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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耳(流行病系列 iii)-第7部分

小说: 耳(流行病系列 iii)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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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里大家都在埋头苦干;他看见女经理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讲著电话,她的手部皮肤皱巴巴的,青根浮现,身材像个纸片人,眉毛弯得很不自然,脸部的皮肤却像塑胶一样光滑——听説女经理有打肉毒肝菌素试图回春。
  
  那肉嚼起来一定像吃塑胶一样硬邦邦的,顺锦突然想到。
  
  似乎发现了顺锦在看她,女经理突然用力地把玻璃隔间的窗帘拉上,隔开了顺锦的视线。
  
  接著一同事突然站起来,大摇大摆地朝厕所走去。同事那肥腾腾的臀部像两陀沙包,随著他的脚步,摇啊摇。那里面应该有几斤肥油。
  
  吃起来一定很费劲又肥腻。顺锦皱眉。
  
  他望了眼办公室里的人,不是看起来乾巴巴,太老,就是太多耳洞,饮食习惯太重口味。打量完公司里的人,他忽然自顾自地轻笑起来。
  
  想看看这些人的肉的滋味,挺好玩的。
  
  顺锦耸耸肩,不以爲意地继续工作。
  
  不知不觉,就晚上十点了。
  
  “顺锦,我男朋友来接我了,你也别加班加太迟了。”女同事关心地说道,然後离开了办公室。
  
  顺锦点点头,又对著电脑继续工作。
  
  这天他的状况不是那麽好,可能昨晚喝太多的缘故。晚上11点,顺锦终于开始感觉到疲倦得受不了,马上起身关掉电脑,到停车场去。
  
  在停车场里他见到巡逻的保安,点头示意。
  
  皮肤太黝黑,煮起来应该不是那麽好看。顺锦默默地驾车回家。
  
  回家冲了个凉,顺锦在镜子面前换上睡衣。
  
  瞥见镜子里的自己,顺锦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念头。他迟疑了一下,把裤子穿好,坐在床沿,望著镜子里的自己良久。
  
  其他人的肉都不适合他胃口,唯有他自己的肉,最适合。
  
  吃掉自己的肉,要不要试试看?
  
  镜子里的他,肥瘦适中,没有打过耳洞没有穿过鼻环、肚脐环,没有刺青,年轻又已发育成熟,饮食习惯当然就是他喜好的那样。
  
  最完美最适合他口味的人肉。
  
  切一块下来拿去爆炒应该会很好吃。他望著镜子里他赤裸的上半身,盯著二头肌出神。
  
  “先切一小块下来先试试吧。”不知何时脑里冒出一把微弱的声音。
  
  “反正肉会自己长回去的。”声音说著,就像在他耳边轻声耳语著。
  
  他的神经整个紧綳起来。
  
  “切吧,切吧。试试看嘛。”声音继续在他耳边冒出来。
  
  “不。”顺锦摇了摇头,人肉尚不可吃,何况是吃掉自己那麽疯狂的念头?
  
  一定是昨晚喝太多了。
  
  顺锦揉了揉额头,关灯,入睡。
  
  梦里他再度梦见了镜子里上半身赤裸的自己。他怔怔地望著镜子出神,然後不明所以地拿刀切了一小片二头肌的肉,血汩汩地流出。
  
  但是他却闻到极其香甜的味道。那是他自己的人肉,不知何时已经煮熟了,在手里。
  
  他饥饿难忍地一口咬下去。鲜美的肉汁在嘴里喷洒出来,嚼劲十足的肉片,简直是人间美味——哦,不,是人体美味。
  
  是自体美味。
  
  只有他的肉才那麽好吃。他狼吞虎咽地继续吃著不知爲何自己重新添加的人肉。
  
  吃到一半,他擡头往镜子一看,猛然发现自己整个人只剩下白骨。
  
  他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满头大汗,开灯察看了自己的身体,一块肉不都缺。他重新上床,却辗转难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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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幻想 (2)

