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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暴蓝水记 作者:苏枢-第12部分

小说: 暴蓝水记 作者:苏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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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街上遇到叶斯。 
    他看起来执著。聪明。无畏。在人群中,无法知道他是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更看不出来他性格中倔强而且孤傲的端倪,倒是阳光的气息和他的笑容一样,在头发上闪耀。 
    艾米丽来了,提着一瓶百事可乐,站在楼梯上,强硬地向我灌输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的区别。这个区别,在她看来,自然是明显又巨大的。 
    之后,开门,我们进到屋子里去。我还是没有记住这两种可乐巨头的区别。 
    艾米丽宣布说她将会有很多钱了。 
    我把钥匙甩在茶几上,便陷入沙发,眼前幻想出一位珠光宝气情感丰富的小富婆,成日里穿戴妖艳,旁边还要请几个保镖的那种。 
    她一边翻着自己的外语词典,一边说着她存够了钱要去开一家超级大的音像店,正版盗版都经营,可以天天晚上和我在楼板上做爱,然后再生个小“巴基杜”。 
    她的计划听起来一向都比较庞大,比我的计划大许多。 
    这是种顽皮。艾米丽是那种随时会心血来潮的射手座女生,要跳舞,或者半夜兴冲冲打电话叫PIZZA 外卖和冬天吃雪糕的人。 
    一个女人如果和老巴基杜一起,因DNA 的不容篡改,生下来的小动物还是不是个巴基杜。能做这样选择的人,一定是很有理想的理想主义年轻人。 
    原来她就是为了想给老巴基杜生个儿子啊。 
    终于,她还是把我房间里的蓝色窗帘扯下来了,用剪刀拼命绞得粉碎。反正交给楼下的小裁缝,都怕人家不愿意接手这种费力不讨好的活儿,再把它缝补起来的难度比重新设计一款今年流行的裙子要难得多。无论我们愿意付出比窗帘的原价多几倍的费用,小裁缝一定有一个合理推脱的理由——先生,小姐,这窗帘是没得救了! 
    这是因为,我们在老巴基杜和小巴基杜的问题上,持完全相反的意见。说实话,我对这种高贵血统的洋狗,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勉强可以接受。虽然以前撞到了这样一条巴基杜流浪“绅士”,它最后不是也选择了继续流浪嘛。 
    那个状况,其实不符合东方的审美标准。是条狗,起码应该喜欢主人的。如果不被主人喜欢,那也是悲哀的。 
    艾米丽恶狠狠地说:辛迦南,你有种! 
    门被摔了。人走了。 
    第三天中午,房间的窗户上挂着白色的细纱帘,外面还有一层帘子,白色的底子上面画着一个个橘黄色的太阳。 
    这样的大热天,如果房间里有这么多阳光,我肯定会被晒死。 
    长年颠倒黑白的生活中,使我以为只有月亮才属于我。我需要深色的窗帘,需要睡眠,所以后来我还是拆下橘黄色的太阳,换上深蓝色的双层窗帘。和原来的一模一样。 
    她说需要静下心来复习准备期末考试。就真的坐在地板上为一堆论文资料把头发搞得像经历了地震之后又经历了炸弹的偷袭一样,十分有轰动的效果。 
    还有一本被翻得脏兮兮的牛津英英词典甩在地板上。很厚。 
    我建议她把这本词典拿去水管下面冲洗一遍。她说,水费很贵。 
    我就重新买了一本新的牛津英英对照词典给她。 
    “哎……艾米丽,木村拓哉其实和我没有一点关系。”我说。 
    她不理睬我,埋着头。“那你的头发在哪儿做的呀?这么前卫。” 
    “You talking to me?” 
    她抬起头来,学着Robert De Niro用细微的纽约口音脱口而出,噢,这句话,在片名为《Taxi Driver 》的电影里,应该是由我扮演的角色来念这句对白。要表达一位出租车司机的愤怒和傲慢。艾米丽把角色搞错了。 
    因为我重新提议再看一次那张DVD ,艾米丽和我又闹别扭。除了发现大学生涯快结束,接着发现烦闷的生活快结束。而这些统统的不舒服不爽快不干脆的生活都快要结束时,她却害怕了,不知道新的生活是什么,也许是因为不知道新的生活是什么。这种结束就是一种恐怖。 
    我为了讨好她,故意走过去搂抱她,叫她休息一下,不要浪费太多时间在学习上。她就枕在我肚皮上,揉了揉眼睛,闭着眼问我,“哎,木村拓哉,如果全世界的女孩子都让你挑,你会挑什么样子的呢?” 
    我一时之间还沉浸在快要来临的大梦之中,回不过神来。 
    “什么?全世界的女孩子都让我来挑?!” 
