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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部分

穿越之坑爹游戏+番外 作者:落花浅笑(晋江高人气vip2014-04-25完结)-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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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清婉一边挖土,一边笑眯眯道:“你猜呢?”

  冷墨笑笑,猜测道:“藏宝图?武功秘籍?或者是古玩字画?”

  “都不对,再猜猜看。”君清婉微笑,继续卖力地挖土。

  冷墨冥思苦想,先后又猜了好几种珍贵的物品,却统统被君清婉否决。

  这时,君清婉已经掘地三尺,挖土的动作,也由最初的大大咧咧,变成了如今的小心翼翼。

  但见她穿着一身绯红的海棠春睡罗裙,蹲在地面的草坪上,手里的大铁铲换成了巴掌大的小铲子,一铲一铲地挖着泥土,模样十分认真。

  只是,由于她拿的铲子太小了,所以她看起来并不像是在挖宝,反而像是小孩子在玩泥巴。

  见此情景,冷墨便猜到她挖的宝物肯定是易碎品,于是哑然失笑,戏谑道:“你现在的铲子太大了,万一不小心挖坏宝物可就糟了,不如这样,我给你找一只勺子来,你用勺子来挖土吧!”

  冷墨说的本来是玩笑话,哪知道君清婉当真了,站起身来,活动活动早已蹲得酸麻的腿脚,一本正经道:“有道理,那你现在就派人帮我找只勺子来吧!”

  见君清婉的模样不像是开玩笑,冷墨心中更加好奇,道:“究竟是什么宝物?我帮你一起挖吧!”

  说着,也拿起一把小铁铲,蹲在合欢树下,作势开挖。

  谁料,君清婉却阻止了他,笑道:“谢谢你了,但是按照风俗,取这份宝物时,是不能由旁人帮忙的,只能自己亲手挖土。”

  “只能自己亲手挖土?”冷墨一愣,黑眸中有不明波光闪动,忽然之间,他似乎想到什么,虎躯一震,难以置信地望着君清婉。

  “你挖的这份宝物,是一坛美酒,”冷墨缓缓开口,神色冷凝,“而这坛酒,是你的‘女儿红’,对吗?”

  闻言,君清婉停下挖土的动作,抬起头看着冷墨,目光深邃复杂。良久,她才轻轻叹息一声,道:“对,是我的女儿红,是珍藏了整整十六年的女儿红。”

  刹那间,冷墨脸色大变,胸中的怒火轰然燃烧,冲天而起!

  所谓“女儿红”,对齐国人而言,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美酒。

  当齐国人家生了女儿后,等到女孩满月时,父母就会精选一坛美酒,封住坛口,埋于一棵合欢树下的地底。

  多年后,待到女孩年满十五岁及笄后,女孩就会亲自取出这坛美酒,送给自己一生中最珍爱的男子,而这名男子,一般都是女孩的夫君,也有可能是她单恋的男子。

  每个齐国女子一生中只有一坛女儿红,女儿红对于齐国女子的珍贵程度,甚至超过处子之身。

  当一个女子将女儿红敬给一个男子,就相当于是在向自己心仪的男子表白,根据风俗,不管该男子是否接受该女子的求爱,也必须喝一口女儿红。

  之后,如果被表白的男子愿意娶该女子为嫡妻,那他今后就要喝完一整坛女儿红,还要跟该女子一起,将两人的名字刻在那棵合欢树的树干上,以此来向众人宣告,他们俩已经情定终生,并将永远对彼此不离不弃;如果男子婉拒女子的心意,那么该女子就会将盛放女儿红的酒坛砸碎,美其名曰“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言下之意就是绝不做该男子的妾侍,也绝不会跟该男子做朋友或陌生人。

