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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花田生香 完结+番外-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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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这十几日就知道以前杨氏定没少给她委屈,而水世宏是个不管后院的男人,她自己也不是爱告密的小人,有什么委屈也只会咽下烂在肚子里。

    白氏的娘家是商人,在京城里开有多家药店,小有经济,前些日子白氏托人带信回去至今还没有回信。

    若是白家还疼这个女儿,收到信当天就该给回信了,如今都过了好些天了,只怕……

    如今家中落难了,且与朝廷有关,即使是亲戚也恨不得撇清关系,告诉天下他们是两家。

    哎,娘家不要,夫家又常受委屈,之湄真真是同情她。

    不管自己这具身体以前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就冲着这些日子白氏对她的好,对她的关怀,之湄决定,不会让她再受任何委屈,争取让她再过上好日子,不同之前的好日子。

    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让白氏再受杨氏的欺负,这个简单,妾永远不可能越过妻,之湄就不信凭她两世为人还斗不过她。

    第二就是要让白氏过上好日子,这个之湄需好好地计划,好在他们有本金。那晚那三个黑衣人走时留下了一百两与一辆马车,有了这些就可做好多事了。

    忽然间肩膀上的胆子重了很多,但之湄却觉得很满足,浑身充满了干劲,刷刷,又挖了两棵野菜苗。

    (寻书吧。xunshuba。)

正文 第三章 被当野猪(一)

    (寻书吧。xunshuba。)

    第三章被当野猪(一)

    白氏一手托着后躬的腰起身擦汗,脸上有浅浅的笑意。

    看到水之湄一直在挖野菜苗,便笑着问道:“湄儿,你挖那野菜做什么?还那么小一棵,都不好下锅……”

    “挖回去种啊。娘,这几天我们吃的都是小屋附近的野菜,总会有吃完的时候,到那时还不得向山深处走,那多不方便。喏,这么多野菜苗移回去种,等小屋附近的野菜摘没时,这些也应该能吃了吧,这样就不用跑那么远了之湄眨眼道。

    以前水世宏在宫里当值,有些俸禄,偶尔还有点赏赐,水家的生活过得还算阔绰。

    如今抄家后,划开那几个黑衣人留下的一百两,全家此刻匀不出一份钱。

    且,农村乡里人吃的都是自家种的菜,要买菜也得到县里去买,如今家里唯一能出面的水世宏不方便,而女子总外出抛头露面不好。

    所以,为了图点省钱与方便,这些日子她们一家吃的菜都是从小屋旁边摘来的野菜,十多天来已摘了不少,总有一天会被摘没的,若不想办法种些,以后总往树林里跑也不是办法,不安全的因素太多了。

    白氏想了一下点头道:“也是,书中有云:‘授之以渔,不如授之以鱼’,有了自己的菜以后还可留下菜种,且有人理的野菜应该没那么老

    之湄笑着点头:“嗯。野菜苗今天就挖那么多吧,娘,您在这边挖吧,女儿过那边去看看说着就颠颠地向里跑去。

    “湄儿,别进去太深,仔细被蛇蚁咬,遇着野兽……”

    “知道啦!”

    丹霞林物种真丰富,山鸡野兔随处可见,偶尔一两只松鼠上跳下窜,只可惜没有带捕捉的工具,十几天没吃到肉的之湄也只能流口水观望。

    更深处还隐隐传来狼嚎虎啸,若是前世的森林哪有这般热闹?连只野鸡野兔都难找着,老虎更是绝种。

    野花野菜也是应有尽有,草药也不少,之湄每走几步就能挖到一两颗草药,还是这些日子跟白氏认识的,不认识那还不得更多。

    这丹霞林真是一座宝山啊,以后定要多多来!

    古代的生活水平与卫生水平等都还处于低下,生命的存活率很低,再加上年年战乱,人数相对于前世那是少多了,对大自然的破坏也就少,几乎为零。

    且古代用的都是冷兵器,对森林自然的破坏不大,所以各个地方几乎处于原始状态,物种自然丰富,没准还能见到前世早已灭绝的物种。

    越往里走,树木也就越大越高,有些需要双手环抱才抱得过来,里面应该会有更大的,隐约还传来狼吼虎啸声,之湄是不敢再往里了。

    虽然此时不见有什么大的兽物,但不敢担保不会有哪只鼻灵的畜生闻味而来,到那时悔到肠青也于事无补!

