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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部分

都市夜归人(灵异)作者:朱砂-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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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我回去问。”

  “谢谢沈哥。”

  “谢什么。”沈固笑笑,“东方辰难道不是特事小组的人?怎么,她就跟你小子近乎?我们都不算?”

  小黑子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脸上起了一层红晕:“没,我不是那个意思。对了沈哥,那家伙逮到了没有?”

  “没有。”沈固叹口气,简单地讲了一下情况。小黑子恨恨地一拳砸在桌子上:“MD,居然跑了!”

  “是啊,而且今后再想抓他可能更困难。我看,你先回去休息吧,这就剩下半天班了,没什么事。明天早上再来上班。”

  “那我回去睡一觉。票不好买,我买的站票回来,车里头挤得跟罐头似的,我就后半夜在过道上坐了一会儿。”小黑子话还没说完呢,手机就响了,他接起来听了一下,“妈?啊,我回来了……怎么?是张伯伯吗?他儿子?张大哥?张大哥不才三十三吗?怎么就……好好,我马上过去,哪家医院……哦好好我知道了,我去找你。沈哥,我妈打电话来,说我爸的一个老战友儿子突然死了,他另一个儿子在济南呢,我得过去帮个忙。”

  “去吧去吧。明天要是不能过来就打个电话。”

  “我知道了。现在真是,我爸那老战友儿子才三十三呢,突然就心脏病死了。要说现在这个亚健康,唉,他自己的孩子才4岁呢。我先走了,不知道老头能不能受得了呢,别再一个激动自己也搭进去。”

  “你快去吧,别再说了。”沈固看着小黑子一头蹿出去,不禁摇摇头。如今都市白领人群压力大,运动少,要吃喝应酬的时间又太多,什么三高之类的病都在年轻化了,但三十三就——苦的是活着的人。想到这里,他决定打明天早上开始,一定要扯着钟乐岑起来运动。

  正想着呢,电话就响了,沈固低头一瞧,正是钟乐岑的:“嗯?”真是心有灵犀啊。

  “什么时候下班?”

  “准点吧,今天没什么事。怎么了?”一般来说,钟乐岑不会问这个问题,准是有什么事。

  “汤圆今天调皮,把那个牌子弄掉下来摔碎了,我发现,那居然真是脱胎瓷。”冰冰的魂魄归体之后,魁星点斗的瓷牌上那个隐隐发红光的点就失去了光彩,完全变成了普通的青瓷。钟乐岑觉得这东西做得实在不错,反正现在也不会有什么害处了,就干脆拿回家去摆着做装饰了。

  “脱胎瓷?”沈固记得刚看见那块瓷牌子的时候钟乐岑提过这个词,“你当时不是说什么骨灰瓷——”

  “不是不是。当时不是从里面掉出来点——那个‘人体组织’嘛,我以为是骨灰……但是我后来也想那个骨灰瓷主要产地也不在咱们国内,而且我后来拿这个瓷牌好好看过,这是釉下彩,就是把釉涂在胚上一次性烧成的;骨灰瓷是必须要烧两次的,所以绝对不是骨灰瓷。”

  沈固反正是听不明白什么釉下釉上的:“那,脱胎瓷怎么了?汤圆这个小东西,太调皮了,你得好好教训了啊。”

  “一只猫嘛,它懂什么。哎,我现在跟你说脱胎瓷啊!你知道什么是脱胎瓷吗?咳,跟你说都说不明白,你下班回来看看吧,这东西真是古怪极了,我估计上下五千年也没人烧出过这样的东西。”

  沈固放下电话,摇摇头——钟乐岑又在吊人胃口了,什么叫上下五千年也没人烧出过,好吧好吧,反正今天没什么事,他就提前下班算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无胎之瓷

  钟乐岑正在家里拿着几块破瓷片子对着光猛照。汤圆咪呜咪呜地在他脚边蹭,丝毫没有犯了错误的自觉。沈固伸手捏着它颈后提起来:“小子,瞎蹦达什么,闯祸了吧?”

  汤圆扭动两下,从他手里跳下来,爬到钟乐岑腿上,拿头去蹭钟乐岑的手,摆出一副很无辜的模样。钟乐岑无奈地拍拍它的脑袋,拎着后脖子送到犬鬼那边去了:“老实呆着吧,小心挨揍。”

  汤圆这短短的一生中还从未尝过挨揍的滋味,因此并没有受到威胁的感觉,欢天喜地地扑着犬鬼的尾巴玩去了。钟乐岑把手里的瓷片举起来:“你来看。”

  沈固接过看了看。瓷片很薄,那釉色玉一般半透明似的,看在眼里居然有一种温软的感觉。但是除此之外,沈固没看出什么蹊跷来:“怎么了?”

  “你能看见胎骨么?”

  “胎,胎骨?胎骨是什么东西?”

