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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穿到古代搞建设-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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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成兵?做虎贲?”二子嘴巴停止嚼动,眼睛里闪着光芒。这个时空的士兵都是贵族子弟,平民和奴隶只能做后勤,也就是辅兵。楚朝辉本意就是想把奴隶训练成兵,但口头上只说是训练成护卫,用来保护山谷。

“大壮,许大人以后要是为吴王效力征伐,我们跟着上战场就有可能立功脱掉奴籍?”二子不敢幻想自己变成虎贲,但从奴隶变成家奴是可以的。

有许多奴隶跟着主人出征,在战场上救助了主人,或者是杀死了敌人,战争结束论功行赏,这些奴隶会脱去奴籍变成主人的家兵。家兵身份和平民差不多,日子比平民好过。

“可是我们现在好像比家奴过得都好,如果脱掉奴籍要到山谷外去怎么办?”二子激动过后,忽然想到这几月的山谷生活,是他做梦都想过的生活。

“对啊,变成家奴肯定会被赶出谷。”大壮老爹经常到南埠去有事,许多流浪到南埠的饥民如果不肯卖身,郑楚两人只允许他们在南埠当临时居民,以苦力换取粮食,南埠什么时候不需要苦力了,这些人就得离开南埠,只有奴隶才会被带到山谷,吃喝住由主人全包。

“我才不要出山谷,我以后要一直住在这里,以后成了家,子孙也要一直住这里。”二子坚定的发誓,他没见过比山谷过得舒服的平民,这里是他的理想之地。

楚朝辉和奴隶士兵一样训练,一起同甘共苦,不过吃饭穿衣睡觉没跟士兵一样,要什么都一样,他就不是奴隶主,不是有封地的小贵族。楚朝辉从来不认为人可以真正平等,二十一世纪再民主的国家,都存在事实上的不同等级。

这个时空没有什么蔬菜,那时人们常食用的蔬菜只有二十多种,味道苦而涩,口感不好,大部分到了现代,已经从蔬菜行列中退了出来,成为野草。先秦和秦汉的蔬菜到现代还被人食用的只有韭菜、萝卜、葱和蒜等几个品种。二十一世纪常见的茄子、黄瓜、菠菜、扁豆、刀豆等蔬菜都是在魏晋至唐宋时期陆续从国外引进来的。

托郑钰铭的堂嫂买的一大包菜籽种之福,茄子、黄瓜、菠菜、扁豆、刀豆,西红柿、蚕豆都在温室里栽种,这些菜除了留种外,多余的就进了郑楚两人的肚子,跟着沾光的只有三个孩子和苏妇。令人可惜的是别墅里没有花生和向日葵种子,这两种作物要到明朝才由美洲传入天朝。

今天苏妇为楚朝辉做的菜是黄瓜炒野鸡蛋,野猪肉炖刀豆,黄鳝筒子烧茄子,汤是西红柿野鸡蛋汤,饭是白米饭。别墅的粳米已经吃完,现在做饭的粳米是筛选稻种后淘汰下来的稻谷,用石臼和舂米杵捣鼓出来的。

楚朝辉的午饭放在木桩上红红绿绿的很好看,看看都让人食指大动,奴隶们伸头看着主人享用的饭菜,一个一个口水直咽,听说到了明年,主人现在说吃的东西,山谷中的所有人都可以享受到。这个消息从别墅流传出来没到一天,山谷中所有人便都知道了。奴隶好像对吃最追求。

就在人们饭吃得差不多时,长河中有一串木船朝西部码头驶来,那是南蛮部落掐着点来给山谷送铁矿石了。

南蛮部落和达城隔江相望,风平浪静时,木船从南蛮到山谷只要两个小时就可以到达,南蛮部落的人往往在前一天把矿石装上木船,第二天一大早出发,在上午□点就可以到达山谷码头。一个月中,南蛮部落会往山谷运送三次,卸完便回。本来这样卸货的时间都可以固定下来,不想有一次风大耽搁,晚了两小时木船才抵达码头,当时,码头不远处的伐木奴隶正在吃午饭,负责人见到南蛮部落的人还饿着肚子,便把剩余的饭菜端给他们,伐木奴隶的一次热情,改变了南蛮部落以往的送货时间,他们把送货时间推迟了一个时辰,专门赶在山谷伐木工奴隶饭点来到。

