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都市青春电子书 > 似爱而非 定稿版 >

第4部分

似爱而非 定稿版-第4部分

小说: 似爱而非 定稿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夏明修显然对此不似我一般畏惧,还拔高了声音:“肖恒到底做过什么事,到你不能原谅的地步?”
  我大鼓掌,夏明修不愧是聪明人,问的问题也是我最想听到答案的。就是这个,我究竟做过什么,能叫你如此憎恶。
  “你不要跟我提他了好么,”洛予辰刻意冷淡地说:“我以后都不想再听到他的名字。”
  夏明修抱着箱子,愣愣地站了半响。
  我则是扫兴,好不容易夏明修问出来了,还是没能听到问题的答案。
  “洛予辰,他是不是真的做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夏明修放下箱子,坐下来轻轻搂住洛予辰。
  洛予辰没有挣开他。
  什么?这算什么?我瞪他,徒劳地瞪。这算默认了?
  我真的很冤,我特别想不通,我到底做过什么了,怎么就十恶不赦了?
  洛予辰很有能耐,一句话不说,就把代表光明和正义来匡扶我这个弱小的夏明修变成了同情他这个受害者,然后对我这个坏人同仇敌忾的人。
  之后的几个小时,我的行为就是努力地思索着我曾经做过的最对不起洛予辰的事情。
  间接导致他放弃足球和强迫他跟我在一起,不知道哪个更不可原谅一点。
  还有比这更甚的么?不是吧,我肖恒怎么说也算是天性善良,比这些更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记得干过。
  而且,就说足球和在一起的事情,如果洛予辰自己特别坚持,我又能对他有什么影响?
  放弃足球是他自己说的,而和我在一起虽然是我说的,洛予辰完全可以斩钉截铁地跟我说不。
  我本来就没想到他能答应我,他拒绝的话我也不是就不会帮夏明修,他甚至不用赌上他自己,他只要站在我面前气势汹汹地问一句:“朋友的忙,你帮不帮?”,我也得说帮啊。
  都十年了,每天像全职老妈子一样伺候他,帮他在事业上功成名就,偷偷料理掉所有对他不利的人,费尽一切心思讨他欢心,不敢有一件事怠慢,不能有一天不陪着笑脸,就这样,还是被不屑一顾了。
  那十年前的我,只能是更多披了一层纯洁友情的外衣,其他的,其实真没差多少。
  十年了,虽然不能让他展颜,我却已经尽我全力补偿他了,连最后放他自由,我都做到了。
  如果说是恨我浪费了他的青春年华,那么──他现在二十七岁,正在最英姿勃发的年纪,青春也不能算完全被我浪费掉了。
  我私底下觉得自己虽然做得很不对,但怎么也算仁至义尽。
  人心都是肉长的,就算我怎么样配不上他,十年了,十年跟在身边的一只老流浪狗也该有点感情了吧。
  要说拆散他和夏明修,虽然很对不起夏明修,但是事实就是十年之间两个人根本没断过,有我没我基本一样,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里。就算没我从中作梗,两人难道就能再突破现状,顶着演艺界名人的身份把两人的关系昭告天下?
  所以我觉得我还不算特别愧对他们。
  心不在焉地跟着洛予辰工作一天之后,在停车场,终于遇到了我特别愧对的人。
  死了之后第一次看到,还真的挺想念他的。
  我知道洛予辰是不喜欢他的,貌似还有点怕他,以前见到他都会浑身不自在,今天照旧表情僵硬,以往那人看在我的面子上会给洛予辰个好脸,今天也脸色不善。
  脸色不善其实已经很对的起洛予辰了,我还以为他会跳起来把洛予辰暴打一顿。
  我哥方写忆,就是那个对我特别好,我十八岁的时候才认回来的老爸的前正宫娘娘的儿子。
  因为十八岁才认识,叫哥我觉得肉麻,于是一般情况下我都会直呼其名。
  离近一看,方写忆虽然还是帅,但清瘦了不少,脸色也很差。
  我给他添了不少麻烦。他以前虽然位居经理,却一直是懒得管公司的事,三天两头不见人影的人,现在公司整个都是他的了,我没有提前预告就把大小事务全盘扔给了他,还要他帮我料理后事。
  凭良心讲,其实真的特对不起他。他对我一直不错,结果我肯定让他伤心了。
  既然我不在,方写忆总经理就没有理他旗下的大牌歌星,径自向自己的银色奔驰走过去。
  “方先生。”洛予辰不知出了什么问题,破天荒开口叫他。
  方写忆优雅地拉开车门,停住,头都没回,架子拉得比洛予辰大明星还要足。
  “请问,您……能联系到肖恒吗?”
