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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部分

爱走薄刃 作者:尼罗(若初文学网vip2015-02-13完结)-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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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灵啼笑皆非了:“胡说八道!还说你不是小心眼!你当他是你,成天就琢磨这些小破事!”说完她一屁股坐回到梳妆台前,打开胭脂盒子拿出小粉扑,开始往面颊上拍颜色:“走就走!正好我出去买点东西回来!”
  
  小桐对待希灵,说不耐烦就不耐烦,说高兴也能立刻高兴。低下头勉强忍住了微笑,他有好心没好话:“别臭美了,又没人看你。”
  
  希灵不理他。自顾自的抹口红梳头发,末了她和小桐出门上汽车,小桐先是一声不吭,等到汽车驶上马路了,他将车窗开了一线,然后在细细的一点小凉风中吹起了口哨。
  
  希灵扭头看他:“喂!你有了什么美事,乐成这样?”
  
  小桐反问道:“你看出来没有,我又长高了。”
  
  希灵一点头:“看出来了呀,要不然我怎么催促你去做新衣服呢?手腕子脚腕子全露出来了。简直要成小丑了。”
  
  小桐又问:“什么时候去奉天?现在这个天气,可以开工了。”
  
  希灵迟疑了:“我倒是想回去,可是––”她把心一横,决定对小桐说几句心里话:“可是金婉心总也不走,她不走,我也不敢走。”
  
  小桐若无其事的问道:“你就那么信不过陆克渊?”
  
  这话让希灵感到了震动,真的,她想,自己怎么变得不信任他了?
  
  但事实上,她此刻就真的是不信他了。
  
  “他欠了金婉心的人情。”她没头没尾的说了一句。
  
  小桐冷笑一声:“你还说你厉害呢!”
  
  希灵的心乱了,一时间也无言辩驳,只能低声答道:“你不懂。”
  
  小桐斜了希灵一眼,还想说话,然而忽见汽车前方跑过一个小孩子,他慌忙一打方向盘,险险的从那小孩子身边掠了过去。
  
  他和希灵都没认出,那孩子是玉恒。
  
  玉恒曾被容少珊剃了个光头,现在头发长出来了一层,他成了个小喇嘛。因为已经能够自己脱裤子,所以他总算是把开裆裤穿到了头。此刻他踉踉跄跄的向前跑,一直跑到了容少珊的身边。伸手牵着容少珊的衣角,他轻车熟路的向前走,一直走进了荣兴当铺里。
  
  在当铺里,容少珊见到了何养健。何养健不用他多说,直接给了他二十块钱。玉恒仰着脸看,看何养健的手,看他手上的钱。容少珊刚一把钱接过来,他就训练有素的抬手抱拳,对着何养健拜了几拜。
  
  他这小猫小狗作揖似的“拜拜”已经成了当铺内的一景,伙计们几乎是盼着容少珊来打抽丰,因为容少珊一来,身边必定跟着个漂亮的小男孩,小男孩一看见何养健拿钱,就一言不发的拜一拜。众人一致认为这太有意思了,可惜这小男孩脾气古怪,没法逗,即便拿了零食哄他说话,他也还是一言不发。
  
  何养健倒是从来不逗他,不忍心逗,因为看这孩子满眼都是忧伤,是个很苦很寂寞的样子。他不知道为什么别人会看不出来,他想也许是那些人没有真正的苦过寂寞过。
  
  这时正是中午,何养健留容少珊和玉恒留下来吃了一顿饭。
  
  玉恒吃了整整一碗饭,对于他的小肚子来讲,这简直有撑坏了他的危险。何养健问他:“你平时在家都玩什么?”他充耳不闻,还是容少珊替他作了回答:“玩什么?也没什么可玩的,我没事就带着他出去走走。”
  
  这时玉恒开了口,声音很低:“有一个咕咕。”
  
  容少珊进行了翻译:“对,有只蝈蝈,养了一个冬天了,叫得特别好。”
  
  何养健暗叹一声,说道:“以后天气暖了,没事的时候,你带他到我这里玩玩也行。铺子后院白天总没人,让他在那儿玩去,总比在屋子里闷着强。”
  
  容少珊当即道谢,然后很不客气的,第二天就带着玉恒又来了。
  
☆、第六十四章 春光(一)
  
  玉恒渐渐的和何养健熟悉了。
  
  当铺的后院里养了一条小奶狗,玉恒用一块四四方方的破布把小奶狗包裹了,抱婴儿似的抱着。何養健知道小孩子是喜欢小猫小狗的,可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喜欢法子。于是他问玉恒:“你怕它冷?”
  
