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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都市夜归人(灵异)作者:朱砂-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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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固清了清嗓子:“这件事,还是张琳你自己跟卢纬说吧。不要再遮遮掩掩了,有什么说出来大家想办法。不过,我看在医院不合适,回家吧。”

  “所以说,我姨那时候不是胃穿孔,是那个虫子在她肚子里?”卢纬说话的声都是发颤的,极力抑制着反胃的感觉。

  张琳木然点头。钟乐岑轻声说:“所以她不让你把卢姨接回家,也是为了卢姨好。”

  卢纬紧握着拳:“可是那虫子也是她放进我姨肚子里的!”

  张琳低下了头,长发披散下来挡住了脸,半天才听她沙哑着声音说:“是啊,是我放进去的。所以你跟我离婚吧,离了婚,你一分钱都没拿,蛊虫就不会找你。”

  卢纬呆了一会,猛地抓住钟乐岑的手:“钟哥,你能看得出来,那能不能把那个什么蛊弄死?”

  张琳惨笑:“没用的。我叔叔一家都死光之后,我哥怕了,想把这个蛊弄走,可是无论用什么法子都不行。我哥从古书上看到,说刺猬能吃金蚕蛊,可是找来了刺猬,还是没用。”

  沈固诧异:“刺猬?”

  钟乐岑点点头:“刺猬确实能食金蚕蛊,可是张小姐你养的这只蛊一定喂食过你和你哥哥的血吧?”

  张琳呆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哥说,这样一来,金蚕蛊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伤害我们。”

  钟乐岑点了点头:“这就对了。用鲜血饲养过后金蚕蛊会认得主人的气味,不到无人可食,它是不会伤害主人的。但用鲜血饲喂之后,金蚕蛊就可以时时潜伏在主人体内。所以就算刺猬能食金蚕蛊,它也不可能钻进人身体里去捕捉。”

  张琳把身体蜷成一团,瑟瑟发抖:“我知道它在我身体里,除了出去饮水和吃食,它一直都在我身体里,一直都在……”

  卢纬一把抓住钟乐岑:“钟哥,真没有办法了?”

  钟乐岑沉思一下:“张小姐,在你们给金蚕蛊饲血之前,你哥哥总有装蛊的容器吧?”

  张琳努力回想:“似乎有一个,灰扑扑的一个坛子,上面还刻着些古里古怪的花纹。”

  “对,那就是蛊坛了,现在放在哪里?”

  张琳摇头:“不知道,很长时间没看见过了。”

  钟乐岑皱眉:“你好好想一下。那个坛子就是当初养金蚕蛊的容器,只有用那个才能困住金蚕蛊。”

  张琳一边哭一边拼命回想,半天,终于颤声说:“哥以前刚开服装店的时候,我们还住在沧口,哥在那地方租过一个工厂的仓库放衣服,还有一些杂物都堆在那边,后来搬了家,就再没去过。去年那工厂搬迁了,不知道地卖了没有……除了那个地方,我再想不出来了。”

  钟乐岑叹口气:“你哥哥把蛊嫁过来,就不管你的死活么?”

  张琳捂住了脸:“哥说等我结了婚,马上就离婚,把钱全留给卢纬,金蚕蛊就会留在他那儿,然后我出国去找他们就行了……”

  卢纬脸白得像纸,钟乐岑又叹口气,看看沈固:“我们去那个仓库找找吧。金蚕蛊,离最后进食的期限还有多久?”

  “……两天……”

  工厂的确已经搬迁了,但仓库还没拆。钟乐岑递了一条烟,看仓库的老头就让他们进去了。

  仓库已经搬空,剩下的是一堆堆的杂物和垃圾。其中一个小隔间里有些破衣服,沈固估计这就是当时张琛租的地方。两人在破烂堆里翻了半天,钟乐岑一脚踢在一个硬东西上,沈固用手一扯,一堆破衣服被扯下来,腾起的灰呛得钟乐岑直咳嗽,不过垃圾堆里也露出一个落满灰尘和布絮的坛子口。

  “在这儿!”钟乐岑简直大喜,蹲下身去把旁边的垃圾好一顿扒,露出了坛身。

  坛子不大,就是个陶土罐子,还不怎么规整,一看就是手工捏制的。坛身上刻满了奇怪的花纹,乍一看去,活像一团团纠缠在一起的虫子,看得久了,就觉得这些虫子似乎还在蠕动。

  “这就是蛊坛?”就算不知道的,看见这些花纹也会觉得有鬼。

  “对。”钟乐岑用手抹去坛身的灰尘,“这上面刻的就是养蛊的咒语。可惜我还看不懂。这个坛子回去要好好弄干净,否则蛊虫是不肯进来的。”

  沈固俯身拎住坛口,把坛子从垃圾堆里提出来:“总算找到了,回去刷——”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完,因为坛子底下有一个大洞,足够一只耗子钻进钻出……

  “不能把洞堵起来吗?”卢纬看着钟乐岑的脸色已经知道事情不好,但还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了一句。

  钟乐岑把坛子翻过来,坛子底上也刻满了花纹:“洞可以堵,但缺少的符咒补不上,光凭一个陶土坛子是困不住蛊虫的。”

  张琳绝望地闭上眼,已经流不出泪了:“算了,卢纬我们离婚吧。”

  卢纬给她掖了掖被角:“你睡一会吧,熬了一夜了。”

  张琳呆呆地看了他一会,又哭起来:“卢纬我们离婚吧,这东西我们是斗不过的,没希望了……”

  卢纬沉默地走出房间,问钟乐岑:“钟哥,真的没办法了?你说过那个蛊在喝水或进食的时候就会离开小琳的身体,难道不能趁这个机会灭掉它?”

