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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金河仁-你爱香草吗-第6部分

小说: 金河仁-你爱香草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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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自然而然产生的亲近而已。 
  即使没有性爱作为媒介,两个人也一样可以在生活中慢慢彼此熟悉,形成某种默契。 
  “别担心,现在我的防御已经达到专业水平了,而且每个星期只出去一两次,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知秀在他的伤口上涂着药,摇了摇头。 
  “不管怎么说,这也太过分了吧?今天是不是干脆把自己的脸当沙袋送到人拳头底下去了?” 
  “只有这样顾客才来劲啊——‘噢?正面结结实实挨了一拳也不倒下?哼!给你钱,再来一局!还要这样。’” 
  “你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会没救的。” 
  知秀心里想着这个男人倒挺懂得怎么让女人心疼的,撇了撇嘴接着说: 
  “你真是钻到钱眼儿里去了。” 
  “哈哈!对了,我的确需要钱,前段时间攒的钱今天上午全飞了。” 
  “今天?全部?打输了用作治疗费了?” 
  “不是,送贺礼了。” 
  “谁结婚?” 
  “朋友,以前我住他家的那个。” 
  “这样啊!可是干吗送那么多?跟别人一样不就得了。” 
  “以前给他添了好多麻烦,而且……希望他能过得好好的,别像我一样离婚。” 
  他浓黑的眉头微微蹙起来。 
  “……” 
  她和他都没有主动问过对方的个人情况,她没有问过他为什么离婚,有没有孩子,应该有过正经的职业为什么不干了之类的话,他也没有问过她为什么一个人住,有没有家里人,什么时候结婚,有没有男朋友之类的事。两个人都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提出这些问题的性格,只管顺其自然,点滴渗透,想说的时候就自己说一些,自然而然地互相了解。很多人的同居生活失败,其根本原因恐怕就在于那种刨根问底、不懂按捺的急切。 
  过去的封套一剥开,势必会露出彼此难以承受的伤口,会露出被什么人咬过之后留下的毒牙痕迹;所有面纱都揭开的那一天,彼此之间恐怕再也没有丝毫可以回旋的余地了。 
  男女间的潘多拉盒子就藏在那个叫做过去的密封箱里。 
  那天午夜时分,知秀和男人开始一起喝酒,是男人首先提出一起喝一杯的。唱机里流淌出的摇滚吉他手GaryMoore的《空房间(EmptyRoom)》的旋律,在空气中激起一圈圈共鸣。他愉快地笑着,知秀却感觉到了那笑声中的凄凉,想安慰又无从说起,只好不停地把酒杯举到唇边。 
  男人说的大多是付给他5000块后竭力想让那笔钱物有所值的人的故事。那些人想威风凛凛地把他打倒,想把自己的烦恼和存在的压力无情地倾泻到他身上,让他流着血的脸贴到大理石地面上。 
  他嘻嘻哈哈地告诉知秀自己白天被击倒了6次。 
  知秀突然想起韩国拳坛上那些名人——洪秀焕,曾被巴拿马拳击手卡拉斯基亚击倒4次,依然顽强地站起来,终于把号称天下无敌的那家伙打倒在垫子上,创造了拳坛神话;悲剧拳击英雄金德九,咬牙忍受人体极限,在不计其数的拳打脚踢之下还向着对方猛冲,最终死于脑出血,跟他对敌的是戴着拳击手套杀人的铁拳雷·曼西尼。 
  但他们都有目标——或是冠军腰带,或是名扬天下,或是腰缠万贯,而眼前的这个男人,他这么被动地挨打,到底想得到什么呢?知秀百思不得其解。在现实生活中,即使不能有来必有往,挨了三下也总是有机会打回一下的;即使是在如同不入流的小规模联赛一样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本人时刻瞪大眼睛,总有机会让一流的家伙也尝尝突如其来的拳头的滋味,甚至有可能痛快地打倒对手,将其淘汰出局,尽管这种情况很少见。眼前这个男人年近而立,为什么放弃所有的前途和希望,把自己变成别人练拳的沙袋呢? 
  分明不是为了几万韩币的收入。 
  “没有别的‘菜单’吗?” 
  “嗯?” 
  “我是问没有别的节目吗?光说这些事,感觉像是在喝血呢!” 
  知秀做出生气的样子,冷冷地瞪着他。 
  这个男人真的对自己没有非分之想吗?住在一个屋檐下一年多了,他一次也没靠近过自己。知秀知道,自己并不是没有魅力的,别人都说她像葛洛莉娅①一样成熟美丽。 
  知秀低下头,轻轻咳嗽了一声。她想抱抱他,想把他的头和胸膛靠在自己膝盖上,看进他的眸子里去。奇怪吧?居然有这样的人,在同一所房子里朝夕生活了一年多却没有真正跟他相遇过,没有真正跟他对视过。 
  是因为我太自我封闭了吧?的确,如果自己不肯走出去,怎么可能看到五颜六色的世界和各种可能性呢?知秀的眼睛里慢慢泛起水气,她脸上的微笑也失去了温度。她用手指摸着空杯子边缘,静默了许久。空杯子里充满了饥渴感,似乎喝下去的不是酒,而是磨成粉末的沙子。心里感觉十分憋闷,想喝他身体里的水。知秀犹豫了很久,决定主动出击。 
  “我……不漂亮吗?” 