  玉恒喃喃的作了回答,他照例是第一遍聽不懂,第二遍他连听带猜,才把玉恒的意思弄明白了––玉恒在和小狗过家家,小狗是孩子,他是妈妈。
  
  何养健笑了,告诉他:“小狗有妈妈,它妈妈在前頭看大门呢。”
  
  玉恒这回没理他,自己抱着小奶狗躲到一旁去了。
  
  到了晚上,容少珊要带着他回家,他还抱着小奶狗不肯放。何养健索性把小奶狗送给了他。横竖小奶狗还没长牙,總不至于咬他。
  
  回家之后,玉恒就要热水,亲自给小奶狗洗了个澡。小奶狗冻得哆嗦成了一团,玉恒便把它搂到怀里,要抱着它睡觉。结果一觉醒来,小奶狗被他闷死了。
  
  他把小奶狗翻来覆去摆弄了半天,见小奶狗软绵绵的始终不动,就重新用布把它包好了,想要找姥爺来看看。哪知今天容少珊有了事情,竟是早早的出了门。玉恒抱着他的“孩子”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末了见大门开着。他就磕磕绊绊的迈过门槛,走出了大约有千山万水的距离,独自去荣兴当铺找到了何养健。
  
  何养健一眼就看出这狗崽子是死透了,将语言斟酌了片刻,他没想出太婉转的说法,只好还是说了实话:“它死了。”
  
  玉恒很吃惊,眼睛睁圆了,小嘴也张开了,仰着圆脑袋向上去看何养健。
  
  何养健让个伙计处理了死狗,正想给这孩子一块糖,让他自己到后院玩去,哪知道玉恒慢慢的垂头蹲下去,两滴眼泪便砸到了地面上。
  
  何养健不会哄孩子。于是手扶膝盖,深深的弯了腰去问他:“你姥爷呢?”
  
  玉恒咧了嘴,无声的抽搭,眼泪噼里啪啦的顺着脸蛋往下滚。何养健思索了片刻,又问:“是不是想妈了?”
  
  玉恒抬袖子一抹眼睛,哽咽着答道:“妈妈不要我了。”
  
  何养健问道:“为什么?”
  
  玉恒哭得面红耳赤:“她要爸爸,不要我了。”
  
  何养健伸手把他抱了起来,慢慢的往后院溜达,一边走,一边把嘴唇凑到玉恒的耳边说道:“你妈妈没有不要你,你妈妈是死了,你爸爸也死了。知道什么是死吗?”
  
  玉恒本来是不知道的,但是今天知道了。
  
  何养健继续说道:“一个坏女人,杀了你的妈妈和爸爸。知道她是谁吗?”
  
  玉恒泪眼朦胧的摇了摇头。
  
  何养健答道:“以后有机会了,我指给你看。”
  
  然后他扭过脸去看玉恒,发现玉恒的睫毛挑着大泪珠子。正呆呆的望着自己。
  
  脸上笑了一下,他在心里说道:“我妈也死了,我也哭了好几场,不过我没有你幸运,我只能在牢里哭。”
  
  弯腰放下这位同命相怜的小同志,何养健让小伙计出门,给玉恒买了两只小鸟回来。这两只小鸟蹲在竹笼子里,乍一看和麻雀差不许多,只在脑门上有一抹红。因为除了叽喳乱叫之外再无任何优点,所以很不值钱。这鸟的生命力很强,给点小米就能长长久久的活下去,足够玉恒揉搓的。而玉恒守着鸟笼子坐在后院,眼泪就渐渐的止住了。
  
  容少珊是当天晚上才惊慌失措的找过来的,到了之后见玉恒果然平安无事,这才松了一口气。他还不是空手来的,送了何养健一只蝈蝈––不是家里那只过了冬的蝈蝈,是他新弄来的,翠绿翠绿的一只大嗓门蝈蝈,住在很精致的蝈蝈笼里。
  
  “明天这玉恒还得麻烦你。”他对何养健说:“我找了个差事,白天怕是不能在家了。”
  
  何养健很诧异,心想你这样的还能找到差事?
  
  而容少珊随即就详细答道:“是我前天在街上溜达,遇见了个朋友。朋友知道我会养鸟,介绍我到个什么官家里当鸟把式去。”
  
  “哦?”何养健来了兴趣:“什么官?”
  
  容少珊眨巴眼睛想了半天,末了摇了摇头:“忘了,我这脑子真是不行,听完就忘。”
  
  何养健略一思索,随即笑道:“可以,正好玉恒还很喜欢在我这里玩。”
  
  容少珊从此有了正经差事,并且收入颇丰。他不会过日子,有钱就花,所以何养健那隔三差五奉献出的二十元慈善金,便可以免了。玉恒则是长久的留在了荣兴当铺里,有时候容少珊夜不归宿,他就干脆睡到何养健家里去。何养健想一想,也感觉不可思议––自己竟然和肃希灵与白子灏的儿子过上了!
  
