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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若尔+番外 作者:九紫(晋江vip2014-11-06完结)-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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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慎之却是没有耐心再等下去了,直接拉着她的手坐到她对面,恶狠狠地凝视她的眼睛:“还要几年?”

    “什么?”( ⊙ o ⊙)啊?

    “我问你还要几年才能忘了他,才能走出颜佑之带给你的阴影!”他握住她的肩膀不容许她有半点逃避,“五年?十年?要是都不够,你回答我,还要几个四年才能彻底忘了他!”

    作者有话要说:43章也就是下一章是防盗章节,勿买。买了也不要紧,晚上替换成正文。

    我擦,真不是故意的,我点存稿箱来着,不小心点成立即发布了,连忙把42章,也就是这一章给一起发布了。

    晚上只好再更一章。——|||

 第43章

    叶慎之确实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方若尔已经成为他少年成长时期;心中的一道执念。

    在看到床上悄无声息的方若尔时,那一刻他竟有些痛恨自己年少时无端的骄傲。

    如果那时不那么骄傲;在意识到自己心意时;好好保护她长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后来的那些,她是不是就会少遭受一些磨难;她的右臂,是不是也不会再也无法抬起?

    叶慎之不知道;他只知道,他早已经将她放在了心里;很久很久;久到无数可午夜梦回,他的梦里全部都是她。

    那是他少年时期最难以启齿的时光,也是最酸涩的一段时光。

    少年时期心高气傲的他简直无法接受自己是一个恋童癖。

    幸好,他不是,他恋的从头到尾都只是她一个人。

    ***

    方若尔并不懂得他的千回百转,柔情缱绻。她此刻被叶慎之揽在怀里,从他怀里挣脱,可惜叶大少天生反骨,她越是挣脱,反而被他抱的越久越紧。

    早就领教过叶大少何等霸道的她,双眼望天,大脑十分清醒。

    她甚至能分析出叶慎之和颜佑之怀抱的不同。

    被柚子抱在怀里,像是被一团温水环绕,令人沉醉,让你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被叶大少抱在怀里,如同纳入一个安全的没有一丝风雨的城堡。他就像一个巨人,是要身在其中,你丝毫不会怀疑,这个人一定会为你挡下所有风霜刀剑。

    他真是一个令人安心的存在。

    好一会儿之后,她才伸出食指,戳了戳他的胸膛,“喂,叶慎之,抱够了没有?”

    叶大少:“没有!”

    ***

    叶慎之和方若尔吃过了一个丝毫不浪漫不温情的烛光晚餐。

    吃完晚饭后,叶大少拉过方若尔,准备和她好好谈谈。

    他十分骚包地坐在白色真皮沙发上,姿态闲适而慵懒,如同一只临水开屏的孔雀一般,抬着下巴勾着眼角问方若尔:“被本我这样姿容俊秀英伟不凡的人喜欢是不是很得意?”

    方若尔摇头:“没觉得。”

    色~诱失败,叶大少脸一黑,“你还能找得出比我对你更好的人吗?”

    若尔脸色一黯,原本有的,现在没有了。

    见她如此神情,叶慎之心里也不好受,他性子向来是吃软不吃硬,她人一软下来,他整个就没了办法,“你看,现在只有我对你最好。”他将自己夸的天上有地下无之后,“我都送到你面前了,你不抓住,还犹豫什么呢?”

    原本还有些伤感的方若尔,端起手中的红茶喝了一口,看他眼神像看一只逗比。

    ***

    从未谈过恋爱的叶慎之在情之一事上,表现出了从未有过的低情商。

    此路不通,叶慎之便又有了其它方式。

    联姻。

    方氏现阶段的情况叶慎之很了解,加上叶氏蒸蒸日上,现在不光是在国内,随着新能源为产业链的汽车、电子产品在全球的普及,即使是全球范围内,叶家都占有一席之地。

    方老爷子精力越来越不济,商场上也受到赵氏集团的打压,原本两家分庭抗礼,现在赵家越来越有超越方家的势头了。

    原本想在新能源合作上分一杯羹,偏偏小孙女不合作。

    没想到在这个时候,叶家向方家提出联姻。

    和叶氏联姻,对于现阶段的方氏来说,不说如同天上掉馅饼,也是雪中送炭,毕竟叶氏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已经远远超过了方家。

    叶方两家联姻的消息放出来后,方家的股票都上涨了许多。

    叶家并没有提出叶慎之具体和谁订婚,方家也因此陷入一种明争暗斗之中,可以说,谁和叶慎之结婚,就有很大希望继承方氏。

    哪怕叶慎之真的和方若尔相识多年,叶慎之也是奔着方若尔来的,方咏宁兄妹也不会轻易对叶慎之放手。

    很快,在国外留学的方若华被召回国内。

    ****

    叶慎之离开加仑学院去海外求学时,陶颖不过十二岁,一个在小学部,一个在中学部,平日并无交集,对叶慎之印象的只停留在‘他是叶氏继承人,中学部学生会会长’这样的认知上。

