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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好久不见(出书版) 作者:寐语者(出版时间:2014-9-1)-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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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却很高兴,一本正经地向大家讲解宝物的功能,最后被要求表演一下时,我叹口气望着宝物说,就是还不知道怎么用,正在想……大家失望地一哄而散。
  就只有这个男孩子留了下来,继续观察我的宝物,一起迎着阳光研究怎么召唤它的法力。我比画着把宝物按在他眉心,按出了一个印子,他明显觉得痛,但没有哼一声。
  由于法力实在召唤不出来,我很快失去了兴趣,转念说,去玩沙子吧。他看着我顺手把宝物戴回手指头,紧张地说,放到兜兜里!我被他郑重的样子震住了,隐约意识到,他好像比我多懂得一些什么,这真了不起。所以听他的,把宝物收进了衣兜。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慢慢从自己衣兜里也掏出一个东西,捂在手心。
  我一下子猜到那是他的宝物,并不感到惊讶,但有一点轻微的失落,原来每个人都有法宝。
  他快速递给我看了一眼,笑得傻呵呵的,凑到我耳边悄悄说:“不要跟别人讲。”
  天,悄悄话,我们说了悄悄话——这件事一下子神圣起来了。
  只有关系最好最好的人之间才可以说悄悄话,就像我妈和我。
  尽管我完全不明白他这个宝物,有什么好神秘的,那只是一张画着花仙子的小纸片啊!
  但是既然我们互相交换了秘密,那就意味着是好朋友了,特别特别好的那种。
  于是我也对他说了句悄悄话:“嗯,保密!”
  很久以后我明白了,花仙子可能是这个熊孩子人生中的第一位女神。
  都说男人对初恋,是会当宝贝悄悄捂在心里一辈子的,不知花仙子在他心里住到了第几岁。
  搬家之后,再也没遇见过那个熊孩子,我们都太小了,小到记不住彼此的名字,转头就忘了那是谁,小伙伴换了一茬又一茬,却还是牢牢记得,一起说过的悄悄话,藏过的宝物。
  藏在衣兜里的戒指、小发卡、画片、玻璃弹珠……可能睡一觉起来也忘了,似乎不再记得,不会想起,许多年后的某一天,有颗玻璃珠,从你不知道的记忆角落骨碌骨碌滚出来,才发现,原来它一直都在。
  那时候的宝物,来得多么容易,走在路上弯腰都能捡到。
  就像友情,来得不费吹灰之力,说过了悄悄话,分享了小秘密,就是好朋友。
  长大之后秘密越来越多,可以分享的人越来越少,渴望分享的心却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越来越懂得掩藏和压抑。其实最初我们都不知道羞怯,在第一次被大人笑话之前,每个小朋友都敢举起一个玻璃戒指大声宣告那是个法宝,也理直气壮地相信自己有召唤法宝的能力。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大声宣告自己的幻想了,虽然心里隐约还在期待某一天发现自己的超能力,但是我谁也不告诉了。
  除了小星星。
  她的名字其实是欣欣,我第一次听到她名字时,以为是猩猩,可能那时太喜欢看《动物世界》这个节目。我问她为什么是猩猩,猩猩又不好看。
  她拿出铅笔一笔一画,歪歪扭扭写下“欣”字,解释这个字不是猩猩,是高兴的意思。但是听到她爸妈叫她欣欣时,没有前后鼻音之分的方言,还是让我想到大猩猩。
  最后我自行决定,把她名字理解成一闪一闪亮晶晶的那个星星。
  这样感觉就好很多了。
  星星是邻居家的小女孩,只比我早出生几天。
  不知道为什么,上幼儿园前我们没有成为好朋友,在幼儿园里读一个班,才成了好朋友。
  我们都不喜欢上体育课,每次老师要求大家在院子里跳绳、跑步、做游戏,我们就要求去上厕所,然后躲在里面磨磨蹭蹭,叽叽喳喳聊天。
  厕所当然不是一个美好的环境,但别无选择,这是唯一的避难所。
  我们躲在这里面,在这么微妙的环境下,诞生了无数七彩泡泡环绕的浪漫想象。
  关于仙女、公主、外星人、超能力……这些漫无边际的小幻想之外,我们各自有一个主题。星星的主题是希望拥有孙悟空七十二变一样的法力,可以任意变成任何人的样子,然后她逐一想象,变成了园长,要去干什么,变成了她姑妈,要去干什么……她的愿望都很实际,比如宣布全幼儿园放假一个月,或者穿着姑妈的高跟鞋和裙子出去逛一天。