    “不会吧,这也太那个什么了吧。” 
    我对自己的外表还没自恋到变态的地步,其实变态也还好说,自己变不变态关别人鸟事,但一个自不量力、自以为是的鸡蛋总是应该有一点自知之明吧,有自知之明才能免于被跳起来的石头砸得稀烂的可能。 
    历史如明镜,历代皇帝有后宫佳丽三千,整夜翻云覆雨的皇帝,到头来,长寿的有几个?根据现代保健医学判断,那都是因精子过度使用才导致性命早衰的恶果。 
    但若真像艾米丽说的那样,一定要我闭上眼睛做这个春秋大梦的话。那,我是喜欢穿白衬衫的女孩子,她的牛仔裤洗得发白,也是长头发,但要扎成马尾辫,一直素面朝天,喜欢走路多过坐车,喜欢拾起掉在路边的树叶,喜欢专注于做她自己的小事情,喜欢在窗台上摆一盆太阳花,喜欢…… 
    正当我在混乱如麻的思绪中模仿上帝在男人身上抽出一根骨头造就一个我爱的女子时,艾米丽早已翻身过来。她两只手托着下巴,仔细观察着我的肚脐眼儿,仿佛要在里面找出几个阿拉丁神灯里的小人儿。 
    这时,听到她的一声叹息。 
    “唉……果然是西安出土的文物啊!兵马俑真是名不虚传啊!” 
    然后我们开始闲聊,从某些电影的情节讨论到有关同性恋的恋物癖,她开始发火了,跳起来骂人,然后甩开手夺门而去。 
                          17。但是,没有Justice 
    我们,无助地依赖着对方。 
    两个人都怀着恐惧,恐惧对身体的热爱, 
    却怀着清教徙般的单调 
    深夜。So给我来电话。 
    我正在车载CD音箱里放Bach的《B 小调崇高弥撒乐》——巴洛克音乐代表人物的这部作品充满着生气与向上的活力; 通过组合大量的民间音乐素材,吸纳乐观轻松的乡间气息,充分发挥在音乐之上创造形象的独立作用。有人甚至认为这部作品提前表现了贝多芬的“通过黑暗能走向光明”这一思想。 
    So的声音很微弱。 
    “我在美院的大门口等你……” 
    “我想喝酒……” 
    “我要喝醉……” 
    “你送我回家……” 
    能说这种话证明她目前还有理智。有些人的性格一直介于理智和疯狂的边沿,有时候理智,有时候疯狂。 
    无疑这个能陪So喝酒而肯定不会喝醉的最佳人选,是辛迦南这小子,主要是他能安全地送她回家,而且保证不会占她便宜。 
    我驱车去了昌岗东路。 
    见到So时,她正蹲在美术学院门口的石阶上,很小很小的样子,像个孩子。 
    我站到她面前。 
    “我说,你这是怎么了?” 
    “……” 
    “郝东为什么不陪着你?” 
    “……” 
    “好了,别哭了,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陪着你就是了。” 
    So的哭声大起来,因受到安慰反而更加伤心起来。 
    一边哭一边说着话。 
    我听不清楚她说什么。 
    泪水把她的脸弄脏了。我跑去街对面的7…Eleven,准备买一包湿纸巾给她擦擦。 
    从7…Eleven出来,望见一个很瘦的女子蹲在物业中介的玻璃门前。门面上被贴满了物业广告纸,每张纸上都涂满了汉字、数字和符号。她兀自蹲在那里抽烟,火星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 
    我把湿纸巾递给So,她胡乱抹了一把,才上了车。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女人有时候是可以随便掉眼泪的,只要她觉得脸上长了一颗青春痘也值得伤心的话。 
    我们没有去酒吧,只在路边找了一家广州味道很浓的茶餐厅。茶餐厅是港式的,里面提供各式各样的肠粉、老火靓汤与煲仔饭,各式各样的宵夜和早点。因为是深夜,已经把桌台支到公路边上了。旁边的士多店里传出香港电视剧中的肥皂泡泡情,男欢女笑声,一群围坐在电视机前的外乡人带着自己的乡音,议论纷纷。我喜欢这家小吃店的随意和周围的这份热闹。 
    也搞不清楚是吃宵夜还是吃早点,看起来,So根本没有心情来区分这些。 
    我没问她“怎么了”。 
    她喝了差不多半瓶酒才将郝东的事说出来。她说郝东在执勤的时候,遇到一个抢钱包的小偷集团,在流花车站旁的一个小巷子里被乱刀砍死了。 
    郝东终于如愿以偿地做了一回So的英雄,也做了一回自己的英雄。 
    她一边说,眼泪一边滚落下来。国家会给他立三等功。 
    “但这有什么意义?!” 