    树高叶子也就厚,遮天蔽日的,只透下些稀疏的光点。

    地上积的掉叶也有鞋垫那么厚,草丛荆棘倒是少了不少,这样容易行走多了。

    夏日的阳光很毒辣,还没到中午树林里就闷热得让人难以呼吸,有嫩些的草丛都萎蔫了。

    据说这天已有一个月不曾下雨了,自然闷得很,就是不下雨。

    之湄寻了一处阴凉干净又透风处躲了进去,放下满满的篓筐坐在一块干净的石头上却是一阵气馁。

    她问过白氏与水世宏,稀罕点的药材会在森林深处才有,且不同的药材所需的环境不一样,如人参所需生长环境要求就比较高,它怕热、怕旱怕晒,要求土壤疏松、肥沃、空气湿润凉爽,所以多生长在深山老林里,可谓不可遇也不可求,虽是补气之圣药,却也是千金买买。

    三七需要适宜于冬暖夏凉的气候,不耐严寒与酷热,喜半阴和潮湿的生态环境,具有止血,散血与定痛等功效。

    黄精则喜欢阴湿气候条件,具有喜阴、耐寒、怕干旱的特性,在干燥地区会生长不良,在湿润荫蔽的环境下植株生长良好,具有滋肾润肺,补脾益气之功效。

    何首乌则喜阳,耐半阴,喜湿,畏涝,有补益精血;生用:解毒,截疟,润肠通便等功效,让人印象最深的是乌发作用,不记得是哪种洗发露了,上面常看到一株何首乌与“何首乌”三字。

    来的路上之湄曾幻想着会不会挖到一两株珍贵的药材,如人参,灵芝……

    特别是灵芝,小时看古装电视时,里面总能偶遇灵芝,现在自然有那么点期许了,如今结果找了半天还只是那些常见的草药。

    之湄拉耸着脑袋,拿着药锄狠狠在地上刨了两下心情才好些。再坐会儿后她就直接抛掉那些所谓名贵草药带来的烦恼,反正以后多的是时间,有总会找到,不过下次来之前她须得多准备些防身的。

    右手隔着衣袖触摸着左手腕上的飞爪,那是她的终极防身与必杀技之器,不打算暴露那么快,就连白氏暂时也不能告诉。

    她不想被白氏猜忌渐而远离,更不想失去这份珍贵的温馨,毕竟高科技也是需要时间才能被人信任被人接受的。

    高科技的东西不好示人,那就只能找些符合这个时空的冷兵器……

    此处倒是阴凉得很,凉风习习,凉了一下身上的热度也下去了,心情跟着爽起来,便呆起来想着那些发财致富之法。

    直到肚子咕噜噜地抗议时,之湄才回过神来。抬头看到树梢的日头已正,此时日头正毒,想着白氏该着急了,便起身要扔了不知何时摘来把玩的野草,不禁愣住……

    随意摘来的一截野草是一株有着轮生掌状复叶,开着黄绿色小花,果实呈扁圆形的植物。这植物有些眼熟……与前世高中时生物课本上那张人参图很像……

    之湄咧嘴一笑,迫不及待地地寻找到其根茎,抖得药锄差些拿不稳,有种看到了希望却又怕失望的感觉,稳了稳心神便小心翼翼开挖起来,心却依旧扑扑跳,。

    越名贵的草药采挖时越要小心,少了一根茎一片叶都会影响其药性。经过小心挖掘半个多小时之后终于挖出其根部,其根部肥大形若纺锤,又如分叉的小白萝卜,好多细长的根,太像人参了!

    真正的人参她也没见过,此时也不是很保证,不过手上这刚挖到确实挺像白氏描述的人参,一会儿问一下知道了。

    哈哈,若是人参……不知道能有多少个年头了,掂掂至少也有十克重,没有百年也有八十吧,那么最少也能卖个几两银子吧。

    “这个月的生活费有着落了!”之湄地腾地站起来,由于蹲得太久,起身时兴奋过度也没想那么多,双眼顿时冒金星,身体一阵一阵的漂浮,“也不知道水世宏怎么当父亲怎么当大夫的,连自己女儿的身体都没照顾好!”之湄甩了甩头,也只当是这具身体太弱了的缘故。才转身便见到一样东西朝她快速飞来……

    “啊!”

    一支利箭,闪着寒光透着面门而飞来,之湄吓了一掉,容颜微微发白,双眼瞪得都快掉了出来。

    慌忙中,本能地向后退去,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脚底一滑,整个人翻倒下去。

    咻!

    箭,险而又险地擦过她的手臂,划破了衣服,割开了皮肤,带着点点血迹飞了过去……

    “砰”地一声,之湄摔在地上翻滚两下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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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被当野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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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被当野猪(二)

    “小心!”

    箭射出时,才发现草丛底下窜出来的是一个人而不是那头野猪!

    可是,利箭离弓,风驰电掣!

    谁也追不回!