  钟乐岑摇头:“没有那么简单。金蚕蛊刀砍不入火烧不死,而且快如闪电,不用蛊坛根本困不住它。而且我并不懂蛊术,即便蛊坛是完整的,我也只能将蛊虫困在其中,还不知该怎么杀死,更不用说现在蛊坛不能用——我想不出什么办法……”

  卢纬闭了闭眼睛,轻声说:“那,钟哥你们走吧,谢谢了。”

  钟乐岑看着他:“如果你现在离开,蛊虫不会找你。”

  卢纬苦笑一下:“钟哥,当初我跟琳琳结婚,再怎么说,也有一半是因为钱……自己爱钱招来的祸,现在想跑?没那么容易吧。再说——老婆是我自己找的,结果也只能自己担,而且琳琳她对我,也确实很不错,这个时候,我不能把她扔了……”

  钟乐岑深深吸口气:“还有一天的时间,让我,再想想……”

  走出张琳家,一天已经快过完了。钟乐岑疲惫地用手指按着太阳穴。沈固沉思地说:“用金铁之英也杀不死金蚕蛊?”

  钟乐岑苦笑:“也许能。你一靠近,金蚕蛊就退走,至少说明它对金铁之英十分忌惮。可是问题在于,你怎么能砍到它。”

  沈固想起在张琛家阳台玻璃上看到的那一抹闪光,自己也摇了摇头——即使他用枪,也不敢保证能一击必中。钟乐岑叹气:“要把金蚕蛊引出来我还是有办法的,但机会只有一次,一击不中,金蚕蛊可能会暴怒噬主。等它进了张琳的身体,那就谁也没有办法了。蛊术是苗疆不传之秘,别说钟家,就是五大家族里,也没什么人懂这个。”

  沈固沉思良久,忽然想起一件事:“但卢纬就曾经接触过金蚕蛊,还把它当成了金镯子从盆里拿起来放到张琳枕头边上去,这又是怎么回事?”

  钟乐岑眼睛一亮:“对!蛊虫是拒绝被主人以外的人触摸的,卢纬当时能把它当成金镯子拿起来——说明蛊虫当时处于一种麻痹或昏睡的状态。但是什么东西能导致蛊虫麻痹或昏睡呢?”

  “你说过那是蛊虫在饮水。”

  “但是没听说过蛊虫饮水就会麻痹或昏睡……”

  沈固脑子里灵光一闪,思路顿时开阔:“你说蛊术是从古苗疆传出来的,蛊虫在那里喝的是什么水?山泉、溪水或者井水,在城市里它喝的又是什么水?”

  两人对看一眼,异口同声:“自来水!”

  钟乐岑眼睛发亮:“自来水里有什么?漂白粉?氯气?难道是氯气导致了蛊虫的麻痹?”

  “很有可能,氯气本身就是一种有毒气体,自来水里残留的那点氯气,对我们没什么影响,但蛊虫可能比我们更敏感。”

  钟乐岑握紧了拳:“可以试一试,除此之外也没别的办法了。但是氯气到哪里去弄?”

  沈固思索着说:“这个简单,可以让小黑子去弄点液氯。不过蛊虫既然怕这个东西,不是该躲得远远的吗?”

  钟乐岑狡猾地一笑:“这个嘛,就要用到障眼法了。蛊虫毕竟不是人,而且我别的法术不怎么样,障眼法还是会一点的。”

  第六十七章:灭蛊

  小黑子送来防毒面具和一小罐液氯,极其好奇地看着沈固忙活,充满希望地问:“这次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了吧?”

  沈固看他一眼:“左队长呢?”

  小黑子一听他问这话就知道没戏,立刻泄了气:“上头传召,做报告去了。我说沈哥,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啥都不告诉我,合着我就是一跑腿的。”

  沈固笑笑:“这事太危险,不知道也好。”

  小黑子不服气地左右看看,看见钟乐岑远远地站着啃面包:“那他呢?他是谁啊?”

  沈固头也不抬:“我男朋友。”

  小黑子差点咬到舌头,怀疑自己听错了:“沈哥你说啥?别开玩笑。”

  沈固抬起头,眼神里半点笑意都没有:“我像是开玩笑吗?”

  小黑子愣了一会,陪笑:“不,不像。那啥,沈哥你挺时髦的……我,我走啦。”

  沈固皱皱眉,正想说他可不是赶时髦,小黑子已经落荒而逃。钟乐岑走过来,疑惑地问:“你跟他说什么了?”

