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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十三名罪犯-第12部分

小说: 十三名罪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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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弗罗日先生把材料一推,对犯罪嫌疑人说,“您一生都在挖空心
思发财致富。”

    “我原来有时很有钱……”

    “不错!您的第一任妻子带给您很多钱!现在请您告诉我,十一月二十七日
晚上六点以后您都干了些什么?”

    “我先去看电影,然后就在三角洲旅馆睡觉了。”

    “凌晨三点睡觉……”

    “不,半夜十二点过一点儿……”

    “门卫说他只为一个人拉绳开门,叫门的人没有喊出自己的姓名,时间是凌
晨三点。”

    “他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呢?他拉绳的时候还没有完全睡醒。”

    弗罗日先生仔细观察警方在奥特维尔街拍摄的照片。卡尔的店铺一片狼藉,
抽屉大开,柜台上、地上到处散乱着纸片。

    在柜台后面的地上蜷缩着一具尸体,灰白的头发贴在头顶上。是卡尔,他的
尸体是其雇员在第二天早晨八点上班时发现的,死者脚上穿着拖鞋。法医认为被
害人头上挨了致命的一棒。这一棒打得很准,好像凶手不慌不忙,看准后一棒砸
了下去,但是受害人没有当即死去,又挣扎了近三个小时,他无力行动,无力求
救。

    案发时间大致在晚上九点半。然而,卡尔咽气之后,太阳穴上又挨了一棒,
因此,可以断定,第二棒是在半夜以后补上的。

    奥托·姆雷于案发次日被捕,死者的雇员指控姆雷是杀人凶手,并说二十六
号他还听到姆雷和卡尔为了钱发生口角,大闹了一场,警方没有找到那条杀人的
木棒,也没有发现其他证物。

    卡尔一般手头总有三五千法郎现金,其中不包括商店营业收入。然而,在死
者的钱夹里发现三千二百法郎,还有一张姆雷的借据,姆雷承认二十五日卡尔借
给他五百法郎。

    警方向卡尔的雇员进行调查,他对所提问题的回答也很不清楚。

    “卡尔生前习惯在钱夹里放现金吗?”

    “他从来不把钱放在钱夹里!钱总是白天放在柜台后面的铁盒子里,晚上拿
到老板的房间里。”

    “他是否打算第二天把钱存放银行?”

    “他没有说。不过,那天并不是结账的日子。”

    “钱夹里的三干二百法即是不是那天商店的收入?”

    “不知道。我的工作主要是搬运商品货物。”

    奥托·姆雷的态度不卑不亢。可以明显看出,他努力思考向他提的每一个问
题,然后字斟句酌地回答。他说的法语并不完美,使用了几个不太肯定的词语之
后,便不再说话。他在观察法官的反应,好像在寻求法官的认可。

    “二十五日,您向卡尔借了五百法郎,卡尔先生口袋里的借条可以作证。他
的雇员声称他的老板从来没有借给您那么大一笔钱。前几天,卡尔扔给您二十法
郎,叫您立即滚蛋。为什么二十五号忽然对您如此慷慨呢?”

    “因为我答应他回埃姆登。”

    “用他给您的五百法郎?”

    “对。”

    “您还欠旅店三百二十法郎!还债之后您还剩几个钱?用那点钱能回国吗?
……”

    “我本打算不付房款就溜走。”

    “为什么没有这样做?”

    “我伯老板告发,在边境被捕。”

    “二十八号,就是逮捕您的那一天,您还有多少钱?”

    “一百四十几法郎。”

    “总之,您又山穷水尽了?”

    “我会找份差使干。”

    “您为什么不早点找份工作呢?”

    奥托·姆雷不答话,只叹了口气,好像在等着最严厉的训斥。

    “我为什么要杀卡尔呢?”他终于问道。

    “您知道他总把钱放进小铁盒子这个习惯吗?”

    “知道!那五百法郎就是他从铁盒子里取出来的。”

    “铁盒子上有个密码锁,很像个保险柜。您知道密码吗?”

    “不知道……”

    “铁盒子在奥特级尔街没有找到!”

    “我不知道它在哪里。”

    “有几个人,其中一个是那条街的咖啡馆老板,他们一致作证,称卡尔家的
灯光凌晨一点还亮着,可以透过百叶窗缝看得到。但到了早晨,灯光灭了。”

    “这事我不知道。”

    “巴黎北站开往比利时和德国的最后一趟火车是二十三点零十分。”

    “不知道。”

    “抱歉!二十六号早晨,您买了一份火车时刻表。”

    “因为我答应过卡尔离开法国。”

    “因为您知道火车开出的时间……那是惟一一趟从科隆转向布莱梅和埃姆登
方向的火车……”

    “我忘记了。”

    “在案发现场未能获取杀人犯的指纹。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杀人凶手没有戴
橡胶手套。他把所有自己触及到的地方和物品都仔细地擦过了。这最少需要一个
多钟头的时间。”

    “我没有任何理由杀害卡尔,我是无辜的。”

    “在您的皮袄上发现了海滩的沙子。从十一月十三号起,在土尔耐勒码头卸
的就是这种沙子。您何时去过那里?”