楚朝辉叼着根烟站在林荫小道上,笑眯眯看着码头处一个皮肤黝黑矮个子年轻人从木船跳上来。

这个个子只有163厘米的年轻人,是南蛮牛部落的勇士拓素,是船队的负责人。

“楚大人!”拓素上岸看到站在小路上的楚朝辉,让族人先把木船停泊在码头旁,自己小跑到楚朝辉面前右手抱胸行礼,南蛮部落行礼和大秦很不相同,部落保留着远古礼节。

“拓素勇士,请你们的人先在山谷用过饭再卸货吧。”楚朝辉邀请。

“哈哈!尊敬的南埠知事大人,拓素和族人晚点从家里出发,就是想在山谷吃午饭的。”拓素是蛮部落的勇士,蛮部落人好像都不知道客气为何物,说话向来直来直去。拓素和族人偶然间吃过山谷的饭菜后,便对山谷饭菜念念不忘,不过拓素虽然毫不掩饰自己的嘴馋,但他们遵守等价交换和公平原则,每次到山谷噌饭总会带点南蛮的土特产。今天带的是一根人参,这棵人参比较粗,要在二十一世纪就是非常珍稀的名贵药材,但在这里,从四周的山上经常会挖到拇指粗的人参,拓素所带的人参也只比拇指稍粗。人参算不上珍贵和珍稀,不过交换顿饭吃还是绰绰有余的。

“谢谢了。”楚朝辉接过人参扔给二子。

“这是什么?”拓素见楚朝辉收下人参,便理直气壮地朝骡车走去,准备到那里取饭。眼睛瞥见楚朝辉吃剩的几盆红红绿绿的菜,惊奇询问。他是第一次碰到山谷主人用餐,当然就是第一次见到二十一世纪的蔬菜。

“山谷中种植的蔬菜,拓素要不嫌弃楚某先用,可以在这里品尝。”

“盛干饭来。”拓素脑海里都没有卫生这个概念,当然也就不会嫌弃楚朝辉的口水。米饭已经吃完,木桩上只有几盆菜。

骡车送饭菜不会多送,但干饭会多送。今天的菜已经被奴隶吃光,只剩下点粟米饭和菜汤,菜汤里有几根一丝肉都找不到的大骨头。

山谷中做菜方式已经逐步向二十一世纪靠拢,除了酱油和糖没有制作出来,其他能找到的调料都在菜中使用。烧肉放生姜和酒去腥味已经成为山谷惯例,做出来的肉香而没有腥味。

“楚大人,你们山谷中的饭菜就是好吃。”拓素和族人吃饭是用倒的,所以没要几分钟,拓素就倒饱了肚子。

“那就多送点矿石来,这样就可以常常来山谷吃饭。”楚朝辉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递给拓素:“抽一口,饭后抽支烟似神仙。”

“烟?”拓素接过香烟,放到鼻子闻了一下。“好香啊!”