    So喝着啤酒,或者她认为从我的眼睛里还可以看到一些抚慰的意味,鼓励她向我诉苦,眼泪流不停。 
    我张开嘴唇,想和So同样用力地使劲地呼吸,可是做不到,却是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静默地坐在她面前,听她重复地说着这些,重复地说着郝东的事,关于英雄,关于小偷。 
    她说她愿意嫁给他。 
    我心里像海上泛起一阵白色的泡沫,那时候想起一句张楚的歌词——他们说女人很温柔,很爱流泪,说这很美。 
    So用手背抹着泪水,望向还没有天光大亮的天空。 
    “我曾经发誓说,这个世界很混乱,但我要爱自己,永远只为自己流眼泪。 
    “可是突然这一天来了,我发现我要等的爱人永远都不会在我的眼前出现了,才知,这些无常,我都无法阻止它的到来。 
    “今夜的眼泪,这些眼泪,就算是最后的眼泪吧。 
    “你一定是没有看过我的眼泪,你一定认为我不会流眼泪的。对吗? 
    “而且,我以后都不会再哭了,眼泪这次已经枯竭了,就算是我一次哭完一生。” 
    她断断续续地说,我无力地看着她继续埋下头去,真想对她说“算了吧,So”。 
    可是我又有什么好说的呢? 
    就这样吧。 
    我轻描淡写地点着头,有意无意向So的杯子里续上热茶,看着她仰起头将整杯酒饮个透透彻彻,看着她将脸上的眼泪抹得干干净净。然后倔强地昂起头来,甩了甩头发。 
    我心里像生了茧一样,厚厚的,凿不穿地坚硬了。 
    我想拉一下她的手,想去给她一个拥抱。 
    一辆夜里的出租车一闪而过时,捩起了一阵冷风。 
    我吝惜了我的手掌和怀抱,没有触到So。她在我的印象里是个坚强的女性,好像可以面对一切,生活的繁杂,她都能独自打理过来的那一种,即使受伤也可以很快从一种情绪里爬出来重新生活的女性。坚强,值得尊敬。 
    世界把“我是男的,她是女的”分得十分清楚。 
    当我不能再拉田小美的手时,我就不能随便拉一个女孩子的手了,因为拉手就表示很亲切,好像我们彼此除了爱情之外,就不能再表示些亲切了。 
    我看着她,心里疼痛。我怕我走上去给她一个拥抱,会立即惊吓住她。她和我都没有想过彼此能发生什么关系,如果So当我是她的朋友,我就应该站在朋友的位置上,肩负着朋友的责任,不越雷池一步。只有眼睁睁看着她能让我看见的一切,而且郝东说我是惟一一个能听他们故事的人。 
    听故事的人。一定在故事外面。 
    So心里比我更清楚,她和我是一种不能做大步跨越的某种要好。 
    我在郝东说的“惟一”里,觉得自己又变得有点重要,就好像见证了田小美和乔为的爱情一样。我少年时,一直是他俩的邮递员。已经很久没有想起那段日子了,我为一段从十三岁就开始的爱情守口如瓶了十年。六岁之前,我曾牵过田小美的手,但那是在幼稚园里。我还不知道作为一个男人不能随便牵一个女子走路。也许在中国,老人和小孩都没有性别,所以老师们忽略了我六岁时的胆大妄为。而与我同样幼稚的一群儿童中,没有一个人看出来,我牵着一个性别与我有所不同的儿童,有何不妥。 
    有时,我手里握住乔为写的情书,会坐在操场边的树阴下休息,看着孩子们在阳光里追逐,穿球衣的男孩不停地奔跑,头上总是冒着细小的汗珠,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听到篮球撞击地面发出砰砰声。我喜欢这样的下午,充满运动的活力,手里握着两个孩子的爱情。这几乎成为我回忆中的整个少年时期的主题。我一次次忘记系鞋带,松散它们,直到踩烂了边缘。而今对那片阳光中操场上热闹的气氛,我仍记忆犹新。 
    但面对这时脆弱的So,我心里想着无论什么爱情都和我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就失去力量去抚慰。而我还是想伸出手去,不知道为什么想伸手,但心里被什么东西梗塞住。那晚倒是觉得自己也很委屈,郝东走了,再没有人拉着我喝酒,并在喝酒的时候向我大倒自己藏得很深且从不与人述说的秘密。 
    通过黑暗能走向光明吗?贝多芬大师。 
    他说耳朵聋了,所有的疼痛只能用心才能听见。 
    So的痛,让我感到自己势单力薄,又觉得心里的尘土四处飞扬,毫无秩序地飞舞在胸膛,乱糟糟地塞满我身体每一个可能的缝隙。 
    周遭的人和事,以及发生的一切,使我感到无助、厌倦,又慢慢喘不过气来。我开始厌烦了这样的生活,总是站在事情外面,没法撞进去。这如看客一样很容易使心灵疲倦,站在与己无关的世界中央,过着与己无关的生活,又始终不能克服繁乱的心绪,也无法停止一段一段为其他生命的跌宕起伏。我这样看着他们,静静地,看着关于他们的记忆,由一个静止的画面跳向另一个画面中,渐渐清晰,又渐渐回到模糊。在每一章,既不能寻到真实,也没有寻到乌托邦,也没有金色的麦田。 
    生活就这么继续下去,一如既往,没有趣味而冗长。偶尔闪过我在艾米丽的体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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