  “就是用瓷土做的胎,在胎体上才能施釉。两层釉中间夹的,就是胎。”

  “这个——”沈固把手里这块瓷片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并没看出中间有层什么胎骨,“我看不出来。”

  “看不出来就对了!”钟乐岑激动地举起手给他指点,“根本就没有胎骨!你看,这瓷片居然就是纯釉!你知道吗?虽然都说脱胎瓷脱胎瓷,但哪有瓷器能完全脱离了胎体的?没有土胎,釉施在哪里?只是脱胎瓷的胎体特别的薄,甚至有不足一毫米的,既容易变形又容易炸裂,所以烧制起来特别的困难。但是再薄的胎体,总也得有个胎体,可是这块瓷片里根本没有胎体,全是纯釉啊!这,这才是真正的脱胎,也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东西!”

  沈固皱皱眉:“你的意思是说这东西不是人烧出来的?”

  “对!我想那个女鬼,很有可能就是从前的烧瓷人。这东西——我们姑且称之为鬼瓷吧,大概就是她做的。”

  “哦,一个烧鬼瓷,一个就把小鬼附在上面害人,这倒是好搭档。”

  “我说,你上次不是说那个海长生有朋友懂瓷吗?我想海长生的朋友肯定也不是普通人,让她托朋友给打听一下这鬼瓷的事,说不定会有点眉目。毕竟滨海市就这么大点地方,能烧这样好瓷器的鬼也绝对不会多。”

  “行,我拿去问问。”

  “嗯,黑子回来了?东方辰的眼睛怎么样?”

  “哦对了,听东方辰爷爷的意思,似乎是有希望。”沈固把小黑子的话转述了一遍,“我看黑子是用上心了,还特地去查了《本草》找方子。”

  “是吗?要是东方辰的眼睛真能恢复,哪怕就是视力差点呢,只要看得见东西就好办。黑子找到什么方子了?”

  “哦,说是空青加贝子。不过黑子又查了,说空青是散火的,大概不合适。”

  “散火的?散火的为什么不合适?”

  “怎么?”沈固看一眼钟乐岑,“你觉得能用?”看钟乐岑的神情,这方子似乎不像小黑子自己想的那么不靠谱。

  “东方家老爷子说东方辰眼上的黑翳是阴血流过双眼引起的是么?如果真是这样,说不定这方子正好有用。”

  “这怎么说?”

  “嗯——这个话很难讲清楚,我也只是个模糊的想法。这个,这个就好像空调制冷一样,如果把阴血比作空调吹出来的冷风,那么东方辰眼的黑翳就好像空调室外机排出来的废气,风是冷的,可室外机排出来的却是热气啊。”

  “哦!有道理!”

  “当然,我猜的也不一定就对,不过可以试试。空青是好东西,就算不治东方辰的病,至少也是明目圣品,用了也没有坏处,只是不知能不能找得到。”

  “怎么?空青很难得?”沈固记得小黑子说空青是什么含铜的碳酸盐物质,这很难找吗?

  钟乐岑白他一眼:“你知道什么是空青?别告诉我就是现在百度上说的什么什么含铜的碳酸盐矿物,什么什么针状集合体。你要往下看,看最重要的那些。”

  “哦,什么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其实只有两句话:第一,《别录》中说,铜精熏则生空青;第二,《本草图经》中说,其腹中空,破之有浆者绝难得。”

  “铜精是什么?”

  “很好,你抓住了第一个重点。”

  “滚!”沈固笑着在钟乐岑屁股上拍了一把,“你以为你是指导员上政治课?还第一点第二点的,快说!”

  “喂,你这是虚心求教的态度嘛!”

  “得!”沈固站起身来,抱拳躬身,“请赐教。这行了没?”

  钟乐岑愉快地笑出声来,摸摸下巴:“嗯,孺子可教也。”

  沈固坐下,把他拎过来放在腿上:“好了,说正经的,快教!铜精是什么?”

  “铜精嘛,顾名思义,当然是铜的精华。”

  “废话!”沈固很想打他,“照你这么说,什么东西没有精华?”

  “嗨,此精华非彼精华也,知道不?”钟乐岑用一根手指头去戳沈固的额头,“玉之精状如美女,银之精形如白雄鸡,金之精像小猪,铅锡之精成老妇,你说,这个精华跟你说的那个精华一样么?”

  沈固还真没想到会引出钟乐岑这么一串来,怔了怔:“有这么多?”

  “是啊。”钟乐岑得意地看着他,“怎么样?”

  “我认输,我认输行吗?”沈固举手投降,“赶紧传道授业解惑吧,这些精华都是什么东西?还美女老妇的,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我记得我前世的时候,曾经带罗——”钟乐岑把下半句话咽了回去,但沈固已经听见了:“嗯?”

  “嘿嘿——”钟乐岑心虚地笑,“那都是以前的事了,以前的事。”

  沈固把他往怀里搂一搂:“那就说呀,心虚什么?”

