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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少女连环被杀案-第6部分

小说: 少女连环被杀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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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维连连点头:“是啊,我一直想不通。更让我想不通的是,爸爸在研究智慧机器的过程中,一个月前,回到家休息,还兴奋地大叫,说机器快要成功了,非常成功。可后来,慢慢地态度就变了,有时还唉声叹气的,行为也变得古怪起来。”
  “怎么个古怪法?”
  “常常看着我傻笑,有时候,正说着话,他就突然跑到卫生间呕吐,我让他看医生,他却说没事,还说,只要你没事就好,爸爸不会有事的。”
  吴炳久说:“这听起来像胡言乱语。不过,他和我工作时,一点异常都没有。”
  这时肖珠插话说:“血手指让我进入机器,我该怎么办?快说说那个智慧机器的事。”
  吴炳久只好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智慧机器。
  智慧机器是超越时间机器的产物,而时间机器这玩意儿,最早的研究,从1894年就开始了,当时的科学家曾经妄想一种隧道,一个人如果以极快的速度穿过去,就可以到达另一个时间,但那时的研究始终不得要领。直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出现,智慧机器才找到一点正确的研究方向。但爱因斯坦同时也指出,人类可以借助工具到达过去或将来,但永远无法改变过去或将来。有人还为此举了一个例子:假如一个年轻人,借助智慧机器进入他祖父年轻时的时间,并杀死他的祖父这可能吗?因为这个结果是矛盾且荒谬的。这种假设后来被称为“祖父佯谬”。
  再后来,随着巨型计算机的出现,对于智慧机器的研究,终于找到了更大的突破口。用何自清教授的话来讲,以往的科学家,总是希望通过实体研究来实现时间旅行,事实上,无数实验都证明,那里有许多无法破解的环节。何自清把智慧机器的研究,变成一个多学科的产物,计算机、生物、物理、化学,以及哲学,从古老的中国古代哲学那里,得到了另一套答案,让人们在梦境中实现时间旅行,而且是“超清晰梦境”,这种梦境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比如在梦中,一个人握过某种武器,那么,他醒来以后,手掌会有握痕。
  
  
  在实验中,何自清发现,所谓的时间旅行,就是一次“超虚拟时空”的再现。科学家把无穷多的数据编入了智慧机器,包括时代风貌,包括知识库,甚至包括“虚拟光速”,巨型运算系统会自动捕捉人脑的“思考频率”,并进行数以亿计的瞬时切换。这样,人们通过智慧机器,就可以进入到另外一个时空,与不同时空中的人面对、说话……,而且身处虚拟状态,却没有虚拟感。
  其实,早在中国的战国时代,哲学家庄子就曾描述过这种状态:有一次,庄子梦见自己变成一只蝴蝶,梦醒后,庄子发现自己还是庄子,但是,两胁生风,犹如长翅,于是,他感慨着,不知道是庄子梦见自己变成蝴蝶,还是蝴蝶梦见自己变成庄子。
  换句话说,一生有多长,梦就有多长。
  说得更完美些,通过智慧机器,每进入一次智慧机器,就等于又活了一辈子,这样,每一个人可以活上无数次,每一次都可以叫做“一生”,奇妙无比。这种奇异的效果,也更容易激发人们的梦。一个韵华不再的女人,可能会想回到的少女时代;而一个少女,则可能想要和某一个历史伟人谈一场恋爱,实现白雪公主的梦。
  不过,梦回青春或梦回古典,只是机器的皮毛,体现的是娱乐功能。智慧机器之所以被称为“智慧机器”,是因为它可以复制知识。当一个人进入智慧机器,并按照程序进入某一个名人的生活圈,他会发现,他不仅可以和这个人愉快地交谈,而且可以拥有他的全部知识。当然,就像吴炳久说过的那样,拥有知识不等于拥有智慧,更不等于拥有创造力。比如说,当一个人把唐诗宋词全部倒背如流,并不等于说他就是一个诗人,事实上,他可能一首诗都不会写。
  但即便如此,智慧机器也足以让许多人疯狂。如果智慧机器普及,将是对人类记忆力的一次毁灭性的挑战,每个人都将拥有超凡的记忆力,或者说,记忆力将一文不值。到那时,人们更有理由记住爱因斯坦的一句话: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
  不过,因为一切都是超虚拟的,进入智慧机器的人,与不同时代的人,发生的也只是精神上的关系,即使恋爱了,也只是“柏拉图之恋”,纯洁无比。
  爱因斯坦的预言再一次应验:你可以回到过去,但无法改变历史。
  至于智慧机器为什么会变成恐怖机器,吴炳久也一直百思不解。
  在精神病院,吴炳久回忆着制造智慧机器的细节。在实验过程中,他自己也曾两次进入智慧机器,第一次,他因为喜欢舞蹈,就进入了舞蹈家邓肯的时代,欣赏了邓肯优美的舞姿。第二次,他因为喜欢印度作家泰戈尔,便进入了那个时代,不仅与泰戈尔本人进行了畅快的交谈,而且,从智慧机器中出来以后,他可以随意背诵《飞鸟集》、《园丁集》或其他任何一章文字,连他自己都大为惊叹。
  实验完成时,何自清更是激动万分,他走过去,在吴炳久身上拍拍打打,仿佛不相信这个人是吴炳久。这次实验,也标志着智慧机器的正式完成。为此,何自清和吴炳久中午还好好庆祝了一番,喝了不少红酒,下午,两个人居然睡到了六点多,有着从未有过的轻松感。
  后来,也进行过好几次实验,每一次都非常成功。学校的林校长和生物学院的许院长也进去过,出来的时候,面带微笑,背诵着经典的文字。从来没有人死掉或疯掉。所以,在智慧机器演示会上,突然出现天大的意外时,吴炳久无论如何也想不通,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故障?
