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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网人 作者:黄孝阳-第39部分

小说: 网人 作者:黄孝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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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起床,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你送给爸爸一套鄂尔多斯牌羊毛衫,他的身体已经越来越抵挡不住秋寒冬冻。你帮妈妈买了个金手镯。给了哥哥一套金盾西服,为已嫁到与老家不远的一个小城的姐姐买了一套欧柏莱化妆品。你肆意地欢笑着,神情举止宛若一个暴发户。你并不想让家人你在外面混的实际情况。你只是希望他们高兴。你欠他们的确实太多。妈妈做了你最最爱吃的红烧肉。你在厨房帮着烧火。妈妈的腰伛偻得厉害,头发几乎全白了,她老人家明年是六十大寿吧,可样子比城市里那些懂得保养的六十岁老人起码要老十岁。 

  儿须成名酒须醉。火焰在炉坑里跳动。你用镰刀将木柴一根根劈开,添入其中。木柴炖出来的红烧肉特别香。妈妈向你解释为何不用液化气灶的原因。你愣愣地听着,想起离开家门时自己给自己许下的诺言。这个世界不是你想如何就能如何。你只是一个四处漂泊的落魄文人。你对妈笑,说老板对你特别好,说北京的长城有多长,说动物园的老虎与狮子,说上海东方明珠塔以及塔旁边的水族馆。记得小时候,你曾经发过誓,说长大后,一定要带爸妈吃遍天下好吃的,逛尽天下好玩的,现在想想也是羞愧。 

  你没有说起你身边的女人,妈妈还是不断地问起。你说,等儿子成了名,自然就有大把大把的美女投怀送抱,到时候一定要帮妈妈挑一个天底下最孝顺、最乖巧的媳妇儿。你在骗妈妈,你也在骗自己。你嘿嘿地笑,麻利地帮妈妈切菜淘米洗碗抹桌子。你没有告诉妈妈你的苦涩与狼狈。 

  妈妈说起你小时候的故事。你真是一个顽劣的孩子。妈妈的叙述虽然颠三倒四,你还是红了眼圈,别过身,假装撸鼻涕,偷偷抹掉那些不听话的眼泪。你有些难为情,说,妈,别说了,行不?妈妈应了声,过了几分钟又说起来,脸上溢出幸福的光采。也许妈妈为你感到骄傲,你出了几本书,也赚到在街坊邻居眼里看起来不少的一笔钱,而且一不偷二不抢,算得上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你没再忍心打断妈妈,你开心地笑。你知道自己不可能再在老家呆多久。你心知肚明自己所取得的一些成绩只是些肥皂泡沫,日子一长就会碎掉。你情愿把希望留下。 

  接下来的几天一直是在酒桌上渡过。你没敢碰酒杯。你怕自己控制不住,醉了,就容易胡言乱语,若讲出什么不该说的话,麻烦就大了。你为家人斟满酒,说早戒了酒,看他们喝,心里就挺开心,非常开心。酒是好酒,茅台。爸妈从来就舍不得喝十元钱以上的酒。你执意从商店买来,并拧开盖子。爸爸有些愠色,说,钱没赚到几个就开始大手大脚。你没分辩,只是笑。妈妈就在旁边打圆场,说,这是儿子的一片孝心。爸爸仍不肯,说,你们喝,我不喝。你朝妈使了个眼色,然后说,这就把酒拿到商店里退。你去了商店,又买了一杯几块钱的酒,把里面的酒倒掉,把茅台灌入其中,再拿回家。这一次,爸爸高兴了。 

  这世上最疼我的人就是爸爸妈妈吧。夜里,你睡不着,披起衣服站在阳台上。“我是妈妈的儿子。”这是一句废话。可你情愿把这句废话重复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或许这句废话里面所蕴蓄的情感比“我爱妈妈”这样的话更为强烈。 

  你在黑夜中静默,四周暗哑无声。黑夜中的人是如此的微不足道,冥冥黑色有着可怖惊人的重量。寂静的黑夜深处,似有只凶猛巨大的兽。指尖的感觉沉甸甸的,像沾有露珠。所有在黑夜中里的人都已低下了他们曾自以为是高贵的头,渐然卷曲成球,悄无声息地左右滚动。你长长地吁出胸中的一口闷气,这些年支撑你走过来的力量或许就是这个想报亲恩的念头吧。 

  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孩子想妈妈。夜夜想起妈妈的话,啊,闪闪的泪光,鲁冰花。你记得自己小时候总是没日没夜在地上滚,树上爬。衣服很快就脏了,你就撅着屁股飞快地跑到妈妈那,把衣服一脱,两手一举,等待妈妈给你穿上新衣裳。那时,妈妈整天都在洗衣服。水盆里的衣服总是堆得满满的,有爸爸的,有妈妈的,有你的,还有更多的是周围街坊邻居叔叔阿姨的。妈妈会唱很多的歌。有时你在外面玩累了,就坐在妈妈身边缠着她唱歌。“花喜鹊,尾巴长,讨了老婆不认娘,娘是路边草,还是老婆好……”。妈妈的歌声特别好听,那时候妈妈的手特别白,特别香。你最喜欢妈妈用沾满肥皂沫的手掌轻轻擦拭你额头。你又想起妈妈那根已经乌青发紫的食指,再也忍不住,泪水夺眶而出。 