  我的主题是拥有一座可以隐形和飞行的房子,不用很大,两层就好,楼下一层可以邀请客人,楼上一层只有我自己住。这座房子是飘浮在空中的,像云朵一样,可以飞行,可以隐藏在任何地方,谁也看不见。星星听着我的描述,十分神往地说,那样我们就把这座房子盖在这个厕所上面吧,每次假装上厕所,就躲到你的房子里,不用站这么久讲话了。
  当时我犹豫了一下,隐约觉得这个建议有哪里不对劲,又说不出来,只好同意了。
  有一天,在家里吃过晚饭,星星来找我玩,我们躲在门口窃窃私语,讨论这座神秘房子的建造计划,被我妈隔着门偷听到了一点儿。大概我妈觉得不太妙的是,为什么这俩熊孩子想要住在厕所楼上?是不是有什么不正常的心理?她就掉以轻心地直接问了我,这导致我大哭一场,指责她偷窃我的秘密。
  第二天我难过地告诉小星星,再也不想要秘密房子了,因为我妈已经知道了。星星也为此哭了起来,好像我们真的失去了那座秘密房子一样。
  后来我们各自搬家、转学,再也没有见过。
  好多对话细节都记得,后来,我却一直想不起星星长什么样子。
  能大约记得长相的小伙伴,大概是小学之后了。
  晓晓很白皙,萍萍是细长丹凤眼,田田是皮肤晒黑的短发假小子……但第一次让我觉得一个女孩子很漂亮的,是一个孤僻的、从不合群的女孩。
  她有个很女性化的名字,微微,却剪了一头男孩式的短发,高个儿,长手长脚,爱穿牛仔。她的眼睛非常大而且有神,唇红齿白,眉毛英气,在一群眉眼还没长开的小姑娘当中,她突兀地显出一种早熟的漂亮。
  小男生们已经懂得故意招惹作弄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女生总是凑在一起,猜测谁喜欢谁,猜得兴奋莫名。微微很不屑这些女生,更不屑还没长大的小男生们。
  她总是一副心事深沉的样子,严肃地思考一些我从来没想过的问题,比如大人为什么要结婚,又为什么要离婚。那个时候我才刚明白结婚是怎么回事,就是像我姨和姨父一样,请很多人在饭店里大吃一顿,欢天喜地地敬酒喝酒,然后他们就住在一起了,结婚了。
  至于离婚这件事,还没有出现在我的知识范畴里。
  那个年代,离婚是不太光彩的事,大人们怕教坏小孩子,几乎都不在孩子面前讨论。
  当微微告诉我,她的爸妈离了婚时,我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惊呆,只是茫然点点头。
  她问,你不觉得结婚离婚很无聊吗?
  我对无聊的理解就是,大人们都很无聊,没事找事做。
  于是我认同微微的意见——结婚离婚就是吃饱了撑的,无聊。
  她非常感动,要和我做最好的朋友。
  做了最好的朋友,才能告诉我一个大秘密。
  她带着我去校园角落的花坛下,刨土,挖出一个空的可乐拉罐,里面塞了个纸卷。
  打开纸卷,上面写了几个人的名字,我都不认识。
  她骄傲地捧着那个纸卷,像女王宣读诏书一样,一个个念出来,念到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时,她强调,这是一个已经十五岁的大人,他们统统都加入了她的组织,都听她的话。
  我问是什么组织。
  她翻过那张纸,激动地让我看背后,又是一行字:白玫瑰别动队。
  别动队的意思,我大概懂,电视上每晚正在放一个电视剧,叫女子别动队。
  你这个别动队是干什么的?我问。
  她说,是要对抗大人的,要去揭穿他们说的假话、谎话。
  我被她的雄才大略惊呆了。
  那天我问了她很多很多问题,从为什么叫白玫瑰,到怎么收服了一个十五岁的大人,再到怎么实行这个伟大的行动计划……微微一半矜持一半羞愧地表示,她还没想到行动计划,并慷慨邀请我一起来想。
  不过首要的一件事,是我得发誓保密,加入白玫瑰别动队,发誓一辈子不背叛。
  我感到这个誓言不能轻易发,背叛好像是很严重的一件事。
  于是我表示不想加入白玫瑰别动队。
  微微震惊愤怒地质问为什么。
  我解释不来,只知道,不愿意。
  乃至很多年后,我也反感加入学生会,拒绝被要求写申请书加入组织,拒绝各种形式的“入伙”。人有群居、抱团、在集体化中寻求安全感的天性;也有追逐自由、保持自我、不愿被群体化的天性。我的性格是后者占上风。
  微微傲气,我也硬气,我们是两个倔强的小姑娘。
  这段刚刚萌芽的友谊和信任,就此结束。
  女孩子之间的友谊,十之八九终结于各种原因的微妙妒忌。
  我和微微从来没有妒忌过对方。
  我们的友谊却结束得更加干脆利落。