  但是,砸碎玉坛之后,该女子也不会再存活于这个世上,而是会砍倒那棵合欢树,然后自刎于树桩旁。

  合欢树,又称爱情树,象征着忠贞不二的纯洁爱情。

  女子若是亲自砍倒合欢树,就表示她一生的爱情已经用尽,已经统统给了喝她女儿红的那名男子。

  她之所以自刎,也是因为她愿意用生命来向心仪男子证明,他是她活在这个世上唯一的意义,她只为他一个人而活。如果他不肯接受她,那她宁愿一死,也要让他永远记住自己。

  换句话说,当一个齐国女子将自己的女儿红送给一个男子,那就表示她已经将生命放在该男子的手中,她是生还是死,全凭该男子的一句话,娶她为嫡妻,或者不娶她。

  正因为女儿红对齐国女子来说弥足珍贵,甚至代表着自己的生命,所以诸多齐国女子,在送出女儿红之前,都会无比谨慎,甚至还会跟家人商议。

  在齐国,几乎有三分之一的女子,今生今世都不会送出自己的那坛女儿红,因为她们找不到值得自己用生命去深爱的男子,而她们的身份往往都是妾;剩下的大部分女子,全是在嫁给某男子做嫡妻之后,才会将女儿红献出,以示对夫君的敬爱和忠贞。

  此时,由于这些女子的身份已经是嫡妻,她们的夫君肯定不会婉拒她们的爱意,所以她们自然也不会自刎。

  只有极少数的女子,才会在嫁给男子之前,就用女儿红向单恋的男子表白,以求得到该男子的回应,同时也为自己争取一个嫡妻的名分。

  这类极少数的女子,无论她们是不是处子,无论她们是初婚还是二婚,甚至是青楼女子,只要她们敢于用女儿红向男子表白,那么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是有情有义、值得敬重的贞洁烈女!

  因为,她们敢于用生命去追求自己的真爱,就好像飞蛾扑火一样,惨烈而凄美。

  总而言之,正由于女儿红的珍贵,所以冷墨才会无法自制地发火,因为他原本以为,君清婉早已经将她的女儿红送给南王了,哪知道,她之前居然并没有送给南王,而是打算现在挖出来送给秦奕风!

  “为什么?”冷墨脸色阴沉如墨,周身的阴鸷杀气仿佛黑色烟雾,闪电般在空气中弥漫开来,“你为什么把女儿红送给秦太子?”

  君清婉没料到冷墨会这么生气,粉唇一抿,忐忑地开口:“因为奕风什么都不缺,我不知道该送他什么……”

  “所以你就送他女儿红?你怎么不送给我?!”冷墨咬牙切齿地问。

  “因为我吃了秦安国唯一的九叶灵芝,所以……”

  “不准你把女儿红送给秦太子!”冷墨猛地一扯君清婉的手臂。

  君清婉防不胜防,尖叫一声,一个踉跄扑跌到冷墨怀中。

  “你的女儿红我要喝,”冷墨面无表情,“秦太子那里,你已经准备了古董笔洗为贺礼,无需再准备第二份贺礼。”

  “啊?”君清婉哭笑不得。

  为避免随侍们走漏风声,从而无法给秦奕风造成惊喜,君清婉刚才特地不许其他人跟从,命他们等候在花园外面,只带了冷墨过来挖女儿红。

  哪知道,正因为无人旁观,所以冷墨居然提出这样霸道又让她啼笑皆非的要求!

  “不准你喜欢秦太子,你只能喜欢我!”冷墨冷冷开口,一俯身,刚毅的唇猛然撷住君清婉的粉唇,他灼热的唇舌带着暴风骤雨般的强悍,尝遍她口中每一寸柔嫩,直至周围的空气好似要沸腾起来,才终于罢手。

  “说!你今生今世只喜欢我……”冷墨在君清婉耳畔吐纳着紊乱的气息,声音微微沙哑,却是磁性低沉,令人怦然心动。

  君清婉愣住,脑海里变成一片空白,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快说,”冷墨轻轻舔舐着君清婉的耳垂,笑容邪魅勾人,“你如果不说,我现在就在这棵合欢树下要了你,合欢树下合欢,倒也是人生一大乐事。”

  “……”君清婉的小脸瞬间爆红。

  靠,又想野战?!冷墨乃太下流了,乃就是个闷骚有木有!

