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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211]飞鸟-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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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再早一点点,只要那么一点点,我闭上眼睛,是的,这,依然是命运的安排。
  如今的我没有兴奋,亦不必给自己做即将成为都市灰姑娘的心理辅导。
  错爱。
  “知道你已经到了,我赶紧跑到会议室,门开着,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有点紧张。”
  他迟疑的开口,有些怔忪。
  “轻轻的走过去,诺大的会议室里只有一个小小的身影,低垂着那双曾经神采飞扬的眼眸,视线落在空无一物的桌面,白皙的脸上毫无欢容。我在门口站了多久,你就这样坐了多久,对身边的一切完全不在乎,仿佛与世隔绝。直到我敲了敲门,你才回过神,站起身,客气的冲我笑,请我坐下,肿着眼泡。”
  我无语,是吗?
  “真的睡晚了吗?”他的语气有些急促,跟平时的气定神闲不太一样。
  我不说话,心里没来由的委屈。
  他停下来,隔了一会儿,叹一口气:“上楼去吧,早点睡。”
  我不敢看他,低着头向里面走去,清楚的感受到落在身后的目光。
  他曾经说过,我的一切都写在了脸上,会读的人自然懂得。
  靠着电梯的墙壁,我失神。
  慢慢的拿出钥匙,站在门口,轻轻转动锁孔,整个人却被淡淡的烟味包围。
  低下头,细心的寻觅,终于在墙角看见烟灰。
  手顿了顿,随即迅速打开门,走进去,用力甩上。
  “砰”的一声,把那股熟悉的气息关在门外。
  门旁开着一盏微弱的壁灯,晕黄的灯光下,照见我脚边的拖鞋。
  一双鹅黄的,我的。
  靠着一双咖啡的,他的。
  憋了很久的泪终于痛快的流了出来,我转身打开门,你在哪?
  冷冰冰的走道,空无一人。
  我奔向电梯,来到9A,敲门,没人应。
  落寞的下楼,不,他没有走远。
  回头茫然四顾,眼光停在前方黑洞洞的楼梯口。
  一步一步走过去,鞋跟敲击在大理石地面上,声音清脆,在空荡荡的楼道中回响。
  推开楼道门,我知道,我找到了他。
  幽暗的通道指示灯映出缭绕的烟雾,窗口有人背对我站着,黑暗中一点火星红得耀眼。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这一幕依然牢牢的镌刻在我的心中。
  他消瘦的身影临窗而立,宽宽的肩膀往下削下来,形成一个V字,如同一尊俊朗的雕像。
  静静的对着外面的星空呼出最后一口烟,踩熄那一点火花,慢慢转过身来。
  窗外有隐约的光,照着他的侧脸,勾勒出熟悉的轮廓。
  他缓缓张开双手,无声的看着我。
  我好似能看到他脸上的笑,淡淡倦倦,却异常温暖。
  就这样站着,耐心的等候着。
  我默默的走过去,双手绕过他的腰际,头贴着他的胸口,紧紧的靠在他的怀里,一任泪水恣意的流淌,濡湿他的衣襟。
  他的手收拢过来,轻柔的抚摩着我的后背,好似安抚着一个失措的孩子,过了一会儿,渐渐收紧,收紧,强大的安全感一阵阵袭来。
  把头埋入我的颈窝,他低语:“欢欢,对不起。”
  “我爱你。”
  我酸楚的点头,我也爱你。
  “原谅我的自私,请你,相信我,相信我……”他的声音低下去,要很用心,很用心才能听见。
  我抬起头,目光抚过他的脸颊,笑一笑,重又靠进那个怀抱,它拥有如此的魔力,让我只想沉溺其中,永远不要醒来。
  “我相信你,你说,我听。你不说,我也不问。”
  他轻蹭我的脸,没有再说话。
  日子在平静中过去,我们彼此都怀了一份小心。
  他的作息依然非常的不规律,有时一连好几天不见人影,有时又会开着车早早的等候在我公司的附近,接我下班。
  我信守承诺,对他的一切再也不闻不问,只在见到他时送上甜甜的微笑。
  他的话越发的少了,最爱做的事,是窝在我的大沙发里抱着我发呆。
  “欢欢,欢欢。”他会在我耳边轻叫。
  呵出来的热气喷在我的耳边,痒痒的,酥酥的。
  “恩?”我舒服的闭着眼睛,躺在他的怀里。
  他的胡子茬扎在我的颈后,我笑着缩起脖子。
  “明天想吃什么?要不要吃你喜欢的糖醋小排?”