    “被捕前一周,好像是个星期一,十七号前后。我曾想自杀。我看着来往船
只,在一块石头上呆坐了很长时间。”

    “案发那天夜里,您没有去过土尔耐勒码头?”

    “没有。我去看电影了。”

    “那么是第二天去的?”

    “不是!何况曾有两名侦探在午前找过我。”

    “您刚把可卡因扔进抽水马桶。”

    “因为卖不出去……”

    “您通常身上总是带着一把多用瑞土刀。它现在在哪儿?”

    “不知道。我可能把它丢了,要么被旅店服务员伤了。”

    “如果我把您放了,您去干什么?”

    “乘火车回埃姆登,巴黎我已呆够了。”

    “您的领带是谁重新缝好的?”

    “我不明白……”

    弗罗日先生用手指了指被告领带上露出的一段黑色线头。

    “是我自己……”

    “您会针线活?您房间里有针、顶针和线?”

    “和其他所有出门在外的人一样。”

    “把钱交出来……”

    姆雷的脸色一下子变黄了,眼睛变得模糊不清。他摘下领带,扔到桌上,两
手抱住头。

    领带的两层布里藏着一张面值一千法郎的钞票。弗罗日先生感到已经没有必
要对这个栽在他面前的人再说什么,反正他什么也听不进去了。法官平静地在自
己的记事簿上写道:证据:姆雷称案发前一周到土尔耐勒码头,而土尔耐勒码头
自二十六日起才有海滩的沙子。因此可以断定,疑犯在案发当晚去过土尔耐勒码
头,但他想方设法回避这一事实。然而,卡尔的铁盒子没有找到。

    推断:姆雷在被捕前一小时,在杀人罪行将被揭穿公之于众之前,扔掉手中
的可卡因,因此他已经料到会有麻烦。

    承认有五百法郎借款在身,而卡尔的雇员则肯定姆雷在卡尔借给他这笔钱之
后的第二天又向卡尔要钱。这是姆雷使用的转移怀疑视线的作法。首先他口袋里
的钱可以说明这一点。另外他希望警方这样推理:如果他是杀人凶手,那他一定
会设法把借据毁掉。

    事实:姆雷对自己要采取的行动考虑得十分周密,拿着事先写好的借条和一
根棍子晚上潜入店铺,立刻给了办公桌前的卡尔一棒。他十分紧张。没有找到铁
盒钥匙,于是抱着铁盒逃逸。

    逃到土尔耐勒码头后试图用那把瑞士刀把铁盒橇开。计划在杀人罪行被发现
之前乘开往德国的最后一趟火车逃之天天。但是用了很长时间才把铁盒打开,结
果误了火车。

    于是他急得在城里到处乱窜,猜想卡尔的雇员定会把他告发。

    当他又回到奥托维尔街时,时值半夜时分。受害人还有体温。姆勒担心他还
活着,于是又补了一棒。

    然后为了逃避嫌疑,把部分钱放回原处,只给自己留下一张面值一千法郎的
钞票。被捅破的铁盒扔进塞纳河。杀人犯将剩余的钱放进死者的钱夹,擦去自己
留下的痕迹,关上灯后走出店门。

    为慎重起见,他一回到自己的房间便将纸币缝进领带,自认为没有留下蛛丝
马迹。

    这是一桩既无耻又很科学的杀人罪行,凶手很平庸,但性格复杂,还有些傲
慢无礼。

    
    
    



  

 

              第十三章  巴斯

    第一份公文是纽约安全局寄给欧洲各国的一则启事副本,与此同时该启事还
出现在美国各家报纸上。

    如果提供线索,帮助警方把犯人缉拿归案,将获得一千美元奖赏。嫌疑犯罗
纳尔德·莫尔东,人称巴斯,黑人,家住哈雷姆市郊,饭馆服务员,年龄大约二
十五岁,高个儿,细腿,胸部凸起,短前额。