  43 

  你想歇一歇。但还是逃不开。几个月前,你负责编辑的一套小说出了些麻烦。事情的经过大抵是:你对甲、乙的作品在市场前景做出不大好的估计,并呈报给公司。老板将此信转发给丙。丙是个女人。她将此信又转给甲、乙。甲、乙生气了。你被骂了一个狗血淋头。你没辩解。工作性质要求你保持沉默。你也必须承担起责任。可你还是难过,因为丙。最早,你虽有些反感她私自把信转给甲、乙两人,却仍视她为朋友。毕竟老板并未嘱咐她不得转发,而她又与甲、乙交好。但随着事态不断扩大,她在整个事情中所扮演的角色却渐渐凸现。她不应该一边向你道歉,一边换个“马甲”为甲、乙摇旗呐喊,火上浇油。她完全不必这样做,公司也就是拖欠了她几个月的稿费。只能苦笑。因为此事,也因为其他一些缘故,你辞去了职,可他们仍不依不饶满世界拿你开涮。前二天,你一个朋友将他们的一些言论转给你,其措辞之恶毒让你无话可说。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你已近而立之年了,自十四岁起,就离开父母独自在社会上飘荡。你曾经是个小生意人,可现在却变得越来越不善言词了。你从北京回来的那天去一家批发市场买箱包,看中一个,却不知如何还价,犹豫了一会儿,干脆就跟在另一个顾客屁股后买了个与他一模一样的。你想起自己前些年帮一位女性朋友在自由市场侃价买箱包的事,你侃价的本领让她瞠目结舌。是什么让自己变成这样?不要说做生意,就连在社会上生存的一些基本能力,似乎也从你身体内迅速溜掉。你心知肚明这是为什么。你渴望真诚,渴望木讷,渴望信任。你在许多文章里都说,自己越来越喜欢这些简单的词汇。它们朴素,且,干净。它们没有功利,只是爱,只是相信。你想,你在生意场中找不到的东西,或许能在文字里找到一些。毕竟,它们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承载着贤人大哲的思想,书写着人类的历史。苍颉造字,鬼哭神惊。你对文字说到底,是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敬。说真的,你在写很多文章时,都有一种被文字洗得干干净净的感觉。这是一种极为美好的愉悦。 

  其实你的黯然大可不必。不是每一个人都像你一样的,各自的经验、阅历、知识结构、天赋等决定人们看待同一件事物的角度必然不同。这是老生常谈的道理,你并不能因为自己抱“莫以一时私利而怨憎”的信条,要求别人也与你作如是观。你也没有这个权利。而,人说到底,是一种自私的、趋利避害的动物,就像熵,这个物理学上的名词。熵是普通的,随处可见的,反熵这种现象虽存在,毕竟要少一点。 

  中国人一向聪明,中国文人一向是太聪明。你想你会对这个文人圈子敬而远之。你不是文人,身上每一个毛孔都不是。你只是一个靠写字混点饭吃的人,你的本质是一个农民加小商人。你必须承认。只有这样,你才可以无惧于任何文人的智慧。你与他们根本就是两种人。 

  人度方式,各有其适。参差百态,方是幸福所在。这句话适合于社会这个模型。对个人来说,幸福便是纯粹。纯粹地爱,纯粹地生活。天下之大,可酒肉者多,可交心者少。这也是一个常态。毕竟,不是谁都能在任何一个时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谁。用一句很俗的话说——他们并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宽容与宽恕。这两个单词应该是爱的基石。 

  你只后悔一件事,你不应该在收到朋友转来的言论后立刻火冒三丈,开了电脑,上了网,试图去辩解什么。辩解是徒劳的,在很多时候,反而会起到一种火上浇油的效果。因为人在情绪中,是听不见了。他们只会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对某些词语作出阐述。就这譬如,你上午对一个朋友说,你的文章比较时髦。时髦在很多时候是作贬义理解的,但在你那刻用来,你是把它当作褒义来用的,因为这意味着对一些东西敏锐的把握。而“敏锐”你一直认为是写作最重要的因素。一个作家若没有这份感觉,一切无从谈起。技巧再好,也只是工匠,而不会成为真正的艺术。因为他没有了自己的“心”。你的辩解还有一种负面效果。因为它把人与人的距离拉大了。沉默地拉开。这里不存在好人与坏人的问题,只是因为个性的冲突,无法避免,而这应该是可以避免的。一个人他生活习惯很糟糕,又何必非得强调这点出来?他的长处,能与你默契处,便值得你好好学习,好好珍惜。当他的个性刺痛了你的时候,沉默比指责应该更好一点。纵然他现在不明白,但,你知道的,我心自安啊。人活着,还不是求一个我心自安? 