  但他真是有点喜欢这个孩子––也许是喜欢,也许是怜悯,说不清楚。那样痛恨与厌恶他的父母,对于他却是没什么大成见。
  
  结果没用多久,玉恒就不肯回家了。姥爷他不要了,他成天的只跟着叔叔转,尽管他比叔叔的膝盖高不许多,何养健转身的时候总得加着小心,怕动作太大,把他踩了。
  
  春天是个万物生发的时节,玉恒有了个叔叔,容少珊凭着会玩,也有了一份职业。而在城市的另一边,在陆公馆的庭院里,十七岁的果子远远的望着小桐,心里也有花朵暗暗的开放。
  
  她本来就长得秀气,如今吃得胖了,脸上有了光彩,又新近剪成了女学生式的齐耳短发,越发显得俏式利落,身上一点媳妇的影子都看不出,完全是个姑娘模样。
  
  她倒是觉得自己挺美的,可是小桐怎么看她,她心里一点底也没有。在小桐面前,她是有点自卑的,毕竟小桐是个实打实的小伙子,而她再怎么说,也的确是嫁过一次人了。要是小桐因为这个嫌她,那她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不过,果子想,女人迟迟早早总还是要找个男人的,坏男人的可恶可厌,自己是彻底见识过了,所以这回再找,就一定要找个可心可意的。比如说,小桐。
  
  可小桐是个闷葫芦,有时候对她好,有时候则是对她爱搭不理。果子的一颗心痒了好几个月,末了她想自己比他大一岁,实在不行,自己就厚起脸皮,给他送上门去吧!
  
☆、第六十四章 春光(二)
  
  果子想要找个机会,向小桐剖明心迹,然而小桐不给她这个机会,她一眼没留意到,小桐就不声不响的去奉天了。
  
  果子很怅然,但是也无法,只能乖乖的留在家里等他回來。她是有城府的,心里尽管想着小桐,脸上却是一点也不露,每天若无其事的该怎样还怎样––她也是怕自己這心事露了馅,万一小桐再看不上自己,那么自己正是双重的丢了人,往后还怎么有脸在这陆公馆裏充大丫头?
  
  然而小桐迟迟不归,果子感觉自己将要等到天荒地老了。小桐还是没有要回来的意思。
  
  果子有心事,希灵也有怨气,怨气的来源当然是金婉心。她记得自己初認识陆克渊的时候,陆克渊比现在要显得年轻一些––那时候那么年轻,反倒不见有女人来纠缠他,如今分明是越来越老了,却是从天而降一位红颜知己,死活就是非他不要了。
  
  至于陆克渊的想法––她也问過几次,没问出什么眉目来。原来他对她耍贫嘴不正经,她当他是诙谐幽默有腔调;现在再听他耍贫嘴,她就换了思想,颇想揪住他那张嘴拧一拧撕一撕了。
  
  真是没办法。他们夫妻二人坏起来是势均力敌,若是来个平凡人物做她的丈夫,早被她三招两式就收拾老实了。
  
  希灵暗暗的赌气,赌了几个月之后,在这个春暖花开的时节,她和果子一样,心中也不安分,也有花朵鼓了苞。但果子心里开的乃是爱情之花,她这心里开的是什么花,可就不好说了。蠢蠢欲动的加紧思索了几天,这一天她坐在卧室内的沙发椅上,老爷们儿似的佝偻着背叉开着腿,伸着脖子手扶膝盖。像个颇有几分姿色的乌龟一样。她静坐良久,忽然抬手一拍大腿,同时挺直腰背恢复了圆形。仿佛骤然醍醐灌顶了一般,她在心里问自己:“我什么时候,变得这样懦弱窝囊了?凭什么要让我闷在家里生气,让金婉心勾着我的男人欢天喜地?”
  
  这么一想,她立刻站起了身。将两只手插进连衣裙的口袋里,她把她那个一丝不苟的小脑袋向上一扬,原地做了个向右转,然后迈步走出卧室,下楼打电话去了。
  
  这个电话,她打给了金婉心。在电话里她语笑嫣然,一团和气,邀请金婉心到西餐馆子里和她共进下午茶。她和气,金婉心更和气,不过三言两语的工夫。两人就定下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希灵放下电话,凝神又发了一会儿呆,末了转身向外喊道:“果子!把裁缝昨天送来的那批衣裳拿出来,我要选一件下午穿出门!”
  
  果子一如一位全知全能的神,没人看得见她,而她无所不知、无处不在。遥遥的答应了一声,果子在五分钟内,就把衣柜里那几套没上身的新洋装全搬运到希灵面前了。
  
  希灵选了一身墨蓝色的连衣裙,配着短短的小外套和银色的胸针––穿得沉稳一点。可以给她增添一点岁数和份量,否则在雍容华贵的金婉心面前,她很有可能沦为小毛丫头。
  
  果子有点知道她的烦恼,这时就在旁边问道:“太太下午要去见那位金小姐呀?”
  
  希灵从鼻子里向外呼出凉气:“都八十了,还小姐!”
  
  果子强忍着不笑,附和着她说话:“谁说不是呢。听说啊,她女儿都比您大了,她还赖在这儿缠着先生,真是可笑!”
  
  希灵说道:“可先生还很吃她那一套呢!”
  
  果子蹲下来,给她系皮鞋绊儿:“她毕竟是个女人嘛,那么追着赶着的对先生好,先生就是不喜欢她,也不好意思太不搭理她不是?要我看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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