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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混混日子修修仙-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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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半是反对包办婚姻这种无聊加平常的把戏,没钱了,碰上自己这些倒霉的人。看来,这些东西是别想拿回来了。

“我,再加8000万又1个金币。”既然知道了这个克莱人是如此的强大,即使“分期付帐”也要把他拉来自己这边。国家只计较利益,一旦有了巨大的利益这驾马车,什么驱动不了。

“再加2亿金币。”匕首的主人说。自己的心理没底,可不能让这个女人看出来。

“再加2亿又1金币。”公主也跟着报价。国土扩张,然后许以好处,就不信你不上钩。

最后一次报价,希望你们能让我满意。无争当然知道这些人不会和自己开空头支票,因为如果他们开了,自己也有办法获得这些应得的资本。

“追加1亿金币。”匕首的主人说。

“追加1亿金币又1枚。”公主也不甘示弱。誓将压力进行到底。

果然不能让我满意,那就对不起了。无争的字还是那么差,这不是这些人所关心的,这句话背后的含义就值得深思了。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信步。”纵身飞跃,来到了马车前十五步的距离。

在别人眼中,无争还是这么的邋遢,无精打采的,虽然离猥亵差得很远,见到他的人还是不自觉地想要避开。

“不算那些东西,你,10亿7千万3521枚金币,”无争指着拿匕首的人说,“同理,你,10亿7100万3530枚金币。”

两个晶球从树上来到身边,无争把他们递给公主和拿匕首的人。

“如果不想叫我信步,也可以叫我里多斯,米罗特,博亚莱,无争,沙基耶尔。”看着还没有探视晶球的两人,无争笑脸弥漫着特殊的信息,“反正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不是吗?虽然这个名字很特殊,很特殊的代号。”

两人自然是把无争的话放在心上了,当看到晶球里面的内容时,他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晶球中有个浑身黑衣的男子,他的一切都被掩盖在那黑色的帽沿和衣服中:“本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绑匪,现向整个世界通报,特兰雅公国的公主和一个拿墨色匕首的快要突破界限的神级高手被我绑架了,现你们在收到消息内的20天内,将赎金和物品送到我绑架他们的地点,否则,我就撕票。”

接着是他们相互竞价祈求不被绑架的“不实”信息。

“你这个混蛋。”公主看了信息后破口大骂,这是个什么人?

威胁是要被清除的。拿匕首的人知道,今天自己是栽了,被这个人这么一算计,即使在那里继续活着,恐怕比死好不了多少。

墨光一闪。

“啊!”忍不住痛苦,嚎叫了出来。声音中的痛苦,即使在一旁的人也能感受到。

残影傀儡术!和魔偶傀儡,物身傀儡并称的三大傀儡术,不过,它不是失传了吗?今天竟然会出现在这里,这个年轻人,究竟是谁?守护在公主身边的大剑师,不由得惊叹,竟然是三大傀儡术中的残影傀儡术,大陆又要风起云涌了。

“手筋,脚筋被挑断的感觉怎么样?”无争问,那把墨色的匕首离躺在地上的主人很近,很近,“一个废物不值那么多钱,所以,你会被治愈,和受伤前没什么两样,说不定还会更强,却不是现在。”

转向公主,摆出自认为很帅的一个POSe:“现在,你是我的了。当然,还有用嘴捡匕首的这个老鬼。”

匕首的主人昏死过去,和他一起昏死过去的,就是无争认为不需要杀死的人。

第三章 目标

屋子主人很有品位,却不善于生活。特兰雅公国的公主评价眼前的屋子。

房内装饰透露出浓厚的自然气息,可胡乱堆放的生活用品破坏了自然和谐的感觉,还不时地飘来阵阵异样的气味。

该死的人在左边,公主心中嘀咕着。她只能在心中把这个和自己一样的“囚犯”杀死几十遍,上百遍(如果太多没那个力气)。经过试验的她很清楚,自己除了逃跑和自杀做不到,对了,对了,还有就是把那个拿匕首的家伙杀了也做不到,其余都能做到。

那样一个处于顶端的人会来绑架自己?公主到现在还是不肯相信,更不肯相信他的实力,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克莱人很弱,是那种送死的级别,什么来着,送死的中级剑士级别。

果然!匕首的主人沉默了,自己比从前更强大了,如果之前自己突破界限是一步之遥,当前就是一线之隔。有什么用,神级不是依旧没有突破。

公主能发现的,这个人自然也发现了,而且发现的更多,譬如这个少年比这个女人更会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离到位还有一段距离。

不知道昏迷了多久,而且他收到赎金后会不会撕票还是问题。这个快超越神级的高手很清醒,看世情比公主要清晰准确的多,不存在他们不交赎金的问题,只存在他们不交赎金承受高手怒火的事实。

蓬松而杂乱的头发向天空诉说着一个人的懒惰,低垂的头和晃悠的身子告诉别人这是一个病殃殃的人,身上那股不知道积存了几天的汗水味令人轻易地识破这家伙的邋遢。

果然,这个人太不善于生活,公主和匕首的主人同时感叹。

惊愕!

