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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狼與辛香料 第2卷-第25部分

小说: 狼與辛香料 第2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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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人、是马、是羊、还是狗,无不拚命奔跑。
    好几次都感觉得到它们的视线传来,感觉得到它们存在的次数更是数不清。
    然而,不管再怎么戒备,都听不到长嚎声,也看不到半根毛发:时间久了,也就因为寒冷与
  疲劳而变得不在意了。
    它们彷佛正等待此刻到来,好趁虚而人。
    当赫萝察觉时,一行人已经陷入狼群的布阵之中。
    '艾尼克!」
    诺儿拉的声音响起,黑色长毛的艾尼克拖长著白色气息往后方奔去,并追赶著落后的小羊。
    小羊已分辨不出追赶自己的是狗、还是狼,只顾著拚命往前奔跑。然而,狼发出的长嚎声引
  起阵阵回音,仿佛嘲笑小羊似的。

    狼群所在的位置非常明确。方才好几次试著集中羊群时,总会发出长嚎声的狼群就在右手边
  的山丘上。相对地,左侧的森林却极少传来长嚎声。然而,等到森林传来长嚎声时,也一并传来
  了狼的脚步声和呼吸声。
    狼群在树林下方长出的杂草和羊齿草背后,与一行人并行奔跑。
    罗伦斯与赫萝骑在同一匹马上,里贝特也同样骑在马上;被雨水和汗水淋湿的浏海贴在诺儿
  莅的额头上,她一边奔跑,一边利用长棍及艾尼克控制羊群。
    与狼群对抗时,一旦被它们以圆形包围住,几乎可说是死路一条。狼群在狩猎时,为了不让
  任何一个同伴受伤,它们会极度谨慎地行动·它们不会有即使牺牲一匹狼当作诱饵,也要狩猎的
  想法,也不会有一匹勇敢的狼独自展开突击的举动。它们的行动极度谨慎,而且狡猾。
    因此,对於想要缩小包围范围的狼群,只要占住一个位置能够确实反击一匹以上的狼,狼群
  就无法展开袭击。
    赫萝快速向罗伦斯这样说明,而诺儿拉也确实如赫萝所说的一般采取行动。
    狼时而会从森林探出头来,企图阻挡一行人前进,但是诺儿拉总会命令艾尼克往前,或是亲
  自往前予以制止·
    每当狼群采取行动想要慢慢缩小包围范围时,诺儿拉会让羊只朝不同的方向奔跑,以破坏狼
  群阵型。对牧羊人而言,羊只并非应该善加保护的可怜幼儿。 而是保护牧羊人本声的盾牌,也是武器。
    此刻根本没有罗伦斯与里贝特出场的机会。里贝特光是要一手抓紧缰绳,一手按住外套以免
  内侧的黄金掉落,就已经到了他的能力极限。
    至於罗伦斯,他能做的只是向赫萝询问有没有办法解危而已。
    「汝问是否行得通吗?」
    因为路面崎岖,所以骑在快步前进的马背上十分辛苦,会断断续续受到头都仿佛快与身躯分
  离的冲击。罗伦斯光是要让自己和坐在眼前的赫萝不从马背上摔落,就耗费了相当大的精力。
    「应该算是可呗。」
    赫萝会回答得含糊不清,似乎不是因为担心一说话就会咬到舌头。
    「汝啊。」
    「怎样?」
    「咱收回刚刚的说明。」
    就在罗伦斯打算反问赫萝「刚刚的说明?」时,他听见斜后方的森林传来杂草被踩平的声
  响,随后又传来动物爪子紧抓住地面的声音。
    一股彷佛背都就快长出翅膀来的恶寒袭上罗伦斯心头,那不是因为炎热或寒冷而产生的恶
  寒。那是告知危险、如坟墓里散发出来的冰冷。

    '艾尼克!」
    与羊群一同跑在相当前头的诺儿拉以超出凡人的直觉发现后方的狼,她立刻挥舞长棍,召回
黑毛骑士。然而想要脱险,除了跑到前方的山丘之外,别无他路。
    而狼群当然也知道这点。
    褐色疾风以惊人的气势朝罗伦斯的马儿脚边逼近。
    罗伦斯心想碰碰运气吧,於是握紧缰绳并准备用力拉扯缰绳,但却被赫萝以手制止。
    接著,赫萝回过头轻声说:
    「退下。」
    罗伦斯在气势如怒涛般狂奔而来的狼,突然像是被箭矢射中似的往旁边跳开,并站住不动
时,才发现赫萝不是对著其他人,而是对著狼说话。
    这时并非只有诺儿拉与罗伦斯感到吃惊,站住不动的狼本身显然也吃了一惊。
    然而,罗伦斯既没能够夸奖赫萝的厉害,也没能够谢谢她救了自己。
    赫萝带点红色的琥珀色瞳孔,就像烧得火红的红宝石。
    那不是赫萝身为人类时的眼睛,而是让人甚至不敢注视的狼眼睛。
    「人呐……」
     令人毛骨悚然的冷漠声音。与罗伦斯第一次看见赫萝的真实模样时所听到的声音一样。
    「在这种时候似乎会说:'最近的年轻人……』呗。」
    罗伦斯纳闷赫萝怎么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但是没多久后,他就领会到这句话的意思。
    虽说一行人目前暂时脱险了,但是不明白怎么回事的诺儿拉瞬间露出充满疑问的表情。然
而,她没有时间多思考。诺儿拉重新处理起眼前的危机,艾尼克确实地二执行主人不断发出的
新指令。
    里贝特只是死命地抱住马儿,并小心地不让黄金掉落。
    照这样的速度前进,应该可以在日落前离开森林。
    想要脱离这个危机,只能把一切放在这个希望上。
    然后,那声音响起了。
    罗伦斯一时之间以为那是风声,因为他看见如冰块在空中飞舞般的蒙蒙细雨,轻飘飘地向上
浮起。
    然而,罗伦斯的直觉立刻告诉他那不是风。
    因为如果是风,不可能会让人觉得身体最深处都像结了冰似的。
    随后响起了巨大的声响。
    彷佛要把森林劈开似的巨大咆哮声从侧边传来,就快要震破罗伦斯一行人的鼓膜·
    「唔……!」

