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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空间挪移-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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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怕拥挤,眼前随着黑压压的人流缓慢朝前移动,他有一种委屈感。在这样的场
合,人的才能,地位,权势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趸船上昏暗的灯光,拥塞的人群,
时不时地被推一下,撞一下,真让人憋气,让人无奈。
    突然,一个人硬生生地从他身旁挤过,他刚想发火,却发现那个人很熟悉。
    “哎呀,是王总吧?”
    侧过头循声盯着他看的,是一位二十六,七岁的年青女子。
    “高处长,是您呀,我怎么没看见您上船呢?”
    高处长刚想开口解释,可不知是谁碰了她一下,刹那间眼睛一闭,歪倒在高处
长的怀里,把高处长弄得一时手足无措。高处长连忙稳住那下滑的娇柔身躯,搀扶
着往边上靠了靠,以避开人流的拥挤。
    “王总,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呀?”高处长借助灯光朝近凑了凑。“哎呀,怎
么回事,脸色这么难看?”
    年青女子找出面巾纸,擦了擦脸上的汗。
    “我晕船……”真是气若游丝。
    “王总,我刚好到市党校,顺路送你到医院去好吗?”
    “那就麻烦您了,我想到急救中心输点儿液就没事了。”

    9月15日下午5点, 警方接到三峡宾馆紧急报案,住在933号房间的客人死在了
房间里。
    最先发现异常的是楼层服务员。 9月15是下午4点多钟时,她发现933号房间的
“请勿打扰”的红灯一直没有熄灭过,打电话没有人接,按门铃也没有人应。她顿
觉蹊跷,找来经理后,用钥匙打开房间的门才发现人已经死了多时了。
    现场勘查发现,死者全身赤稞地躺在床上,所躺的床铺很凌乱,另一张床很整
齐,仅有一点有人坐过的浅印。死因法医鉴定为服用氰化钾中毒而亡,死亡时间推
定为14日晚上9点钟以前。
    现场没有发现任何强行进入和博斗,暴力的痕迹。
    现场取得的物证,除了死者一些私人用品外,有两听百事可乐的空罐。经化验
一听里残留有氰化钾余液,并在罐体上提取出死者右手的指纹,另一听没有掺入氰
化钾,也没有提取出任何人的指纹,显然是被擦拭过了。而最要的物证,是在死者
的枕头边缘找到一根长约15厘米的头发。
    经技术鉴定,肯定不是死者的头发。
    另外,还发现死者的上衣口袋里有两张船票,是万县到重庆的水翼飞船,船票
上只有9月14日的日期。
    通过万县警方的配合,死者的身份迅速查明。
    死者名叫吴能,万县人,建筑工程师,29岁,已婚。死前在万县台资兴办的雅
辉房地产开发公司任销售部经理。9月14日下午2点半钟单独接受总经理王萍的指令,
携带150万现款到重庆,准备支付欲购地产的定金。9月14日晚7点抵达重庆港,7点
15分按照与王萍的约定住进三峡宾馆933号房间。经证实,再没有出过房间。
    据总台小姐陈莹提供的线索,9月14日晚上8点15分,曾有一个戴紫红框架太阳
镜的年青女子找过吴能, 并肯定进入了房间,8点50分独自一个人手提着一个黑色
的箱子离开。
    除她之外,再没有第二个人进入过933号房间。
    据陈莹回忆,这个年青女子岁数在22~25岁之间,浅白色的牛仔裤,淡黄色的
高膘T恤,披肩长发,口音不太象是重庆市区的,象哪里的说不出来。
    警方根据已掌握的材料,初步定性:谋财害命。
    这样的定性, 恐怕是丝毫不差的。死者被毒杀,150万巨款下落不明,如果没
有新的线索和证据,警方完全可以从这个角度进行案件的初步分析。
    首先,动机很明确,但凶手就并不很明确了。
    显然,曾进入过现场的戴太阳镜的年青女子可以列为重大嫌疑人,因为她出入
现场的时间与死者死亡时间吻合得丝丝入扣,不差分厘。
    那么,这个嫌疑人是干什么的呢?
