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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部分

穿越时空的蝴蝶-第312部分

小说: 穿越时空的蝴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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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征之前心血来潮,想要按照惯例砍上百八十个“民族败类”的脑袋祭旗,以壮行色,似乎在本地就能找出一大拨相当合适的祭品人选。

因此,金牛部落的酋长大人这些天来真是如坐针毡——这种事情甚至根本不用特库姆塞自己动手,只要上面稍微露出一点口风,金牛部落里的长老们绝对会当机立断,在第一时间就将他这个罪魁祸首的全家老小都推出去砍了,以示自己的“清白”。

所以,还没等菲里开口求助,那个外表近似于球形,仿佛全城居民的脂肪都跑到了他身上的中年酋长就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非常殷勤地送上了一大堆保暖衣物,都是相当上等的料子,包括了狐皮、貂皮、熊皮甚至虎皮等等。不但看上去色彩鲜艳华丽,而且还点缀着许多精致的金银装饰品,似乎原本就是这位酋长藏起来舍不得穿的上等衣服。

只是,由于民族特色的关系,所有这些衣服似乎都存在着一个小小的缺陷……

“这些不讲卫生的骚蛮子!把河流水源当作神明崇拜,一辈子难得洗几回澡也就罢了,怎么连衣服都懒得洗呢?”

菲里一边哆嗦着将裘皮大氅裹得更紧,一边皱着脸捂紧了鼻子碎碎念。那种仿佛一百只山羊在贴身打滚的浓烈腥膻气息,让他简直恶心得连隔夜饭都快要吐出来了。

说起来也真是不可思议,明明城墙外面就挨着一条河流,这里的人却从来都不知道要保持清洁,就连贵族的府邸也和贫民窟一样肮脏。更糟糕的是,即便身为一个还算强大的魔法师,他也没有办法让自己从这种满目污秽的崩溃处境中解脱出来——这里是战乱频繁、一切为军事让路的托瑞尔世界,而不是哈里波特阁下那个大多数魔法都为生活服务的霍格沃茨学院,并不存在什么适合用于洗涤衣服的清洁咒,更没有“光洁如新”或者“恢复如初”这种居家主妇最喜爱的小咒语。

他唯一能用魔法替自己做的事情,就是将所有的毛皮衣服统统在死云术里过上一遍,把里面生活着的诸如虱子跳蚤之类的小动物统统干掉,免得这些被终年油腻喂肥了的小东西移民到自己身上来……要是那些邪恶法师听说这种须臾间能杀光几十个人的大规模杀伤性法术,居然被某个懒鬼当成除虫剂来用,想必多半会当场绝倒吧!

“哎呀,谁让你的身子这样娇贵呢?俗话说,要风度不要温度。既然你选择了要温度,那就保持不了风度了,太过于讲究气味可没有什么好处!”

听到男朋友的抱怨,跟着他一起过来,作为贵宾参与本次会盟的蕾妮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起来。笑完之后,她伸出一根白玉般的冰凉手指,刮了刮菲里冻到发红的小鼻子,打趣地说道,“谁让你非要穿这么多的?像我就完全没这种烦恼!”

的确,这位身材丰腴的红发美女,眼下将自己装扮得很是清凉,全身总共只穿了一件粉红色的丝绸露肩连衣裙,胸部以上的肩膀和手臂,还有膝盖以下那两截嫩藕般的小腿,全都毫无遮掩地暴露在凛冽的寒风中。更加过分的是,在那双光滑白嫩的脚丫子上,竟然仅仅穿着一双银制的镂空凉鞋,十个涂成金色或紫色、画出星星或月亮图案的脚指甲从鞋子顶端探出来,显得异常可爱。与用各种毛皮将自己裹得像只狗熊的菲里相比,真的是很形象地阐释了什么叫做“要风度不要温度”。

拜托,我和你能比吗?菲里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随即便回头朝他的吸血鬼女朋友翻了个白眼,“我说亲爱的,你和蕾贝卡老师都是吸血鬼,按道理已经算是死人了,当然不需要再担心什么保暖的问题。可我还没死呢,还是会怕冷的。”

第七十一章 金牛城会盟(上)

吸血鬼=死人 ?'…'

嗯,严格来说,这话应该是千真万确的正理。虽然无论从外观还是举止的角度来看,吸血鬼都与活人基本无异。但这仍然是一种扭曲了生死法则,依靠自身意志存在于世界上的特殊“死者”,即拥有实体的亡灵。

可问题在于,很多事情尽管大家都心知肚明,但要是说出来就很伤人了——听了男朋友的一时失言,蕾妮当即就撅起了小嘴,“哟,原来你一直把我当死人看待啊!哼哼,要说我是死人的话,你这该死的好色小毛头又该算是什么?心理变态的奸尸者?并且昨天晚上还在棺材里将我这具尸体亵渎了整整三遍?”

和女吸血鬼亲热=奸尸?