  2
  
  那念头从此一直在顺锦的脑海里盘踞不去。而且想要实行的欲望越来越强烈。
  
  已经几个月了,那把说“吃吧,把自己吃了吧”的声音,在脑海里像生了根的小树,根越伸越深入他的大脑,紧紧地抓著他的脑干。
  
  镜子里的他全身赤裸。
  
  摸著带有弹性的手臂肌肉,顺锦像个专门测量肌肉的精密专员,伸出食指轻轻地压著右手臂,顺著微微隆起的肌肉綫条划上再往下。
  
  他专注地望著自己的手指,眼睛紧紧跟随著手指滑动的方向,一言不发,双眉紧锁。
  
  他感觉到心脏跳得越来越厉害,“扑扑、扑扑”的声音,大得像钟鸣。
  
  额头的青筋好像就快“啪嚓”一声断掉。
  
  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起来。
  
  突然,他伸出舌头,飞快地往自己的右手臂舔了一下,又很快地把舌头缩了回来。
  
  他又继续怔怔地望著自己的手臂,左手早已放开了右手臂。舌头舔过留下的口水触感,还逗留在手臂上。
  
  几秒後,他抱著头跌坐在地上,双手用力地爬抓著自己的头发。
  
  这几个月来他的精神越来越萎靡不振。
  
  仿佛什麽都喂不饱他的肚子。没有什麽食物让他产生食欲。
  
  只有他自己的肉。
  
  “就吃吃看啊,吃吧,吃吧。”脑海里的声音又响起。
  
  顺锦擡头望了眼镜子中的自己,用力地咬著下唇,直到渗出一丝鲜血。
  
  他用舌头舔掉嘴唇的血,鲜血的腥味包裹住他的味蕾,冲击著他的味蕾神经。
  
  “吃吧,吃掉吧。”声音说。
  
  “好,我们来试试看吧。就一点不会怎麽样的。”顺锦喃喃自语,站起身,到厨房去。
  
  他从冰箱里拿出一袋冰块,把冰块倒进桶里,再拿一条布紧紧地勒紧一根大脚趾头。
  
  紧得不能再紧了,大脚指头开始麻痹了。
  
  “吃吧,吃吧。”声音轻轻地呼唤著。
  
  顺锦拿起菜刀,瞄准大脚指头被勒紧的部位,深呼吸了一下,狠狠地砍了下去。
  
  “嚓——”大脚趾头和他的脚板骨肉分离了。
  
  血还是抑制不住地流出。
  
  顺锦咬牙把脚放进放了冰块的桶里,伸手把那根断趾也一起放进桶里冰镇。
  
  冷冽刺骨的感觉一窜而上。
  
  渐渐地,痛楚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带著期待的快感。
  
  顺锦盯著在冰块里的断趾,吞了口口水。
  
  “吃了它,吃了它。”顺锦已经习惯了脑袋里那把诡异的声音。
  
  他草草给自己的伤口包扎好,煮滚了一锅水,把那根断趾取出,放在砧板上,用刀把肉一片片削下来,把仍带著一点肉丝的骨头扔进沸水里。
  
  沸水冒出白色的泡沫。
  
  顺锦把削下来的肉片洗乾净,再抹上一点盐和胡椒粉。可惜脚趾头的肉太少了。
  
  他爆炒了一些蒜头,香味四溢,再把脚趾头的肉片丢进去。他又丢进了一撮姜丝。锅里爆炒的脚趾头肉片散发诱人的香味,和冒著白泡滚著脚趾头小骨的汤发出的气味,汇流成一股诡异又迷人的香气,煽动著顺锦的食欲。
  
  他迫不及待地把炒好的脚趾头端上盘,舀了一碗汤,坐在桌前,像个真正的食客一样,大快朵颐。
  
  嚼著脚趾头肉片,吮著小小的脚趾骨,滋味无穷。比吃过的什麽野味都来得更香更甜更……只可惜肉真的太少了。
  
  吃完了脚趾餐,顺锦舔著嘴唇,还意犹未尽。
  
  第二天他反常地没有加班,才六点钟就准时离开了公司,同事都很诧异,臀部像两陀沙包的男同事还问他:“喂,约了妞儿啊?”
  
  顺锦笑而不答,望著同事那双下巴,心里一阵嫌恶。
  
  太多肥油了。还是自己的肉好吃。
  
  想著,顺锦又匆匆到超市去买了一些做菜的料理和调味品,恰好碰见邻居吴太太。
  
  “唐生,想不到你也会自己煮菜啊?”吴太太推著一车子的食物,手里拉著不安分的小儿子,双眼骨碌碌地转著,四处打量。
  
  “真是新好男人。”吴太太笑笑:“我家男人连个蛋都煎不好,像个孩子似的。”
  
  顺锦但笑不语。
  
  “咦,你买黑酱汁,今晚要煎扒麽?”吴太太瞄了眼顺锦篮子里的东西:“昨晚你家里也传出爆炒的香味,是煮牛肉吗?”
  
  “嗯,是啊,今晚吃牛扒。”才不是呢,人扒。顺锦笑著说。
  
  “听説牛扒要三分熟最好吃,肉表面稍微熟了就好,咬下去里面的肉还会喷汁。”吴太太热心地説道。
  
  “好,我试试看啊。”顺锦説道。吴太太的小儿子忽然大喊大叫起来:“我要回家!妈妈我要回家啦!”
  
  “好好,别大吵大闹的。”吴太太拉紧儿子的手,不好意思地朝顺锦笑了笑。
  
  顺锦了解地点头:“我去那边看看红酒。”
  
  
  在红酒区里他选了一支冰葡萄酒,这种酒采用冬天摘的葡萄提炼而成,由於冬天葡萄贮藏的果糖成分较高,这酒的甜度也较高,是一种很天然的甜味。
  
  拿著几袋子的材料和酒,顺锦回到了家里。
  
  今天要吃哪里好呢?
  