  钟乐岑嘴硬:“谁心虚了,我那不是怕你小心眼吗?那时候为了筹军费嘛,我带罗靖去山里找一批盗匪埋下的银子。”

  “你怎么知道那里有银子?”

  “观气呀!金银珠玉都是有‘气’的,那批财宝数量不少,夜间宝气冲天,只要注意一下,很容易看出来的。我们趁黑摸到山里去,就看见银气之中有一只白雄鸡,羽毛像银子一样洁白发亮,那就是银之精。”

  “哦——”沈固摸着下巴,“原来还真的有……那你见过玉之精吗?”

  “没有——”钟乐岑刚说了半句,警惕地看他,“你问玉之精干吗?”

  “嘿嘿——”这次轮到沈固笑了。钟乐岑揪住他:“笑什么?你就想看美女是不是?”

  “那当然了。”沈固大言不惭,“那什么猪什么的谁想看见啊?雄鸡也没看头。老妇更不用说了,当然是看美女比较养眼。”

  钟乐岑被他气笑了:“算了吧你!玉之精是最难得一见的,就是和田那种产玉的地方,也绝少有人能看见玉之精的。”

  “那铜之精是什么样子?”

  “铜之精嘛,《本草》上说,如马如僮。就是说,有像马的,也有像小孩子的。只有出现铜精的地方,才有真正的空青出现。真正的空青是中间有浆的,这种浆才是明目的极品之药。现在所说的空青,只不过是空青的——嗯,如果真正的空青是骨,现在所说的空青不过是皮罢了。”

  “那贝子又是什么?”

  “一般来说,拇指大小的小白贝就叫做贝子,可是这就像普通所说的空青一样,都是凡品。真正的贝子,要看《相贝经》。”

  “《相贝经》?相贝壳的?这东西也有经?”

  “有啊。《相贝经》里的记载很详细的,说朱仲从琴高那儿得到贝子,又送给了会稽太守严助。朱仲并且对严助说过:超过一尺形状像赤电黑云的,叫紫贝;质地白色而有红色纹路的,叫珠贝。紫贝能治病,珠贝能明目。而那些长得不端不正的,都是下品,没有奇效。所以我想,要是真想治东方辰的眼,应该要找珠贝。”

  沈固叹口气:“这到哪儿去找?”

  “我想啊,珠贝的话,我们可以拜托一下鲛人。但是空青,那就得看缘分了,也许到铜矿区去看看能有用,但机会也很小。因为古来铜矿区多了,可是真正的空青却极难一见。”

  “鲛人——”钟乐岑这么一说,沈固倒想起来了,“东方辰回去了,于悦要的灵魂怎么办?”

  “明天才是漂流瓶来的日子,我们先把前几天攒的那些送过去再说。这个总有办法的。而且,估计于悦的孩子也快要出生了,已经拖了太久了。”

  沈固算算时间:“一年多了吧?”太惊悚了,难道要想哪咤一样怀孕三年零六个月吗?

  “是啊,于悦也很辛苦。可是,我现在实在想不出来怎么能帮她……”

  沈固摸摸他的头。这个问题确实很难解决,一个需要吞食魂魄才能生存的胚胎,如果不是他们收集的大量魂魄,光靠于玲和于悦自己,孩子肯定是保不住的,要么,就是要大量的杀人……现在能维持这个状态已经不错了。

  第二天是休息日。当然,对警察这个职业来说没什么固定的休息日,没案子的时候尽着你休息,有案子就要连轴转。这两天好在是没有别的事,所以沈固可以陪着钟乐岑去海边拿漂流瓶。

  他们约好的地点还在太平角的一片礁石边上,那里人少。他们一到,就看见水里冒出一个银亮的长颈圆腹瓶,不过里面有封信。钟乐岑捞起瓶子,拿出信来看了一眼,就高兴地叫了起来:“于悦生了!生了个女儿,再过两天就满月,还请我们去喝满月酒呢。”鲛人是没有满月这种说法的,自然还是照着宝宝的父亲这边的习惯。

  “是吗?那还需要魂魄吗?”

  “信上没说,估计是还要。”钟乐岑把收集好的魂魄放回漂流瓶里,把瓶子扔进水中,瓶子在波浪里起伏了两下,就咕嘟一声沉下去了。钟乐岑看着漂流瓶消失,叹了口气,“宝宝出生当然是好事,可是一辈子要靠吞食魂魄生活下去……不行,我一定要想出个办法来!”

  “嗯,一定会有办法的。”沈固拍拍他,“贝子的事,我们去喝满月酒的时候提一下吧?”怎么说,宝宝能安全出生,他们也算是有功劳的吧?

  “嗯,让黑子一起去。”

  “那肯定的。现在去找海长生吧。”

  海长生当然还是在自己的陶吧里。估计是郎一鸣已经告诉了她沈固的身份,看见沈固的态度和开始也不大一样了,把他们带到后面的房间里说话,客气之中带点疏离:“沈先生。”

  “海老板,有件事情想请您帮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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