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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妖梦 作者:徐痴-第13部分

小说: 妖梦 作者:徐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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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吃人

  爱究竟是什么呢,是一种感觉吗?可是,如果没有这种感觉你就白活一生!爱可能是一杯成长剂!又甜又苦,可是不吃了它你就长不成大人。爱或许是一次心灵的碰撞,那么是否如庙宇中的铜钟,一声长吟后终要扩散消失?为什么相爱的人总是海誓山盟,但转眼就如过眼云烟,难道是一种人类未明的激素在起作用?

  自己要怪缘吗?能怪缘吗?不!没法怪,也不能怪,爱是肓目的毫无理由的,不能以情理踱之,就算她骗了自己害了自己杀了自己,自己恨死了她,可是只要她的回眸一笑,她的一个眼神,自己可能立即就原谅了她。那么,她对何也是这样的了,怎么能怪她!她所受的煎熬只会比自己多。。。。。。

  想着想着,林晨感到一阵恍惚。突然,他出现在一个战场上。他一看就知道是战场,这一点任何弱智的人都可以看得出来,到处是横七竖八的尸体,头颅、断手、断脚、内脏、碎肉纷纷离开了主人,散落满地;有的地方尸体堆着尸体,鲜血汇集于低洼处,结成了黑紫色的果冰状,闪耀着邪恶、恶心的光泽。远处乌云的天空下,一群食肉的鸟类正在欢快飞旋,不时俯冲而下享受它们的盛宴,近处有几个有气无力的人,正在拖着他们同伴或是敌人的尸体。

  林晨没有注意到这些死人的服装和武器,他没有关心这是哪个年代哪场战役,或是未来的某场战争,也没有感到惊慌或恐惧,只觉得有一股苍凉、豪壮而又悲哀的情绪在冲击自已的心底,为什么发生了这场战争,年年月月为何都有战争,这些人难道不是活生生的生命?他们一样有父母妻子儿女,他们有着相同或更甚于别人的爱与恨,可是他们现在却冰冷地躺在这里,永远离开这个世界,最后归于一粒尘土!为了什么?也许是为了某个国家当权者无底的权力欲望,也许是为了这个国家要侵占更多资源,也许只是因为大人物一时的走神,一时的情绪发作,一时为了博绝世美人一笑点燃了烽火,便有无数人失去父亲、儿子、丈夫!

  林晨看着那几个人死气沉沉的走着,好象是一群流浪汉,也可能险死生还的残兵败将,看不到他们的面部表情,只能看出来一个个垂头丧气,孤单、箫索、机械似地移动忙碌着。

  林晨产生了疑问,他们在做什么呢?他忍不住向他们靠近,终于看到了他们在忙的事情:有的人在垒起石块,架上大铁锅,有的人在点火添柴,有的人注水加汤,还有几个人在捡取肉多肉嫩的大腿、手臂,就这么整个投入锅中。

  林晨终于看清了他们的脸,这些看起来如行尸走肉的人,此刻脸上都有一种饥渴、兴奋、贪婪的眼光。

  不一会儿,几人捞起汤水淋漓的大腿大嚼起来。其中一个回头看了林晨一眼,说道:“你也来吃一块吧,难得有吃人肉的机会,现在这里这么多,不试一下以后就没机会了!这是不犯法的。”语气中充满诱惑。

  林晨摇了摇头,人肉不能吃!

  “来吧!吃吧!这是难得的机会,来吧!来吧!来吧。。。。。。”

  林晨好象没有了自已的思维,“是啊,也许以后都没机会了,反正是现成的,不犯法,就吃一快试试味道吧,吃一块吧!吃一块吧!”一个声音在他脑海里呼啸。

  林晨捞起一块小小的碎肉,咬了一口。。。。。。这味道象是什么呢?象是。。。。猪蹄!林晨忽然清醒过来,天呐!这是人肉啊!我怎么吃人肉呢,岂不是成了恶魔了?他赶紧吐出来,开始拼命地呕吐。。。。。

  林晨在床上醒来,喉咙里象有千万只虫子在爬,胃里面翻江倒海似的难受,他想要吐,却什么也吐不出。!自己居然做梦吃人肉!太可怕了!

  人肉的味道居然与猪蹄差不多?有的科学家说猪肉的结构与人肉很相近,有的科研机构还在猪的身上培育人的器官,以供部份器官病坏的人替换。也许人肉吃起来真的与猪肉差不多,可是自己又没吃过,怎么会这么想,怎么会做这种奇怪的梦?

  世途之艰辛,人心之险恶,有时比直接吃人还恐怖,是不是即将面临的社会,给自己造成了太大的压力,还是缘无意的伤害在心里种下了邪恶的种子?或者是世界上将面临大的战争,戌亥之年兵刀起,莫非战争己不远了?