  想到冷墨和自己的第一次欢好竟是在马背上,想到当时冷墨那疯狂的眼神,那近乎□的进攻方式,君清婉小心肝一颤,结结巴巴道:“我、我今生今世只喜欢你……”

  “这才乖,”冷墨满意地笑了,松开君清婉,道,“你现在继续挖女儿红吧,我等着喝。”

  “可是……”君清婉囧囧有神地看看冷墨,“如果你喝掉我的女儿红,奕风知道后肯定会生气的,万一他一气之下,逼迫我们俩和离,或者派人暗杀你,那该怎么办?”

  听君清婉一说,冷墨这才想到事情的严重性,虽然现在秦奕风并未向君清婉询问女儿红的事,但是万一今后他哪天想起来,派人随便调查一下,很快就会知道君清婉的女儿红当初并未送给南王。

  那样的话,秦奕风肯定会要求君清婉将女儿红送给他,到时如果君清婉没有女儿红可以送出,或者秦奕风发现君清婉的女儿红已经被自己喝掉了,那依照秦奕风残暴的性子,到时自己和君清婉肯定都会吃不完、兜着走!

  思及此,冷墨神色阴郁,烦躁的情绪瞬间涨痛心扉。

  一切只怪自己不够强大!否则自己也不会处处被秦太子压制!

  见冷墨有些动摇,君清婉连忙乘热打铁,道:“其实送女儿红只是一种表面形式而已,你也知道,我曾经吃掉了秦安国唯一的九叶灵芝,所以夏太后一直都看我不顺眼。如果我再不想办法使夏太后对我改观,那今后我嫁到秦安国之后,我的日子一定会非常难熬,夏太后一定会百般刁难我,给我难堪啊!”

  顿了顿,君清婉楚楚可怜地望着冷墨,道:“冷墨,我不想让夏太后讨厌我,因为她是奕风的亲娘,而且她对你也挺好的,甚至给你提了位分、让你做我的驸马,又给了你二十万兵权……”

  君清婉故意提到那二十万兵权,果然,冷墨听到兵权二字后,眼神闪烁,显然是被君清婉说服了。

  因为冷墨还指望从夏太后身上入手,获得更多的兵权,所以,若是他一时冲动,非要跟秦太子抢夺君清婉的女儿红的话,显然是一种很不理智的行为,不仅会让秦奕风勃然大怒,还会引起夏太后的反感!

  在复国大业尚未完成之前,自己一定要忍耐再忍耐,绝不能因小失大!

  想到这里,冷墨的眸光变得错综复杂,双眉紧蹙,道:“你说得对,送女儿红只是一种表面形式而已,而你也需要跟夏太后和睦相处。既然这样,那你就将女儿红送给秦太子吧,也好让他高兴高兴。”

  见刚才还怒气冲天的冷墨,忽然因为兵权而放弃索要自己的女儿红,君清婉的心里,不但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反而多了一份沉甸甸的痛楚和忧虑。

  农历八月二日,历书上八月里最吉利的日子,秦奕风的新皇登基大典,在众人在翘首以盼中,缓缓拉开帷幕。

  清晨,天还没有亮,永寿殿里已经忙得不可开交。礼部的宫女们和太监们捧着礼盒和帝王仪仗,鱼贯而入,往来穿梭。

  殿前的台阶上,铺着长长的正红色地毯,台阶的尽头,一辆帝王专用的华贵龙辇,早已等候多时。

  秦奕风穿上国师亲自送来的明黄龙袍,头戴象征帝王威严的金龙冠,腰系海浪云纹织金腰带,就这样不疾不徐地走下高高的台阶,走进龙辇。

  两刻钟后,龙辇抵达庄重的太庙,而太庙外面,早已经人山人海,彩旗飘扬。本国和异国的官员、命妇多达数千人,统统到场,排列得整整齐齐,静候新皇出现。

  秦奕风走下龙辇后,时候尚早,所以他并未进入太庙祠,而是与众人寒暄起来。

  谈笑时,秦奕风的目光不经意间掠过秦洛洛,然后就停在她身上,随口赞美道:“洛洛,你今天很美,这身绿衣裙很适合你。”

