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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分崩离析 作者:芸生yuna(晋江vip2014.8.6正文完结)-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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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没有什么事情发生,总比噩运接踵而至,来得好。
  黎夕觉得,最近她总是有些倒霉。比如,原本一件做好的企划书,在是否确认保存的时候,按了否。然后,她又只得花一天的时间,重新把企划书补上。
  再比如,早上刚买的面包,打开包装袋,准备把包装袋扔了,结果,却把面包当成了包装袋,扔了。
  又比如,现在。
  黎夕所在的是一家建筑公司,规模不算太大,但也小有名气。三年的打拼,谋得了一个主管的职位。虽然算不上高薪阶层,但也算是小康了。
  周一例行会议,黎夕像往常一样,提前了半个小时出门。结果,这次却不像往常一样顺利,车子开到半路的时候,突然抛锚了。
  她赶紧打电话给122,结果拖车倒是的迅速,直接把她的车拖走了。可她呢,只得站在路边等车。
  黎夕看了一眼手上的表,才发现忙忙碌碌这么久,而距离例会开始只剩下半个小时了。
  今天,比往常特殊一些。是例会,也是工程总监的退休仪式。老总监好比是黎夕的半个师父,要是迟到了,未免太过失礼。想到这里,黎夕不禁生了些遗憾。
  不过幸好,车子没坏在渺无人烟的地方。否则,她一定会迟到。而现在,她还能勉强祈祷,是否有好心人能载她一程了。
  黎夕打量了周遭的环境,方才了然。原来,车居然是坏在了路途中央。
  这条通往公司的路,她走过无数遍。以前刚开始工作的时候,买不起车,她就一直骑自行车上下班。后来升职,加薪,顺理成章地买了车。
  道路两旁,大树参天。日光顺着树叶的缝隙,打落在沥青地面上,形成了斑驳的树影。黎夕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任何车辆的出现,甚至连人影都太过稀少。
  她皱了皱眉,一脸无奈地往树荫深处看去。只是一瞬间,她的眼神就从慵懒,霎时变为惊诧。
  中心闹市区,寸土寸金的地盘。竟然有人在这里盖起了别墅!黎夕不禁有些鄙夷,作为一个建筑部门的业务主管,她对地皮的估价十分敏锐。
  Z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地皮的价值绝对不会少于十个亿。想必,住在这里的也是非富即贵。
  她又看了一遍手表,距离例会开始,仅剩下十余分钟了。想必,她也不可能来得及了。她有些无奈地,打算徒步去上班了。
  只是,还未等她跨出第一步。一声浩亮的车鸣声,就打破了所有的宁静。黎夕第一次体会到了“作鸟兽散”的含义。
  树林阴翳中的鸟雀,都被一声车鸣所惊醒。拍打着双翼,从枝头中涌出,奋力地扑向天空。有树叶稀稀落落地掉下,散落在黎夕的脚下,宛若落叶缤纷。
  一辆银灰色的保时捷卡宴,就那样不动声色地停在了黎夕的身侧。
  黎夕带着惊喜的笑意,望向那辆车。等了这么久,终于算是等到了一辆车。想必,也不会迟到了吧。
  沉黑色的车窗,将车外的世界与车内的世界分隔开来。黎夕看不清车内的任何事物,于是,她只得贸贸然上前。
  “先生……”黎夕轻轻扣了扣车窗,想问问车主是否介意,载她一程。
  车窗徐徐降下,深邃的侧脸,无声无息地曝露在黎夕的眼眸里。瞳仁里倒影出江聿琛的影子,像是点点波纹,在水光中泛滥开来。
  黎夕还没来得及收回笑容,就怔在了原地:“怎么会是你……”
  江聿琛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声线淡淡的,带着些初醒的慵懒,像是一杯白开水:“上车。”