  我很惊讶。
  我以这种没人看得到的形态在他身边也飘了有一周左右了,他可一次也没有主动提及我。初次听他提及,我也并不是特别高兴,按照常识推理,他就算能想到我也八成不是什么好事。
  “洛先生找小恒有什么事吗?”方写忆一身黑色风衣,靠着银色跑车缓缓转身,潇洒优雅万分,绝对可以媲美电影的拉长慢镜头,他还嫌不够,又悠悠点起一支烟。
  方总经理如果去拍电视剧,赚得不能比夏明修少。
  “他……还有一些东西放在我这里,我想还给他。”
  果然,我的推理正确。
  那一箱他看了就烦的照片吗?我立刻开始无情地嘲笑洛予辰,你自己烧了就是了,至于多此一举么,你还是想借机知道我的下落吧?
  我的遗书里,明确地告诉方写忆,不要告诉洛予辰我的事。
  如我之前所说,我起码最后要善良一次,我不希望洛予辰因为觉得有愧与我而和夏明修不得修成正果。
  现在看来,我还是太自命不凡了,还以为自己这种洛予辰生命中的小灰尘能够给他造成一定的影响。
  失败源于过度自信,非常鄙视自己。
  08
  方写忆吸了一口烟,魅力十足,然后薄凉道:“不用。你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小恒用不着了。”
  我用不到了,他说的是大实话。
  洛予辰闻言当然觉得被针对了,也开始不爽,反正牌大也敢耍,他冷冷地看了方总经理一眼,转身走了。
  我回头,看见方写忆狠狠掐了烟,丢在地上碾碎。我极度良心不安,心里给方写忆真诚默念了三千遍对不起。
  洛予辰一路没有表情,却踩足油门飙车回的家,被方总经理得罪之后的愤怒,即使努力压抑着也一清二楚。
  他停好车就立刻跑上楼,了解他如我,已经很明确他要干什么了。果然,他很快找到了发泄的对象,愤怒地拎着那一箱照片,迅速下楼到了垃圾焚化炉,然后毫不怜惜地通通塞了进去。
  洛予辰那种一根线的神经,相当容易预测他的行为。
  火光闪耀,带着焦黑的碎片飞来飞去,烧得劈里啪啦,也算听了个响。
  我地站到一边,欣赏着洛予辰在火光映照下刀削的英俊侧脸,冷静地看着回忆一点点焚烧殆尽,化成灰,还能不住地赞叹,洛予辰你够狠,一点点活口也不给我留下。
  要是还活着的时候我能像现在这么酷,说不定在洛予辰眼里我的形象还不至于卑微。
  夏明修很晚的时候来了,带了宵夜,两人就在厅里吃着,一派祥和。
  经过几天的细心研究夏明修和我的不同,我的基本总结就是──夏明修除了天生的笨手笨脚和糟糕的做饭水平,哪里都比我好。
  外貌心灵之类的硬件问题就不谈了,有一点夏明修很明显胜过我的就是,他和洛予辰的相处模式是平等的。夏明修从来不用像我一样处处委曲求全地顺着他。
  现下我心里已经没有了对于世界并非人人平等的现实的愤愤不平,觉得夏明修这样独立的人格和不卑不亢的性格非常值得我学习。
  一般情况来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你百般都求不得。所以,不自抬身价就不错了,倒真不用像我那样弄得卑躬屈膝。
  夏明修自然是很喜欢洛予辰的,却没有表现成没有洛予辰就不行,所以和夏明修在一起的时候,洛予辰是温柔的。因为他不温柔的话,他不能笃定夏明修就会一直喜欢他,像他笃定我被他吃得死死的一样。
  夏明修也许是我见过的全世界最完美的人之一,外貌动人,心灵美好,连天生的行为模式都是这么正确,让人不得不感叹造物主心情好了的时候的杰作。
  至于我深爱的洛予辰,曾觉好像也是比较完美的。后来和我在一起,他被我供着奉着,就成了一个冷酷、暴躁、我行我素的人。
  不过幸好他并不是脱离社会,他冷酷暴躁的对象也只是我而已。
  这不,在夏明修面前,他尚且能算是一个很好的情人。
  不禁想起曾经听说过的一个童话,就是两个不完美的人相遇,一起变得完美。
  我和他一起是错的,他当然完美不了。现在他终于能够和这样一个很完美的人在一起,变得更加完美。
  我曾经比较自私,虽然希望洛予辰幸福,但是看着洛予辰和夏明修一起幸福快乐就想搞破坏,根本不能装作视而不见,更别说是退到一旁默默祝福,所以说要我放手确实是比登天还难,就因为我只要活着一天,都没有办法看着他和别人在一起,才用死来一了百了放他自由。
  当然阴魂不散这个结局不是我能预料到的,相当令人哭笑不得。
  而现在,我已经彻底叹服了,甚至学会了欣赏两个人在一起的美好。
