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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在甘比亚钓水鬼的男人-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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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手,宣称他体质容易晕车,若继续挂在巴士后头,他铁定要晕到狂吐,强烈要求好心同学跟他调换位置,让他坐前面点。  在他脸色苍白的恐吓之下,一向富有爱心的我举手了(虽然我也蛮容易晕车),说我不介意跟他换位子坐,老师说随便我们,于是我们俩就调换了。

  我坐在巴士后头没有晕车,因为我跟隔壁同学玩纸牌玩得挺入神,但跟我掉换座位的同学却出事了。  出事了,可不代表他吐。  而是坐在他后面的女孩子吐了。

  这位呕吐的女孩子呕吐的方式很有个人风格,就是站起来吐。

  别问我她为什么呕吐非得站起来,这个问题跟去问一个左撇子为什么吃饭要用左手一样蠢,会站起来呕吐的人就是非得站起来吐不可,才能被称为「挖靠,她就是站起来吐的那型」那种人。  惨剧就这么发生,女孩子站起来吐,于是呕吐物便如醍醐灌顶般在那位男孩子头上倾泻而下,当真是震撼人心、魄力十足的一幕!  不久后巴士停在休息站,大伙下去尿尿。那位被呕吐物淋了一身的同学在男厕洗手台前有气无力地梳洗,他将所有人身上的卫生纸跟手帕都借光了,因为他必须将沾黏在头发上的糊状物洗掉,也要将衣服上的汤汤汁汁尽可能消灭,你知道这是多么悲壮的工程。  印象很深,没有人愿意靠近这位苦主,因为他不只身上的东西很脏,还散发出扣人心弦的酸臭,酸臭的范围大到大家尿完后全都没洗手就出去了。  我还记得我尿尿完后,看着孤单单站在洗手台前清洗的他,颇有感悟说了一句话:「喂,黄世颖,如果我没有跟你换位子的话,被吐的人就是我了耶!」鼓励他,然后没洗手就闪人了。  他透过镜子看着我的表情,我这辈子决不会忘记。那堪称是影响我人生最重大的十个表情之一。  后来大家上了巴士,不久后那男生也吐了。  坐在那么前面也吐,实在不能怪他身体虚,而是浇了他一身的呕吐物残留下的余味不断地熏他、蒸他、摧毁他,还将坐在他身边的同学吓跑,宁愿跟后面的人挤一挤也不愿跟他坐在一起。  原本应该是苦主第一顺位的我,当然比谁都要关心事件的后续发展。

  我仔细看着站起来呕吐的那位女孩,嗯,实在是很丑,而且丑到将来也没机会变美。  一个人长得丑不丑其实没什么好评论的,漂亮也不见得个性好或是善不善良什么的,但在呕吐这件事上,美丑就产生了很严肃的差别。  如果站起来呕吐的女孩子是名模林志玲,至少那位被醍醐灌顶的男孩在长大后,还可以指着电视上的美女说:「哈!想当初我国小三年级时,这个大美女还吐了我一身呢!万一当初我没跟柯景腾换座位,她还吐不到我身上咧!」  靠,多么的骄傲!  但很可惜,那位跟我换座位的男孩子一辈子也不会有这种机会,这件事也肯定影响了他以后的人生。

  例如他绝对不会跟任何人换座位,一旦换了,说不定头顶上的风扇突然坠落。

  例如他决不会跟人交换乐透彩彩卷,免得错过头奖。

  例如他决不会跟人家玩换妻,免得干到签王。  扯得太远。  不过小鬼头的臭味不容小觑,我在颠簸的老旧车上的确不太舒服,于是藉了个故打开窗户,呼吸新鲜空气免得出糗。  搞不好他们反而觉得我很臭。。。。。。一个人要真的臭,他也闻不出来的。
  

第五章 一塌糊涂的奶晕  讲到臭,就不得不说说在甘比亚的洗澡经验。  有条精力旺盛的小河贯穿了我住的小村落,于是大家都在河边洗澡。

  尽管有水井,虽也不是什么珍贵资源,但里头的水那是用来喝的,因为从井舀出来的水是很清澈的,水里的线虫跟红虫一条条看得一清二楚,不若河里的有些泥黄,吃进什么东西都不晓得。  我去的时候是半雨季,河流水源充裕,堪称幸运。

  干季的时候,河流干了,河道上的土变成烂泥巴,听说那时大家都卯起来不洗澡,水井也真的成为稀有资源,它储存了雨季时的老天恩惠,绝对是要喝的,可不能拿来洗澡。  甘比亚人不分男女老少都在河边一起洗澡,算是社交行为的重要一环,友好的两人还会相互涂抹香料,有点像是灵长类相互整理毛发、抓虱子吃食的亲密交流,这种交流让两人产生互信互赖的共生感,奠定了原始社会的和平基础。  「Giddens,要跟我们一起洗澡吗?」Jim 问,爽朗地说:「我知道你们不习惯 跟大家一块洗澡,你可以用屋子大瓮里的存水洗身子,我再叫小妹挑水补满,不费什么力的。」

