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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凝欢,逐欢记(出书版) 作者:当木当泽-第3部分

小说: 凝欢,逐欢记(出书版) 作者:当木当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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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延思称帝不久,便将元后冯氏所出的长子楚沣立为太子。楚沣为先帝第四子,亦是嫡长。不过楚沣终究没有等到继位之日,开明二十八年,四十一岁的楚沣病逝。由此,开明朝后期的夺嫡争斗趋向白热化,先后有七位皇子或死或幽禁。而最终的胜利者,则是第三任皇后,王后的长子楚澜。
  楚澜的母亲王氏,也就是当今太后,她的经历完全可以写成一本传奇。王氏开明十年入宫,那时她年仅十四,在**佳丽之中并不出众。
  先帝元后早亡,王氏初入宫时于**当权的,是继后顾氏。而顾氏的两个儿子,正在与太子楚沣明争暗斗。
  至开明十三年,王氏产下长子楚澜,母凭子贵晋为夫人。王氏谨小慎微,步步为营。直至顾氏薨,顾氏两个儿子先后离京,王氏才渐渐崭露头角。
  王氏苦心经营多年,收获了最大的回报。开明三十年,王氏被立为皇后,成为楚延思的第三位皇后。
  开明三十三年,二十岁的楚澜正位东宫。
  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楚灏出生。
  开明四十五年秋,七十八岁的楚延思崩。楚澜登基,次年改元章合。
  楚灏出生之时,其兄刚正位东宫,王氏独掌内闱如日中天。比起那些凤子龙孙们,他的命实在好太多。
  如今见了他,叶凝欢更觉的这楚灏就是一个让先帝、太后和当今皇上合力惯坏的纨绔子弟。
  楚灏三岁封王,封的还是四方王。四方王为锦泰最高王爵,领六郡之地有极大的权力。不但非皇子不封,更需有重功勋在身方可。
  上任东临王楚江是先帝长子,十二三岁便随先帝南征北战。至锦泰建朝之初,前朝残势反扑之心不死,皇长子楚江又征伐各方为锦泰国最初的安定立下赫赫战功。楚江早在开明十年时西征战死,因他没有儿子,爵位无继。东临王之位一直悬而待主。
  不成想到了开明三十六年,就这样便宜了只有三岁的楚灏了。
  那楚灏一个奶娃娃有个狗屁战功,完全就是仗着老子疼爱而得的四方王高爵,谁服?先帝在的时候没人敢言语,先帝崩后,不要说为楚家打江山的老元勋们了,那诸位高功的宗室先要不服这口气。
  但继位的章合帝也不含糊,新帝登基三把火,先不容得旁人言三语四议论自家小弟。
  章合二年,楚灏拜领平南元帅,南征夜滦打了三年仗。让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娇宝宝挂帅,摆明了是皇上要给他加功勋以堵众臣的口。高官厚爵少年时,不过如此。
  南征的确打了大胜仗,夜滦国割地赔款求和,珍宝美女浩浩荡荡的送进了京城永安,那是最擅领兵的王祥还有楚灏的六哥南丰王楚沅在边上呢。他楚灏不就跟着游了一圈淮南么?回来了又加功爵不说,还授了大将军令了。
  上有太后、皇上惯着。明眼人有谁不清楚这中间的猫腻?不过能说什么?这就是皇家二世祖,活阎王爷。人家是天皇贵胄,太后最疼的老疙瘩,皇上最宠的小弟弟,惹不起!
永成王楚正遥是他侄儿,生于开明二十五年,比他还大八岁。同是皇家子侄,不一样得拍他的马屁看他的脸色?更遑论别人了。
叶凝欢洗过了澡,便在房间里一点点的绞着自己的头发。热水一腾,红包也不是那么痒了,但她皮肤白,生是更明显起来。  床上放着一条细棉的腰带,边角缀着镂绣的蝶边,打着细细的流苏。那里头,缝了她十二年来的所有积蓄,但太少了。
  当时傻缺傻缺的,真打算跟着永成王楚正遥过一辈子了,所以也没太多为自己筹谋。直至年初的时候被挑出来为献艺做准备时,她才如梦方醒……现在想想,真是脑子让驴踢了。
  浮生若梦,说的就是她吧?
  也不想想人家是什么人,也不照照镜子掂掂自己的份量。人家有正妃有侧妃,同阺潜阺一大堆,个数个儿的全是大家闺秀,她又算老几?
