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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一路繁花相送-青衫落拓-第14部分

小说: 一路繁花相送-青衫落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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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的。”
  路非早习惯了她看问题诡异而与众不同的角度,只微微苦笑。意乱情迷?这个词对他来说倒真是确切,面对那样阳光的微笑,那样柔软的嘴唇,那样勇敢到全无畏惧和犹疑的眼睛,他的确违背理性,乱了,也迷了。
  “不过辰子变了很多。”辛笛依然看着天花板,轻声说。
  谁能不变呢?就算是在她眼里一直游戏人间的戴维凡,尚且感叹“没有人能一路年少轻狂下去”。而她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职场规则,学会了妥协,每个季度做着同样的事情,一边尽力主张自己的设计,又一边融合整个设计部门意见修改定稿,这个反复的过程犹如拉锯一样来回磨蚀,已经不知不觉改变了她。
  可是对着辛辰,眼见曾经生机勃勃、任性张扬的堂妹现在变得冷静大方斯文得体,辛笛只觉得迷惑,她不能接受心目中那个恣肆挥洒的青春现在泯然众人,只能在自己的设计里去找回那样的奔放不羁。
  然而辛辰的改变其实也是在不知不觉中来的。至少没有任何标志性的大事发生,没有诸如一夜白头一夕转性那样戏剧性的剧变。辛笛的父亲对他一向偏疼的侄女的变化只认为是“女孩子长大懂事了”,就连一向不喜欢辛辰的李馨,也勉强点头同意这一说法。
  辛笛再次对自己的记忆力和对感情的观察感到无力。
  “辰子现在对什么都不太在意,没以前那么尖锐,甚至能说得上宽容了。”
  路非白天见过那个漫不经心的笑容:“她这几年工作还顺利吧。”
  “还好啊,她大学毕业那会,我爸爸自作主张给她安排了一个事业单位打字员的工作,说是有转正式编制的机会,她去上了不到一个月的班,就跟我爸说她不想做了,”
  想起往事,辛笛笑了,父母为这事都很不高兴,可是她能理解辛辰,到一个暮气沉沉的单位当打字员,换了她,大概最多只能勉强待三天:“她说她只任性这一次了,然后去西安玩了大半个月,回来后自己找工作,后来开始在家接平面设计和图片处理方面的活,已经做得很上道了,收入也不错。”
  辛笛突然一怔,她头次意识到,从那以后,辛辰果然再没任性了,后来甚至同意按父亲的安排去相亲,让她大吃一惊。
  提到那个“西安之行”,路非沉默了,辛辰白天说的话浮上他的心头。
  “我的生活并不是你的责任。”
  “后来我再也没让自己成为任何人的责任。”
  说话时,辛辰并不看他,声音和神情都带着疲惫无奈。
  而在少女时代,辛辰不是这样的。当时,她带着倔强,直视他的眼睛,一字一字清晰地说:“我不会希罕当任何人的责任。”
  她说的话,她真的做到了。也许是他逼她做到了,这就是他想要的结果吗?从她第一次吻上他的唇,流年偷换,人事全非,一切都不复当初了。
             
 第十二章(下)