  “漂亮。” 
  “想要我吗?” 
  “……” 
  “帮我脱衣服好吗?” 
  他毫不犹豫地站起身,走到缓缓站起来的知秀背后,替她拉下连衣裙的拉链,解开乳罩的搭扣。 
  一丝不挂亭亭玉立的知秀刚要向床边挪动脚步,他却坐到地上用手掌拍了拍地面: 
  “躺下!” 
  “?” 
  “我不希望事情发展到上床那一步。” 
  “!” 
  他真的要像他所宣布的那样不要性爱吗?难道,在这样的情况下!真的可能吗? 
  知秀仰面躺在他的面前,白净的身体一览无遗,细胞似乎在白炽灯下啪啪作响,鸣着礼炮。他低头看着知秀的裸体,温润的光泽、花、曲线和直线、立体、色彩,这些全部堆在他的眼前,令他感到眩晕。 
  知秀闭上了眼睛,现在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却恍如梦中。紧闭的眼皮下一片黑暗,视网膜被白炽灯重击后留下的白点在黑暗中一闪一闪,那是不曾对任何人展露的心的沉积物。 
  男人伸出手放在知秀的头发上。 
  知秀心中刹那间电闪雷鸣,她的头盖骨里似乎传来他挨拳击时砰砰的声音,头感到一阵钝痛,精神恍惚,但抚摸着她的头发的手指平和而宁静:“只管感受吧!我感受你身体的曲线、起伏和柔滑,你感受我的感受。” 
  藏在头发里的槐树叶子掉了出来,微温的风声落在知秀的耳廓上。 
  他的手掌乘着这股风,吮吸着她洁净额头上奔涌出来的热气。 
  “真舒服!” 
  知秀的身体微微颤抖,感觉身体里灼热的太阳慢慢变成了温和的月亮。他的手指温柔地拂过她的眉毛、眼眶、鼻梁、耳朵、唇线、线条柔和的下巴和脖子。 
  他的手是慎重的、有礼而多情的,沿着双肩滑到双臂上,又重新沿着双臂内侧向上,回到颈下。他的指纹通过指尖延伸到她的皮肤上。 
  他的手在她丰润柔软的乳房上停留片刻,以乳头为中心打着圈,像绕着寺院里的花塔转圈许愿。他的心似乎迷了路,在她的皮肤上彷徨。 
  他的手像水中旋涡一样转着圈,指甲在乳头上轻轻掠过,接着手翻过来,像一叶漂在水面上的扁舟一样沿着胸前滑了下去。 
  她的皮肤上洒满了柔和的月光,清风吹拂,一片宁静。 
  男人轻轻合上眼睛,他的手和手臂像树枝一样伸展着。 
  这种美好的感觉在生活中是不是很难持久?是否可以把这伸手可及的美梦藏在衣服里,度过每一天?然而,每一天都有一些东西悄无声息地凋落,给心和生活带来焦虑、悲伤,这是不可避免的。 
  她的小腹是平坦的广场,腰是月牙形的海湾,肚脐像浮标一样悬浮着,标志着某根绳索的消失,那根绳索在很久以前曾像植物的根茎一样把她跟生命联系起来过,那么,现在,她是不是已经远离生命了呢? 
  他的手无心地掠过她的丛林,一路下去,把手指的吻印在了她的大腿、膝盖、小腿、脚背、脚跟、脚掌和脚趾上。 
  他仅仅愿意用手来拥有自己的身体吗?足足一个小时,他摩挲着、轻拂着她的身体,从发梢到脚尖。突然,他一言不发地站起来,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咣当! 
  知秀闭着眼睛躺在那里,听到了关门的声音。耻辱和幻想的破灭,不,没什么值得羞耻的,也谈不上伤自尊,他的手并没有唤起她的欲望,而是激起了丝丝缕缕的悲伤,把她体内的动物性哄得睡熟了,却唤醒了她体内的植物性。他的手像掠过芦苇丛的风一样拂过自己的私密之地的时候,她已经预感到了——他的手并不想打前锋,而只是想多情善感地漫步一番,他渴求的并不是性爱这么具体的欲望、破坏和心荡神驰,因此她预感到他一定会收起那微风般的手,突然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是在安慰自己的忧伤,用他的方法来表现爱。 
  另一个人的手和自己的肉体奇妙地纠缠在一起,细胞张开嘴吐出丝丝缕缕的轻叹,绿色影子泛起阵阵波纹。 
  知秀的眼睛睁了一下,又重新紧紧合上了。 
  我不会同您上床…… 
  他显然是说话算话的。换个角度想想,简直令人忧虑、绝望,让她害怕、痛苦。自己的身体以后不会有正面遇到那个男人的机会了,哪怕不是性爱,只是拥抱,紧紧的拥抱。 
  到底他的爱是什么样的呢?看起来健康正常的他是不是把爱全部给了别人呢?对方是谁?前妻?旧日情人?他期盼的其他人?要是全都不是,难道他的身体有缺陷?不,是因为他清楚地知道两个人的身体纠缠是比孤独还要空虚的事吗? 