公主终于相信,这个不知道确实名字的克莱人是多么强大了,从感应不到斗气、魔法的存在到中级剑士的级别,其间魔法元素强烈而短暂的躁动、在达到当前级别前那更为短暂的魔法与斗气的绝对静默,超越神级,只有超越神级的人才能做到。曾经听老师说过的公主此时才幡然醒悟,暗自感叹没有明着做出开空头支票的事,那样就真的不可挽回了。

比之公主,他更为惊叹,中级剑士,真的是中级剑士!想不到,他竟然对能量和力量的掌控到了如此的地步,超越神级的那些人也不过如此吧,还没有他这么轻松。

一个念头突然划过两人的脑海:又有人要倒霉了!

有了这次的教训,两人很自然的把无争的举动当作有更深一层的目的,尤其当无争把自己整理过,换上价值不菲的衣物后。

那个人比我们更倒霉!

有了比较,心情自然好很多,被这个贪婪的人盯上一定很倒霉。两人已经有了想象,一群盗贼或市井之徒的结局会是什么样子的。

“对了,时间到了我自然会放你们出去。再见。”随之传来一声重重的关门声。

一阵不安的感觉弥漫在两人之间。

****

格兰吉特的名字在多拉城很是著名,作为一名极其成功的市井之徒,他上达高官,下至强盗,三教九流,不算个别死敌,没有他不能插手的。

今天已经是第10天了,他观察这个奇怪的男人10天了。这个男人很奇怪,特别的奇怪,他不但对精灵女王的通缉不感兴趣,甚至对这些天流传的绑架也不感兴趣。他,每天都换不同的装扮,身上有时有味道、有时没味道,还有一些奇怪的举动,容貌也是一天一换,幸亏当初在他身上留下了些痕迹,否则就错过一条大鱼了。

多拉城是著名的珠宝城市,不论是大陆最顶级的,还是那些不入流的,都能在这座城市里找到。可问题就在这里,如果一个男人疯狂地迷恋珠宝,可以说这是他的兴趣,但这个男人如果对女用衣物狂热留恋,而且行为表现都像女人,就有两个可能,一他是变态、二这个“男人”是假的,用了那个东西的女人。

大约在10年前,大陆上出现了一种特殊的用品,没有谁真正清楚它的原理,但让女子“变成”男子,没有任何毒副作用,这个物品一出现就受到了广泛的欢迎,就是被广泛盗版还是受到欢迎——原版和盗版有着本质的不同。用过的、没用过的都知道。

综合以上的情况,加上三天的观察,格兰吉特已经肯定这个男人确确实实是女人装扮的,原本还不肯定,只是在第三天观察的时候,这个女人明显在高级饭店的男厕前愣了愣,后经验证,里面有红色的液体。

至此,格兰吉特确定了这个“男人”确实是女人假扮的,心中也有了一个计划。

上当了,无争高兴得窃笑,自己没有当坏蛋的潜质,偶尔小聪明一下,果然非常的好。格兰吉特,就让我把你和你身后的土匪团一起收拾了,小金库,小金库,我的小金库又要富足起来了。

猛地,无争脸一沉,想到了那个该死的混蛋师傅,去你的一亿年升到仙帝,老头子,我偏偏不让你如意,我要花,我要花10亿年,10亿年才达到仙人!

随即想到了现在的自己,果然很弱,真是好事!不过就是对法则的感悟太强了,硬生生提到不知道什么等级。不算这个,炮灰般的中级职业,扮猪吃老虎,一定能收敛到很多很多财产。

想到这里,无争又为自己的小聪明而感到骄傲。自己果然是个胸无大志的家伙,好好啊,不会有太多的麻烦。[ ·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此刻,无争又有其它的事情想起来了,不怨恨老头子让他修真,反正自己比一般人不怕死,但不死还是很好的。

无争也不怨恨他的师兄弟比他强,正如他所想的,要当个“欺软怕硬”的人,有点像仙界大门阀的二世祖,上面有师兄罩着,下面有师弟顶缸。什么都不愁,什么都不缺,人生就是这样:能混且混、得过且过、随遇而安。有时候弄些恶作剧,日子就在为了打发无聊中度过了。

说真的,无争什么都不怨,什么都不恨。反倒对师傅留给他修行功法挺感激的。据形容,这套功法练成时,惊天地、泣鬼神,什么牛鬼蛇神统统闪一边去,而且还没有境界的限制。可这套功法却被其他人认为鸡肋、不喜修炼,因为这套功法成仙的时间是别人的N倍。

无争还是有不满的地方,自己在转世的时候竟然突破了,想要变强就必须感悟情感这个东东,自己取名:情道。

不悟情、不成道,正是无争功法的写照。就是说,不在情感上突破,永远是炮灰的中级剑士。

第四章 惊鸿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孤单,自己真的太孤单,和苏轼的不同,自己是何种孤单呢?

