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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部分

神魔倾城录 全本作者:桃次郎1-第166部分

小说: 神魔倾城录 全本作者:桃次郎1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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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莲夫人赞许的点点头,解释道:“方才你也看到了,现在城里乱得很,官兵四处搜捕刺客,用不了多久,你的图像就会贴满大街小巷,我家虽然偏僻,毕竟不能与世隔绝,你生得这样清秀,难保不被认出来。不如索性化装成姑娘,就说是我的远房侄女,就算被人遇到,也不会相信你原是个男的,安稳得多,你说这个法子好不好?”

  倾城心里是一千万个不愿意的,可莲夫人的提议确实很有道理,无奈之下,只得说:“全凭夫人安排——”

  “哎——不能再叫夫人,叫阿姨!”

  “嗯,莲阿姨。”倾城怪不好意思的唤道。

  莲夫人笑盈盈的应了,说:“待回家去,就换上你妹妹的衣服,准是个小美人!”

  倾城暗自苦笑,希望不会惹来另一种麻烦。

  马车拐过山脚,一处小小的庄园便出现在眼前。三间茅舍围成曲尺形,朝外的一面正对着崎岖的山路,背面是一块长方形的菜畦,绿油油的,不知种了什么,长得很好。

  门前一圈篱笆墙圈着,马车在篱笆墙前停住,莲夫人谢过车夫,扶着倾城走来。

  莲夫人立在门前喊道:“温妮——温妮——妈妈回来了——”但是没人应声,莲夫人就自言自语的说:“原来不在家。”自己开门进去。先安排倾城在左侧厢房休息,问他饿不饿?想吃什么尽管说。

  倾城说:“不饿,有水的话想喝一点。”

  莲夫人便去烧水,倾城自行洗了把脸,等了一会,水还是不开,眼皮却开始打架,迷迷糊糊的睡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忽感到脸皮发烧,仿佛有双眼睛正窥视自己,茫然睁眼,看见门缝外有双亮晶晶的眸子在闪动。倾城冲她笑笑,那姑娘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笑盈盈的走过来,环佩叮当作响,仿佛春光烂漫的草原上一只快乐的小鹿,步履轻快,举止大方,搬来一把椅子,像是老朋友似的在倾城身旁坐下。

  把倾城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咦了一声,讶然问道:“你是一个姐姐,还是一个哥哥?”

  倾城猜她就是莲夫人的女儿温妮莎,笑道:“据说我是你表姐,你信不信?”

  那姑娘楞了一下,说:“这是一个笑话吗?我怎么听不懂。”

  反把倾城逗笑了,问道:“莲阿姨没有告诉你,我就是你远方的表姐。”

  温妮莎道:“我妈去摘菜了,还没有见到她。回家就见到你睡在我床上——好奇怪哦……”

  “为什么奇怪?”倾城怪有趣的望着她,发现自己开始喜欢这娇憨的小妹了。

  “没,没什么!”姑娘突然又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问:“难道你就是那个长得比女人还像女人的叶倾城?”

  这回轮到倾城吃惊了,脸色不禁微微一变。

  “喔,果然就是你!”姑娘自信的道:“你心跳加速了,你准是天香君叶倾城。你杀了该死的总督,你真厉害,啊,我刚才还想着真想亲眼看看朱雀第一美人是什么样子,没想到你就真的一下子飞到我家来了!”

  “我没有……”倾城无力的辩解道。

  “嗯,我相信你。”

  “你相信什么?”倾城发现她并不像表面看来那么简单。

  “你没有杀奥兰多。”

  “为什么这么肯定?”

  “你刚才不是否认了。”

  “万一是谎话呢?”倾城越发好奇了。

  姑娘微微一笑,自信的道:“我的耳朵能分出真话和假话。”

  倾城浑身一震,定定望着她的眼睛,一种莫名其妙的熟稔泛上心头,仿佛千百年前也有如此一幕对话曾经在两人之间发生,久远的记忆被埋葬在前世今生那漆黑的无底深渊,宿命的血统的确在彼此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

  “真奇怪,我好像觉得在哪里见过你……”姑娘好奇的望着倾城,喃喃自语。

  “看着我的眼睛……”倾城需要进一步确认,“告诉我,你看见什么了?”

  “蓝色的眼睛……红色的眼睛……还有银灰色的眼睛……你有三个瞳孔,好奇怪喔。”

  “果然是神族后裔!”倾城确信无疑,只有神族才能同时看见他的三个瞳孔,“真遗憾哪……妙音天女,你已经不认识我了。”

  “妙音……真奇怪,我的全名是温妮莎.古利乌斯.干达婆.妙音。”

  “温妮莎”是姑娘的名字,“古利乌斯”是父亲的姓,“干达婆”是母亲的姓,就像他们的玄武祖先那样,干达婆人会把天神的名字作为贵族的系谱,“妙音”正是温妮莎系出名门的明证,同时也是古代神话中掌管音乐的女神。

  “……好名字,就是长了点。”倾城讪讪的道。

  “你是根本就没记住吧?”温妮莎现出一副好气又好笑的表情,“算了算了,叫我的小名温妮就行,这回记住了?”不等倾城答话,她便一阵风似的跑出去,嚷道:“水开了,我去泡茶!你就再睡一会儿吧,‘表姐’!”