    五月二十一日,在无可置疑酒吧,巴斯在一次争吵中首先对男侍者随后又向
劝架的顾客连开四枪,造成两死一伤。

    在逃跑过程中又把拦截他的区长击倒。天擦黑时逃进了一户住家,开枪杀死
两名追捕的警察,然后从房顶逃脱。

    完全有理由相信,案犯没有进离纽约。

    第二份材料是毛里塔尼亚号船打给美国安全部的电文副本:在船上发现一非
法偷渡黑人。估计他首先上的是救生艇。对追捕他的船员两次开枪,一人被杀。

    他敏捷异常,似对所乘船只十分熟悉,逃跑成功。

    展开日夜巡逻。

    毛里塔尼亚号船不久打来第二份电报:黑人第二次出现在二等舱。又成功逃
脱。

    毛里塔尼亚号给法国安全部的电文如下:被纽约警方追捕的系列杀人犯仍在
船上。未被拘捕归案。一名水手被杀。船靠岸后请协助监视。

    事件一环接一环地发展。

    勒阿弗尔刑侦大队五月三十日向巴黎警方报告:对毛里塔尼亚号船进行搜查,
没有发现嫌疑犯。晚六时有人向警方报告在黑人区发现了他。将随时通报发现的
情况。

    勒阿弗尔警方五月三十一号的报告如下:不安的一夜。三次发现了嫌疑犯。
在圣雅克街发生枪战。一名妇女受伤。将严密监视各火车站和出港船只。

    在同一天,两个小时之后勒阿弗尔刑侦大队向巴黎警方发来了第二份电报:
巴斯在进火车站时被捕。他手里拿着开住巴黎的头等厢火车票,但无任何售票员
卖给过他车票。他没有反抗,装疯卖傻。

    六月五日他犹如一条丧家之犬,日夜拖着饿得几乎走不动路的双腿,身上不
时挨打,头上也时不时地有垃圾或其他污物落上;他又像被顽童嬉戏捉弄之后的
弃儿,被扔到一边。只有他这种人才会有这样一副可怜、可悲的惨相。现在坐在
司法部弗罗日先生办公室的就是这样一个人。

    带他进来的警卫命令他坐下,他没有听懂,或者没听见,也可能装作没听见。
警卫轻轻一推,他便一屁股横坐到椅子上。






    他眼球凸出,眼皮红肿,脸色晦暗。

    他曾遭人毒打,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他难道不该挨打吗?被抓捕归案已
有四天,他竞一直不愿开口说话,只是用眼睛顽固地看着前方,样子像个白痴,
同时又显得无限失望和极其顺从。

    “你决定到什么时候才停止演戏?……”警察们大声训斥他。

    啪!一个耳光……

    他浑身上下糟糕透项。脏得无法再脏的衣服几乎被撕成了碎片。脸部肿胀,
手上、胳膊上到处是擦伤。

    在弗罗日先生面前,他似乎随时准备放声大哭。不久他哭了,真的哭了。眼
泪静静地流在脸上。半边脸的伤口开始结痴,眼泪流在上面痛的他直哆啄。他有
时轻轻地抽鼻子,也不敢拍出声响,像是害怕再次招来毒打。

    纽约又发来电报,补充情况如下:他原籍是比属刚果。在南美种植园工作了
数年。在哈雷姆开始酗酒,变得暴躁,但直到五月二十一日前没有犯罪前科,也
没有什么严重的不法行为。

    他在连续杀人的时候均处于醉酒状态。

    他用的是十二毫米柯尔特式自动手枪,一九一三型,带弹央。专家证实枪管
有一条来复线可能不规范。

    他身着一套浅灰色西服。裤子无背带,用皮带扎裤。

    暗绿色袜子,黑皮鞋。案发那天晚上身带三百美元。

    在这个黑人身上搜出了一把一九一三型柯尔特式十二毫米自动手枪,弹夹里
无子弹。巴黎的专家对这支枪检验后确认,枪管一条来复线已经变形。

    巴斯不说话,显然等着挨打。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胸部像只捏在手里的小鸟
一样急速起伏。

    美国警方在电报中还说:他讲一口流利的英语,幢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

    用上述三种语言对他进行审问,都没有结果。仔细观察他对问题的反应,他
不战栗,也不哆嗦。

    看上去他既不通人性,又有些可怜,同时还令人反感和厌恶!弗罗日先生不
借外语,只会法语,他不准备再试一遍,以免自己尴尬。他只想拿下站在面前的
这个人。

    和以往办案不同的是,这次法官不是一边肩高、一肩边低,舒舒服服地坐在
那里审案。而是站着,且相当激动地来回走动。他机械地搓着那双苍白的、青筋
暴露的干瘪手,搓手发出的声音和揉搓皱纸一样。

    他时不时地走向自己的办公桌,查阅一下放在上面的材料或记录。

    随着时间的流失,疑犯开始感到不妙,他慢慢地拾起头,带着一线希望打量
这位既不打人也不骂人的老者。

    从勒阿弗尔刑警大队的报告中,弗罗日先生注意到下边一段:在黑人的口袋
里发现的东西是:一支手枪(其详细材料另附);一美元的金币和几枚硬币;一
包只少了一支的高卢牌香烟。除此之外,巴斯身上再无其他东西。

    另外一段报告是这样写的:海上成尼斯妓院老钨埃利丝·克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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