    那是会让人们忘了呼吸的压倒性咆哮声·
    马儿停下了脚步,羊只停下了脚步,就连勇敢的牧丰犬也停止了动作。
    猛烈的咆哮声就像木桩似地把人牢牢钉在地上。
    每个人都像尊铜像一样僵著身子注视森林的方向。
    就只有赫萝一人除外。
    「汝啊。」
    四周一切静止不动,当下只听得到蒙蒙细雨打在地面上的声音。赫萝一边注视著森林,一边
轻声呼唤罗伦斯:
    「这里得由咱来处理,让小姑娘和那小子先走之后,汝也避开一下。」
    「干、干嘛突然这么说?」
    在一片寂静中,诺儿拉与里贝特专心注视著森林,完全没有发现罗伦斯与赫萝的对话。
    然而,他们并非没有发现。
    而是他们就像被猎犬盯上的小鸟一样,即使知道猎人把手伸向自己,也绝对无法飞走。
    他们无法把视线从森林栘开。
    「因为森林里的狼不是普通的狼,汝也感觉得到呗?」
    赫萝保持身体不动,只缓慢地把视线移向罗伦斯。
    罗伦斯看见赫萝的眼神不禁感到腿软·
    赫萝的眼神已经无法用不悦来形容。她的眼神是仿佛下一刻就会踹起路边的石头,拿石头出
  气的危险眼神。
    赫萝呼出的空气,有如恶魔的坐骑在地狱里呼气般缓缓飘动。
    「只要咱接手处理,狼群就不会再攻击羊。狼群的目标不是羊。」
    赫萝说罢,再次看向森林。
    「廉价的自尊、粗劣的傲气,无论哪个后生小辈都很重视这些东西。」
    罗伦斯感觉到几乎整个人被他抱在怀里的赫萝蓦地膨胀了起来·
    他花了一些时间才会意过来,那是长袍底下的尾巴发出唰唰唰的声响。
    「瞧!汝不搭腔就没有人会动·汝是咱的搭档,搭档不就该分工合作吗?」
    看著忽然缓和了表情的赫萝,罗伦斯没多思考便点点头。
    罗伦斯心想自己是个商人,除了生意之外,他什么都不懂。
    那么赫萝呢?如果要回答这个问题,答案会是没有人比她更了解狼。
    「这里交给我们处理,请两位带著黄金照原先的计画行动。」
    虽然罗伦斯的声量并不大,但是诺儿拉和里贝特都像在半夜里听见叫声似地缩了一下身子,
  跟著回过神来。

    两人都没有提出反对意见。遇上危险时,以在场者中最没有帮助的弱者作为诱饵,让有任务
  在身的强者存活下去是不二法则。
    不过,两人都露出了质疑的眼神。眼神中诉说著:「这样真的好吗?」
    尽管说是不二法则,姑且不论冷血绝情的佣兵会怎么反应,但如果是一般的旅人,一定会感
  到踌躇。
    「咱们就在留宾海根的城墙前会合,到时大家都是有钱人。」
    赫萝当然不可能拿自己当诱饵,想必她是打算反击吧。其他人并不知道实情,可是也不能向
  他们说明,所以赫萝才会露出轻快的笑容这么说道。
    赫萝这招确实抓住了人性。看见怀抱必死决心的人以笑脸谈著渺茫的希望,人们就不会辜负
  他的决心。这只贤狼十分清楚,人们很快就会被如此类似骑士故事的情节吸引。
    所以,听到赫萝说的话后,里贝特先点点头,诺儿拉也迟了一步点点头。
    当诺儿拉一挥舞长棍,静止的时间开始流动了起来。
    「祝您们成功!」
    里贝特说道。诺儿拉以强烈的视线取代话语看向赫萝后,立刻别开视线。羊只开始向前跑
  占,里贝特的马儿也追在羊群后头奔跑。
    赫萝确认大家都离开后,把身子转向罗伦斯并开口说:
    「汝得离远一点。要是靠得太近,咱会很难出手。汝应该懂呗?」
    在赫萝准备跳下马之前,罗伦斯抓住赫萝纤细的手取代了他的回答。
    「我可不准你输啊。」
    赫萝的手热得吓人,她用力地握紧罗伦斯的手。
    「汝要是个好雄性,这时候就应该要亲吻咱。」
    赫萝不怀好意地笑著,她自顾自地说完话后,便立刻板起脸,跟著跳下马。
    「啊,对了,帮咱保管一下这个。」
    赫萝说罢,便解开腰带并脱下长袍,然后丢给了罗伦斯。
    赫萝柔顺的亚麻色长发、尖起的狼耳朵,以及毛发浓密的狼尾巴露了出来。
    还有挂在赫萝略显摇晃的脖子上、装有麦子的小皮袋。
    「咱是希望能尽量和乎地解决事情。可是,谁知道会怎样呢?咱如果在会合的时候赤裸著全
  身会太冷,况且汝也会很伤脑筋呗?」
    赫萝笑著说罢,便把视线栘向森林,然后动也不动。
    取而代之的,赫萝尾巴的毛像是遭到雷击似地一根一根地竖起。
    罗伦斯犹豫著不知道应该向赫萝说什么。
    最后,罗伦斯说出一句简短的话:

    「等会见。」
    罗伦斯没有等待赫萝回答,便骑马离去。
    如果说不想留在那里,那是骗人的。
    但是,就算留在那里,又能够做什么呢?况且,又不是没看过赫萝的真实模样·就算对手是
佣兵军队,相信赫萝也能够平安逃过吧。
    罗伦斯让马儿奔驰,蒙蒙细雨越下越大。
    罗伦斯的脸变得扭曲,但是并非因为寒冷。
    罗伦斯第一次咒骂自己没有成为骑士。
    在短暂的时间内,诺儿拉与里贝特似乎前进了相当长一段距离。罗伦斯照著吩咐,快马前进
以拉长与赫萝之间的距离,仅管他以相当快的速度前进了好一段路途,却仍然没看见诺儿拉他们
的身影。
    罗伦斯心想四周已经感觉不到令人毛骨悚然的视线,或许他们见机决定拚命往前跑去了吧。
如果换成是罗伦所站在诺儿拉他们的立场,他一定会这么做,并且一边想著不能让罗伦斯与赫萝
白白送死。
    罗伦斯这么想著,不禁稍微苦笑,同时也担心起自己一人会不会迷失方向。
    然而,罗伦斯的顾虑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虽然罗伦斯的方向感并不好,但是只要日落后便
  停下脚步,应该就不会迷失方向。
    因为右手边是陡峭的山丘,而左手边是一大片森林,所以前进的方向不可能会偏离太多·
    而且,前方可看见路面经过某种程度的割草处理,可称之为道路的道路出现;只要沿著这条
  路前进,一定能够通往留宾海根。即使看不见诺儿拉他们的身影,似乎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比起担心迷路,更教人担心马儿会因为踩到石头而摔倒。罗伦斯拉紧缰绳让马儿放慢脚步
  后,回过头看向后方。
    虽然已经来到看不见赫萝身影的距离,但是如果狼群改变主意,决定攻击罗伦斯,想必这一
  小段距离很快就会被追上了吧。
    就算不能回去找赫萝,至少能够留在这里等她吧;罗伦斯挥开这股诱惑,面向前方让马儿继
  续前进。
    罗伦斯手上的长袍还残留著赫萝的体温。分手时收下衣服的感觉像是收下遗物似的,这让罗
  伦斯觉得很不吉利,不禁用力握紧长袍。
    可是,万一赫萝被迫得变身成狼的模样,到时没有衣服可穿也不行。
    比起身为商人的罗伦斯,赫萝似乎更有合理的思考能力。

    罗伦斯做了一次深呼吸,并同时叹了口气后拍打长袍。把沾在长袍上的许多应该是来自尾巴
的褐色毛发拍落,然后把长袍折叠整齐并塞进外套底下。他心想虽然长袍早已经淋湿了一大半,
但是收在外套底下总比被夹在腋下的好:赫萝接下最危险的任务,与她会合时如果长袍已经湿透
了,那就太对不起她了。
    雨势逐渐增强,到了晚上或许会下起大雨来。
    在这之后,罗伦斯骑马前进了一小段路,他心想这个距离应该够远了,於是让马儿在路中央
停下脚步。如果彼此距离太远,会合时会很麻烦。因为赫萝如果是保持人类模样,她就必须徒步
到这里来。
    可是,站在路中央淋雨根本是个自杀行为。罗伦斯的身体早已冰冷,握住缰绳的手也失去了
知觉。还是先到森林那边避避难,然后再注意赫萝有没有路过好了。不然还来不及与赫萝会合,
可能就先冻死了。
    罗伦斯移动到寂静森林边缘的树荫下,并跳下马回头看向道路。山丘与森林之间的距离拉得
很远。照这样的情形看来,或许诺儿拉他们已经把森林抛在后头,前进到通往留宾海根的道路了。
    因为大家以比平时快上许多的速度一路狂奔前进,所以这是很有可能的事。
    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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