  黎夕本是靠着车窗的,却在看见江聿琛的那一刻,如同一只刺猬一样,变得警醒。
  她直起身子,朝路旁走去,就好像从没有遇到过江聿琛一样。
  一头海藻般蜷曲的长发,随着风动撩动起缱绻的弧度。一身黑色的职业装束,不掺杂任何色彩,干练的纯粹。
  江聿琛倏然想起,他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只是一个稚弱的洋娃娃。而现在,她都快能独当一面了。至于那个,他缺失的八年,他会用时间,好好弥补。
  江聿琛并不急,一路静默地跟着她。就好像能陪着她,这样走过一生。她走的慢,他就跟的慢。她走的快,他就跟的快。
  黎夕偏走进一旁的鹅卵石小道,妄图避开江聿琛的跟随。可惜,她刚准备走上小道,脚上的高跟鞋就毫不留情地,给了她一个下马威。
  整个人就那样毫无预警地跌倒在地上,透色的丝袜,瞬间裂开了巨大的口子。膝盖上俨然已经磨破了皮,还带着些血淋淋的鲜红。
  江聿琛见状,立刻打开车门,快步走向黎夕。
  逆光中,黎夕看见江聿琛火急火燎地奔向她,丝毫没有昔日的优雅沉敛可言。他向她伸出手,炽烈的光线刺入她的眼睛,几乎有些晕眩。
  似乎,她所有的不堪,所有的狼狈,都是败江聿琛所赐。
  她狠戾地拍开江聿琛的手,声音冷冷的:“江聿琛,你还嫌你害我不够多吗?”
  一瞬间,她萌生了些歇斯底里的愤怒,嗓音中满是不甘:“你是天之骄子,市长的儿子,而我只是一个毒贩的女儿。江聿琛,我已经够卑微的了,你何必再这样打压我?”
  江聿琛无言,只是猛地将黎夕从地面上拽起。
  黎夕被他拉起后,反而狠狠地拍开了他的手,又往反方向走去。膝盖磨破的一处,血滴顺着小腿曲线,蜿蜒而下,江聿琛看的惊心。
  “江黎夕,上车!”
  只有黎夕,才能把江聿琛那样沉稳内敛的人,弄的气极败坏。
  不顾黎夕的挣扎,江聿琛反握住她的臂膀,将她扔进了车厢。霸道,却又不失温柔。
  黎夕不敢再与江聿琛抗争,毕竟,江聿琛一旦被激怒,魔鬼的本性就会暴露无遗。她不敢冒这个险,她宁可唯唯诺诺着。
  发动机轰鸣,黎夕不知道江聿琛是用了多快的速度,才将她送到了医院。
  其实,擦伤不过是小事。在黎夕活过的二十六个年头里,这样的伤,不算少。不过每次,被江聿琛遇到的时候,总会小题大做。
  就比如,黎夕刚进大学的那一年。
  那时候,她暗恋着许豫旬,基本每天傍晚都会等在篮球场,看许豫旬打篮球。而许豫旬在校队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篮球尖子,迷恋他的女生不少,也不缺黎夕一个。
  某天,黎夕照常等在篮球场。只是这一次,与许豫旬一同来的,却多了一个江聿琛。
  江聿琛从不碰篮球,黎夕是知道的。那时,卢卿总爱奉承他说:“艺术家的手,是不会用来碰篮球,这么邋遢的东西的。”
  而那天,黎夕看见他,也着实惊讶了一阵。不过也就是一阵,她就装作,跟江聿琛完全不认识的样子,安静地看着许豫旬打球。
  比分63:64,许豫旬63,江聿琛64。所有支持许豫旬的女生,也临阵倒戈向了江聿琛。
  决胜的那一秒,人群里开始躁动开来。江聿琛只差最后一篮,就能稳赢许豫旬。不过,往往所有的结束,都是源于只差二字。
  人流涌动,黎夕被挤倒在了地上。不过瞬间,手臂上就沁出血来。而江聿琛,就像是条件反射一样,扔掉了篮球,跑到了黎夕面前。
  动作连贯一气呵成,抱着黎夕,跑去了校医室。
  **
  江聿琛绕到副驾驶座,打开车门,伸出手臂打横抱起她。
  黎夕没有挣扎,乖顺地躺在江聿琛的怀里,像是一只温和的猫咪。只有脸上颇含深意的笑容,兆示着她,并不像是服从。
  眼角的余光微微一瞥,角落的草丛里,有人举着单反疯狂地按着快门。豪门显贵,总会被一群记者趋之如骛,妄图探究其中的阴晦。他们把这种人,叫做狗仔。
  黎夕掠过一眼,蓦然弯起唇角,配合似的勾住江聿琛的脖子。
  江聿琛浑身一震,脚步也不禁顿了下来。一丝不苟的法式衬衫,被黎夕的动作,掀起了不规则的褶皱。
  她佯装不经意地,贴近了江聿琛的耳廓。柔媚的嗓音,婉转地传进江聿琛的耳朵里,直抵心房:“江聿琛,你说……明天的财经版的头条,会是什么呢?”