  “什么都不想,今天你做的黑椒牛排撑死我了,还吃肉?”我撇嘴。
  他认真的想一想:“那,吃鱼吧,我给你做剁椒鱼头,再烧个奶汤什锦小火锅,好吃又美容。”
  “不要,我明天只要吃苹果。”我抗议,这些天来,但凡在家,他总会变着花样做好吃的,不仅把自己的拿手好菜烧了个遍,还买了一大摞希奇古怪的菜谱。
  正餐、甜点、零食一应俱全,而且根本无国界,韩式的年糕、日本的料理……
  仿佛要把一个人一辈子能吃的菜肴来一个彻底的浓缩。
  不厌其烦的买回各种调料,一个人在狭小的厨房对着菜谱研究。
  兴致勃勃的尝试,偶尔失败了也丝毫不会影响他的热情,做好了一一摆上桌,逼着我品尝。
  自己却不怎么动筷子,只开一瓶啤酒,就一盘花生米,笑眯眯的看着我吃。
  “笑什么笑,怪怪的。”我瞪他。
  他拣起一颗花生米丢进嘴里,慢悠悠的嚼,摇头晃脑的说:“哎呀,我这才体会到身为一名饲养员,看着小猪香喷喷的吃东西,那得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儿啊。”
  “去死吧你!”我抓起靠垫丢过去。
  他闪过,从靠垫后面露出眼睛,一脸的无辜:“我可不能死,我死了谁给小猪做吃的?”
  ……
  躲进小楼成一统,哪管冬夏与春秋。
  穿好靴子,在薄薄的V领内衫外面套上一件浅棕色无扣羊绒长款开衫,在腰间随意的系上一个结,我盘好头发,看看镜子里的自己,绽开一个满意的笑容。
  换季了,我感慨,时间过得真快。
  被他变着法儿的喂了这么久,我的脸颊却消瘦下来。
  以前,呵呵,以前不是这样的。
  以前吃几颗巧克力都会长上一圈肉。
  现在,它们都去哪了?
  心中,逸出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
  我垂下眼眸,摁熄手机下楼,他已经到了。
  帮我打开车门,他吹一个口哨。
  “丫头,今天真漂亮。”
  “开车。”我笑着系好安全带。
  很久没有出来吃饭了,我有时候几乎会对自己的身份产生错觉,好象他在这个城市的另一头还有一个家,而我的存在,是不被公开的。
  周末的餐厅,客人很多,大厅里空着的几张台子都放了预订的牌子。
  我们在订好的台子旁坐好,正点菜的当儿,我听见他愉快的声音:“哟,这不是石队吗?今天收拾得挺帅啊。”
  我抬头,一个有些面熟的年轻人在附近的桌子旁坐了下来,向我笑着点了点头。
  是他?今天他没有穿制服,换了件米色休闲西装,很是意气风发的样子。
  我意外,世界真小。
  在医院曾经跟他有过一面之缘,他的奶奶还好吗?
  那天没发现,他笑起来两颊会浮现出一对小小的酒窝,一种可爱的帅,也让他显得特别的孩子气。
  我对他笑笑,留意到他把手里拿着的一本书郑重的放在了桌上醒目的位置,心中灵光一现,我偷偷向范浩正抛去一个眼色,指指那本书。
  范浩正打量他一会儿,突然醒悟过来,“扑哧”一声,看到石队皱眉扫过来的目光,强忍住笑意,冲我龇牙咧嘴的做了个鬼脸。
  显然,石队此行的目的是——相亲。
  石队似乎有点紧张,不时的看向门的方向,要不,就摆弄那本书,好象放哪都不太妥当。
  范浩正一边吃东西,一边侧头好笑的看着他。
  五分钟后,他的手机响了。
  接过电话,他放下书,回头对我们无奈的笑笑,匆匆离开了。
  范浩正不笑了,喝了口汤问我:“你说,那个女孩子还来不来了?”
  “不知道,”我耸耸肩,“你好象比那个什么石队还着急啊。”
  “好奇呗,”他夹起一只虾,晃一晃,“欢欢,你不觉得我做的比这强多了?”
  门口传来“叮”的一声,我朝他摆摆手:“嘘,来了。”
  一个年纪跟我相仿的女孩子四周看了看,目光落在石队刚才留下的书上。
  她弯起嘴角,径直走过来,坐下开始静静翻阅那本书。
  一头如瀑的黑发,一张瓜子脸,小巧秀气的五官。
  “很漂亮哦。”我小声说。
  范浩正点点头:“不错,不过比起我们家欢欢还是有不少差距的。”
  “神经。”我翻翻眼睛,哪跟哪啊。
  不一会儿,那个女孩子的手机也响了,因为隔的实在太近,我们清楚的听见她的声音:“没关系,你忙你的,好,再约吧。”
  挂了电话,她拿起书也走了。
  没有抱怨,表情柔和,我点头,这个女孩子不错,替石队庆幸,他没有找错人。
  “我吃不下了。”我推开盘子,饭的味道不错,可是实在吃不了了。
  “这个雪糕菠萝片不错,你尝尝,饭给我。”范浩正拖过我的盘子,把甜点递给我,埋头吃起来。
  “小欢?”
  送到嘴边的菠萝片停住,我瞪大眼睛,看着站在桌边的人。
  “姨妈?”
  老天,怎么这么巧?