  要说女儿美不美,大概与母亲有很大关系,莲夫人姐妹都是大美人,温妮莎自然也是个小美人,但她却又不是那种文弱、病态的美,温妮莎自幼习武,功夫相当不错,浑身上下透着健康与活力。

  她好玩好动,但绝不轻浮,爱笑爱说,但绝不张狂,荆钗布裙不掩天生丽质,虽是小家碧玉,却也知书达理,言谈举止大方得体。更有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纯真,叫人不忍心伤害,忍不住宠爱。接触没多久,倾城就已经把她当成亲妹妹般疼爱了。

  等莲夫人挎着一篮自家园子里新摘的蔬菜回来时,惊讶的发现女儿已经跟倾城“表姐”、“表妹”相称,很是亲热,不由失笑道:“你俩倒成一家人了!连父母之命都省了不成?”

  温妮莎笑嘻嘻的跑过来,滚到妈妈怀里扭股糖似撒娇,娘俩亲热了一阵,莲夫人才推开女儿,笑道:“好个疯妮子,也不怕客人笑话。”

  温妮莎笑盈盈的瞟了倾城一眼,娇憨的道:“妈,我到底该叫他‘表姐’还是‘表哥’呀?你说他也真是的,长这么漂亮,偏又不是姑娘,真叫人伤脑筋哟。”

  莲夫人包含深意的笑笑,说:“我去做饭,你们兄妹说话吧。”

  温妮莎脸一红,低声道:“妈,我帮你。”

  莲夫人含笑摇头,转身去做饭了。

  温妮莎无法,只得红着脸自行来到倾城跟前,局促的说:“我有人的时候叫你表姐,没人的时候就叫你哥哥,好不好?”

  那声“哥哥”叫得又脆又甜,倾城听了,心跳加速,麻酥酥的劲儿一直渗到骨髓里,笑道:“不管我是哥哥还是姐姐,你都是温妮妹妹。”

  又说了一回话,莲夫人摆上饭来。大病初愈最忌暴饮暴食,荤腥油腻的食物也对调理身体有害无益,因此莲夫人就只做了清淡的素面,配上笋片、松仁、香菇作浇汁,清香适口。

  又有几样小菜,都是自家菜畦里新鲜的瓜菜,莲夫人手艺惊人的好,虽是家常菜,同样烧得美味适口,翠绿的油菜桔黄的萝卜鲜红的番茄,光看着就叫人食欲大开,倾城吃得非常之香。

  饭后又话了一回家常,倾城这才得知,莲夫人母女隐居此地,全靠自力更生养家糊口,莲夫人一针一线养鸡种菜全要自行操劳,奥兰多活着的时候屡次派人送钱送东西,都被她坚决的推辞了。

  莲夫人觉得,若是接受了这些东西,她就真的再无半点尊严可言了。人活一世,若是精神上不能够独立起来,就算金堂玉马荣华富贵,又有什么人格可言呢?

  温妮莎也要赚钱贴补家用。

  她从小就对音乐有着超凡的领悟和感受,冠冕堂皇的琴箫瑟笛,村俚小调的诸般杂技,无一不是一学就会,一学就精,尤擅七弦古琴,挑商弄羽,颇有几分招龙引凤的气度。

  莲夫人见她喜欢这个,就把她送到城里一家乐班子,拜了一位苍翼城最负盛名的老师学琴,老师夫妇就是班主,也是干达婆人,对温妮莎十分照顾,倾囊传授。很小的时候就随着班子登台演出,长大一点,就代替老师做了乐班首席琴师,每旬在城里得月楼演出一次,赚的钱也尽够母女二人生活了。

  倾城在莲夫人家中养伤,有温妮莎陪着聊天,倒也不感寂寞,只是自打进城以来,一直没跟城外联络,艾尔、纳兰等人肯定很担心,自己对帝国军的动向也一无所知;总督府的情况也不知怎样,梅尔舒迪林、大瘟皇是否又有阴谋?青雀夫人可还安好?一切都不得而知,非常焦急。

  温妮莎见他愁眉不展,怎么劝也无法释然,索性提议:“你要是实在不放心,咱们就进城打探一下如何?”

  倾城正有此意,又怕被人认出来,一时犹豫不决。

  温妮莎看出他的心事,笑道:“你穿上裙子,厚厚的抹上一层脂粉,再戴上我的斗笠,垂下面纱,保证连我妈都认不出来。”

  倾城欣然应允,依言改扮。一切妥当后手拉着手走出堂屋。

  天气很好,莲夫人正在门外晒着太阳做活。看到两人走过来,眯着眼睛瞧了好半晌,迟疑的问:“温妮,右边那个是叶公子吗?”

  温妮莎冲倾城打了个“大功告成”的手势,搂着莲夫人的脖子说:“妈——不认得表姐啦?我们出去逛街,一起去好不好?”