    看着那人翻倒朱健扔了手上的强弓,翻身下马跑过去。

    “喂,醒醒,醒醒!”朱健摇了地上的人两下,发现已昏死过去。仔细检查发现只轻伤到其手臂,心终于落下了。

    朱健平日里虽荒唐无稽,可也没无辜害过一条人命,好在这小子没死,不然他自己也会不安一段时间。

    摸了一下身上,发觉随身带的醒脑药瓶不见了,朱健微微蹷眉:“眼下还是先把他的伤处包扎好吧

    呢喃摆,朱健把水之湄抱起。

    入手一轻,朱健脚步微顿,复又看了一下水之湄,才把她放到平缓之地。

    从马鞍上取来药袋,寻出治外伤的金疮药。把水之湄手臂上伤处的衣服撕开一些,裸出白皙的肌肤,皮开处鲜红血丝还在流淌。

    朱健也没有想那么多,往伤口处洒了些金疮药粉。

    药粉才沾到伤口刺得水之湄一阵锁眉,不过血也止住了。

    眉梢一喜,朱健拿出自己的汗巾,把伤口微微包扎了一下,这才仔细看受伤人的摸样。

    凌乱的发上倒插着枯枝树叶,灰黑的脸上遍布着零星的痣,真丑。

    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密密麻麻,眉头还紧缩着,好似很痛苦。

    朱健抬头看了一下树梢顶的太阳,正是日头正辣时,此时他自己也是满头是汗,背后湿了一片。

    树林里树木很繁茂,密不透风,会导致里面很闷热,朱健怕地上的人会闷出事来,伸手去解其衣带。

    衣服退下,胸口裸出一片雪白,与其脸上的灰黑形成天壤之别。

    一角粉红衣兜随之裸露而出,被汗水浸湿的衣兜把初长的玉兔完美包出,峰顶枚果仁在衣兜下若隐若现……

    “是女的?”朱健半张着嘴巴,半响,喉咙里一阵干渴,忍不住咕噜咽了一下口水……

    怪不得她会那么轻,手臂还那么白皙光嫩……

    急急把解开的衣服合上,却发现受伤之人灰黑的脸上有着一道道白痕。

    原是之湄脸上额头上出了汗,流下时冲刷了炭灰,才会有一道道白痕。

    朱健疑惑,用自己的袖口去擦向她的脸,没想到,不仅那灰黑给擦去了,连黑痣也给擦去了!

    标准的鹅蛋脸,肤凝如脂,黛眉如烟,只是眉头紧锁着。

    望着那张白净皙嫩的脸,朱健只觉得有些熟悉,不知在哪里见过了,忍不住皱眉。

    只不过瞬间,朱健便索然。

    许是以前见过的吧,毕竟他见过的女子太多太多,多到他自己都数不过来。

    嘴角微微扬起一个弧度。

    “爷,原来您在这啊,奴才找你好半天了!”

    这时有一道声音响起,朱健回头一看,原是时山骑马过来找他了,道:“时山,你来得正好,快把醒脑药瓶给我

    “爷,你那瓶呢?”朱健与时山虽是主仆关系,但时山也只在人前才对朱健客客气气地说话,没人时只当好友,还时常开玩笑。

    朱健没说话。

    时山过去一看,地上躺了一个人,也不再问,把自己的药抛给他。

    朱健把药瓶放到之湄鼻下让她闻了闻,听到时山“咦”了一声:“这……这不是水姑娘吗?”

    “水姑娘?”

    “对啊,就是前些日子被抄家的水家,你救的那位水之湄水姑娘。爷的女人太多,想不起来也是很正常的时山调侃道,当他看到之湄胸口时,嘴角就起笑了。

    胸口衣襟虽扣上了,可有些皱乱。看样子,应该是水之湄穿着男装,被主人误翻出女儿身,不过没能掀起主人心中的涟漪。

    朱健看到时山的眼神,也知道衣服没弄整齐,又重新弄一次,也不说什么。

    时山了解他的。

    这回仔细看着之湄,想起那晚的种种。怪不得会觉得熟悉,原是那晚话语怪异的女子,朱健上唇翘起。

    在一阵既恶臭又熟悉的味道下,之湄皮下眼珠转动了两下便缓缓醒来,入眼的是一张俊美脸庞,一双桃花眼放肆地放着电,撩起了她的心弦。

    前世她也见到过不少帅哥,可那些都隔着电视屏幕,“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何况还是一双撩拨人春色的桃花眼。

    “美男,帅哥,极品……”之湄流着口水泛着花痴……

    “水姑娘,水姑娘?”朱健脸色难得的尴尬,身后时山却在憋着“噗嗤”“噗嗤”地笑,回头瞪了他一眼。

    之湄脸色骤红。

    差些忘了,这是在古代,况且他后面还有一人!

    赶紧深深低下头。

    哎,不对,她明明穿的是男装,此时是个男子,害羞什么?

    她一眼瞥见自己衣服还整齐,对方的眼神很正常,也没傻傻地去仔细检查衣服,那样反而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更没意识到才刚人家喊了她“水姑娘”。

    想到这之湄抬头朝朱健讪讪笑着,双颊还有淡淡的潮红:“不好意思,刚才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袭击了我,然后脚崴了一下,摔晕了……嗯,那个……是你救了我吗?不知我睡了多久了?”

    见她装傻充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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