  「当然一块洗啰。」我为了表示想融入当地日常生活,自然决定参加河边的天体营宽衣解带,而不是躲在茅草屋里舀大瓮里存放的清水洗澡。  到了河边,我发现甘比亚的女人不只身高可以灌篮,奶子也都很大,不过几乎清一色都下垂,如果牛顿当初没有被苹果砸到,见了这么多对下垂的吊奶想必也会有所领悟。  我没有被下垂的奶子林给吓跑,却被那些女人大的一塌糊涂的奶晕弄得十分心惊。每沱奶晕差不多都有我的巴掌大,久视之下会有世界末日就在眼前的莫名焦虑。  在受到奶晕攻击后,身为视奸界椅子人的我也没办法抬起头来炫耀亚洲巨炮的实力,而且我发现我的外号起错了,什么GG大,大个屁,Jim 垂在肚子下的那只才叫妖怪,就连他十岁的弟弟都是一副神力天授的模样。  有鉴于士可杀不可辱,大部分时间我都将下半身泡在水里专心擦拭,一边感叹人类的进化果然十分分歧,一旦走岔了路,皮肤黑白黄红各不同,长短也分了高下。  正当我感叹民族荣誉的危机时, Jim 那即将替我洗衣煮饭的十二岁罗莉小妹也下水洗澡。我才惊觉原来有些东西还是精巧美观就好。

  还未遭到地心引力的蹂躏前的甘比亚女孩最美。  「我妹妹帮你擦香料。」Jim 坚持。

  「随便。」我也不反对。我说过我好相处。  Jim 小妹用奇怪的香料撒在我身上,香料一沾到我原本就湿湿的身体时就糊成一团,好似软软的香皂,小妹就这么搓着、捏着、有点像是在我身上杆面似的,香气很浓颇有催情效果,我深思若取得这香料的代理权回台湾,岂不要大赚一笔?  小妹将我的背搓揉完毕,就换前胸。  这可有些不大妙,许多男人的敏感之处都在双乳,我也不例外(尤其是豪迈的左乳),一个弄不好就要勃然而起,我赶紧矮了矮身子,确定下半身都泡在水里后才放心让小妹帮我擦,免得等一下脸丢大了。  小妹似笑非笑,搞得我人心惶惶,捏着香料面团的双手动作得越来越慢,还叫我将双手举起,她好清理我鸟窝般的胳肢窝,情势可说是越来越危急。  「嘴巴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这句经常出现于各大A片的佳辞美句,自动自发从我的心底冒了出来。我赶紧点头说可以啦我很干净啰,不如换我帮妳涂涂。  「不不,只有夫妻才互相擦澡的!」Jim 连忙阻止。  是吗?真是太可惜了!  洗完澡后,我走上岸用毛巾擦干身子时,一抬腿,赫然发现屁股跟大腿后侧吊了好几只肥孜孜的水蛭,少说也有十来只,个个吸得眉开眼笑。

  Jim 见状也不奇怪,笑嘻嘻地将吸在我屁股跟大腿上的水蛭利落地给拔掉,动作之快让我来不及反应。  我吃了一惊,因为这样拔水蛭似乎会伤到我的皮肤,我还以为要洒盐让水蛭自动脱落才是稳健的、有科学常识的做法,然而 Jim 的手法非常快速,肯定是有练过吧,水蛭几乎没有抵抗就被轻松解决。  「&^^&^&(*)*(^%@……」Jim 嘴巴里绕着一大串叽哩咕噜的土话,然后将放在地上的水蛭一条条投进了河里,并没有要处死水蛭的意思。  我注意到除了我之外还有几个人的屁股也挂了几只水蛭,显然 Jim 将水蛭丢回进河里并不是因为他们有防范水蛭的妙招,例如在屁股上事先涂上特制的药膏之类,所以一定有其它的理由,例如「水蛭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水蛭在甘比亚是保育类动物」、「水蛭是我们这个部落经过认证的祖先」。  「Jim,为什么不拿石头砸死水蛭,反而要丢回河里?」我就直率地问了。

  「这条河的精灵叫屋丧邦哥,是一头像大树般粗大的水蛭,这些水蛭都是她的小孩,要不是吃掉,还是放回去的好,不然屋丧邦哥会不高兴的。」Jim说。  有没有这么夸张啊?

  虽然我在小说「狼嚎」里也写到许多条潜伏在「不知道通到哪里河」中的巨大水蛭,每一条都长达数公尺,龇牙咧嘴的十分恐怖,还能将木舟卷起来咬碎。

  我的背脊突然发凉,如果真有屋丧邦哥,万一她刚刚咬了我屁股一下,我的屁股一定遭到连跟拔起,那我以后该怎么大便?难道有人肯捐屁股给我?  胡思乱想之余,我想起了我所写的故事中,独一无二又超人气的大魔王 Hydra 。  Hydra 翻译过来有两个意思,一是九头龙,传说中活在赤焰沼泽,每被斩下一个头颅就会再生的妖怪,后来被希腊兄贵英雄贺库力斯做掉,做掉的方法是每斩下一个脑瓜子就用 3M 瞬间胶封住创口不让妖怪的头颅再生。第二个意思是水螅,