   辛辰在第一次吻过路非的那个夏夜以后,再没问过他,她算不算他的女朋友。也许在她看来,这根本不算一个问题。
  路非从来没直接承认过辛辰是他的女朋友。4岁的年龄差距说来不算什么,可是对一个19岁、读大二的男孩子来说,有一个仍在读高中、才15岁的女朋友,仍然是件存在着心理障碍的事情。
  尤其路非一向严谨理智,带着那个甜蜜却又浅尝即止的吻回家,他失眠了,眼睛睁开合上,全是那张漂亮而笑盈盈的面孔。
  他甚至上网查资料,翻心理学书籍,旁听心理学教授讲课,看纳博科夫那本著名的小说《洛丽塔》,检讨自己算不算恋童。这样的心事不要说对父母,就算是对隔了8岁、关系亲密的姐姐路是,或者差不多同龄、一直的好友辛笛,他也是无法吐露的。
  路非休息或者放假,只要没什么事,都会给辛辰打电话。如果辛开宇不在家,他会过来陪她。他们在一起,多半都是他辅导她做功课,最多陪她看场电影。辛辰说来已经发育,可到底还是个孩子,并无□念头,只满足于偶尔一个稳定有安全感的拥抱;而路非是克制的,他对自己说,她已经快满16岁了,他可以等她长大,这样陪她成长的过程,也很美好。
  他确实按有女友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对任何女生的示好都选择了忽略不作回应。
  一直对路非倾慕的同系女生丁晓晴终于按捺不住心事,直接向他表白,他委婉地说:“对不起,我目前并不想考虑这个问题。”
  “可是这和你的学习丝毫没有冲突啊,只是给我们一个机会,加深了解,看有没发展的可能而已。”
  他只能说:“我已经有喜欢的女孩子了。”
  丁晓晴不信这个推托,沉下脸来:“路非,你可以直接拒绝我,不必拿个不存在的人来搪塞。我们同学一年多了,根本没见你和任何女孩子约会过。”
  “我不会在这件事上做虚构,她不在这个学校念书,但她是确实存在的。”他的神情与声音都保持着惯常的镇定冷静,丁晓晴只得作罢。
  她当然存在,而且存在感那么强烈,想到她,就如同有不知方向的风任性拂过,让自己的心象一池春水般被吹皱,起那样微妙而柔软的波动,路非想。
  路非从没对辛辰说起过别的女孩子对他的示意,辛辰也根本没意识到还可能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她倒是时不时会说:“郑易涛又给我递纸条了,险些被老师抓住,真烦。”这郑易涛就是那个百米冠军,一直对她锲而不舍。
  “前天有个男生在学校门口拦着我,要我去看电影,太可笑了,我都不认识他。”
  她并没丝毫炫耀的意思,纯粹是向路非报告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小事。
  又或者拉着脸说:“吴老师批评我不该和男同学讲话太多,害他们不专心,难道怪我吗?明明是他们来跟我搭讪。”
  路非并不认为那些小男生是威胁,也同意老师对她不够公平,可是只能说:“你专心学习,老师看到你的努力,自然不会认为你将心思用到了别处。”
  辛辰大笑:“不,我并不爱学习,更不想用这个方法证实我的清白。”
  辛辰的确始终没将全部心思放在学习上,功课能交差、成绩没摆尾就满足了,这一点让颇有些求完美倾向的路非头痛,可是他并不忍心苛责她,同时也知道她的歪理还真不少,其中大半来自她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很是放任她的父亲。
  看她歪着头看漫画书或者电影画报,裹着牛仔裤的纤长小腿挂在藤椅扶手上,拖鞋扔在一边,穿着印了卡通图案厚羊毛袜子的脚荡来荡去,绝对没有正形、却又天真慵懒得可爱的样子,他想,好吧,她是有一定道理的,并不是所有的快乐都来自于他早已经接受的规范。
  早春悄悄来到这个城市,路非就读的大学号称拥有国内最美的校园之一,每到春天,樱花盛开是一道著名的风景,辛辰提出要来看樱花,路非一口答应下来,转头却有点迟疑了。牵着一个刚满16岁漂亮女孩子的手,在自己学校人最多的时候转悠,是否明智呢?不知道同学要怎么看了。
  结果他打电话给辛笛,约她也过来,在周末的早上碰面。
  辛笛把这个邀请当成了春游加校际联谊,叫了七八个男女同学浩浩荡荡一块过来,美院服装设计系的学生打扮得千奇百怪,结队而行,十分引人注目,让路非看得哭笑不得。
  晚一点从公汽上跳下来的辛辰并不意外,她其实还是个孩子,并没独霸谁或者一定要单独相处的念头,看到人多热闹倒觉得开心,对他们的怪异服饰也颇能接受。而他们对这个漂亮活泼的小妹妹自然都是照顾有加,马上有男同学凑上去问长问短了。
  路非反而落在了后面,他有一点为自己的心思汗颜,又有一点遗憾。
  带着暖意的轻风吹过,如粉红色烟雾般笼罩树端的樱花花瓣纷纷扬扬飘落,让路非想起刚认识辛辰的那个夏天,她抱着合花树干摇晃制造花雨的情景。他不能不想到,如果此时只有他和她,他能坦然伸手,拂去那个乌黑头发上的花瓣该有多好。
  替辛辰拂去花瓣的是辛笛。
  当然不可能只有他和她,樱花花期让这所学校早就成了本地一个公众游览地,校方甚至在这几天开始在几个大门口设卡卖门票,美其名曰限制游客数量,保护校内资源和教学秩序,惹来不少议论,本地报纸还做了专门的讨论版块,采访市民对此举的看法。可是这都挡不住大家赏花的热情,校内这条樱花道上游人如织,到处是摆造型拍照留念的游客,辛笛和她学艺术的同学都有点意兴索然,路非正要带他们去大学其他地方转转,迎面碰上了同样来赏花的丁晓晴和另外几个同学。