    没有任何线索和证据,警方只能先行假设性推断。
    推断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凶手一定与死者相识。这个前提是显而易见的。
吴能携巨款等候总经理王萍,一是时间不允许,一是死者的戒备心理特别强。因此,
临时招妓,尽意风流的可能性可以排除。更何况,吴能肯定是在被诱骗的情形下中
毒而亡,不是他所熟悉的人,他不会轻易上当的。
    根据现场情况分析,有一种可能存在:凶手运用女色引诱吴能失去任何戒备心
理,在一阵鬼混之后,哄骗吴能喝下掺有氰化钾的可乐,待其身亡之后,掠巨款而
逃。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断:凶手在不长的时间内,实施犯罪,轻易奏效,肯定是
有备而来的。换言之,肯定有一个谋划的过程。而谋划最根本的先决条件,就是凶
手知道吴能身边有一笔巨款,不知道这个内情,谋划就如同盲人骑瞎马,徒劳而无
功。
    肯定的结论,凶手是知道巨款内情的人。这是一宗有预谋的谋财害命案。
    根据这个结论,警方迅速圈定了侦察范围。一方面电传万县警方,请求协同调
查;另一方面,在整个重庆市区通报各个派出所,速查戴太阳镜的年青女子的去向,
重点放在娱乐场所。同时专门组织力量继续发掘新的线索和新的证据。
    一张漫天罗网悄无声息地撒开了。
    万县警方很快便传回调查结果。
    可以肯定,知道巨款内情,并约吴能住进三峡宾馆的只有一个人——总经理王
萍。而且岁数也与出现在现场的年青女子子相仿,有重大嫌疑。
    这的确令重庆警方为之振奋,但高兴之余,却也免不了疑惑重重。调查表明,
王萍与台商董事长关系暧昧。她原先是市急救中心的护士,后来认识了那位台商后,
辞去了公职,到万县雅辉公司担任总经理。台商董事长一年只来一次,平时很放心
地全权交付王萍操作。
    具有特殊的关系,特殊的位置,她有许许多多的方式侵吞巨款,根本用不着杀
人呀,似乎谋财害命的动机不能够成立。
    也许有另外的不可告人的动机。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这确实很难推断。
    万县又传来信息,这次是完全否定了王萍是重大嫌疑人的可能性。依据有两个,
经技术鉴定, 现场发现的头发不是王萍的,另外,王萍9月14日确实到过重庆,但
她是在晚上9点钟才到重庆港的, 曾因晕船虚脱差点儿昏倒在趸船上,是同船的万
县建委的高处长亲自送她到急救中心,直到看到她开始输液才离开,急救中心也能
证明王萍直到9月15日下午才出院。
    这就确确凿凿地证明,王萍不在三峡宾馆犯罪现场。
    有嫌疑但不在犯罪现场,那么现场出现的女性另有其人。
    就在警方的侦察一筹莫展之际,两路口派出所报告了一个重大的线索。
    9月16日中午,两路口派出所的两位警员到辖区内的金字塔夜总会摸查线索时,
夜总会的许多人根据警员的嫌疑人外观特征描述,感觉很象是坐台小姐徐兰。经调
查,徐兰是万县人,原先在急救中心当临时清洁工,因嫌工资低,工作累,便辞掉
工作转到金字塔夜总会当坐台小姐。9月12日请假说要回万县,9月14日曾回过传呼,
从那以后,就无影无踪,杳无音讯了。
    警方立即把徐兰与现场发现的那两张船票联系在一起了。案件的真相顿现端倪。
    9月12日徐兰回万县, 必定与吴能以前就相识。吴能接受指令后,告诉了徐兰
这一内情,并相邀徐兰一同赴重庆。徐兰一旦知道巨款的事,顿起谋害之心。于是
与吴能同船赴重庆, 抵达后,先让吴能去订房间,自己则后行一步于8点15分进入
房间,先是以某种方式诱惑,去除吴能的防范心理,尔后将氰化钾掺入可乐中,诱
骗吴能喝下,待其中毒身亡后,掠巨款逃离现场。
    这种解释尽管存在许多疑点,但在没有另外的嫌疑对象之时,总还算聊胜于无
吧。更何况许多疑点只有找到徐兰之后才可能得到真实的解释。
    于是,警方集中力量寻找徐兰的下落。
    功夫不负有心人, 9月16日晚上很快就找到了徐兰,但她已经什么话也说不出
来了。
    徐兰死在她租赁的民房中,可以肯定她有吸毒史,死亡的原因法医鉴定是注射
过量的海洛因而导致心脏衰竭而亡。死亡时间推定为9月15日凌晨2点以前。死者所
穿衣着与三峡宾馆总台小姐陈莹所描述的一模一样,紫红色框架的太阳镜也在现场
找到。并且其照片经陈莹辨认,基本上可以肯定就是出现在三峡宾馆谋杀现场的年
轻女子。
    更为直接的证据,三峡宾馆现场发现的头发,经技术鉴定,肯定是徐兰的。
    警方手里的所有证据都明白无误地指认徐兰就是三峡宾馆凶杀案的谋杀者。
    那笔巨款下落不明。
    这件案子看似简单,但仍有许多疑点无法解释。徐兰死亡的现场没有强行进入
施暴的痕迹。究竟是什么原因令她死亡的呢?自杀,不慎,还是另有其人?