  她故意顿了顿,冷漠的声线,极尽嘲讽之意:“维辰集团继承人江聿琛,与养妹江黎夕乱。伦。这个标题,怎么样?”
  话音刚落,黎夕就毫不犹豫地,贴上了江聿琛的唇瓣。唇瓣相附,黎夕得意地笑了,她几乎能听见草丛里的快门声,咔嚓咔嚓地,跃动地欢快。
  不过片刻,黎夕就厌恶似的退开了他的唇瓣。正想跳下江聿琛的怀抱,却被他牢牢地禁锢住。
  清绝的声音,无比轻蔑:“既然想演,为何不演的逼真些。”
  江聿琛把她按在车门上,抽出一手,箍住她的脑袋。清冷地勾了勾唇角,极尽缠绵地吻上去。
  黎夕死命地挣扎着,无奈男女之间的力气悬殊,她终究斗争不过他。
  他的唇舌,霸道地侵入她的齿缝,留连过她的每一寸领土。齿间伴随着轻咬,化成春水一般的温煦。舌尖灵活,巧妙地勾住她的,柔情满溢。
  许久后,他才意犹未尽地放开了她。深邃的眼眸里,掠过一丝夺目的光耀:“江黎夕,你认为……凭我江聿琛的能力,不够只手遮天?所以,要用这么低劣的手段来试探我?”
  “你!”黎夕气极,原来他早就发现了,还这样耍她。
  “至于明天财经版的头条,你不用操心。”

  chapter 5

  第二天,黎夕拿着那一本《今日财经》,气不打一处来。
  封面上的人西装革履,配以纯白的法式衬衫,气度不凡。一双深邃的眼眸,摄人心魄,配合着微抿的薄唇,无处不展露着成功人士的气度。
  手指蜷曲使力,财经周刊的封面褶起了难看的弧度。此时的黎夕,恨不得撕了它。
  江聿琛,确实厉害。
  江霖的养女,与江霖的亲子不。伦,无疑是个重磅炸弹。至于江聿琛,如何买通那些无处不在的狗仔,她无从而知。
  周日的阳光,尤为炙热。光线透过暗灰色的窗帘,直直射进客厅。顿时,这个两室一厅的公寓,显得格外亮堂。
  黎夕掀开窗帘,慵懒地躺在沙发上,打开了那本《今日财经》。
  她不禁鄙夷了片刻,江聿琛永远都是那个表情,表面看似波澜不惊,暗地里波云诡谲。
  翻开杂志的封面,是江聿琛左手袖口处的一个特写。宣白的法式衬衫,辅以一枚沉黑的袖扣,低调而又奢华。一个英文字母“L”,镶嵌在纯粹的黑色之中。
  黎夕喜爱法式衬衫,不过是源于她的父亲。她的母亲是个小提琴手,她喜欢穿法式衬衫的男人。于是乎,她的父亲就为她,一直将法式衬衫,穿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一个毒贩。只是因为父亲太不常在家,所以黎夕总是贪恋父亲的味道。而她的父亲,永远是一身干净的法式衬衫,纯粹皎洁。
  记忆里,她的父亲是温文尔雅的男子,时常会将她放在膝盖上,逗弄着她:“小黎夕,你知道,爸爸妈妈为什么要给你取名叫黎夕吗?”