    加上那个年纪的小女孩都不可避免的喜欢H国类型的花样美男,而像叶慎之这样少年老成总是一头利落短发的,那时候的陶颖还并不会欣赏,况且她情窦还未开。

    即使后来叶慎之的照片与名字家喻户晓,陶颖也没有和他直面接触过,那时候叶慎之大多时候都在国外,最多只是听表妹方若华偶尔和她说‘叶慎之学长怎么怎么样’,语气中大有崇拜。

    陶颖那时候就知道,方若华喜欢叶慎之。

    方若华刚出国时,和叶慎之并不在一个学校,毕竟Eton College并不是谁都可以进去,即使是叶慎之,也是经过多方考核。

    可是后来,方若华凭借自身才华,考入了叶慎之所在的同一所大学。

    当然,那个时候方若华对于叶慎之还只是在国外的华人圈听说过他的名字而已,那时候他不过刚刚崭露头角。

    因同是华人,又都在一个城市,在学校与学校之间的联谊活动中,方若华不可避免的认识叶慎之。

    陶颖对于他的全部认识,都是来自于方若华。

    那时候她也不在意,不过方若华在和她说时,她还是有意无意的刺激方若华的骄傲,告诉他,他那样的天之骄子,是不可能长情的,也说过,他那么多年没有女朋友,要么是同性恋,要么是那方面不行。

    她那时候还善解人意的告诉方若华:“喜欢归喜欢,难道要守一辈子活寡吗?借腹生子,然后你在家里带孩子,出门给他撑门面,让他私底下和自己的小情人快活,你确定那样的生活你忍受的了吗?”

    “不说这些,男人因不会怀孕,比女人更重欲,他要是在外面乱搞染了病……”

    一方面,她确实有这些担心,毕竟方若华是她从小一起长大的表妹;另一方面,她也不希望方若华和叶慎之在一起,以叶慎之后来的地位财势,他和方若华在一起的话,有了叶氏支持,大舅舅那一方十有□□会继承方氏,到时候方氏全部都是方若华的,方氏还有她的立锥之地吗?

    哪怕再自欺欺人,她也知道,她姓陶,不姓方。

    所以这次叶方两家联姻,她是无论如何也要争取,即使争取不到,也不能让方若华和方若尔得逞。

    无关感情,只是利益。

    ***

    想到此节之后,陶颖反而轻松许多。

    论美貌,三姐妹中,方若尔要胜过陶颖和方若华许多,毕竟遗传基因在那里。

    但若论其它,方若尔拍马都难及她和若华。

    且不论方若尔那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的身份,就连她的生母和嫡亲奶奶都是上不得台面的戏子,她就不信叶家能看得上。

    只叶慎之喜欢有什么用?联姻从来都是两个家族之间的事,可不单单是两个人的事。

    再说样貌,陶颖也十分自信。

    二十岁之前的样貌是父母给的,二十岁以后的样貌是自己给的。

    陶颖可深信这句话。

    原本长的就不差,称得上美貌。她现在二十七岁,市场去美容会馆做美容,对于自身的一些缺陷,私底下也微调过,称不上动刀子大整,在现在的美容会所来说,只是做了一次美容而已,半点不需要大惊小怪。

    这几年她越发的明艳动人,光是那股风情,就不是整天披着白大褂整个一个书呆子,半点风情也无的方若尔所能比的。

    只要是男人,两人站在一块,眼睛不瞎的都知道会选谁。

    这一点,从她这些年身边如苍蝇一般对她献媚的众多男人中,就能看得出来。

    况且,方若尔有和男人同居多年的历史,叶家不会不知道,试问,就算叶慎之不介意,她就不信叶家其他人不介意。

    方若尔的性格,陶颖这些年早已看的透透的,不光是她,只要有眼睛的人,必然都能看得出来,方若尔不适合当长媳,更别说叶慎之还是叶氏的继承人。

    难道让方若尔永远不出来应酬?出来应酬就她那脾气,会把所有人都得罪光吧?

    就算这些叶家都能忍受……陶颖唇角得意地勾起一抹浅笑,叶氏未来继承人的妻子必然要对外应酬的,方若尔……可是个残疾。

    虽然是后天导致的右臂不能动,可谁知道那场事故有没有给她的身体带来什么毛病?说不定,还会遗传呢!

    她幸灾乐祸地咯咯笑了起来。

    即使只有千分之一的机会遗传,叶家人也定然不会让未来继承人冒这个险。毕竟,叶慎之生出来的儿子,也会是叶氏继承人呢。

    说起来,方若尔唯一的优势,就是叶慎之看中了她了吧?