  刚楚灏那一眼,多明白多坦荡多直接,看的就是这身皮相。在他们这种人眼里,她们这样的蚁民就是玩艺儿,没别的用。
到这儿了再筹谋是晚了,叶凝欢就打算先混着,他养一天是一天,非得把她拎去冲她发情就直当被鬼压了,闭眼一装死就结了。不拎更好,她省得犯恶心。
  但今天让他恶心了,估计她能混的日子也没几天了,不是退货就是倒手……也不是她非得要装成那德性引他膈应,既进来了,她本也没打算再矫情。但中午平白耳朵遭了难,晌午又把她们拎去上下其手,饶是她不断试图麻醉自己,到底是有点受不了。
  身体不听使唤,脑瓜子一热就想故作丑怪试试他的反应,也不算全无收获……说起来就是太快,刚两天啊,什么都来不及打听。
  至晚饭的时候,李云着人来请她,叶凝欢也没拒绝。
  饭菜摆在正厅,李云穿着打扮看着就比叶凝欢她们富贵,单瞧着那碧玉簪子就知道价值不菲。
  桌上的菜品不少,今天李云“劳累”了,厨房特地给她加的菜。平时她们都是各吃各的,由厨房按各人的标准送过来。
  方才给叶凝欢的不过两菜一汤,一荤一素。眼瞅这桌上的,八大盘六小碟,外加炖品,当真丰盛的很。
  一想这菜是怎么来的,叶凝欢就有点食不下咽。李云瞧她那表情,以为她沮丧,微微一笑说:“昨儿虽一道用饭,但边上人多倒也没顾的多寒喧。我今年十九岁,打江夏来的。”
  叶凝欢抬眼看着她,昨天她已经自我介绍了,不过倒是没问出处。道:“我叫叶凝欢,今年十七了,祖籍是安阳的。”
  李云微飞了眼角,右眼角那颗淡淡的落泪痣份外的撩人。她穿了白色立领的对襟盘花扣的小褂,包裹着胀鼓鼓的胸脯,下衬一条白色绣绿牡丹的散摆大裙。十指蔻丹鲜红,衬的肌肤很白很透,腕上带了细细的金镯子,微是一动便轻轻作响。
  李云随口安慰着:“你也别闷闷不乐的,王爷最近一直住在这里,总是有机会的。”
  果然是住在这里,叶凝欢更郁闷了。
  李云看一眼她,正瞧见她脑门上的大包,此时散开了,更显得大了。
  这姑娘长的美,身形也美,那身姿步态更是撩人。行不抖肩,立不动裙,但就能从这不动之间带出袅娜来。十指纤长骨骼均匀,怕也是个音律好手。乌发如云,又密又亮,肌肤在灯光下柔润泛珠光色。那双眼睛黑白分明,黑眼珠又大又亮。这样的美人儿,照理说王爷该一眼就瞧中才对。居然放她回来?
  难道只是因为额头有大包?李云有点想不明白。
  李云来的时间长点,多多少少知道点这里的事。这里四五处都养着女人,当然最得他心意的就会放在寥花台里,离他最近。
  两人闲话了几句,说的不过是女孩子喜欢的话题,针线啦,首饰啦,衣服啦之类的,一时又说说这里的景致。李云告诉她自己这些天逛到什么地方啦,那里有何等的景色啦之类的。
  叶凝欢极少发问,只听的很认真,竭力收缴所见所闻,尽量从这少的可怜的信息里,捕获到有用的。
  这里没有所谓的迎来送往,日见省拜的规矩。李云只来了一个月,当时院子里是空的,但不见得以前没住过人。
  叶凝欢借着吃饭的当口瞟了一眼屋里,见到几个簇新的盒子随意的堆在角落里,复再看李云的头面衣饰,虽然简单但无不精致。今天厨房给李云加了菜,但往来的下人皆是有些漠淡而疏离。
  这些加在一起,都让叶凝欢觉得,这里并非能久混的,充其量只是一个东临王存放礼物的临时所在。
  叶凝欢睡的迷迷糊糊,被一阵剧烈的推搡弄的不得不醒过来。叶凝欢坐起身,缓了缓神,这才扒扒头发,瞧着坐在床边目光烔烔的林静发呆。
  天完全黑透,廊下已经熄了灯。屋里有盏看物灯,不过灯光闪烁,估计里面的灯油快烧尽。如此这厢里虽无漏刻,也知道是丑时已过了。
  这么晚不睡,跑来闹她作什么?
  “你睡的真死啊,推了半天才醒。”林静撇撇嘴,一双眸子又大又亮的,让叶凝欢想到某种夜行动物。
  叶凝欢随手拿了个枕头靠着,有气无力的问:“这么晚,怎么不睡?”
  “睡不着嘛。哎,你傍晚那会子怎么回事?好端端的怎么撩起大胯来了?偏还系那种飞丝络子,甩得也太……”林静想了想,终没把那“轻佻”两字给说出来,“脸上又怎么回事?出去一趟怎么闹成个花猫样儿了?还抹的那般亮闪闪的,怕人注意不着么?”
  叶凝欢哦了一声,也懒的解释。瞧她那劲儿,估计今天有什么事了。遂把话题岔开:“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林静看着叶凝欢说:“早回来了,避着人这会子才敢来找你。”…………
  林静顿了一下,悄声又说:“她们两让王爷给人了……方才已经送走了,都不知是送到哪里去……”
  叶凝欢顿时睡意全消,低声问:“怎么回事?”
  “王爷让我们献艺来着,本来打算看四波旋飞,但不是缺一个么?便让我们一个一个的表演来着,结果……亏得我弹琴,不然估计也悬了。”
  “王爷不满意?难道没让人侍寝么?”