  “真的吗?谢谢堂兄的夸奖。”听到秦奕风罕见的赞赏,秦洛洛不由心花怒放,对柳纤云的感激和信任,顿时蹭蹭蹭地增加了好几倍。

  原来,上次在先皇葬仪上,秦洛洛因为穿得过于华丽,不仅被秦奕风没收所有首饰,还被罚抄《女戒》;这一次,虽然秦奕风登基是大喜事,但秦洛洛心中有了阴影,因而也不敢穿得太张扬。

  由于柳纤云和秦洛洛私下里已经达成协议,柳纤云要帮助秦洛洛成为秦奕风的皇后,而秦洛洛要帮助柳纤云和冷墨复国,所以,今日在柳纤云的建议下,秦洛洛便摈弃了往日俗艳的着装风格,穿了一身小清新的碧绿罗裙,发髻中别一朵牡丹绢花,往无数姹紫嫣红的莺莺燕燕中一站,仿若一片亭亭玉立的出水莲叶,倒显得娇俏可人,令人耳目一新。

  然而,秦洛洛的高兴情绪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她那套罗裙和那朵牡丹绢花上,事先被君清婉暗中派人喷了一种特殊香水,那种香水是专门吸引蜜蜂的。

  这不,当秦洛洛和秦奕风寒暄时,两只蜜蜂就被特殊的花香吸引而来,围绕着秦洛洛嗡嗡作响。

  见此情景,秦洛洛的贴身丫鬟巧巧吓得尖叫起来,指着秦洛洛的头,结结巴巴道:“福康郡主,您、您的头上有两只蜜蜂!”

  秦洛洛自然也听到头顶的动静,抬头一看,顿时花容失色,本能地四处逃窜,期望能甩开蜜蜂。

  哪知道,她不跑还好,这样一跑,罗裙上的香气立刻随风逸散,眨眼功夫就吸引了几十只蜜蜂过来。那些蜜蜂好像乌云一样,在她身旁嗡嗡飞着,挥之不去,越聚越多。

  “啊啊啊——!”秦洛洛惨叫不已,本能地胡乱挥舞手臂,希望能赶走蜜蜂。

  哪知道蜜蜂不仅没被赶走,反而被她惹怒,其中几只毫不客气地狠狠蛰在她的脸蛋上,令她娇嫩的脸蛋瞬间红肿起来。

  “来人哪!快来人!帮本宫赶走这些蜜蜂——”秦洛洛吓得哇哇大叫,仿佛无头苍蝇一般,在太庙祠前的广场上拔足狂奔,跑得气喘吁吁,发髻散乱。

  宫人们大惊失色,慌忙冲过去,手忙脚乱地替秦洛洛驱赶蜜蜂,有的用衣衫扑蜜蜂,有的想用扇子扇走蜜蜂,还有的用网兜网蜜蜂……

  一时间,整个场面无比混乱,犹如一锅沸腾的粥。

  秦奕风眉头紧皱,原本的好心情,瞬间被秦洛洛破坏得无影无踪。

  就在这时,君清婉被一群侍卫和丫鬟簇拥着,艳光四射地出场了。

  由于今天是秦奕风的登基大典,所以君清婉人逢喜事精神爽,穿得那叫一个张扬,直接把上次君子衿赐她的霓裳羽衣穿上了。

  霓裳羽衣,整个齐国只有一件,堪称国宝,那自然是雍容华美。

  蓝紫色凤尾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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