  莲夫人笑道:“这两天身子不好,懒得动了。”

  倾城发现莲夫人气色果然十分不好,便劝温妮莎:“我们也别去了。”

  温妮莎大不高兴,撅起小嘴在母亲怀里厮缠撒娇。

  莲夫人摸摸女儿的头发,笑着对倾城说:“别管我,你们尽管去玩,整日闷在家里也不好。叫温妮把那篮鸡蛋提着,你们换些果子、点心吃,再买些肉回来,我瞧着又快到月底了,先预备下吧。”

  时隔三日,城里并没有太大变化,戒备却比前几日宽松得多,倾城、温妮莎甚至没有受到任何盘查就成功混进城去。

  温妮莎一手挂着篮子,一手拉着倾城,在人群里钻来钻去,时而踮起脚尖伸长颈子张望,倾城以为她在找人,后来发现,她是在找热闹——哪儿热闹她就往哪儿钻,不拘看到什么,都眉飞色舞的告诉倾城,指手画脚的说笑一番。看着她兴致勃勃的模样,再平凡的东西也立时平添几许奇趣。

  拐过一排粮食店,就是大杂市儿。

  迎面是个麦场,钉了些橛,拉了些绳,拴了些马牛骡驴。有扳着牲口脑袋看牙口的,有拉着牲口缰绳看腿脚的,有一个兽医模样的男人,负手立在一头马驹面前,嘴巴飞快的蠕动着,也不知道说什么,马驹悻悻的瞅着他,时而不耐烦的打个响鼻。

  再往里是杂货市,一大群人围在那里,比看戏法演杂耍的还热闹。

  卖针的把针当作飞镖,吆喝一嗓子,扬手投出,颗颗钉在木板上;卖菜刀的喊道:“削铁如泥,啊,削铁如泥!”按一捆铁丝在地,一刀剁下,铁丝寸断;卖木梳的偏拿木梳作锯使,用它来锯木棒,锯得木屑四溅;卖瓷盆的将瓷盆当铜盘敲,拿它来奏乐,叮当悦耳。

  “怎么这么热闹,他们不知道城外有帝国大军?”倾城诧异的问。

  “哪还能不知道?”温妮莎笑道,“打仗也不能耽误做买卖啊!不然我们吃什么?”

  “就不害怕?万一城破了……”

  “破去哎——管他谁的天下,反正我们都是森林里来的,大不了再回森林。”

  温妮莎告诉倾城,城里人大多是干达婆族人,别看他们人人一口帝国官话,其实都不把自己当成帝国人,一旦起了兵火,他们就逃进黑森林。那里也有他们的寨子,随便挖个窑洞就是家,所以,大家都不怎么把打仗当回事,坦然过活。有时候,幸福就这么简单。

  出了杂货市场,苍翼城头一号的茶馆“得月楼”就在街对面。

  茶馆跟酒楼又不大一样,一般不卖酒菜,喝茶,吃点心,打牌,听书,听曲子,这是正业。所以客人也不像酒楼那样赶饭点儿,不拘什么时候,都是那么些人,吃饭的时候倒是少些,早、晚最多。

  早上逛茶馆,叫“吃早茶”,各地都有这个说法,晚上人也多,逛夜市的要来喝壶茶、歇歇脚,晚上大家没事,交际应酬的也格外多,朋友小聚,店铺与行客洽谈生意,两家闹别扭,要请场面人讲理,居中调停,两下拉拢,都在茶馆。日子久了,约定俗成,茶馆在当地人的生活中,就成了一种很重要的生活文化。

  温妮莎是得月楼弹琴的女先生,名气大,人缘好。

  一进门,帐房先瞅见,放下算盘吆喝道:“哎哟,姑娘来了!快坐下歇歇!”伙计们也三三两两的过来打招呼,忙的点个头说句话就走,不忙的让座、泡茶,说说笑笑。

  看到倾城,都问:“是哪家的小姐,怎么没见过?”

  又有献殷勤的说:“天热,快把斗笠摘下来,擦把脸。”

  倾城笑而不答。

  温妮莎横了那帮小子一眼,嚷道:“去去去,都走开!这是我表姐,不高兴跟你们这些臭男人说话。”

  有人笑道:“干什么呀!你凶什么呀?你表姐都没说话呢!”

  温妮莎柳眉一竖,便要发作,那些都笑着跑了。

  倾城心想过于遮掩反而不好,便把斗笠摘了,放在桌上。伙计们立时看直了眼,在那里七嘴八舌的说话,又有人要上来搭讪,但是怕温妮莎责怪,就装作跟她说话,其实眼睛都往倾城这里瞟。掌柜的下了楼,才把他们都赶走。

  温妮莎叫那掌柜“二叔”,二叔点点头,笑道:“有一阵没过来了,家里还好吧?”

  温妮莎笑道:“托二叔的福,都好。我今天来卖鸡蛋,不跟你借钱,你别怕。”

  二叔好气又好笑,摇头叹道:“好个泼辣丫头,二叔算是怕了你了,哎,这位小姐是——”

  “我表姐!”

  “喔——”二叔讶然点点头,打量了倾城几眼,客客气气的说:“招待不周,表小姐莫见怪。”

  倾城忙起身请了个安,笑道:“二叔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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