  自从前几次的怪梦之后,林晨特意去查阅了许多关于梦的研究的文章。梦境可以分为:灵境、宝境、过去境,现在境、未来境,过去境是梦到以前的旧事,特别是难以忘怀的事;现在境是睡觉时大脑皮层还有部份在活跃,把平日的各种记忆片断随意组合,变成似曾相识的各种古怪梦想;未来境就是梦到未来的事,与预测术一样。为什么能预测到未来,现今的科学还无法解释。林晨可以分辩得出来,他的梦,凡是乱无头绪,醒来就忘的梦,都是属于臆想境。而细节很清晰,醒来后还能清楚记得的梦,很多都可以在未来出现,或出现类似的事。

  这一夜林晨不停地呕,此后整整的一年里,他不敢吃一块猪肉,连看一眼都想呕。

  “你的选择就是你的命运,你的命运就是你的选择,所以努力去做就行了,不要考虑结果怎样。得与失,那是天注定的,不能强求!”

  林晨想起了父亲的话,他下定决心,不管有没有命运,不管命运如何安排,努力去做,是非成败都不会再遗憾。自己除了穷一些,并不比别人差,可穷又不是自己的错,这是不得已的事。缘的心里还有自己一席之地,机会还是有的,那一个被学校开除的人,那一个对爱情无所谓的人,他就一定能把缘夺走吗?如果以后自己与缘在同一个企业,他凭什么与自己争!看看谁笑在最后!

  时间的流逝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时间的转移往往还改变了人的意志。自己一定能把缘的心夺回来!



第三十三章 送花

  毕业的钟声即将敲响,忙碌的学子们更忙碌了,有门路有靠山的有钱人子女喜笑颜开,急着想到已辅好的舞台上一展才华;没途径没后门没家产的穷孩子,一个个愁眉苦脸,似乎明天就是世界的尽头。这社会这就业这谋生,到底有多难呢?不是其中人,难解其中味。

  林晨算是幸运的了,虽然没少奔波,但总算渡过了难关,实习已经结束了,叶经理说随时欢迎林晨回来上班;论文已经抄好,到时交上去就行了;徐科长也来电话了,事情已经办得差不多,名额已经争取了下来,把钱送过去就可以等着上班了。但是林晨还有重要的事要做,他要过几天再回家拿钱。

  学校后面有不少的花地,上这儿向花农买花要比上街买便宜得多,林晨拍着种花老头的马屁:这花种得好啊,种得有水平哪,您老人家心好啊等等,终于老头又打了折扣,并且让林晨亲自去花圃里挑花,还附送一些满天星之类点缀的花。林晨挑了12朵最大的颜色最深的含苞的玫瑰花,加上一些配景的花草,满载而归。

  林晨又上花店挑了一个竹编花篮和一块花泥,对了,还要买一包好点的烟,也许要用。回到宿舍就忙活了起来,舍友们看到这个往日“不解风情”的人居然亲自操刀做花蓝,肯定是要送给缘了,都七嘴八舌出主意,小马哥更象是要送花给自己女友一样热情指指点点。不多一会儿,这个花蓝就做成了,一点不比街上买的差,而且花朵还更精神,象是本来就在这竹篮中长出。这个花所用去的钱却只有街上卖的五分之一。是的,今晚缘就坐火车来学校了,林晨精心准备一切,要给她一个惊喜!

  林晨焦急而又兴奋地等待着,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往下落,听着秒种一格一格地跳,嗒嗒声与他的心跳在共振,他看着门口等啊等,但是他一直没等到。可就在他上卫生间的时候,缘却出现并上楼去了事情就是有这么巧!

  还好林晨早有准备,掏出了那包烟,使出了全身解数,拍得看门老伯马屁山响,然后向老伯拍胸堂保证,送花上去立即就下来,决不超过三分钟!老伯经不起糖衣炮弹和甜言蜜语的双重攻击,眯起眼转过头去。林晨立马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上楼去…这招他看别人使用得多了,谁叫他住在女生楼下呢。

  走廊上女性用品挂得到处都是,穿着小睡衣的女生也比比皆是,林晨第一次出现在这种地方,心如鹿撞,面似火烧,真比冲刺雷区还壮烈。他两眼下垂,目不斜视,一往直前,马不停蹄,直奔503室。还好,一路上没有人为难他,更没有人尖叫,许多人还发出赞叹和羡慕的眼光。这些女生早就见惯了,听说还常有男生在女生宿舍过夜呢!送一篮花算个啥!

  原缘美丽如昔,但却略现苍白与憔悴,当她看到这篮花的时候,先是吃惊一愣,然后是开心地笑了,笑容如玫瑰花在绽放。缘的宿友们大声喝彩:

  “哇!好漂亮的花”

  “我们从来没收到过这么鲜艳水灵的花!”

  “缘,好羡慕你哦!”