  一种活在清水中脑袋像水芽的小生物,但水螅并不是水蛭,但我以前误会两者是同一种东西很久,还是热心的读者来信提醒我我才恍然大悟。  尽管水螅非水蛭,但误会已久,我就是想起了 Hydra 这号总不学好的人物。

  既然见面三分情,我也不能不好好招待他老人家一番。  「我可以留下一条吗?」我问,蹲在地上。

  「留下来?」Jim 讶然:「这里没有人吃水蛭的,难吃,不好吃。」

  「嗯,我想养着。放心我不会随便杀掉他的。」我信誓旦旦。  于是 Jim 帮我将一条还未丢回河里的水蛭放在一个舀水的小盆子里,我就这么带回茅草屋养。

  Jim 自始至终都很不解,不过他没有反对,毕竟他见过我施展自创的巫术过(下一章节),相当尊重我莫名其妙的做法。  甘比亚人认为事事必有逻辑,有些逻辑尽管不可探知,但终究是存在的。

  人类要理解各式各样精灵的想法本就不易,何况是来自台湾的荒谬习俗。  我想,死观光客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只是他们没心思研究我们吧!
  
第六章 葬发仪式  甘比亚狮子很多,虱子更多。  我刚到的第二天就觉得头很养,这才发现杰米森秃头的好处,也震惊大多数人类学家都是行事低调的秃头,原来跟虱子这回事有关。  「真不愧是人类学家的十大秘密之首。」我断定,忿忿不平。  我叫 Jim 带我到城里将计算机跟数字相机充电时,顺便剪了个头发,是个清爽利落的大平头。  我不敢在村子里剪,怕剃头刀不够干净会得爱滋,这种事有时会听闻,挺恐怖的。不过这只是原因之一。  真正的原因更恐怖。  原本 Jim 带着我先在村落里寻找理发师,但理发师是个右眼瞎掉的老婆婆,记性不太好,光是翻箱倒柜寻找那把大剪刀就耗了大半天,最后才发现原来是插在一个装满豆子的大瓮中。  至于大剪刀为什么会插在那里我一点都不想知道。  老婆婆的大剪刀不仅巨大,刀片跟铁制的把手都鳞布褐红色的锈,哭诉它的身经百战。在台湾,我们会叫这种剪刀「啊!这不是剪布的那种剪刀吗?」这名字,所以我结结实实地吓到了。  「这老婆婆剪头发没问题吧?」我小心翼翼地问。

  「我不知道。我的头发都是妈妈剪的,现在则是自己随便剪。」Jim 摸着自己头上的小卷发,说:「不过你放心,这老婆婆是村里有名的智者,她不但会剪头发、算命、看星象、医病,这把年纪了还会接生呢!」  我更疑惑了,看着老婆婆手中的大剪刀,说不定那柄鳄鱼剪还喀擦过脐带呢!  「我看还是算了。」我叹气。  我输了。  城里的理发店就明亮得多,不仅有干净没有生锈的剪刀,还有烫发、染发的高级服务,因为理发店要接待的可能是外交官家属、跟来不及得到秃头防虱子的观光客。  我注意到他们用的剪刀跟剃刀比起单眼老婆婆的小了好几号,研判应没有剪过脐带。  放了心,我一边打瞌睡一边被剪发,此间想起了一个恶搞 Jim 的小游戏,于是特别吩咐彬彬有礼的理发师将剪落的头发小心翼翼地包了起来,让我带走。

  理完了发,我神秘兮兮,叫 Jim 将车子停在人迹罕至的路边大树下。  「要做什么?」Jim问。

  「嘘。」我将手指放在嘴巴前。  噤声中,我们在树下找了个土质稍软的地方掘了个小洞,我将头发埋了进去,口中念念有词(当时我念的是有规律的往生咒跟药师琉璃光如来咒,两者我都朗朗上口),刷了火柴烧掉,然后再用一块挺有气势的大石头压着发灰,填土盖好。  Jim 始终表情严肃地看我做完这个仪式,一言不发,深怕打扰到我进行仪式的节奏。  等到我们回到车上时,我的表情如释重负,Jim 终于忍不住问了我那是什么仪式,为什么要葬发烧发?  我老早就编好了,跟他说恶灵(甘比亚的宗教完全相信恶灵,且常常出现,恶灵可说是不肯学好的、遭到惩罚过的堕落精灵)都是死盯着一个人的头皮跟踪的,所以我们台湾人每隔一阵子剪完头发,都会将头发埋在地洞里,痴傻的恶灵误以为我躲在地洞,便会钻了进去。

  「那石头呢?」Jim问。

  「我用石头将钻了进去、附在头发上的恶灵给镇压住,至少可以获得一个月的清静不被恶灵打扰。」我说。

  「恶灵推不开石头吗?」Jim 不求甚解。

  「我先连同头发烧了它,恶灵受了伤,一般需要好几个月才会恢复力气呢。」我解释,不费吹灰之力。

  要知道作家可是胡说八道的高手。  Jim 不停地点头,直说原来还有这个办法,还说只可惜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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