    徐兰一死,自然就使整个侦察工作陷入僵局。
    警方出于无奈,收缩了警力,成立了一个专门小组负责继续查找新的线索和证
据。同时指定由女警官文静指挥这个专门小组的工作。
    文静从警官大学毕业以后,已经有五年多的实际办案经验了,她感觉自己工作
起来驾轻就熟。这并不是她有多么高明,而是她很少遇到高智商型的罪犯。
    她认为她比男警官多一个优势。
    一般而言,男性大都习惯于理性思维,女性大多习惯于情感思维。理性思维的
长处是容易抓住事物的主要方面,而忽略事物的次要方面。男性一般在大事上思路
敏捷,而在不起眼的小事上却总会犯糊涂,而女性相反,在大事上没甚主见,在小
事上却总能面面俱到。
    文静的优势就在于,职业的需要,往往要求她理性思维多于情感思维,另外,
她毕竟是个女人,具有女人所应具有的天性。因此,她的思维方式,思维的角度的
确要比男人或女人都要完善,是一种综合性的,彼此互补的完善。
    她对这一点,相当相当地自信。
    正因为具有这种自信,她总是希望能有充分的验证这种优势,这种自信的机会,
能够遇上一个真正的对手。她五年多的办案经历大都耗费在一种侦察的常规性的,
重复来重复去的工作中。烦琐罗嗦,事务性强,辛劳疲惫,模式套模式,没有什么
大悲,也没有什么大喜,平平淡淡,既复杂又不复杂。就象三峡宾馆的谋杀案一样。
    当她听到领导口头介绍时,心里的的确确一点兴奋的感觉都没有。她以为又是
碰到了一起复杂但不离奇,平淡但又一时结束不了的案件。
    事实如此,凶手基本上可以肯定就是徐兰,剩下要做的是寻找那笔巨款的下落,
无非如此。
    但不管怎么说,她要接手侦办。
    按照习惯,她第一件非做不可的事就是调出此案的全部卷宗,找一间不会受到
打扰的办公室,安安静静,仔仔细细地阅读几遍卷宗里的所有材料。
    警方的分析是建立在已掌握的线索和证据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按照同一思路走
下去,下一步的工作的重点自然是找到那笔巨款,然后划上一个句号。
    她要换一个思路,换一个角度来重新思考这起案件。她认为这样做很值得。死
马当作活马医,有时是很灵验的办法。
    她开始振作精神,把卷宗里的所有材料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在桌子上,然后竖起
黑板,摆好纸和笔,她准备找疑点,逐一的,无遗漏的,甚至近于苛刻地寻找疑点。
    首先,警方分析徐兰可能与吴能同乘一班船抵达重庆,依据是吴能身上的两张
船票,以及徐兰9月12日曾请假回过万县。
    那么,徐兰不是与吴能一道去三峡宾馆,而是一先一后。为什么呢?有什么充
足的理由吗?是不是非得这样做不可呢?
    有一种情理上的解释,就是不想让人发现他们之间的暧昧关系。但这种心理上
的理由却与后来的行为相矛盾,招摇过总台,戴着惹人注目的太阳镜,好象并没有
这种心理顾忌。
    再说,徐兰与吴能一起7点钟下船,8点15进宾馆,此期间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这时候徐兰在哪里,在干什么?
    文静想到这,用笔在纸上列出思路要点:
    下船后一先一后, 时间差1小时15分,反常的方式进入宾馆,疑点:非得这样
做。
    只有一种情况下,非得这样做,那就是这样做是预谋时有意安排好的。
    假设非要让总台小姐能够准确地回忆出在什么时间,什么样的人来打听过吴能
的房间号码,那就不能让徐兰与吴能一起进宾馆,非要有一个时间差。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徐兰进宾馆的反常方式也是有意安排好的。
    太有意思了,徐兰似乎是帮助警方,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证据,然后一死了
之……
    太荒谬了!
    她自己不会这样做,除非是别人安排她这样做。
    对呀,肯定有合谋。
    文静站起身来,在黑板上重重地写上了四个字:另一个人。
    警方先期的分析,局限于假定是徐兰单独作案,所以第一个疑点自然怎么也解
释不通,而现在着眼点放在了合谋上,分析的空间一下子宽阔了许多。
    下一个疑点,就要顺势进入到如何合谋了。
    有一个基本常识,害吴能的命,是图在他手里的那笔巨款。先不说结果如何,
徐兰进入犯罪现场的方式是暴露性而非隐蔽性。暴露得越多,被抓获的可能性越大,
害其命而图不到财,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吗?
    另外,作案后不是逃匿他处,却依旧回到很多人知晓的租赁房,不是销毁作案
时的服装,而是照模照样,原封不动地穿着去死。
    太反常了。
    不合常规,就只有断定徐兰并不知道吴能有巨款在身,并没有参与合谋,只不
过她充当了幌子,一个替罪羊,是真正凶手利用的工具。
    黑板上又多了三个字:利用者。
    谁在利用她呢?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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