悠悠岁月,经历了太多太多,可曾记得当年的感觉?淡忘了,淡忘了,为何会淡忘!究竟是淡漠了还是忘记了?哦,我连这个都忘了呢!

在自己还是他的时候,经历过一次,伤得很痛,伤得很深,才有了今天的情道。

不悟情,不成道!想起来了,情道,她是我创造情道的原因之一,怎么又忘记了呢!

寒光一闪,泛着蓝光的匕首出现在她的手中,无争没有动,只是静静让它进入自己身体。

“‘我……’”如同玻璃般的破碎,回忆就此中止。

没有说出的话,刻骨铭心的爱恋,谎言即是真相,心碎与心动的感觉,不安与激动的表现……

怦然心动!第二次怦然心动。

城内,无争随意坐在某个建筑屋顶的边缘,把玩着从格兰吉特那儿获取的水晶,一枚被自己打磨得金币大小的水晶,不清楚为何喜欢这个形式的水晶,有一种深深的留恋。蓦然,一个身影从繁忙地闹市中穿过。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那一瞥的惊鸿,已深深烙印在无争的心中,寂寞了数个轮回的心,寂寞是否还将……

有缘自会相见。看着那恒星,水晶在光芒再度闪过后消失。

****

“今天,就在这里过一晚。”说着,无争已经消失了。还是那张看不出喜忧的板脸,眼神出卖了一切。不善于交际的人不懂得隐藏自己内心的感受,除非经历过许多,可依旧有许多人不懂得;因为,有很多不善于交际的人有着丰富的情感。

怪!

公主和匕首的主人同时嘀咕着,都没有出声,看他的脸色,一定遇到什么事情了,导致心情不好,去惹这时候的他,不明智。

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他两对无争的认识上,仅仅只有力量上的强大。

望着那湛蓝的星空,公主和匕首的主人同时想到,17天了,这已经是陪着他逃亡的第17天了。之所以逃亡,是交易的失败,当然这是以他的口吻;实际情况是双方交赎金的人都有鱼目混珠,公主那里少了7543枚金币,匕首主人那儿少了7277枚金币。

那家伙是怎么数清楚的,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两人都很疑惑,可就和之前一样,谁也没有问出来。

望着这方不一样的天空,无争的回忆交错重叠着:

风轻轻地吹了起来,并没有带走午后那丝挥之不去的燥热,反到频添了热意,白色短袖衬衫和同样是白色的平脚裤,在阳光下显得分外刺眼。不是如果,现在根本没人经过这里,即使有人经过,都是匆匆地赶路,谁会愿意被太阳烤,有心思向上看的人,在这个社区,很少。

镜头继续对准这个男子,汗水浸湿了衬衫,粘在他的皮肤上,隐约显露出那坚实的肌肉,不是肌肉男,也不是“微弱”的感觉,是一种很和谐,说不清的感觉。

英俊、帅气……有很多很多的形容词来形容这个十七八的少年,没有深深的眼袋,没有糟糕的头发,没精神和颓废离这个人很远。没有挂任何物品的嘴角显出他冷峻、傲气的另一面。他,似乎生来就超脱于这个世界。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

热的!抽出口袋中的手机,首先感受的是它的热度,此时后悔为什么要弄个金属外壳的最新型,而且还放在这里,真是作孽。看看,谁来的,哦,是她,怎么忘记了,给每个人设定了不同的铃声。

挂机。

不客气地按上去,放回口袋,享受着毒辣的阳光。

“……既然不是仙,难免有杂念,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铃声还在继续,直接关机。

他与她,不是第一次接触。

####

晴朗的天空,远处飘来一只系有蝴蝶结、奶黄色的有檐帽子,正被一只红色球鞋踩住,递还给那个女孩前轻轻拍去尘土。没有歉意地言辞被那冷漠的神色替代。

女孩子的一句话,男子“如梦初醒”,不带一丝表情、来到帽子专卖店,正是那女孩之前离开的商店,拿了一顶一样的,套在女孩头上,爽快地付账,像风一样离开了。

望了望头上的帽子,手中的帽子越捏越紧,突然松开,也离开了,步履中却没有男子的轻快、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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