  时间像嚼得没有半点儿味道的口香糖,被某种生命一块块吐出嘴。夜色生出香味,似有耳鼻口舌,让人忍不住想伸手去摸。终究是什么也没有。连湿漉漉的痕迹也没有。邻居家养的那几只叫不出名字的鸟儿也熟睡了吧。 

  44 

  你在老家呆了一个多星期。后来还是出事了,其实事情本来与你没有一点关系,但你却仍然受不了。 

  白日里的阳光很好,但夜晚依旧很冷。尘埃在空中飘浮了十多个时辰后,终于厌倦。它们落下,落在坚硬马路上,沉默着,都不再想说话。很多男男女女在街道上走来走去,有的牵着手,但更多的是两手空空。 

  你家住在街道后面,出门左拐走上十余米,就可看见两口棺材。几根火烛把夜色撕开,火焰暗红,让人觉得暖和,你想棺木里的死者也可以安息,毕竟他们马上要入土为安。死去的人,是你不认为的陌生人,两个三轮车夫,搬货时被砸死了。血流了许多,路上还有乌黑的血迹,但四周没有苍蝇落下。也许是天气的缘故,也许是那些绿头苍蝇知道这些穷人的血液并不富含蛋白质吧。他们是被几箱玻璃砸死的。把这几箱货物搬下车,能赚五元钱,这是行情,但那天的行情却是他们的命。其实人都要死的,没有什么大不了,再说他们的死也算物有所值,他们整天骑着三轮车在街上逛来兜去,一辈子也赚不到亲人在他们死后向货老板索要的那几万块钱。他们的孩子或许能因此而念上学堂。 

  货老板是你一个邻居,很矮,瘦,轻飘飘的,还是个孩子。划了几年玻璃,手上贴满创口贴,他并没有赚到多少钱,在这条不长的街道上,玻璃店就有七八家,更何况他才刚立门户不久。他赔不起死者家属所要的那几万块钱,被关入号子里。听说他爸妈正在卖房子,可一间乡下房子能值几何?所以死家家属把棺材放在他店门口,并搭上灵棚,哀哀哭泣。一条人命到底值多少钱?谁也说不清楚。这里有一系列的麻烦。哭声在夜色中游荡,像一些没有家的孩子。街道上一些孩子远远地站着,观望着这两盏在夜色里眼前通红的火烛。 

  你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正笑呵呵地朝棺材扔石头。他很得意,因为刚才有一伙淘气的孩子用石头砸他,所以他也要把石头砸给别处。一个头上戴白布的男人走来,挥起手中的木棒朝他劈下。他躺下去,仍然笑呵呵,直到男人一脚踢翻他的饭碗,他才着了急,扑过去,撅起屁股,抱着碗再也不放手。血从他头上淌下,男人扔下木棒,咒骂几声,转身离去。他又开始乐呵呵地笑,并拈起地上的饭渣一粒粒送入嘴中。他冲你笑,他蜷缩在马路边对着你笑。你认得他,应该说是她,在你未离开老家的某天深夜,在县城高架灯下,你看见过她。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样子一点也没有改变。也许一个疯子的生命力是常人的十倍吧。你这么想着,心里却黯然了。你记得那时她正躺在男人身下,嘴里发出种奇怪的声音。因为好奇,你走了过去。你看见一个衣着整洁的男人正兴高采烈地趴在她身上,男人光着屁股。那天极冷,你就想不通,他就不怕冷?男人或是听见脚步声,回头一看,仍冲你笑,然后继续动作。忘了自己说过些什么,你飞快从地上拣起块石头砸过去,那男人跳起来,迅速跑远了。你记住了她的模样,灯光下她的睫毛很长,忽闪忽闪。她是个疯子,你知道,别人曾经指给你看过,前几年,有个女孩因为高考差了一分没有考上便疯了,后来病情越来越重,最后脱光衣服在大街上跑,这自然是茶余饭后最好的谈资。 

  你回了家,关上门,一个人坐着。你静静地看着窗外。树长大了,从乱七八糟的一篷枝桠长大成为一个圆锥状,它正走在“成才”的道路上,但它或许错了,它只是一棵路边树,它不应该长得这么笔直。街灯一盏盏亮起。眼前的情景熟悉至极,似乎自己从来就不曾离开过。只是身后已经没有了她,没有一个女人在你看着窗外时从后面轻轻地揽住你的腰。你喝了口水,水冰凉,从喉咙处慢慢滑下,让你能够清醒着把烟点燃。你记得离婚那天也是一个人坐在窗前抽着烟看着这个世界。还是这个窗台,这张椅子,这些灰尘。这些味道好像一直未曾离开过。 

  生命到底是什么东西?自己从何处来?又能往何处去?活着的过程就是不断妥协。而生命呢?死亡的血让这个世界永远,像一些瑰丽的饰品,让人跌入万丈深渊。你微微笑,你想起那天晚上。一条傻傻的鱼始终在屏幕上晃来荡去,你很想伸手去把它捏死,可老够不着。头痛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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