  “手指吧,切两根试试看。”声音在脑海响起。
  
  顺锦舔了舔嘴唇。
  
  “咚——咚”——经过昨晚的第一次尝试,这次他的手法纯熟了。
  
  冰块、热水、砧板。
  
  那独特迷人的香味又再度弥漫整个厨房。
  
  顺锦津津有味地配著葡萄酒吃了自己的手指头。
  
  後来他不再满足於指头或趾头那麽少的肉片。他想吃更多的自己的肉。
  
  每次淋浴完望著镜子里的自己的眼神,越来越贪婪。
  
  “把自己吃了吧,吃吧,吃吧。”声音仍阴魂不散,但顺锦早已臣服。
  
  由於自己一个人操作有难度,他先舍弃自己最想吃的手臂部位,先从腿部下手。
  
  他买了所有需要的手术麻醉材料,还买了极其锋利的斧头。
  
  斧头砍下去比较快断根。
  
  几晚的不眠不休,就爲了在网上收集资料、购买材料。
  
  他称这次的行动为“腿的饕宴。”
  
  以因兴奋而有点颤抖的手给自己的脚进行局部麻醉後,顺锦等待麻醉的效用发挥,再拿起斧头。
  
  手有点抖。
  
  没想到麻醉剂的效用即使是局部麻醉,还是会让人有点头昏脑胀。手差点抓不稳斧头,但是他的意识还是清醒的。
  
  过了一阵子,他试图移动自己的脚,但是脚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知道,是时候了。
  
  又舔了一下嘴唇。
  
  他坐直身体,挥起斧头往膝盖以上的地方砍了下去。
  
  血溅了一地,他感觉到内心一紧,仿佛痛楚在他神经深处尖叫,但是腿部一点反应也没有,软软的。
  
  力道用得不够,腿还连著一点。
  
  顺锦又咬牙,第二次举起斧头。
  
  “腿之饕宴”等著他呢。完美的人肉。
  
  合著神经深处痛感的是极端的快感。兴奋得心脏就快跳出来。
  
  这一次也成功了。虽然他差点就要因爲麻醉药效太强,无法移动自己而失血过多而死。
  
  但是他还是熬了过来,整个人躺在冰块浴缸里好几小时。
  
  这麽痛苦换来的报酬仍让他兴奋难忍。
  
  咬著煮熟的自己的腿肉,他像上了天堂。像个不知饱足的魔鬼,只贪婪得想要更多。更多自己的人肉。
  
  太鲜美了,太太太好吃了。
  
  “吃吧,吃吧。”脑海里的声音不知何时已和他自己的心声合为一体。
  
  “吃吧,吃吧。”他对自己说,望著镜子里的自己,舔了舔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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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幻想 (3)

  3
  
  报纸上耸动的新闻标题,是关於一个被怀疑把自己一部分一部分吃掉,最後因切除手臂不果,失血过多而死的男人。
  
  “自食其果·男欲吃手反毙命”。丁凯珊瞄了一眼火车上身边的男人看著的报纸头版;火车上异常拥挤,正是下班时间,上班族全挤得像沙丁鱼一样,滴水不漏。
  
  凯珊感觉到身旁单手勾住吊环,一只手拿著报纸的男人的手臂碰到她的肩膀,她不禁缩了缩肩膀,在拥挤人群中试图稍微地移开右手臂。
  
  看报纸的男人还是继续在摇摇晃晃中,专注地看著报纸。
  
  凯珊的眼皮如此沉重,她多想闭上眼假寐一下。过了一整天,有点油腻的头发,被妆容覆盖而感觉乾燥的脸,微微流汗的额头和後背,每次下班之後在火车上她总有那种想逃逸的冲动,试图把灵魂和肉体分开,这样她就感觉不到自己的肉体,这副暖呼呼流汗油腻的躯壳。
  
  她终究还是忍不住轻轻闭上了双眼;近乎三分钟的时间,她的所有感官仿佛都按下了关电掣,只剩下听觉,在一片熟悉的黑暗中听著耳机传来的轻柔音乐。她左脑掌管语言的区域似乎也在瞬间停止运作,所有歌词、语句毫无意义,只有音乐、韵律,在黑暗中,带动著她的心跳和呼吸,一阵、一阵。
  
  渐渐地,她又睁开了双眼。流汗的身躯、拥挤的人群、苍白的脸孔,又一下子刷地一下回到她刚恢复运作的大脑中。又回到现实了。
  
  凯珊擡头望了眼火车路綫图,数了数站数——还有整整三十分钟呢。
  
  又在火车上像个没有灵魂的机器人般,随著火车律动摇晃了几分钟。就在凯珊盯著面前的窗口出神时,火车从一个站开走,月台上走出一个人影,那一拐一拐的身影,让她不禁睁大了双眼。
  
  尔後,她暗自摇了摇头。火车上人们不是在听歌、玩著手机,就是在看报纸或睡觉,没有人注意到她。
  
  当然,不可能是爷爷。爷爷已经死了。
  
  她深呼吸了一下,又禁不住诱惑,闭上了双眼。
  
  只有在黑暗中她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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