拓素说完便要把烟直接塞嘴巴吞下去。

“别!这不能直接吃下肚子,这是用鼻子吃的。”幸亏楚朝辉手脚快,赶在拓素吞烟前阻止住。

“鼻子吃?”拓素兴趣大增。

楚朝辉手把手教了拓素十几分钟,又亲自示范一回,拓素终于把烟点着,‘吃’上了烟。

“咳咳!不错,很呛人,很辣!”拓素开始以为香烟就是呛人,不过看到楚朝辉悠闲地吐着烟圈后,才知道‘吃’香烟的方式。

拓素在连续浪费三支香烟后,终于学会从鼻子往外喷烟。被拓素一下浪费四支香烟,楚朝辉没有一点心疼。

“哈哈,不错!你们山谷的东西很不错。”拓素领悟力还不错,可以从鼻子哼出烟圈了。

“我这里还有把长刀,送给你们鹰部落的勇士。”楚朝辉抽出一把锋利的长刀,双手捧到拓素面前。

“神刀!”拓素身子一下就从木桩上爬起,长刀刀面反射着日光,晃得他眼睛都睁不开。

楚朝辉说刀是送给鹰族的勇士,拓素是族里第一勇士,这刀当然是送给他了。

“这刀太宝贵了,我不能要。”拓素嘴巴和手在推脱,脸上却全是不舍。

“只要贵部落多挖点铁石来,这样的宝刀要几把都可以。”

“可是部落已经没有人手来挖铁矿了。”拓素看着长刀恋恋不舍。

“鹰部落人手不够,可以请周围小部落的人来帮忙挖矿。”楚朝辉肚子里有千百种增加矿工的方式。

“请周围小部落的人来帮忙挖矿?”拓素觉得要请的话不会有太多人肯来,当他看到闪着亮光的长刀后,琢磨着可以用长刀去请他们,多了铁矿,部落就可以多粮食和布帛,现在还有长刀,以后部落就可以更加强大,就不会再怕南方的虎部落,至于用刀请来的小部落,可以给他们一点粮食做报酬。

楚朝辉满意地看着鹰部落的船队卸完货离开码头,送给拓素的长刀只是把没有完全钢化的铁刀,只比这时空的青铜刀锋利一点,在他眼里只能算是次品武器,以一把长刀触动拓素自主寻找劳力,是个不错的买卖。

楚朝辉在山谷用一把次品刀诱惑拓素到小部落拉丁时,郑钰铭正在南埠的泥房办公处忽悠着鹰族的族长,拓素的父亲拓雄。

36、第 36 章

拓雄所乘坐的小船上午十点左右来到了南埠码头,上岸后没先到纺织厂找郑钰铭结算货款,而是带着小女儿拓菁在码头边闲逛,拓菁每次看见父亲和哥哥外出都想跟随,拓雄从女儿长到十岁后,感觉女儿太野了,便把女儿关在部落寨子里,不准女儿到处乱跑,想把女儿教养得像北方达城城中女子那样温柔有教养。

南埠码头边停泊了许多货船,码头苦力们正在卸货,码头石阶上一些年老的妇女正在洗涤衣服,岸边有四五个货郎在卖各种生活小百货,每个货郎身边都围着些村人。买小百货的村人都是年纪比较大或者年纪比较小的。年轻力壮的村人全去干活了。

“阿爹!我要买这个。”拓菁在货郎的担架上翻到一根紫红木的发簪,紫红木被雕成锦鸟形状,雕工精致,锦鸟栩栩如生。

“东家,这木簪要多少吴币?”拓雄摸摸口袋,今天因为可以从郑钰铭这里结到矿石款,拓雄便没有带多少钱币在身上。

“这位大人,你家女郎眼光真好,这个木簪子是我货担中最好的东西,只要一金,100吴币。”货郎看拓雄穿着一身考究的提花印布夏衣(郑钰铭送给他的礼物),笑着报上价钱,这个时空的人们基本不讨价还价,卖东西的商家定价大都看市场需求。价位一般不会太离谱。

“100吴币!”拓雄听得货郎一声大人称呼,心里非常舒畅,他即使贵为一族之长,可到了吴国后,身份还没有吴国平民的地位高,长河北部的人们普遍看不起长河以南的部落人,认为他们是没有开化的野蛮人。

本来拓雄心情在愉快着,但当货郎报出价格后,拓雄尴尬了,他出门随手抓了一把吴币放到口袋,数目显然不到百数。

“阿爹,钱给货郎啊!”拓菁翻来覆去的瞧着木簪,越看越喜欢,这木簪不但雕工好,选取的质材也不错,拿在手里鼻子可以闻到一股股清香。

“阿菁,这木簪不好,没有金簪子好,阿爹以后给你买金簪子。”拓雄不好说口袋钱不够,只好嫌东西不贵重。

“金簪子?金簪子有这木簪子漂亮吗?”拓菁拿着锦鸟簪子不舍。

“金簪子当然比木簪子漂亮。”