听到这一推理,菲里顿时哑然,脸上的表情也随即变得非常之古怪。粗看起来,这个比喻貌似不怎么恰当,可实际上却是相当贴切,同时也使得双方的心中都更加不好受,甚至让菲里满头黑线地联想起了前段时间在库斯科城废墟里见过的丧尸……那绝对是能够令人感受到强烈视觉冲击的玩意。而更加可悲的是,从本质上讲,自己的漂亮女朋友,以及和自己发生了不纯洁关系的美艳女教授,和那些丑陋丧尸确实是同类,都属于从坟墓里爬出来的不死生物……尽管这两位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

幸好,蕾妮的怒气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片刻之后,她便温柔地一笑,“算了,反正也不指望你这小混蛋的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来,我又不是那么小鸡肚肠的家伙。不过,既然外面这么冷,那你为什么还要一大早就跑出来吹风,缩在城堡里面烤烤火读读书难道不好吗?”

菲里的表情顿时更加纠结了。他缓缓地转过身子,回头望了望那座巍然矗立在一片茅草棚子组成的海洋之上,看上去颇为雄伟壮观的灰色城堡,良久之后,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城堡?嘿嘿,我直到现在才真正明白,这种想象中非常美好的古代城堡,其实都只是远看浪漫,近看破烂,住进去实在遭罪的玩意啊!”

※※※

在绝大多数童话的结尾,那些经历过无数磨难的王子和公主,都会快乐而幸福地生活在城堡里……然而,实事求是地说,从本质上属于军事要塞的中世纪城堡,向来都不是什么居住性非常优越的建筑,甚至往往与舒适无缘!

得益于这附近极为丰富的金砂矿藏,金牛部落在居城内修筑了一座颇为铺张气派的城堡,用青石垒砌的墙壁足足有三十尺高,远远超过了外面那道低矮破落的城墙。宽阔的壕沟底部,密密麻麻地钉满了削尖的木桩。在城堡外围每隔二十步左右,就有一座的花岗岩质地的碉楼拔地而起,在碉堡之间还有高墙甬道相连,形成了一整套仿佛坚不可摧的环形防御体系。远远望去,就如同一条盘卧在地上的巨龙,庄严森然,极具气派。

但是,这城堡唯一的优点,似乎也就是气派而已了。

城堡内的巷道,狭窄而又杂乱无章,牛羊鸡鸭全都自由自在地四处撒欢,遗落下满地的粪便无人清扫。菲里有一次想要凭窗远眺,结果刚刚伸手推开窗户,就差点被冲天的臭气当场熏倒……嗯,按照他的看法,假如在这个非常能锻炼人的地方住上一段时间,估计很有可能会获得免疫臭云术的能力——前提是还没有被盛行的瘟疫击倒。

居住在城堡里的权贵家族,其卫生观念也并不比贫民强上多少,城堡的庭院和外面的茅草房一样肮脏,并且被各种家畜塞得满满当当,与其说是宫殿,倒还不如说是个牲畜市场。而且,在厚重的青石墙壁上开窗甚为不易,因此窗户数量稀少,还往往小得仿佛通气孔。

这样一来,建筑物内部的采光极差,通风条件也好不到哪里去。无论城堡的主人在穹顶上描绘出再怎样华丽的壁画,只要最多两个月时间,就会被灯烛火把的油烟熏成漆黑。几乎所有房间都是一样的阴暗潮湿,假如呆在城堡里不出去的话,简直是最典型的不见天日。

特库姆塞在临行前推荐的那些什么雪山牦牛肉、月亮湖鳇鱼还是陈年青稞酒,确实味道不错。负责招待的金牛部落方面也是很慷慨地敞开了供应,想吃多少都成。但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菲里看到厨房里打杂的土著妇女为了节省水源,竟然在用新鲜的牛粪擦碗……他顿时就吐得稀里哗啦,并且再也不敢随便吃主人提供的东西了。

这里不但生活条件相当之恶劣,即便是城堡本身的军事防御能力,其实也远不如看上去那么可靠。由于筑城时一味追求险要地势,结果导致根本无法挖掘水井,日常用水全靠几台巨型水车从河里提灌。到了冬天河道封冻的时候,还得派遣大量劳动力下河凿冰,每年都有不少奴隶因此而冻死。

更可怕的是,由于未曾铺设象样的下水道,城堡里的垃圾通常都是随便往墙外一堆。于是日积月累,目前已经在城堡北面形成了一座规模相当恐怖的垃圾山,高度甚至超过了城堡外墙,入侵者完全可以踩着这些很有历史意义的古老垃圾,轻轻松松地杀进城里……

由此可见,好面子是魔鬼。与其劳民伤财修筑这样一座华而不实的大玩具,还不如节约一点儿住帐篷来得实在,至少在逃跑转进的时候比较灵活。

根据特库姆塞的说法,他想要占领这座城堡的话,甚至根本不必流血牺牲。只要破坏水车超过七天时间,等到城堡里的蓄水池告罄,守军便会被统统渴死。如果赶时间的话,派遣工兵在垃圾山下面做个小爆破,所造成的倾泻塌方也能立即把外墙冲垮——守着如此不堪一击的“坚固”城堡,也难怪金牛部落会全心全意地坚持要将墙头草做到底了。

“你嫌房间里气味太难闻,所以宁可跑出来吹冷风?”红发的女吸血鬼有些诧异地瞪大了眼睛,“假如那么挑剔的话,你索性陪我到棺材补上一觉好了。我前天刚往里面喷过上等香水,还预先加持过清洁空气的法术。今天的太阳真是太猛烈了,让人家很头晕呢!”