  此后我们都不再和对方讲话,在教室里面对面走过也当没看见,各自维持着小小骄傲。直至我随父母搬家、转学,离开那个小学,也没有再讲过话。到了新年,小伙伴们送贺卡的时候,我收到一张来自微微的卡片。她不知道我新家的地址,是托一个邻居孩子送到我爷爷奶奶家里的。卡片上写着满满的字,全是早熟于那个年龄的深思,和对远大未来的热望。
  我也写满了另一张贺卡,设法送给她,却得知她也已经转学,没有人知道她的地址。
  微微在她的卡片上写道,以后她要去美国。
  我已算是个早熟的孩子,但微微比我早熟更多。
  对于异国异乡,我还没有什么概念,美国英国德国什么国都只是一个模糊的名字。
  很多年后,当我穿行在欧洲各国,居住在古老小城,离家万里,偶然会想起小时候的事,想起那个叫微微的女孩,不知她是不是真的去了美国。也许在某个宁静小镇上,她在过着典型的美式田园生活,也或许在纽约某个街口,她风风火火走过。
  熊孩子嗖嗖地长,从小女孩到少女,就是一眨眼的事,快得自己也还没反应过来。
  最开始,要上幼儿园了,奶奶就有点心疼地叹气说,小犟牛今天开始就被穿上牛鼻子咯。
  人生之不自由的开端,都在这一句话里了,幸好那时我还听不懂。
  起初,每天早上起床要被送去幼儿园都觉得很悲惨,后来成了小学生,更觉得读小学真痛苦,每天都要写作业。等读到中学才知道,天啊,原来幼儿园和小学的烦恼根本不算什么,中学生才是全世界最烦恼的人。
  谁说不是呢,考试升学的苦恼,青春懵懂的烦恼,汇总起来可以叫作——从未成年到成年的烦恼。要开始习惯去竞争,去实际,去被规范,收折起孩童无拘无束的想象力翅膀,做中规中矩的少年人,尔后成年人。
  这么多不快乐的事,当然要反抗,要逃跑躲起来。
  每天背上书包去上学,坐在教室里枯对课本,身体不能自由,还好思想可以自由。
  我的自由就藏在课桌抽屉里,偷偷压在英文课本下,如山如海的蕴藏在校门口小巷子的租书店里……多么感激,那些写出了武侠小说的作家们,救星一般的存在,造出侠义江湖的自由世界给不自由的人们去避难。
  武侠小说是我给自己找的逃难出口,别的熊孩子们各有不同,有人看少女日漫做红粉泡泡梦,有人学电影里古惑仔,打打杀杀讲兄弟义气……夹杂其中的惨绿青春主旋律,是各种早恋、暗恋,各种情窦初开。
  看武侠小说多了,早恋的可能性就低了,因为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楚留香。看日本少女漫画多了也一样,书中自有二次元的美男子,谁还稀罕身边满脸青春痘的愣小子。
  可惜在老师和家长眼里,小说和早恋是一样的洪水猛兽。
  班主任跟我妈说,你们家这孩子多才多艺学习好,既不搞早恋,又不捣乱,多好的学生啊,唯一缺点就是爱看小说!家长会上,这番话,班主任对我妈说完,又对另一个熊孩子的爸爸复诉一遍。
  那个熊孩子就是小杰。
  我们是唯二的两个成绩够好了,还要被老师严防死守的倒霉蛋。
  就因为热爱武侠小说。
  被老师搜查课桌,突击检查书包,是我俩的家常便饭。
  小杰是男生中的异类,不爱上体育课,不踢球不打架,更不和女生打交道。
  上课不是睡觉就是看小说,数学全班最好,考试随便写写也是前三名的成绩,典型的学霸。这人瘦高,皮肤黑,黑得让人不仔细看不知道五官长什么样;仔细看还是勉强能看出,其实眉眼清秀,眼睛很大,只是黑框眼镜把仅有的优点全挡了。
  这么一个眼镜学霸,寡言少语,独来独往,存在感低到近乎于零。
  做了很久同班同学,我也没注意过他,最多每次老师念成绩排名时,那几个排在我前面的名字里,总有他。我也不在乎考试拿第几名,心情好考了第一和心情不好考不及格时,都一样领完卷子下来继续看小说。我关心黄药师和楚留香,远远超过自己的分数。
  那时候老师还没发现我狂热看小说的行径。
  小杰也隐蔽得很好。
  我们都不知道身旁潜伏着一个同党。
  直到有天课间他走过我座位,无意中瞥见我压在英语课本下露出的一个书角,是我偷偷看了一节课还没来得及藏起的武侠小说。
  他恰好也才看过这本同一个租书店里的《冰川天女传》。
  这个从不主动和女生说话的木讷学霸,惊讶地站在我桌前,张口来了句,你看武侠?
  我也很惊讶,难道一个学霸也看武侠小说?
  我们相见恨晚地就《冰川天女传》相关人物剧情交换了意见。
  梁氏书里惯有的名门正派,凛然一团正气的少侠,正把我给郁闷得不行,正想大骂一顿男主角,而小杰也正为金世遗的遭遇愤愤不平,对名门少侠满怀腻歪。
  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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