  但她爱他,身不由己、遥遥无期地等待着,等他像雪地里的脚印一样重新回来,打开她的心扉。是啊,如果没有他,她将无法承受生命的重负,然而,他却转过身去,给了他们的开始一个背影。 
  为什么? 
  为什么呢? 
  到底为什么? 
  ①好莱坞明星莎朗·斯通主演的电影Gloria中的女主角。——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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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雅马哈YZF   
  钟路第一银行总部前面的广场上,玄宰坐在石椅上,嘴里叼着一支烟,身边放着长方形的包装盒和一盆百里香。刚才,当他打开地铁新寺站121号投币保管箱取出这两样东西的时候,仿佛拿到了通向光明世界的钥匙。 
  是因为开箱时扑鼻而来的百里香的香气吗? 
  他突然产生了看看阳光,吹吹风,看看行人风景的愿望,这是久违了的感觉。置身于芸芸众生之中,享受着悠闲自得的时光,这也久违了。于是他心血来潮地坐上地铁,在安国洞下了车,怀里抱着花盆,一手提着长方形的箱子,穿过仁寺洞大街,坐到了有树、有休息处的广场石椅上。 
  树阴下的温度不冷不热,常在室内的他这才察觉,外面已经是夏天了。 
  5月24日,下午4点17分25秒。 
  他把两只胳膊撑在身后,悠闲地看着过往的行人。虽然这里算不上人山人海,但也确实有不少人经过,他们穿着各具特色的衣服,带着各类表情,摆出各种姿势,迈着各式各样的步子走过去。 
  玄宰自告奋勇地接下这个不知名的女人的委托,是因为她的爱情散发出一种浓重的失落的气息。委托人一定是个女人,这是她结束跟一个男人的爱情的特殊方式。啊哈,居然还有这么好的方法啊!他决定借用她的方法,在每一次送走女人的东西之前到自己跟那个女孩一起去过的地方。 
  这里,这个广场,是他跟那个女孩初吻的纪念地。 
  当时的确切时间是凌晨2点20分。玄宰身为暴走族一员的时候,这里是他们的中途休息地,因为这里四通八达,可以通向光华门、新村、东大门、乙支路中的任何一个地方。那天,他车后驮着女孩疯了似的在路上疾驰到黎明,经过了大学路、禾谷洞、奥林匹克公园、圣水洞、华阳洞和汝矣岛。 
  暴走族的摩托车几乎都进行了非法改造,要么摘除了排气管消音器,要么在排气管上穿了孔,所有车辆都发出震耳欲聋的怪声和轰鸣。车屁股上挂着十几个闪烁的彩色灯泡,摩托车发出的咆哮声穿透了十八九岁的他和伙伴们憋闷的心。改造的表面理由是摘除消音器后能使出气更加通畅,其实那东西跟出气根本没有关系。那时候,发不出轰鸣声的摩托车在他们眼里是根本没法骑的。 
  嘴里叼着烟的玄宰垂着头扑哧笑了一声。 
  现在想起来,简直感到羞愧,那时候根本不了解暴走族的真正含义,他们只是一些不懂事又无法无天的正常秩序的破坏者。 
  被称为地狱天使的暴走族,原本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出现在美国东部地区,越战最激烈的20世纪70年代,广泛普及到了加利福尼亚和内华达等西部地区。他们是号召反战和人权的嬉皮士的一个派别,没有固定的居所,几十个人一起驾着摩托车成群结队地活动,行动奇特,很有侠义精神,被称为“现代牛仔”。他们遍体文身,带着花花绿绿的铅和铁的装饰品,披着黑色皮夹克,被蒙上了一层反社会、反体制的色彩。 
  而当时玄宰等人根本不关心大洋彼岸的美国的情况,他们佩服的是隔海相望的日本暴走族。日本暴走族多达数十万人,每年年初去富士山聚会,每到那时,高速公路就成了他们的领地。他们用刀、铁棒和棒球棒武装自己,打起架来拼命挥舞,是玄宰等人心目中真正的摩托武士。 
  那天,玄宰等一大群人要去水色路,女孩坐在后面。 
  在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摩托车启动了,就在这时,不知谁大喊一声:哈雷!十几个十八九岁的暴走男孩闻言立刻僵住了,熄火停车,紧盯着从普信阁方向悠闲地驶向钟路的4台哈雷·戴维森。那4辆车组成钻石形状,一路驶来,震撼着沿途的建筑物。 
  年轻的暴走族无一例外地露出心驰神往的表情。 
  “那是什么?” 
  女孩问玄宰。 
  “路上的君王。” 
  “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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