“然后呢?活活冻死在你的怀抱里?”菲里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棺材里不但没有施加那种保持温度的魔法,你似乎连最起码的被子都忘了准备,只知道往里头塞了许多没有半点保温作用的干花和纸花做装饰品……你还不肯承认自己是死人呢,像这样把睡觉弄得像是在办葬礼一样,又该算怎么一回事?”

“呵呵,这个……我又没有保暖方面的需要,再说,吸血鬼通常都是喜欢阴凉,讨厌闷热啊。”蕾妮摸摸鼻子,讪讪地笑了起来,“你感觉这些油腻衣服的气味太难闻了,是吧?那就往上面喷洒一些强烈芳香剂,或者索性将嗅觉麻痹掉也不错啊!”

“我的鼻子已经被满城臭气折腾得快瘫痪了,你还想要再给我添乱吗?”菲里幽怨地哀叹一声,连翻白眼的力气都快要消失了,“能不能给我几个空气净化术卷轴?如果有恒定着这类法术的魔法物品就更好了。”

“恒定着空气净化术的魔法物品……”蕾妮咬着指头思忖片刻,随即恍然大悟,猛地一击掌,“那不就是防毒面具吗?特库姆塞的宫廷卫士似乎带了几只,我这就去帮你借……”

“唉,算了算了。”菲里连忙将她一把拉住——开玩笑,因为懒得自己动手洗衣服,索性戴上防毒面具,鼻不闻为净……这种花边新闻要是传出去,还不得给别人笑掉大牙?

“我还是自己活动一下筋骨,到河边去洗衣服算了。反正这天气虽然很冷,阳光倒是挺猛烈的……”他拖着女朋友的手臂,转身向那条绕城而过的小河望去,然后一下子愣住了。

漫天烟尘从西方的地平线上渐渐腾起,仿佛天际卷起的乌云。随之而来的,则是一阵阵嘈杂的喧哗声。又过了片刻,无数奔驰着的人与马开始从烟尘中出现。

炽烈的太阳下,一面面色彩鲜艳的军旗在风中飘荡,宛如树林般茂密。服饰五花八门的健壮骑士们杂乱地呈扇形展开,朝着金牛城缓缓推进。甲胄与盾牌不断摩擦和碰撞着,发出络绎不绝的清脆声响;刀剑和长矛的锋刃相互辉映,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悠扬的号角声在队伍之中此起彼伏,向等候在城里的人们通报他们的到来。

“这都是前来参与会盟的部落联军。上个月,这些勇士还在叛逆阵营对着我的王旗挥舞刀枪;但是到了下个月,他们就会成为我手中的利剑,将我的黑鹰战旗插遍这片大陆!”

特库姆塞不知什么时候也来到了城头,站在这一对看呆了的小情人旁边,拍打着藤条编织的护栏说道,“现在抵达的这些,只是第一批的两万人,在接下来的三天里,还会有更多的勇士络绎不绝地投奔过来……我希望能够招募到二十万,嗯,至少也要在十五万人以上。”

“呃,陛下这一回果然是大手笔,但是咱们拿得出那么多兵器和补给品吗?”菲里怔怔地反问道,“粮食还好说,至于军械,祥瑞号上的存货最多也就能装备一万人而已。”

“军械的问题不必你多操心,只要能够给他们提供十天的口粮就可以了。在进入低地之后,自然会有敌占区的投诚部族为我解决后勤问题。当然,假如你这边还有多余武器的话,我同样愿意付现钱买下,并且也会把以前的赊欠统统都结清了。你的这位吸血鬼女朋友,貌似已经拿着借条来找我闹过好多次了呢!”

特库姆塞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又瞟了脸色泛红的蕾妮一眼,“最近这段日子里,天天都有各部来使带着钱币财宝向我进贡请罪,虽然每一笔的数量都不多,但全部加起来之后,就应该够付帐的了……哼,这帮该死的墙头草,以为送上这么一点东西就没事了吗?要不是东征大业不容耽搁,我非把他们的骨头都给榨干了不可!”

他从鼻孔里闷哼一声,抑郁地沉默了片刻,回头望向城外盛大的军容,心情似乎又变得愉快起来,甚至发出了一声满足的叹息。

“啊,更庞大的军队,更辉煌的胜利!”

听完这话,菲里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头。

第七十二章 金牛城会盟(下)

农民用镰刀收获庄稼,牧民用刀箭收割头颅。

按照古老的惯例,每当秋高马肥的时候,这片草原上的游牧民族都会发动战争。既是为了在过年之前捞取一笔外快,也是为了淘汰消耗掉难以供养的多余人口。虽然非常残酷,但却很是必要。

小部落无法承担远征的给养,只能与自己的穷邻居相互残杀;大部落则会南下入侵月亮湖沿岸地区,劫掠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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