  辛辰被辛笛的同学说服去一边拍照,丁晓晴只当正稔熟地和路非说笑的辛笛就是他的那个神秘女友,有点失望。因为他们的亲密显而易见,她从没见过路非对别人这样微笑;同时又鼓起了希望,眼前的辛笛个子小小,一张娃娃脸,充其量只算可爱,在她看来,并不衬外形和内在同样出色的路非。
  丁晓晴落落大方跟他们打招呼,同时若有深意地看着辛笛:“路非早就跟我们提起过你,我们都很想见见你。”
  辛笛还没说话,她的同学却开始起哄了:“辛笛,了不得呀,你已经名扬校外了,还说你刚得的奖不重要。”
  辛辰先好奇地问:“笛子你得什么奖了,快说快说。”
  旁边她的同学告诉辛辰,是一个企业冠名做的本地设计大赛,虽然只是广告赞助性质的非常规性赛事,可是才读大二就能得奖也很厉害了。
  路非含笑看向辛笛,眼神中满是褒奖,而辛笛对自己的期许远不止于此,毫无扭捏之态,只笑着说:“得了,别夸张,哪有你们这么大吹法螺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已经去国际时装周做发布会了。”
  辛笛语气自信而神采飞扬,自有一种慑人之态,丁晓晴一时无话可说了。
  路非知道丁晓晴是误会了,但他想,这样也好,他并不打算解释。接着他带着一帮人在占地好几千亩、规模宏大的校园好好游览,然后再带他们去校园餐厅吃饭,送他们离开,终于只剩他和辛辰了。
  他送辛辰回家,两人上了出租车,他问辛辰:“开心吗?”
  辛辰重重点头,他凝视这个流露出孩子气高兴的面孔,有点愧疚:“下次一定好好陪你玩。”
  她却诧异:“你已经陪我大半天了,还要怎么好好陪?”然后若有所思,“你的学校真大,也很美,图书馆和综合楼看着都很气派。”
  他趁势诱导她:“那你好好用功,争取也考来这个学校,我们就能更多地在一起了。”
  她咭咭笑:“我就算考过来,你也毕业了。”
  “我可以选择本校读研啊。”他姐姐路是大学毕业后就出国念书,他知道父母也准备送自己留学,以他的成绩没有一点问题。但他想,读研以后再出国也没关系,甚至可以带上辛辰一块出去,想到这个前景,他就嘴角含笑。
  辛辰喜欢这个向来骄傲冷静的男孩子带着笑意的温柔表情,喜欢他黑而深邃的眼睛如此专注看着自己,让她有安心沉溺的感觉。相比之下,对于学习的漫不经心,似乎也是可以克服的,她点点头:“好,我试试。”
  回家车程不算近,她靠在他身上很快睡着了。他努力坐正,让她靠得更舒服一点,风从半开的车窗吹起来,她的发丝扬起,一下下拂动着他的面庞,也一下下轻轻拂过他的心头。
  此刻,坐在这个空间低矮、灯光昏黄、飘荡着低回爵士乐的酒吧里,路非头一次有了强烈的时光流逝感。
  从那时到现在,九年就这么过去了。与自己对酌的儿时玩伴,现在成了小有名气的时装设计师;而他一路读书工作,一路过着自以为目标明确的朝九晚五精英生活;那个曾经任性扬言要流浪到远方的的少女,也有了一份踏实正当的职业。
  也许每个人都终于走上了正确有序的轨道,只是带来生命中最初感动的女孩子却成了陌生人。
  路非晃动酒杯,灯光下只见金黄琥珀色的加冰威士忌在杯壁挂住再缓缓滑下,他仰头喝下一口,那略微粘稠的酒滑入喉咙后,竟然有点苦涩之意。
  作者有话要说:读者真的很心急,呵呵好象我的每个文都会有人嫌进展慢,好吧,我就是传说中的慢热型今天多说点废话,算我自己抒情兼纪念一下去年的2月21日,我闲坐家中无聊,突然受几句对话触动,注册了青衫落拓这个马甲,开始写文。在此之前,我是纯读者一名,根本没注册,看文还经常霸王。
  写文的初衷只是打发时间,永远记得看到第一个留言时的激动与开心心情,同时开始检讨自己以前理直气壮的霸王行为。
  没想到一写竟然有点一发而不可收了,看看自己的后台数据,一年的时间写了60多万字,简直吃惊。
  对一个爱睡懒觉、有一份朝九晚五工作缠身的人来讲,写出这么多字来,实在是个意外,更不用说多少有了读者的肯定。
  对于读者的留言,不管是批评还是肯定,我都是重视的,甚至有经常留言的读者突然消失,会让我检讨自己,是否已经写得差劲没有吸引力了,是否还有必要继续。
  所以我时常和读者较真,随口意气用事地发牢骚,过后也觉得自己实在表现得没风度,呵,没办法,一旦认真了就是这个样子。
  不多说了,谢谢每位读者的支持,能写下去我会接着写,写不下去了,就做回纯读读者好了。
  以上纯粹是点感叹,并不打算以此轰出潜水的,不爱留言的继续吧:)
 
                  
 第十三章(上)

   出了Forever酒吧后,辛辰和Bruce买了一纸箱罐装啤酒,漫步走到江边,在犹带着白天太阳烘烤热气的石阶上坐下,喝着啤酒继续漫无边际地聊着天。江面开阔地横亘眼前,风迎面吹来,没有别处那么闷热。
  “我还是喜欢以前的江滩,现在好是好,人工规划痕迹太重,看不出一点自然风味。” Bruce挑剔地看着眼前的江滩公园,“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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