    叶慎之这么多年都没个固定女朋友,十有□□怕就是个GAY,只是隐藏的好,外人不知罢了。

    他看上方若尔会因为什么?无非就是因为方若尔现在是他的摇钱树,打方若尔注意的人又太多。

    方若尔现在和他合作,自然没事,等她结婚,她老公家族想让方若尔把她研究的东西交出来,到时候一边是老公公婆,一边是合作伙伴,谁知道方若尔会怎么选择?

    最好的方式莫过于直接娶了方若尔,反正他自己也是个GAY,娶回来当个摆设,顺便借腹生子,一举多得。

    自认为猜到了真相的她,越想越觉得叶慎之心计也真够深的。

    不过,她喜欢。O(∩_∩)O~

    至于她,只要能继承方家,和谁生孩子不是生,况且叶慎之不论智商还是外形,条件都不错,大不了结婚之后各玩各的。

    婚姻是婚姻,爱情是爱情,两不冲突。

    说到爱情,她不知怎么想到那十三年,颜佑之对方若尔的呵护备至。

    她神色倏地转冷,不屑地轻哼一声:“可那又怎么样?男人还不是说变心就变心,说离开就离开!连颜佑之那样的人都……”她紧咬着下嘴唇,“自古男人皆薄幸!”想到若尔,她也不禁生出一丝异样的感受,低语了一声:“从来红颜多白痴。”

    到底是女人,即使曾经恨方若尔恨的咬牙切齿,在知道颜佑之离开后,方若尔所受的种种,也未免有物伤其类之感。

    不过这样的怜悯在她脑中不过一闪而逝,只要一想到她曾经拿着弓弩对着她脸上射,还用臭袜子堵着她的最,将她在阳台上倒吊了一整夜,她就恨不能啖其肉食其血,再无一丝心软。

    方若尔啊方若尔,要是你连叶慎之看上你借腹生子和发明创造的唯一优势都没有了,就不过是个只会整天在实验室里捣鼓机械的书呆子罢了,你还拿什么来和我争?

    她笑眯眯的想。这样说来,还是若华对她威胁更大呢。

    不论是无可指摘的身份,还是通身的气度,不论是样貌,还是学历,几乎是无可挑剔。

    如果叶家真要选,方若华基本上是不二人选。

    可她差了什么?她不就是不姓方吗?可她妈妈也是外公的嫡亲女儿,凭什么女儿就不能继承家业?她就偏偏争上一争!

    作者有话要说:嗯,被你们发现了,叶大少的情商也等于零。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方若尔满心不乐意地坐在华丽如西式宫殿的房间里;看着眼前刘海全都梳上去扎着马尾辫面容姣若好女的男子在脸上捣鼓来捣鼓去;这娘们儿兮兮的男人捧着她的脸;露出暴殄天物天打雷劈心疼的仿佛在割他肉的表情,挑剔地皱着两条被修的秀气宛如柳叶的眉;红唇微嘟着:“啧啧啧,你还是女人吗?长着这么一个令人嫉妒的脸;居然不好好保养。”他伸出纤细修长的手指捏着她的下巴,娇声道:“你瞅瞅你这皮肤,平时都不保养吗?都有点糙了!”

    那一句‘糙了’简直千回百转勾的人心肝儿乱颤;方若尔耳边不停的回荡着:

    糙了……糙了……

    操了!

    她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战;诡异的小眼神求救的瞥向一边舒展着身体坐在白色真皮长沙发上的男子,男子被她那湿漉漉的眼睛看的喉咙发干;脸上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对那身材妖娆纤细穿着粉色紧身包臀裤的男子道:“三个小时内,务必将她收拾的能看!”

    “用‘能看’两字是对我的侮辱你知道吗?”妖娆男子扭动着水蛇一般的小蛮腰,对坐在床上的叶慎之抛了个媚眼,娇滴滴道:“叶大少你真有眼光,交给我,你就擎好吧~”

    那尾音勾的叶大少眉头紧皱,淡淡地转过目光投向坐在黑色皮椅中神色痛苦的女子。

    女子二十三四岁的年纪,一张清水芙蓉面纤尘不染,即使额前刘海被造型师随意地夹了上去,也丝毫掩盖不了她的天生丽质,反而因为没了刘海掩盖,将她清艳的面容更加直观地展现出来。

    方若尔听到叶慎之的话,就跟捞出水的咸鱼一样,整个人都没精打采了起来,哀叫道:“天啊,三个小时,我都可以……”

    话音未落,叶慎之就凤眸一瞥,眼中带着浓浓的不满和醋意:“别和我提实验的事,你一天中有十五个小时都泡在实验室中还不够吗?”

    方若尔完全察觉不到他话语中快弥漫整个房间的欲求不满和不悦,望着一旁包装精致的被打开的盒子里一双十公分高的高跟鞋,颤巍巍地抗议:“叶慎之,你确定我穿那个东西不会被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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