  我知道我一定是还有什么没有做好,才仍然不得升天。或许要等到我可以由衷地为他们感到高兴的一天,我就解脱了。不可思议的是,一周之前这还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但是现在每天看着两人平静的幸福,我却觉得也快了。
  等到万籁俱寂两人早都沈沈睡着了,我无所事事,于是开始继续挖掘情敌的完美品质。
  夏明修还是一个很坚强的人。
  当年在医院里,他是面对病魔最顽强的;后来在萤幕前,他也是笑得最灿烂的。
  我一直特别嫉妒他。但是从来不敢跟神祈祷这个人能早日从我和洛予辰的生命里消失。
  在医院里的时候,他正被白血病折磨着,随时都可能死掉。在生与死这个问题上,我不敢到神明面前乱说话。
  我经常被洛予辰押着,不情愿地去看他,他每次都是苍白、透明,却坚强地笑着,缠着我说我们俩小时候故事吧。
  他那时病得都不太能走路了,就只好捣腾着花草,在窗边种了一排一排,抹得满脸泥,然后神神经经地一个一个花苞起着名字。
  医生其实很反对他玩泥巴的,不过可能也都知道他差不多没救了,也就由他去了。
  夏明修的花草无非就是一些小红小白之类的俗气名字,只有一盆,开了很漂亮的粉红色的花,其中最风情万种的一朵,他给它起的名字是“洛予辰”。
  旁边自然有“肖恒”和“夏明修”,不过那两个都一副萎顿,昭显着主人明显的偏心。
  我在那个时候就觉察到了夏明修对洛予辰的心意。情敌之间互相感应的直觉总是非常准确,他是玲珑心思,自然也明白我的心意。
  那个时候我和洛予辰都不认为他最后是能活下来的。
  洛予辰背着他偷偷哭的时候,他就会安慰他说,我又还没放弃,你哭什么。
  当时我虽然极度妒忌他抢去了洛予辰的注意力,同样还是希望他能够好起来。
  中间有一次他昏迷了,好几天,我一度在想之后我该怎么安慰洛予辰,结果他居然还是醒了,明明刚刚最接近地濒临死亡,他醒来第一句话仍然是笑着说:“跟你们说了,我命大,死不了。”
  最终连命运之神都被他的坚韧打败了,居然在最后关头找到了适配的骨髓。
  09
  在手术间外面的那几个小时,我把颤抖的洛予辰抱在怀里,那漫长的等待里我远比洛予辰要痛苦百倍。
  洛予辰只是多余地担心,手术是很有保证的,结果八成是皆大欢喜。
  但是我却觉得前途陡然一片黑暗,渺渺茫茫。从此之后夏明修要永远出现在我们之间,从我这里抢走洛予辰这个事实,萦绕心间,不得安宁。
  洛予辰不知道,夏明修在手术前一天晚上问我一个问题。
  他问:“肖恒,你希望我活下来么?”
  我觉得这个问题对我极其残忍。
  他不是在怀疑我的人格,他也没有恶意,只是我们都明明白白地知道,他活下来,会抢走我最重要的东西。
  他竟然善良到了在认认真真地思考到底要不要活下来抢走本来就不属于别人的幸福的地步。
  那是我第一次清楚地意识到我一定抢不过他。
  一个这样的人,天使的外貌和天使的灵魂,我禁不住自问肖恒你作为一个既不很出众也不很善良的区区正常人类凭什么跟他抢。
  最终手术很成功。记得洛予辰听到消息立刻从我怀里挣脱出去,朝天而跪泪如雨下。
  在夏明修抓住了命运的当天,我站在洛予辰身后,明白我从此失去了眼前这个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他被一个非常美好像天使般的人吸引了。
  那个天使身上带着阳光,应该已经很明亮很温暖,但是还觉得不够,还要把我人生中的阳光也给带走。
  我妒忌我不甘我不服我不懂,可我没有办法。
  人生从那天起步入黑暗,直到所有的激情和勇气在黑暗中消失殆尽。
  洛予辰和夏明修温馨甜蜜的日子大约又过了十几天,我也念了十几天的大悲咒,卓有成效,现在完全能够以平常心来看待眼前的一切。
  其实不能算是完全的平常心,我还是会刻意把一点点小小的摩擦放大,来满足我黑暗扭曲的心理。
  我不停地挑剔夏明修哪里做得不够好。
  比如说他笨手笨脚打掉了碟子,我会在旁边尖酸地讽刺;或者他把食物弄得一团糟,我也会毫不留情地捧腹大笑。现实中的夏明修生活上确实有点白痴,而洛予辰也被我多年养得完全没有自理能力,于是我和洛予辰住了快十年的房子在数周之内被他们弄得乱七八糟。
  可是两个人还是很温馨,不管夏明修把好好的粮食祸害成什么样子,洛予辰都照吃不误,从来不会像对我一样挑挑拣拣;东西不知道随手放在了哪里,两个人就花一下午的时间一起翻箱倒柜地找,洛予辰也从来不会对夏明修发脾气。
  要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