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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穿越变成被废的皇后静思-第59部分

小说: 穿越变成被废的皇后静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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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都拣好听的说,听他这么一描述,好象那里不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后宫,而是一座人人都是真善美的天堂花园。



  这孩子,太懂事了。



  我小声和他讲话,小澄儿在一边儿把我的头发捞过去编小辫儿,还不忘时不时的抓抓她哥哥的衣襟,看样子是怕他趁自己不注意就跑了似的。



  “额娘虽然不能在宫里时时的看着你,但是,额娘不会去离你太远的地方。这里虽然不能常住,但是我们不会离开京城很远,你的消息,我时时会留心。一年之中,也总能找着机会和你见面。”



  他只是点头,紧紧拉着我的手。



  “你要走的是一条很难的路,但是你也要知道,你能做的事很多,可以左右许多人的生死,所以,每做一个决定都要慎重。要多学,多看,多问……”我其实不想说这些的,我很想紧紧抱着他,告诉他我有多舍不得他。我想把他就这么偷走,不再还给太后,很想就这么……



  可是,这个孩子,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已经长大了。



  他有责任感,他已经有了事业心。他已经决定了自己未来要走的路,认清了方向,并为之努力。



  这一点,他不象我,也不象他那个没本事的只会冲动的爸。



  他更象他奶奶,象那个意志坚如钢铁的孝庄太后。



  她把玄烨要过去教养的时候,我也就可以隐隐猜到,今天这样的场面,一定会到来。



  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命运吧。



  我跟他约定好,如果我让人给他送信,应该怎么送,信上我决定用英语画押,再与些关键词之类的。至于我儿子懂不懂,我一点不担心。反正现在北京城里已经有洋教士了,汤若望就是其中一个。玄烨很乖巧,告诉我说他本来就在学英语。虽然他不喜欢,觉得说起来很别扭又不够好听,但是多学点东西总没有错,教他念书的师傅就说,艺多不压身。



  我有很多话想一骨脑儿的告诉他,告诉他鳌拜这家伙将来会作乱,告诉他吴三桂会造反,告诉他将来他得平三藩,收台湾,亲征准噶尔……



  这些事一件一件的都会发生,但是现在却只能闷在我一个人的肚子里。



  但是无论如何,儿子,妈总是在你身边不远的地方关心你,支持你,虽然我不够聪明,我也会尽力为你想办法,做事情……就算什么忙也帮不上,可是我的心,总是和你在一起的。



  哪怕你不象历史上的康熙那么有本事,最事碌碌无为,你也是我的儿子,是我的心肝宝贝。



  时间就这样一点一点的流逝,太后没有要在这里用午饭的意思,他们要回去了。



  我摸着玄烨的头,告诉他记得我说的,还有,要听皇奶奶的话。他红了眼圈,用力的点头。



  小澄儿刚才让喜月骗到外面去玩了,如果她在这里哇哇大哭,那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能有现在这么镇定。



  最后我给太后下跪行礼,她没有扶我,就这么受了一个礼。她真的很强悍,是天生适合政治生活的女人。



  我做不了她那样的人,但是我非常佩服她。



  而且,我的儿子,以后等于和她在那高高的权利金字塔顶端,相依为命。



  一对祖孙,老的老,小的小。



  但是他们比我们坚强。比我和那个到现在都让我就不清道不明的家伙加起来还要坚强得多。我们是一对不合宜的候鸟,只是错停在皇宫那个地方。那里的气候让我们颤抖,无论如何都不能适应。



  板寸的眼圈儿也是红的,不知道太后聊了什么,也许没有我和玄烨说的这么多,这么伤情。但是,也一定是难过的。



  他把我扶起来,然后玄烨正正经经的跪下来,给我和板寸磕了三个头。是太后让他这么做的。



  我也明白她的意思。很让人伤感。



  他们走的时候,不让我们送,我想大约是不想让人注意吧。



  午饭端来,我没有胃口。玄烨一走象是把我的精魂儿也一起带走了。我想着他们这会儿走到哪儿了,是不是已经进了城,或是已经进了宫……不知道他中午吃了什么,下午做些什么事……不知道他会不会也这样想念我。



  不过,这个孩子,会不会象历史上那个康熙一样呢?娶好多妃子,生一堆一堆的儿子……



  这么想的时候,我冷不丁的打个哆嗦。



  板寸兄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什么。



  儿子,你……不会真和历史上那位一样作为和性格吧?