货郎重新打量眼前的这对父女,感觉眼前这对父女看起来皮肤黝黑,长得如南蛮人,但穿得起印花布的绝对不可能是南蛮子,南蛮子的首领在他的印象里都穷得像个农夫。

印花布比丝绸的价都高,丝绸又比黄金贵重,这对穿着同样印花布料的父女绝对不是普通平民,定是达城哪个地方的贵族。“大人如果想要金簪子,偶家三天后可以为女郎带来。”

“好啊!好啊!你三天后可一定要来,金簪子也一定要比木簪子漂亮!”拓菁把木簪子放进货框里,她长到十三岁虽然像个男孩一样好动,但女人天生爱美的本性没有因为好动而变没。

“咳咳!这个金簪子要多少金币?”拓雄可没有像女儿一样忘记问价钱,这时空的人们信诺,说定的事就如现代签了合同,不遵诺的人会受人鄙视,以后做什么事都会因为你曾经失诺而受质疑。现在说定要金簪子,三天后拓雄就一定要来这里交易。

“不贵,只要十金!”货郎把手掌伸到拓雄面前翻了一下,表示是两个五金。

“十金!”

货郎声音刚落,就把拓雄吓了一跳。他因为货郎一句尊称不想失掉这个‘大人’身份,不好意思让货郎知道‘大人’身上连一金都没有,只能推脱想买比木簪贵重的首饰,他以为货郎不会有那么贵重的东西,不想货郎这里没有家里有。早知道就反驳货郎称呼了,直接说自己是南蛮部落酋长,这样的话,货郎就没有兴趣跟他做生意了。

拓雄经常来南埠码头和人交易货物,在没有铁矿石卖给郑钰铭前,南埠码头的一些货郎都不怎么搭理这个南蛮酋长,鹰部落虽然是个大部落,却也是个出名的穷部落。今天来卖木簪的货郎是个新人,闻听南埠生意好做才到这里来做生意的。

“阿爹!十金很贵吗?”拓菁眨巴着乌溜溜的大眼,她对货币的价值不太清楚。

“十金再贵也没有女郎身上的衣服贵,女郎你和你阿父的两身衣物最起码要百金的。”货郎到底是做生意的,很了解各种货物行情。

“百金?”拓雄本来觉得神上的提花薄夏装穿在身上很凉爽,现在被货郎这么一说,只觉得衣服像火一般烙他的身体,他的身上竟然穿了几条船的黑石头。一条木船的黑石头可以卖到十几金,整个部落的劳动力挖上一个月,不过能挖到二十几船,部落人就靠这二十几船黑石头卖来的钱换粮食换日用品生活。

“额,大人,三天后要偶家带金簪子来吗?”货郎看着拓雄变得扭曲的脸,不由再次确定这个订单。

“带!三天后你带来这里,拓雄一定会带十金来取。”拓雄一只手摩搓着衣服,一边咬着牙一字一字往外蹦承诺。

“好咧!偶家三天后一定会为女郎带一支最精致的金簪过来。”货郎确定订单,心里高兴,果然南埠这里有钱人多得很。

和货郎订好口头协议,拓雄不准女儿再逛货担了,拖着拓菁就往纺织厂方向走去。

“阿爹!跑这么快干什么?”拓菁不满,她今天就是来这里逛码头的。

“我们把身上衣服脱下来跟郑大人换金子,换来金子够你买十支金簪子了。”一想到几船的黑石头穿在身上,拓雄就喘不上气。

“不!阿爹!我不要换掉这身衣服,这衣服最好看了,我穿出去全寨子的人都说菁好看。”拓菁嘴翘鼻子高。郑钰铭只送了一匹提花薄布给拓雄,拓雄有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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