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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阳光碎片+番外 不是我 是风 by 清响 (虐心+郁闷..)-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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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树阳,我爱你……” 
“嗯。我听见了……”微笑著揽住他的脖子,有些头晕。但是我知道,这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这个……”触到他脖子上的细金属链,用指尖挑了起来。小小的金色镂空球,举到太阳下,碎光点点。 
这是他送给我,最贵重的礼物。 
是只属於我们两人的幸福啊。 
真好……和那天一样…… 
阳光暖暖扫在脸上。可能是太过柔软,微笑著牵起嘴角,神情有些恍惚。 
什麽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细弱却清脆,只是听不太真切。 
又是这个梦……二十岁生日那天,窄小的寝室里,比阳光更灿烂的笑脸,一遍一遍,叫著我的名字…… 
树阳,树阳……透过树荫,投下斑驳的光影,那是你的名字啊。 
嗯。我知道。那也是你的名字。 
如果有来生……我还叫这个名字。 
只要,你还是我的太阳。 
我不相信奇迹,我只相信你。 
遥光。原谅我。我有些累。我再也揽不住你的脖子了。 
你看,我只是睡著了。等著我,等我醒了之後,又是新的一天了。 
我从来没有离开过你。相信我,从明天起,我会永远对著你微笑。 
一切从明天开始。 
那时候,阳光普照,永远都是晴天。 


第五十三章 

晨光熹微。朦胧中,细碎而轻微的声响传进耳朵。微微睁开眼,又慵懒地合上──清晨的阳光虽然不是很强烈,而且还有窗帘遮挡,但对於刚刚告别了黑夜的人们来说,还是有些刺眼。干脆又闭了眼,迷迷糊糊地拉过被子──被子上残留的、清馨而温暖的淡淡香气钻进鼻孔,又熏得我昏昏欲睡了…… 
“喂,起床了……” 
轻柔而低沈的声音,悄然响在耳畔。同时,蒙住脸的被子也被轻轻拉下来。不满地皱皱眉,想再拉回被子。却听见极轻地一声笑,然後,唇上一暖。温润如玉的触感,堵住了我抗议的低吟。 

“起来啦……你不是说今天要上山去麽?快点,晚了就来不及了……”温润的嘴唇离开,轻声敦促著。我不理会,反而转过身,背对著趁人昏睡之际吃豆腐的某人。 
“又来了……”为难地叹息一声:“我不记得你是这麽爱撒娇的人,果然是我把你惯坏了……没办法,最後一次,下不为例。”下定决心地自言自语一番後,没来得及我反应他自语的内容,身体突然被一股强大的力道拖住,拽了起来,撞进一堵厚实的墙壁上。皱了眉想抗议,却又换来了清晨不宜的某镜头…… 

“好了。做人不可以太贪心,早安吻一个就够了,下次可没这麽好运,再撒娇也没用……” 
极尽全力地从他怀里挣脱,正因为方才和清晨静谧氛围完全不符的激烈行动而气喘吁吁。听到他理所当然的替自己的行为戴高帽,还说得义正言辞,一时有些悲愤,一口气没喘匀,猛烈地咳了起来。 
“喂,不用这麽激动吧?”他有些焦急地拍著我的背,神情关切:“好了好了,我刚才开玩笑的。只要你喜欢,我一点都不介意……” 
“喜欢个头!”咳顺了些,冷眼望著他一脸自鸣得意,我开口,以一句优雅而由衷地赞叹,作为迎接崭新的一天开始的序幕。 

“吃面包……”面包递过来。我冷冷望了一眼:明明是玉米面包,被他烤成了黑米的; 
“喝牛奶……”牛奶递过来。我又冷冷望了一眼:这是牛奶?我还以为前两天刷墙的白灰不小心掉进水壶里了; 
“那,吃火腿……”有些迟疑,但火腿还是递了过来。我再次冷冷望了一眼:好歹火腿还过得去,就是切的技术有问题──这等刀功,给人家养猪场剁白菜都闲烂。 
“乖,早饭一定要吃啊……”他好像也有些著急,低声下气,软语相求。我看他一眼,无奈地叹了口气:“算了。把果酱递我……” 
“啊?不行,这个太甜了,不能就这麽吃……”他坚定地阻止。 
“除了这个还有什麽能吃?”我忍无可忍,干脆地向他挑明──人家都是熟能生巧,偏偏他的厨艺,自我得知起就从来没进步过。甚至,还出现了历史的倒退──从前,像面包牛奶这类简单的东西他还是可以应付的,现在反而连这些都弄不好了。害我每天早上起来,什麽都没吃就已经饱了。 
“早饭的事儿先不说。”我推开眼前一堆被他糟蹋成垃圾的食物:“你今天早上说什麽了?” 
“嗯?”他不明所以:“我说什麽了?什麽也没说啊……” 
“那是我幻听了?”我嘲讽地笑:“我明明听到,有人说什麽撒娇啊宠坏了啊……” 
“树阳,你最近休息不太好吧。今天可得早点儿睡……”他讨好地笑著。 
“是麽?”我冷笑一声:“可我听到的明明是某人的声音啊……” 
“那是我哄你起床,你不用这麽在意吧?”他干脆坦白:“再说我说的也是事实啊,有什麽好生气的……” 
“哦?”我温柔地笑笑,起身,来到他面前,揽过他的脖子,在他耳边低语:“那你说说,是谁和谁撒娇,谁被谁宠坏了啊?” 
“好啦,就当我没说。”他轻轻叹息,就势揽住我的腰,将脸贴近我的脸:“反正无论说什麽,你的一切,都是我的……”呢喃低语著,吐呐间,气息相依,暧昧气氛陡增。我有些尴尬地侧过脸:“算了。一会儿不是还要出去的麽。快点准备准备。呆会儿热了就……”突然想到什麽,慢慢地转过头,平静地看著他:“遥光,我是要你今天早点叫我吧?” 
“是啊!因为你说要赶早上山……” 
“我有没有说过:我要上山干什麽?” 
“说过。你说昨晚星星多,今天天气一定好。要我早点叫你,上山看日出。”他答。 
“对了。”我更加温柔地笑:“可是,你叫我的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 
“哦……不好意思,可能是我刚才准备早餐的时候太专心了,耽误了时间……”他有些歉然,捧著我的脸亲了亲:“对不起。我们明天再一起去看吧,嗯?” 
“我说的不是这个。”我也温柔地捧著他的脸:“既然太阳已经出来了,你还叫我起床干什麽!!” 