  那啥,我,我真的没有……那个心理准备……



  不过一想到大把的穿越文里,那些个秀色夺人情深义重的四四啊八八啊十三啊十四的啊那些个阿哥……这么一来,有可能都成了我的孙子,我这心里……真是说不出来的复杂啊……



  不行,下次再逮着机会见玄烨,我一定得告诉他。儿子们的教育工作要抓好抓牢,不能光想着读书夺位啥的把人都读傻了,看女人的眼光一个个差得不行了,逮个平头正脸儿的穿越女,一群人就象非洲难民抢粮食一样一哄而上!


第五部分 第七节


小澄儿回来发现玄烨已经成为走了,哭闹了好一阵,怎么哄都不行,最后筋疲力尽的睡着了。我和板寸讨论将来的计划。我不想离得很远,但是要留在北京城里的话,板寸的形象一定得变变才行。我决定,反正以前别人见他他都是一张光净脸,于是给他下达了一项任务——把胡子蓄起来,越粗犷越走形和本人越不相象越好。要知道北京城里的权贵太多,抬头低头都能碰见好几个,这位板寸兄要陪我一起留在京城里,不做点乔装打扮可不行。



  本来我也设想过,塞外啊,江南啊,漠北啊,海外啊……真是路宽地广海阔天空。



  可是儿子就象捆在身上的一条绳,我哪能那么潇洒走一回啊。



  而且话说回来,北京城里水深路广,我和太后还不算断线,总之,也能算是背靠大树好乘凉吧。开个什么铺子,做点小生意,替我儿子观察风向,时不时的找机会见一面,看看能不能帮他点什么忙……或者,把我知道的事情提前的,呃,给他打打预防针……



  唔,我的如意算盘是打的不错,不过现在八字还没有一撇,得从长计议。



  喜月是个好帮手,帮我出谋划策的。板寸就只会在一边当壁花,笑笑笑,除了笑你就没点别的建设性意见了?



  其实,我也不能对他太苛求,他已经改选得不错了。起码,他现在吃喝穿用都比我还不讲究,脾气根本就象是已经打磨光光了,我话里话外的讽刺他肯定听出来,可是他一点也不计较,照样象弥勒似的笑眯眯。



  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喜月说的一点没错。箱笼啥的都是我的,都是我的私房。板寸兄除了衣服书本啥的,竟然就没有别的行李了!我靠!他出宫的时候是不是就打算当和尚的?竟然这么两手空空身无长物的就出来了!再说他肩不能扛手不能抬,不会生意不会买卖不会种地不会劈柴挑水养活自己,除了当和尚,干别的恐怕都会饿死。



  人家说,百无一用是书生,照我看,真是百无一用是皇帝啊。



  东西很快就打包收拾好了,在京城里也找到了落脚的房子。是个做不下去生意的人转让的,里外两进,七间屋,一个前院儿一个后小院儿,足够我们住的。



  只是,真要走了,还觉得有点舍不得这间和尚庙的后院儿了。



  这张床,这顶帐子,这屋里简单的摆设,这个小小的枯燥的院子,连院子里的歪脖儿树都让我留恋不已。



  板寸兄离开皇宫的时候,就没有一点舍不得的情绪吗?



  也许,有。



  也许没有。



  毕竟我们在这里过着实在的日子,我把这里不嫁。但是皇宫……那不是任何人的家。



  我们最后还是安静的离开了。他拉着我的手,行李打包装上了车。我们就这么离开。



  和一段过去告别,再奔向一个未来。



  小澄儿拉着我的手,问:“额娘,我们要去哪儿?”



  我笑笑,没说话。



  她又去缠板寸,那位一样懂得什么叫沉默是金。只是笑,拿着点心和玩具哄女儿,也没有给她答案。



  我们都只能向前走。



  我看看身边这个男人。



  他算不算好男人呢?不嫖不赌不抽不打老婆,应该不算坏男人。



  可是他还不懂得爱,不太懂得如何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他甚至不会赚钱养家。可能一大段时间都要我去想办法赚钱养他才对……



  但即使这样,我还是觉得,有他同行,这条路,应该不太难走,也不会太难过。



  因为,在我需要的时候,他可以给我安慰和温暖。



  在他需要的时候,我可以给理解和温情。



  我们互相看了一眼。他笑笑,我也笑笑。



  我拉着他的手,小澄儿安安静静的含着糖窝在我怀里。听着外面赶车的小术子和喜月说话。他们也在考虑着实际的问题,到了新家,他们都做些什么,如何开始新生活。喜月的声音很轻快,带着一种无忧无虑的劲头儿。