  “哪有,就跳了一晚上。程泱跳的百蝶霓裳,王爷道像软面条一样的没意思。张玉跳了鼓上舞,王爷道闹心……我瞧着便不敢再跳,说自己本不擅舞技,只练得一支四波还凑合。王爷便问我擅长什么,我就弹了一曲,王爷倒高兴了,赏了我东西,打发人把我送回来了……”林静说完,长长吐了一口气,今晚这一役,于她无疑跟打了场仗似的。憋的受不了,难怪来挖叶凝欢,想要个听众。
  林静又说:“出来的时候,跟王爷的冯公公跟我说,过几天王爷要在园里宴客,让我回去跟你再演练演练,到时给王爷长长脸……我心里虚的慌,所以找你合计合计……指咱两演练,莫不是还想送人?”
  叶凝欢心下明白了八九,这里真的只是一个礼物的库房。她们是永成王送来的,永成王的雅乐居,在贵族圈里也不是什么辛秘。而这里其他的女人,大多都是送的。他根本不需要自己花成本调教,来的全是成品。高兴了拎出来玩一玩,不高兴随时都可以转赠他人。
  李云虽然得了宠幸,但从下人的态度已经瞧的出来。只是昙花一现,根本没必要刻意攀交,到了这里已经打了烙印,永远没有机会出头。
  李云屋里堆的锦盒,她那一身打扮,可见她得赏不少。但没人过来专门替她打理,一切都是按这里的例来,得了宠了,就生活的好点。不得宠,也养不得几日,没必要太刻薄。
  今天叫她们过去逐个的献艺,也能瞧出来了。他是想看看,永成王调教出来的究竟有什么不同之处。今天瞧了,发现不过只是一群庸脂俗粉罢了,便打算倒手了。
  林静若是今天不冒头,估计他还不见得有这一见的心思。
  不过料想也不会忘记太久,从这里更新换代的速度可以看的出来,李云不过只住了一个月,之前屋子是空的。
  今天叶凝欢跟她聊天的时候听说了,这里是一直有下人管理的,肯定不会空太久,一定会有人提醒他的。
  这位东临王,深知物尽其用的道理。便是自己瞧着腻的礼物,到了他手上也能翻出花儿来。一点也不是冤大头!
  “凝欢。”林静见叶凝欢噤口不语,以为她又犯臆症,推了她一膀子。
  看林静一脸焦急的样子,叶凝欢只得安慰她说:“你放心,到时咱们好好排一出。”
  叶凝欢练了十二年,那步态身形,绝非是一朝一夕可得的曼妙。不仅如此,当时见到霜凌练招,或者艺人舞战旗之类的,也能记得各中招式,并且将其揉进舞步。
  霜凌曾说,若她练武,估计也能成个好手。
  仗剑天涯,走马狂沙。看尽世间风光,高歌纵放……不过,只能在梦中想一想罢了,很虚无飘渺。
  林静一双鹿般灵动的眸子微微挟了燥:“你当真不明白我的意思?”
  叶凝欢看着她,不是不明白,但这有什么办法?林静也知道若是在宴上献艺代表了什么,她不想被倒手。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能不能绝地反攻也只在这一次了。她怕是想借着排演的这段时间抓住东临王的心,就算抓不住心,至少先抓住眼球,让东临王舍不得送。
  就像今天一样,好歹她抓了一把,为自己换了个緩刑。
  但这由不得她们,叶凝欢也不知道该出什么绝招让那祖宗眼里能有她们。
  人家永成王妃带她们进宫的时候说的好,是给太后取乐助个兴的。皇上瞧上了,那正好拿去当玩艺。瞧不上,塞给谁是谁。
  她们没身份没背景没地位也没钱,最重要的是,她们的价值就在于此。在送出去的瞬间就已经完成了任务。
  好比送礼,只消收了就算是没驳面子,还有进一步联系的可能。至于礼物本身,或留或弃根本无所谓,礼物也没有发表意见的权利。
  身份低微最后又很得宠的当然不是没有了,但这种事情实在不好说,不是不能搏,而是跌下来会粉身碎骨的。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与众不同,最后发现了,其实在别人眼里你也不过如此。
  叶凝欢能看到她眼中的希望,就和她当初是一样的。但选错了对象,就跟叶凝欢当初也是一样的。
  叶凝欢其实挺想告诉她,我以前和你一样。不,她的希望只是刚刚升起,要熄灭也不会太难受。
  而叶凝欢的希望,早于十二年前就开始。当楚正遥把她带回府里,凝欢就把他看成了她一生的依靠。
  努力成为他所希望的样子,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努力。甚至不惜打断自己的骨头弄得一身伤,只因那一句――他说她于他心里是不一样的!
  那时她是多么的开心呐。得到他的称赞,看到他的眼睛,凝欢觉得全天下的财富都掬在了手心。
  他问她以后最想干什么,她的脸红的吓人,说想当个贤妻良母,他笑声朗朗,揉着她的头,说她没志气。那时,她才八九岁吧?
  其实不是没志气,是没资格,她一点也不特别。
  她只是掩耳盗铃,自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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