  沈固把触发装置连好,开始安装液氯喷罐:“往后站,氯气有毒。我说你是我男朋友。”

  钟乐岑张大了嘴合不拢:“你就这么——跟他说的?”

  沈固自然地一点头:“当然。”

  钟乐岑想表示一下忧虑,但他的嘴巴却好像有自我意识一样咧开想笑,于是沈固抬头的时候就看见他的嘴张开又合上,合上又张开:“干什么?学变脸?”

  钟乐岑最后还是忍不住露出了笑容,上来拉住沈固的手臂:“万一刑警队领导知道了怎么办?”

  沈固低头看着他:“知道了怎么样?”

  钟乐岑虚伪地表示担忧:“影响不好吧?”

  沈固看着他忍不住上翘的唇角,低头亲了一下:“管他。”

  钟乐岑脸红了,推他:“又干什么?大白天的——”

  “帮你擦嘴。”

  钟乐岑无语了。沈固的冷笑话,不是让人后背发凉,就是让人脸上发热,总之都笑不出来。

  喷发装置安好,就轮到钟乐岑上阵。他用朱砂混着雄黄在地上画了个人形,上面覆一层冷冻肉片,人形中间画了些古怪的符号,最中间放一整套新鲜猪下水。沈固看着他摆弄猪心,忍不住问:“用猪?”

  钟乐岑点头:“据研究猪与人的基因有90%的相似度,当然,不是所有的猪都能达到这种程度,但说起来,猪的基因与人是很相似的,而且容易搞到。”

  沈固无语。上次在寂莲酒吧斗虎伥,他已经觉得不宜再吃狗肉,这次莫非也要把猪放弃了?

  卢纬和张琳按时到了。卢纬把张琳留在下面的车里,自己先走了上来。这里是一个小山坡,沈固特地找的地方。因为氯气有毒,虽然他们带来了中和剂,但还是找个没人的地方妥当。不过这样一来,蛊虫逃走也很方便,所以有利有弊,他们必须一举成功才行。

  钟乐岑拿出一副一次性针头,熟练地找到卢纬的静脉血管扎进去,鲜血顺着塑料管流出来,流到地上的猪下水上。钟乐岑小心地移动着管子,直到肉片和一套猪内脏都被血浸透,这才拔下针头:“叫张小姐十分钟以后上来,你马上从相反的方向离开,不要跟她见面,手机联系,否则蛊虫闻到血腥气可能会袭击你。走远点,这里有我们。”

  卢纬点点头,给张琳打了个电话。刚才至少从他身体里抽了500CC的血,他脸色也有点苍白,挂断电话,他小声说:“沈哥,钟哥,拜托你们了。”

  沈固拍拍他肩膀:“走吧。”

  钟乐岑转身在稍远处用符纸贴出个圆形来,喷发装置的触发器就拉到圈子里。钟乐岑拉着沈固跨了进去:“现在开始,别说话,别大口呼吸。金铁之英不到动手的时候不能出来,我能挡住咱们身上的人气,可挡不住金铁之英的煞气。”

  沈固点点头,试着感觉了一下右臂里微凉的气息。金铁之英在身体里已经一个多月,经过他有意识地练习,用起来不说随心所欲,也不会像开始那么时灵时不灵了。麻烦在这个东西没有半点份量,握在手里有触感没质感,看着很威风,实际上不好控制发力。

  钟乐岑轻轻把手指按在嘴边嘘了一声——张琳出现了。山坡略有些陡,她又是刚流过产,走起来稍微有些吃力。爬上山坡,她就看见了地上的一堆东西,顿时有些反胃。已经是黄昏时分,没什么风,新鲜血液在空气中的味道异常浓厚。钟乐岑戴上防毒面具,对她轻轻点了点头,张琳白着脸低声念了几句,随即猛地张开嘴干呕了一下。什么也没吐出来,但沈固的视线捕捉到一道闪光,像夕阳的光线一般,一闪就不见了。张琳捂着胸口退走,没人注意。钟乐岑一手捏着符纸一手捏着开关一动不动,眼睛只是紧紧盯着地上的内脏。良久,沈固猛然发现那堆内脏微微动了动,钟乐岑突然按下开关,液氯喷出来,立刻化为一团淡黄绿色的雾气,把那堆内脏笼罩起来。

  钟乐岑一步冲出去,沈固抢在他前面,两人刚刚跨出圈子,金光一闪,从内脏堆里冲出来,对着沈固胸前射到。沈固手一伸,金铁之英以宝剑的形态自掌心蹿出,对着金光斩了下去。金光在半途一闪转了方向,落到地上,现出原形——一条二十厘米左右长短的金色怪虫,身上还沾着一层黄绿色,头部尤其古怪,隐隐带点人形。钟乐岑在防毒面具后面啊了一声:“人面金蚕蛊!小心,这东西毒性极大,不要被它擦破皮肤!”

  沈固先下手为强,金铁之英出手就砍。金蚕蛊以尾巴支地弹起,虽然因为被氯气喷过,速度已大不如前,但仍旧是极快而灵活。沈固咒骂了一句。原以为氯气喷过金蚕蛊应该不能动弹才是,不过现在想来,自来水是被它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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