  缘的脸上现出羞涩,对她的舍友展开了女孩该有的谦虚攻势,但是眼中分明有得意、满足、开心的神情在。林晨不便多留,也不能失信于看门老伯,打了个招呼就往回跑。。。。。。

  晚上,缘翩而来,她身穿一件细花长裙,尽显优美身材,长发向后挽起,显出一种高贵典雅的古典美。林晨有点不敢逼视,也觉得有点自卑,往日缘很随意自然,随便穿什么衣服都很好看,林晨虽然都觉得她很美,但从来没有把她的美掺和在爱情里,打动他的心的是缘这个人,而不是她的表相。但是今天,他久违了的自卑感又来了,她是如此完美,这一刻的身影将使他永生难忘。她跟自己是不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呢?

  两人在长凳上默默坐了许久,两人都不愿提其它事,享受着这一刻的宁静。

  “晨,你的工作怎样了,找好单位没有?”

  “找好了,就是你的单位,过两天送点钱过去输通一下关系就可以去报到了。”

  “什么?你能进去!你怎么能进去的?今年企业要裁员,我是职工子女都进不了了。”

  “你进不了?你不是说毕业后留在里面的吗?”林晨好似坠落万丈深渊,全身冰冷,“我费了很大劲,托人找关系才进去的。”

  “我也是刚知道这结果,现在人太多了,竟争很激烈,没有后门的人,都被挤了出来。”

  。。。。。。。

  “恭喜你了,工作有着落了。我只能去找外企打工,还不知能不能找到工作。。。。。。”

  “哈哈哈!”林晨惨笑出来:“恭喜?值得喜吗?你不在里面,我去了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不值得你留恋的,事业为重。。。。。。”

  两人久久无语。

  接下来几天,林晨心里焦虑万分。到底该如何选择自己的前途,费了如许的功夫,原本以为可以与缘呆在一起了,企业又是全省的龙头企业,一切都是完美的,虽苦却有所得,可是转眼间缘不在那儿了,自己去还有意义吗?没有缘,如何过这度日如年的时光?如果放弃这份工作,跟着缘走呢,面对茫然前程,自己的努力白费了,父母、师友的期望说不定白费了。没有工作,毕业后难道自己还向穷困的父母要伙食费?只要一个月找不到工作就得饿肚子啊!怎么办?怎么办!缘会愿意与自己在一起吗?在她的心里,是另一个人更重要啊!可是错失了这一次机会,以后自己还有机会吗?

  想要作出正确的抉择并不容易。命运,不会就这么放过一人的。



第三十四章 抉择

  两人虽然还是常在一起,但林晨觉得他离她越来越远了。

  缘的眼神经常是无奈、痛苦、不知所措的神情:

  晨,我真的不适合你的,你放弃我吧!

  晨,也许我们做个普通朋友更好,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的,我会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

  晨,我真的不知该怎么办,你是一个非常好的人,如果没有他,我一定选择你!

  晨,为什么我会遇到了你,却又不是先认识你!

  晨,。。。。。。

  林晨看着她苍白的脸,苍白的唇,滚滚而下的泪象是沾在了即将凋谢的花瓣上的露水,他的心痛了,不是为自己而痛,是为她而痛:她的痛不是装作,是发自内心的,深入骨髓的痛。她是爱自己的,这一点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无庸质疑,但是她却爱另一个人在先,爱另一个人更重。林晨不理解她这种爱,其实他也不懂女人的心,他从来没有读懂过女人的心。但是他是一个男人,男性的使命让他不能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受一点点伤,当他吻去她咸咸的泪水的时候,他完全忘了自己的心有多痛,更没有去想自己的心以后会有多痛,心里只有她的痛,只想分解她的痛。

  “不要哭,你流泪的样子丑死了,我可以把你当好朋友啊,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又不是第一次谈恋爱,在你之前我就失恋过三次了。”

  “瞎吹牛,我知道你心里很痛苦。”

  “没关系啦,只要能经常看到你,听到你的声音,我就很知足了。”

  “我真的对不起你,下一生,我做牛做马报答你!”

  “不用,如果有来生,但愿我能早一点找到你。你看,又流泪了,女人真的是水做的吗,泪水这么多!别流泪了,我去拿吉它唱歌给你听。”

  缘靠着他的背,听他低沉地唱了起来:

  天使,在夜里哭,泪滴滴到天亮是露泪,爱人,在怀里哭,叫半夜的星星越来越模糊。。。。。。。每个夜,我的梦就要飞,飞向你,再把心痛来一回。噢。。。。。满天星,模糊中流着泪,无怨无悔,是天使的眼泪。

  林晨偷偷把头转向了光线暗的一边,因为他的泪水已然滑下。

  从此,林晨开始装作坚强,装作不会受任何感情的伤害,装作已接受事实:他已成为她的知己朋友,她完全可以全心全意去爱另一个他。他用上了所有的口才来安慰她,把她的痛一点点往自己身上移。等到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就象一匹孤独的受伤的狼,用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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