  骡车晃动着,驶向一个全新的,需要我们共同去努力的未来。也许有风雨,有挫折,有悲欢离合以及艰难无限。但是我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害怕。



  这不是一具结束。



  这是一个开始。



  (完)



  外篇桃花



  章节字数:2116更新时间:08…07…1214:53



  带着和软的湿润,春风一路吹拂着,由南至北。



  江南的桃花已经开过,但是北方的柳枝不过初绽嫩芽,远远望去一片薄薄的朦朦的黄绿,到了近处却又看不见枝上的叶。



  一行人由南至北的缓缓前进,中间一辆骡车的帘子被掀开来,一个小姑娘探出头顾盼张望。



  “怪不得诗上说,草色遥看近却无,这柳色也是一般,远远看着有,可是到了近前反而不见了。娘,你说是不是?”



  秀丽的,做满族贵妇打扮的妇人从女儿掀起的车帘向外看了一眼,微笑着点了点头。她梳着一个偏髻,羊脂白玉的簪子挽着一头浓密的青丝,鬃边戴着一朵浅黄的细丝抽纱绢花,整个人雅致如一弯江南的小桥烟雨流水。坐在她身边的女儿还只梳着辫子,一只耳眼儿时塞着茶梗,另一只用红绳拴着,绳上还系着一粒碧玉做的豌豆。母女俩的皮肤都白嫩细腻宛如上好的薄胎瓷瓶,与北方人的不同一望而知。



  “娘,你去过京城吗?京城好不好?”



  妇人有些出神:“娘……以前去过的。”



  “京城好吗?和杭州比哪个好?”



  妇人回过神来:“各有各的好处,这是不上样的。”



  车已经快到京城,官道上的车马越来越多。虽然妇人说了好几次,女儿还是忍不住要从窗子里向外看。



  要进城了?



  京城,是个什么样儿?



  有杭州那么闲适诗意吗?有杭州那样柔丽繁华吗?



  来来往往的这么多人,这么多车马,热闹极了,一路上见的加起来,好象也没有现在人多。



  “乌云珠,人多,把帘子放下来。”



  “嗯。”她答应着,只是还是舍不得不看。



  正在缓缓前进的马车忽然停下来了,然后车夫在外面和母亲低声说了两句话,母亲点头,轻声吩咐把车赶到路旁。



  “娘,为什么停下了?”



  母亲抱着她,低声说:“有贵人进城,要先行。”



  贵人?



  在她一贯的天地中,她就是独一无二的珍宝,再没有谁比她更贵重更美丽。父亲那些同僚家的女孩儿们都羡慕着她,簇拥着她,崇拜着她。她比她们美丽,娇柔,聪慧,高雅……



  她就是最顶尖的那颗明珠。



  听着外面清脆有致的马蹄声,人们说话的声音,马鞭在空中虚击的啪啪的声响,这一切都和南方不同,南方的道路上没铺这样的平整的麻石,马儿踏地的声音也没有这样整齐威风的气势。



  她实在忍不住,从母亲怀里挣出来,掀开帘子向外看。



  人生中就会在一个不经意的到时候,发生那么偶然的,一次际遇。



  外面的马队已经过了大半,她往外看的时候,正好一匹雪白的骏马经过她们的车前。



  她从来没见过那么漂亮的骏马,一身上下的毛色象杭州西子湖边冬日里会落的薄雪一样,那么无暇纯净,马蹄起落间,金色的光弧让她眯起了眼。



  一旁有人替她发出了惊呼声。“黄金砸的马掌啊……”



  马鞍上镶着大颗的红玉和玛瑙,银鞍金辔,绣帔上银色的流苏丝穗象水一样潋滟流光,马镫也是纯金的。踩在马镫里的是一只大红的小马靴子。



  她的目光顺着那只靴子向上瞧。太阳迎面照过来,马背上那个人一身火红的骑马装,那样红艳夺目,贵重闪金的料子,就是杭州最富贵的新娘子出嫁也用不上。那个人梳着长长的,浓黑的辫子,辫子上系着一排数下来,一共九颗拇指头大小的明珠。



  看身量,是个应该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子。可是,女孩子也能这样骑马吗?



  她知道,满族八旗的女儿或许不会琴棋书画,但却大多能骑善射。只是,她瞧不上。她认为女子就应该象她母亲一样,柔美,娴静,谈吐文雅气质幽然……



  这个骑在马背上的,华丽的让人眼睛眩晕的女孩子,是什么人呢?



  是一位公主,郡主吗?



  就是这么巧。



  骑在马背上的穿红衣的女孩儿,也就在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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