“树阳,慢点走!当心累著了……” 
不理会身後老妈子一样罗嗦的某人,我加快了脚步。虽然最初的目的告吹,但既然某人千辛万苦将我唤醒,如果不付诸实践,未免辜负了人家一片良苦用心。所以,抱著“看不到日出,能看看小狼小蛇小蘑菇也好”的心理,我还是选择了今天登山。 
事实上,除了小蘑菇,这座山是根本看不到小狼小蛇的。不用说小狼小蛇,就是小野猪小狐狸都很难看到。我每每跟遥光抱怨,他总是笑著说当然没有──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山,你以为是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麽?我无语,白他一眼,垂下眼,无奈地叹息:瞧你挑的这破地方。 
其实这个地方不错。远离尘土喧嚣,保留了难能可贵的清新纯真。倒不是说我们有多高洁,反璞归真,学人家陶老先生东篱采菊,面对著悠悠南山把锄而欢。我们没有菊可采,只有个小山,可以采蘑菇看日出。 
不过,照这个速度,爬到山顶的时候,恐怕连日落都看不到,直接赏月了。可是又不能爬得太快──自己的身子自己清楚。就算自己不清楚,某人可是清楚得很。 
“算了。树阳,到这里就可以了。” 
我停下,微微喘著气。魏遥光赶上来,拉著我,找了块石头坐下。然後照例拿出水壶,拧开。又拿出四五个大大小小的瓶子,依次取出大小个数颜色不等的药片,一起递过来──这麽长时间,他唯一有进步的就是鲜少拿错药。而且从最开始的不知听诊器为何物,到每天按时三遍量血压;从最开始的十次有九次扎到自己,到後来取药找血管打针一气呵成;总算是从另一个方面弥补了他在厨艺上的严重缺陷。他常常感慨说家有病人,就相当於还有半个医生。我说哦?那另半个是什麽?他笑著揽过我,咬咬耳朵说:保姆。 
“每次都是这里。”吃了药,看看四周的景色:这是一个缓坡。青绿的草地,几朵发育不太好的野花野草,围绕在一条浅浅的小溪边摇曳。周围是不算巍峨的松树柏树和小灌木丛,偶尔几声鸟叫,再来就是风声了。 
“其实山顶也没什麽好看的。不过就是高了点,视野宽阔了点。”他喝了口水,背靠过来:“而且风又大……你身子不禁吹,上去了反而不好。” 
“可是……山顶可以看到太阳啊。”我仰头,看著逶迤的云:“初升的太阳……” 
身後的手被牢牢抓住。手指轻轻摩挲著。我动了动,靠紧了身後的背。温暖如初。 
其实,我想看的并非初升的太阳。我真正想看的,是在晨光辉映下,在我身旁的,你的脸庞。庄严而圣洁的侧脸,薄薄镀上一层淡淡的金。长睫抖落,缤纷四溅。於是一切过往今昔,都是你的影子。 
我想看这个。遥光。我要你的影子,淡金的影子,唯美的影子,永远篆刻在我眼底。让我无论什麽时候,都能看到你沐浴著神圣光芒的侧脸。 