  吴炳久最后说:“也许这一切,只有你爸爸才能揭开谜底。”
  何维伤心地说:“可是,我觉得,爸爸已经不在了。”
  吴炳久说:“小维,别伤心,也许你爸爸真的不在了,但我认为,你爸爸应该在展示会的前一天晚上,打开过智慧机器,但是,由于出现了特别的情况,尽管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但你爸爸也意识到危险性,于是把指头咬下来,丢到椅子上。等展示会我进去时,血指头掉进我的口袋里。”
  何维急着问;“指头是咬下来了,可我爸爸呢?他在哪?”
  吴炳久说:“他的其他肉身,我实在不知道在哪。但是我听了关于血手指的事,有一种感觉,虚拟的他应该还在,他的一部分可能隐藏在某一段历史中,所以,血手指才让肖珠进入机器,找到虚拟的何教授,再通过何教授,找到事实的真相,找到幕后的凶手。”
  肖珠问:“为什么非要让我进入机器,而不是何维?”
  吴炳久说:“这里面一定还有更复杂、更神秘的原因,一时还说不清。但是我可以指一条路,想办法找到何教授的读书笔记,至少可以知道他喜欢哪个时代,再有目地的去找,应该可以找到答案。”
  何维脑海中闪过家里的情景,爸爸的书房内,两个巨大的书橱,一个巨大的书桌,那里面的杂乱程度,有如小型的龙卷风刚刚刮过,到处都是书、笔和纸,以及突然写下来的只言片语,奇怪的方程式。想到这,何维说:“爸爸的东西,他自己都得找好几天。”
  吴炳久突然敏感地看着屋外,自从他住进精神病院,他感到时刻都有死亡危机,草木皆兵,尤其是那两个杀手走后,他觉得自己是寄养在精神病院的宠物。何维和肖珠看到吴炳久夸张的表情,一脸茫然,跟着何炳久往屋外看。
  屋外,闪过几个护士匆匆而过的身影,护士鞋发出很轻的声音,但脸上的惊恐无法掩饰。何维对吴炳久说:“吴老师,我们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两人出了门,跟了小跑着的护士,到了另一排病区,左转第三室里,人声嘈杂。肖珠不由得心慌,放慢了脚步。两人悄悄走到护士们身后,探身向里看,何维汗毛直竖,张大了嘴喘气,肖珠踮起了脚,床上直挺挺躺着一个人,眼前晃过一个光头,瞪出鼓出的双眼,幽怨,绝望,正是昨晚看到的谢雪娟!肖珠“啊”地叫了一声,捂住了嘴,想哭,也想吐,就那样折腾了一番,满眼是泪。
  何维赶忙拉肖珠走开,朝吴炳久的病室走去。一边走一边安慰肖珠:“好了,好了,我们不看了。”
  肖珠哭道:“那样子是挺可怕,但我不是害怕看,我只是觉得,有一天,我也会像她那样,不明不白地死去,死得那样难看。”
  何维故作轻松地笑了一下:“你真傻,成天胡思乱想。”
  到了吴炳久的房间,看到肖珠的样子,吴炳久急着问:“发生什么事了?”
  何维说:“那个光头女孩死了,被人掐死的。”
  “什么光头女孩?”