  “不知道。”
  父亲刮了刮她软嫩的鼻梁:“黎夕黎夕,黎明朝夕,爸爸妈妈希望黎夕,一辈子生活在光明灿烂下。”
  那时的黎夕,还会张着一口刚长齐的牙齿,笑的甘甜。
  只是,在父亲被枪毙之后,母亲跳楼自杀之后,黎夕才知道。
  黎夕,永远都得不到黎明、朝夕。
  挥去脑中的念想,黎夕翻开那本周刊,径自看了起来。
  维辰集团继承人荣耀归国,本来应该是举市沸腾的大事。只是,由于江聿琛患有自闭症。因此,从不接受采访。今日,江聿琛出现在封面上,委实让黎夕摸不着头脑。
  黎夕大致翻阅了一下,整本周刊,几乎一半都在介绍江聿琛,以及维辰集团。只有寥寥几语,才回到了专访的主题。
  大多数的问题,都被江聿琛以“嗯”、“是”之类的单音节字符所掠过。
  片刻后,黎夕把视线停留在了,左下角的最后一个问题上。
  ——江聿琛先生,听闻,您曾经获得过意大利帕格尼尼小提琴金奖。请问后来,您为何会放弃小提琴,而转投金融行业了呢?
  ——左手废了。
  鲜少的四个字回答,轻描淡写而过。至于江聿琛当年,为何会放弃小提琴,她也不知道。
  在那件事发生之后,黎夕就再也没去关注过,江聿琛的任何境况。至于他在国外,是生是死,她也不知道。
  因为,她多么希望,他是死了。
  或许,他这只废掉的左手,就是对他当年的惩罚。只是,这点惩罚,黎夕不够满足。
  手机的震动嗡嗡作响,黎夕望了一眼屏幕上的号码,不像是广告推销。反倒是那一串数字,陌生而又熟悉。
  黎夕犹豫着接起了电话,从沙发中站了起来,“喂”了一声。
  电话那头,没有任何声音。
  她皱了皱眉,一手握住手机,另一手执起一杯开水,径自喝了起来。
  咕噜一声,冰凉的液体顺着喉线滑下。黎夕有些不耐烦地,开始怀疑是谁在恶作剧。
  “喂……不说话我就挂了。”
  那头的人,顿了顿,才打开略微窘迫的嗓音开口:“江黎夕,是我。”
  会叫她江黎夕的,只有江聿琛一个。
  “哦。”黎夕的声音突然冷了下来:“没事我就挂了。”
  “你的伤,还好吧。”
  还未等黎夕的动作实施,江聿琛就迫不及待地开了口,完全不像是那个沉敛漠然的江聿琛。
  “嗯。”
  其实那些擦伤并不碍事,但江聿琛硬是要求医生,给她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地检查了数遍。只差没把她放进医学实验室里,做个细致的解剖了。
  “那就好。”江聿琛的声线寡淡,听不出任何情绪。
  黎夕完全没理会他的话,只是在心里暗暗嘀咕着,等挂了他的电话,一定要把这串号码拉入黑名单。
  一心二用的黎夕,就那样撞上了桌角。伤口触及硬物,黎夕不禁痛呼了一声。
  而手掌中的杯子,也像是条件反射一样,坠落地板,瞬间碎裂。透明的玻璃碎片,四散在地板上,融入红褐色的木质纹理,几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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