  范浩正也放下勺子,看看我又看看姨妈,擦擦手站起来,拉开旁边的椅子:“您好,我叫范浩正,您请坐吧。”
  姨妈好奇的打量他几眼,又看看他面前的碗,平时我跟他一块儿吃饭的时候,吃不完的一半他吃掉是很自然的事情,以现在桌上的情形,姨妈应该很容易就能看出我们的关系。
  果然,姨妈了然一笑,瞥我一眼,摇头道:“不了,我那边还有同事,你们慢慢吃。”
  意味深长的拍拍我的脑袋走开了。
  糟了,我懊恼,被发现了。
  一只手伸过来,拉住我的手,用力握了握。
  我抬头,他正微笑的注视着我。
  我苦涩的咧咧嘴,不,没用的,没有用的。
  再也没有胃口来消灭那片雪糕菠萝,我知道,面对现实的一天到了。
  即便自己想做一只把头埋在沙子里的鸵鸟,如果真的有人走过来拽你,无论如何总会有睁开眼睛的一天吧。
  

  第二十七章

  今天是铃兰。
  洁白的钟形花朵,娇羞的倒垂在枝条上,一小颗一小颗紧紧的挨在一块儿,晶莹雅致,暗香浮动。
  我托着下巴,看着花儿出神。
  每个星期一,都会有一束美丽的鲜花出现在我的桌面上,它们静静的伫立在我的大茶杯里,幽幽的散发清香。
  打过电话给宋铭轩,他仍然淡淡的:“喜不喜欢是你的自由,送不送,那是我的自由。”
  搁掉电话,对自己笑一笑。
  日子久了,自然就淡了,又不是非卿不娶,非君不嫁。
  今天,又送来了。
  我烦躁的搓搓脸,怎么办,怎么办?
  姨妈已经通知我今天晚上把人带过去吃个便饭,我知道,这一顿饭的工夫,姨妈一定会把范浩正的一切查个底朝天。
  不需要任何技巧,她要做的就是直接问。
  是的,十分正常,非常合理。
  其实,我又何尝不想知道?
  可是他不会答应的,我太明白了。
  在办公室坐立不安半天,终于拨通他的电话。
  犹豫再三,还是告诉了他,自己的心里,也在等着他的回答。
  他在电话里沉默,而我的心,则在这寂静中一步步冷却。
  就在我准备挂断的时候,他突然开口:“我去,欢欢。”
  我意外,让他记下姨妈家的地址:“我会在路口等你,你——真的来吗?”
  他低笑:“噢,是的,我有不良记录呢。放心吧,我保证,只要死不了,我一定会过去找你。”
  “说什么呢。”我嗔道,放下电话,多少有些高兴。
  这些日子,他一定也想了很多,是不是?也许,一切会有转机?
  又一辆车开了过去,我焦急的在路口张望,难道塞车了?怎么还没到?
  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分钟,姨妈的菜该下锅了吧?
  姨夫和表妹也都在热切等待着他的到来。
  “打败宋铭轩的人,喔,天哪!姐,我好期待哦。”刚才小欧在屋子里兴奋的团团转,手里一直拿着姨妈她们那份刊登了宋铭轩访谈的杂志。
  姨妈平素最不喜欢人不守时,第一印象很重要,千万不要生什么枝节。
  看看手表,怎么走得这么快?秒针转动的速度让我心惊肉跳。
  兜里的手机忽然叫了起来。
  别,别又不来了,我犹豫,看着那个号码不敢接听。
  终于鼓起勇气,面对现实:“喂,你在哪?”
  老七嘶哑的声音在那边叫着:“常小姐?快,快,快到街口来!”
  打了一个激灵,我的心顿时悬了起来,一种不祥的感觉笼罩下来。
  拔脚往街口奔去,跑出巷子,一眼看见他的车停在路边。
  “常小姐!”老七在前面探出头来,我惊恐的发现他的脸上有血渍。
  手剧烈的颤抖,迟疑的伸向后门的把手,猛的拉开——
  泪水不受控制的流出来,我捂住嘴,随即跳进去,关上车门。
  “范浩正,范浩正!你怎么了?你说话呀!”我哭着低喊,望着他,不知道手该往哪放。
  他的身上,到处都是血迹,一搭搭,一处处,刺眼的红。
  我根本分不出到底伤在哪里,只觉得脑子里一片混乱。
  “嗡嗡嗡……”象无数只苍蝇在飞。
  心扑通扑通的狂跳,怎么了,到底怎么了?
  他躺在靠背上,无力的转过头,慢慢睁开眼睛,对着我扯扯嘴角,声音微弱:“欢欢,别怕。”
  我扭头向老七尖叫:“去医院啊,笨蛋!快啊!”
  老七迅速发动汽车,飞快的冲了出去。
  “你不要吓我,范浩正……”我摸他的脸,血在我的手上,触目惊心。
  “别怕啊,丫头,没事儿,”他在我耳边缓缓道,“我说过,只要死不了,就一定会来找你……怎么样,这次,我说到……做到了吧?”
  拂开他的一缕发丝,我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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