一阵凉风扫过,脚下的草地泛起波波绿浪。一波,一波,一直传递到很远。好奇地顺著那波浪的方向望去,想知道,到底能飘荡到哪里。只是,目所能及,却非所有。在人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所有知道和不知道的事,都在永无休止的延续。 
“起风了……树阳,今天算了。下去吧。” 
“嗯。” 
於是,他拉著我的手,下山。身後,是蔼蔼暮色,黯黯斜阳。 
很冷的风……虽然是夏天,可山风刺骨,不论时令季节。而且事先没预料到会呆这麽久,以为下午就可以回去了。禁不住打了个哆嗦──没带件外套来,当真失策。 
“啊……你停下来干什麽?”正想著心事,没注意,一头撞在突然挺脚的魏遥光背上。 
“过来。”他微侧过身子,将我从身後拉到身前,抱紧。 
“暖和点了麽?”他柔声问。 
“嗯……但这样也走不了路,怎麽下山……”偎在他怀里,人体特有的温暖穿透心脾,舒服得很。但我的目的不仅仅是取暖,快点赶在更冷之前下山才是要紧。 
“怎麽走不了?”他颇具深意地笑了一下,手臂稍稍收紧。我惊讶:“怎麽下?难不成你要抱著我滚下去?” 
他呵呵一笑,不说话,抬起一只手,捏起我的脸,歪歪头,微笑的嘴唇贴上来。 
温热的唇辗转厮摩,柔软的舌头抵开本能反抗的防御,探进内里,开始肆无忌惮地到处掠夺。呼吸渐渐急促,一半是因为空气流通不畅,另一半却是因为体内的燥热之气,被他一番唇舌挑逗,急速升腾。 
“怎麽样?还冷麽?”他依依不舍抬起头,看著我笑:“坚持到家还可以吧?” 
“嗯……可以……”头低低垂下,又缓缓抬起:“我当然可以,你做梦也别想!” 
“喂喂!别走这麽快啊!树阳……” 
我冷笑一声:只要是我先到,你就等著睡仓库去吧。 


“刚才还冷成那样,现在这麽有体力……” 
终於下了山,依稀看得到家门──一座不太大的旧式别墅,掩映在一片向日葵之间。暮霭中,更添了一丝和睦之气。身後,魏遥光大概回想起前车之鉴,拼死拼活跟紧了我。精神肉体双重压力下,饶是他体力比我好,也不由得微微喘气。所以,没注意我突然停下,历史重演,撞上了我的背。 
“怎麽了?”他低下腰,手撑住膝盖。 
“啊。没什麽。”我遥望著前方已经有些模糊的轮廓,淡淡笑了笑:“来了位稀客。” 


第五十四章 

稀客戴了一副淡茶色眼镜,额前垂了些许头发,刚好挡在眼镜前,起了双重保护作用。我看到他时,他正百无聊赖地靠在车子旁,点了一根烟,将一只造型繁复优美,却不显得庸俗的打火机揣进黑色衬衫的兜里。我走近的时候,可以看到他拿著烟的手,食指和中指以一种和缓的节奏摩擦著。另一只手扶著车前盖,撑起颀长健美的身躯。只是还保留著老习惯,一根烟只能抽到前两口,剩下的都“顺其自燃”了。我来到他身边时,他正低著头,专注地盯著脚下。墨黑的头发滑过微露的锁骨垂下来,从侧面可以看到墨镜後那双沈静的眸子。好像被灰尘迷了,他用力眨了眨眼。最後干脆熄了烟,摘掉眼睛,抬起小指,轻揉眼角。 
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後,稀客才发现了我的存在。於是又带上眼镜,优雅地微笑,打招呼:“你们倒是会挑地方啊。我走个两个多小时盘山路,废了大半辆车……” 
魏遥光看著他,悠闲一笑:“当真是稀客……好久不见了,言可。” 
“哎呀,这个就是传说中的皮蛋吧。。” 
晚饭後,客厅的沙发上。我和某人坐在一旁,方言可坐对面。他正端著咖啡要喝,突然发现脚下多出个不明球形物。略微想了想,便得出了答案。开心地笑著,费了好大的力气抱起皮蛋。皮蛋懒洋洋哼了一声,然後一闭眼,钻进医生怀里,用力蹭啊蹭的。方言可大概是有些怕痒,被皮蛋蹭得咯咯笑,提著他脖子上的一圈肥肉,用力晃动著。我看得有些发呆:可惜了这荒郊野岭人烟稀少,又尽是些朴实的农民。不然,他走这一路,打听这一路,光是山路翻车的事故,估计都得赶上全国一年的肇事率了。 
“皮蛋,你什麽时候这麽好色了!快滚回去睡觉!”我声色俱厉,将这个大色鬼从方言可怀里赶出去。方言可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不著痕迹地系上了最上面的一颗扣子。 
“不好意思,我们这没有空调。因为曾经有个医生嘱咐过,说树阳的身体受不了空调的冷气。”魏遥光看著对面脸色有些发红的人,有些过意不去:“所以,我们冬天点壁炉,夏天则只能如此了。不巧,你赶上了难得的热天……” 
“没关系。我也不是特别怕热──而且那位医生说得很有道理啊。”说完,开心地笑。 
“是啊。只是树阳换肾痊愈出院,除了中间一次例行检查,剩下的都是打电话联系。我们已经快半年没见过那位医生了……” 
“这不是来了嘛。遥光你就不要耿耿於怀了。”方言可微笑:“你们住这世外桃源,虽然对树阳身体恢复有好处,但实在是太远了,交通又不便利。我可是下了好大决心,才开了我打算淘汰的车子来……” 
“淘汰的车?”魏遥光极有风度地拍拍手:“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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