伤。

主人答应他们相爱,果然,他们就有动人的爱情。

主人要他恐惧,他就莫名的恐惧,他见着他的主人,已不如年少时那样。曾几何时,他对着他,还可以说说笑。

果然,主人一诺千金。那恐惧,是出乎意料的真实。

主人说:“告诉我——”

他端正地等待。

主人继续说:“如果我令她明天起便不认识你,那你怎么办?”

他立刻乞求了:“不—— 不要——”

主人很高兴,他急急忙笑出来:“哈哈哈!哈哈哈!”他手舞足蹈,“再求我吧!再求吧!我喜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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