  “我们认识那个光头女孩,是你们学校的校花美女,名叫谢雪娟。昨天晚上,她不知道从哪里逃出来,逃到学校的家属区,就像是裸奔,衣服被扯烂了。警察把她送到这里,没想到,她却被人……”
  吴炳久长叹一声:“也许是想杀我的那两个人干的,看来我也不能在这久留。”
  “我们想办法逃跑吧。”
  吴炳久点了点头。
  何维马上想出了一个主意,他让肖珠在门口观察,自己和吴炳久很快换了衣服。穿了病号服的何维躺在床上,面朝里,二人身量差不多,乍一看,真像吴炳久在那里躺着。医生护士在那边忙着,顾不上这边。吴炳久戴上了何维的墨镜,和肖珠并肩而出,撑了一把阳伞,还挺像一对恋人。
  出了精神病院大门,吴炳久说了声谢谢,向肖珠要了几十块钱,并记下了他们俩的电话号码,几乎是落荒而逃。肖珠在附近找了一家小服装店,胡乱买了一身男式衣服,塞进包里,返回精神病院,谎称落下了东西,很顺利地找到何维,再次换了衣服,再次戴了墨镜,打了阳伞,出精神病院大门时,看门的人迟疑了一下。等他们走出十来米,看门人追了出来,这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烫了头发,身体正往横着长。她追上何维,请他摘下墨镜,看了看,确实不是院里的病人,于是放他们走,自言自语道:“难道时光错乱了?刚才我明明看见有这样一对男女走出去的。”
  何维和肖珠忍住笑,打了车往何维家走,一路上何维埋怨肖珠,不该让吴炳久走了,因为下一步行动离不开吴炳久。肖珠说:“我觉得在这件事上,吴老师比你聪明多了,他说,一旦让那些人看到我们和他在一起,连我们也很危险。”何维听后默然。
  进了家门,客厅对面的钟正好指向十二点,何维翻出两包方便面,勉强填饱了肚子。端着碗,何维进入何自清的书房,环视一圈,不知道从哪入手才能节省时间。这是一间很大的书房,一面是窗户,一面放着书桌,另外两面墙,则是通天彻地的两个大书柜,从地板到屋顶,挤得满满的。
  肖珠没有胃口,胡乱吃了些,走到阳台上,推开了窗户。风吹进来,吹在汗湿的衣服上,稍稍凉快了些。何维家的房子本来很大,但缺少一双女人的手,能大到什么程度,就能乱到什么规模。在这里,家俱都失去了本来的作用,没有什么规定,也看不出哪是衣柜,哪是鞋架,哪里是沙发,哪里能睡觉,到处都是衣服、鞋子、大小皮包,被子和枕头在沙发上,沙发靠垫在床上。科学家加上年轻大学生,听起来是两个不错的词儿,但对于这房子来讲,或者说,对于任何一双爱美的眼睛来讲,却是糟糕的组合。
  正在胡思乱想间,肖珠听到何维叫自己,她转到书房,和何维一起开始乱翻,肖珠随手开了抽屉,也是满满的,稿纸、白纸、笔记本,一堆一堆的,肖珠看着皱起了眉头。何维正蹲在书柜旁边,从最底层开始,一层一层地找。找的时候,何维多了个心眼,凡是古代的名人传记,尤其是思想家、哲学家的传记,以及他们的著作,看见这些,他就先放在一边,他知道,爸爸在读书时,有时会把读书笔记写在书的空白处,或者写在白纸上,夹在书中。
  好不容易挑出了一大堆,何维坐到地板上,向上望着书柜,有高耸入云的感觉,肖珠直喊累,拍拍双手,满脸愁容,不知如何是好。何维站起来,把抽屉用劲拉了出来,倒扣在地板上,底部的东西都到了表面,掀掉抽屉,在一大堆旧物件中,肖珠发现一个很精致的蓝皮本,闪着光,崭新的感觉,和周围的书本格格不入,肖珠马上来了兴趣,拿起来翻看,果然是一个新笔记本,基本上还没怎么用,只写了七八页,其余的都是空白。
  何维移过来,边看边问:“爸爸为什么把它压在最下面,一定是有问题。”
  肖珠很快翻了过去,把笔记本递给何维:“给你,是日记本,我看不懂。”
  何维很惊讶地说:“我爸爸从来不记日记。”
  但是细看之下,还真是一本日记本,因为记下七篇文章中,每一篇的开头都是“今天”,是标准的日记格式。只不过,何自清不是每天都记,似乎是想起来才记一下,前面也没写日期,内容更是云里雾里,胡言乱语,给人的感觉,是一本新版的《狂人日记》。
  看着看着,何维突然叫了一声:“哦,我想起来了,这一段我能看懂。”
  肖珠边看边问:“是哪一段?你看懂什么了?”
  何维盯着日记本回忆:“我记得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爸爸动不动就到卫生间呕吐,我还以为他病了,让他去医院去看看,可他坚持说没事。”
  日记本上,是这样的一段:
   
  
  恶心,真是恶心啊,这也许是世界上最恶心的食品了!看见它们的时候,恶心;倒入我的嘴里时,恶心;通过我的食道时,恶心;进入我的肠胃时,恶心;我感到自己犯下了罪,犯下了滔天大罪,难道是上天用这种恶心来惩罚我?不,不是的,可怕的世界,虚伪的人,我躲都躲不开这一切,可是,我每喝一口这种恶心食品,我就向着地狱走下一层,我喝了十八口,除了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我无处可去……
  肖珠问:“你真的能看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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