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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无限之美剧空间-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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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克也知道去亚特兰大需要冒很大的风险,因此也是犹豫不决。之所以还是说了出来,是因为他刚才接到了空间的提示。

“请新手试炼契约者全体注意,12小时保护期即将过去。今天晚上行尸将发生第一次大面积进化变异,生命值、速度提升10%,嗅觉、听觉和视觉得到提升。剧情难度由C-提升至C。在本次新手试炼任务7天时间里,每48小时,行尸进化变异发生一次,均会伴随剧情难度提升。相应的,契约者的奖励加成也将提升。请契约者做好各项准备。”

现在已经接近黄昏了,第一天快要过去。这次的任务是要生存7天,按照柯克的计算,48小时行尸进化一次,他至少再要挺过三次行尸进化,难度提升三次,就会变成B级难度!想想吧,他只是一个评价为D级的新人,在B级难度的世界里,生存会变得有多艰难!依据这次进化的情况,那时行尸会更快、更强、更容易发现躲藏的人类。如果一味逃避,则只有死路一条。枪杆子里出政权,有枪有子弹才是硬道理。

“尼玛!”柯克咬牙切齿,大骂空间。“这他妈的还是新手试炼么?给条活路不行吗?”

作为剧情人物,莫里显然也感觉到了危险的逐步逼近,点头同意了柯克的冒险方案。

两个人在高速路上都很沉默,知道此行危险极大。柯克也是被逼上梁山,他人虽然胆小怕事,但该冒险的时候也不会坐以待毙。既然知道空间是无情的,就得逼着自己赶鸭子上架。

莫里把瑞克的警用手枪递给了柯克,简单地教了他用手枪需要注意的事项。手枪的枪管短,便于携带,特别适用于近距离对突然出现的目标进行射击,因此手枪很适合近战。经过莫里的简单培训,柯克这才知道自己刚才的射击实在是弱爆了。一是要掌握瞄准点,二是要保持准星缺口平正,三是要掌握击发时机,四是要心态平稳。

柯克正在聆听,突然耳边传来了空间提示:“你接收了剧情人物莫里的【基本小型枪械掌握】技能传授。对方技能等级为6级,你的技能等级为0级,传授成功几率为98。6%。”

“你的【基本小型枪械掌握】升为1级。目前熟练度为17/200,达到熟练度上限后自动升级。”

【基本小型枪械掌握】:提升手枪、大型手枪、冲锋手枪枪械掌握,提升伤害5%,射击精度增加5%。

在空间里,技能主要起辅助作用,人自身才是关键因素。比如枪械类技能就是辅助射击,提升射击精度不直接提升命中率。举例子说,如果一个神枪手故意向对手的天上开枪,是不可能打中的。技能掌握只是让瞄准变得更加容易,更容易打中对手。

柯克心中暗喜不已,各种猪脚百发百中帅气十足的形象再次在他眼中闪现,因此他不厌其烦地问莫里各种枪械问题。直到莫里发火吼叫一番为止,柯克也没有更多的收获。看来剧情人物的传授,是跟好感度、相性、技能等级有很复杂的关系。莫里传授他这个技能,相性相合是前提,但是也为了在抢枪时候能得到他的掩护,不让这个小白废物完全拖油瓶、拖后腿而已。

不过柯克已经心满意足,反正7天时间还长。现在莫里在他眼中已经是各种帅气的来源了。柯克含情脉脉的眼神看得整天威胁别人屁眼的莫里心里毛毛的,心说还是离这个背背山倾向的家伙远一点为好。

第四章 抢枪

车辆行进到亚特兰大进城口,莫里熄了火,两人下车步行。这次他们不敢像小镇里一样托大,城里行尸太多,一旦惊动他们,神仙也难逃厄运。

莫里拿着大毒蛇在前,柯克拿着警用手枪在后。莫里已经警告过柯克,如果不是万分危急,并得到莫里允许,否则他不能开枪,防止引来尸群。近战最好使用匕首。

柯克表示他从未使用过匕首,压力很大。于是莫里不得不再次传授给他一些用刀的技能,于是,柯克再次惊喜地发现自己拥有了第二项被动技能【基本小型刀具掌握】。

【基本小型刀具掌握】LEVEL1:提升匕首、长匕首、军刺、腕刃等近战小型刀具掌握,伤害增加5%,速度增加5%。

于是,柯克再次坚定了自己对莫里是大金矿的信念,笑眯眯地跟得很紧。

两个人静悄悄地摸到临街的一栋大厦后门,前面已经过不去了,柯克偷眼看去。就像原剧中看到那样,这是一个巨大的十字路口,一辆美利坚合众国无坚不摧武装力量的象征——美国M1N1主战坦克威风凛凛地停在路边,可是他的驾驶员却死在了巨大的坦克炮上,尸体挂在炮筒上,被吃地七零八落。

男主角瑞克已经来过这里,他的马正在被行尸们继续分尸享用。鲜血和鲜肉引来了几乎整个城市的“炫”,它们把路口堵死了,还在不断向里涌去。

在行尸们的脚下,坦克的旁边,就是那一大袋枪支,长枪短炮,十分显眼,这也就是莫里和柯克此行目的。

“那就是了。”柯克有些兴奋地指过去。

“嗯。”莫里把眼睛眯了起来,“去拿回来。”

“好的。嗯?你说什么!”柯克跳了起来。

“我说让你把它拿回来,那袋子枪。”

“你让我去?”柯克愕然:“不是应该你去么?”

“当然,为什么我传授给你用枪用刀的技能,就是让你不再变成我的拖油瓶。现在是展示你训练成果的时刻了。”莫里冷酷地笑着:“如果你不去,那我们就散伙,你自生自灭。现在你来选。”

“我擦!”柯克叫:“老子敏捷足以被行尸放风筝有木有啊?”

“那是你的事,你与他们的区别在于,你还有这。”莫里冷笑着指指脑袋:“好好用它,在你再也用不上它之前”。

柯克还能说啥呢?他继续观察。

原剧情中瑞克被行尸团团包围后,是从坦克的地盘下面,躲到了坦克里,又恰好有韩国人元的帮助,在外面吸引行尸注意力,才逃过一劫。

这次要怎么样才能拿到那包该死的枪呢?

柯克看着,突然想起一个主意。他指指后面,莫里跟上。

“我需要找一个丧尸。”

“BeMyGuest。”莫里耸耸肩。

一个小石头子打中了一个远处的白领女行尸,引起了它的注意。随后,这位变异时间不长,脸蛋依稀可见当年风姿卓绰的“女士”在一系列石头勾引下走近了一个小巷子,被两个躲在暗处、心怀不轨的暴徒卑鄙地从后面袭击,打倒在地,先轮后杀,不对,是轮着杀,杀完还要碎尸,掏出内脏,可怜的“她”再也没有走出来。(行尸大叫:两个禽兽啊!老娘都死了还不放过!)

柯克再次吐了,吐得一塌糊涂,莫里实在重口味啊!

刚才,他被莫里逼得去亲手杀行尸。这次是他第一次用匕首,那种刀子进腐肉的感觉实在比较诡异。尽管理智上知道它不再是人类,可它腐烂得不厉害,面部基本完好,居然要用刀插入她的头部,腐烂的脑浆溅到他脸上。还要逼着他去剖腹挖心,他开始习惯行尸身上的浓郁臭味,可是这次是他需要把行尸开肠破肚,什么烂内脏啊,什么大肠子啊,什么污血啊,统统往身上浇啊,恶臭熏天,连莫里这个狠人都离他远远的。

“看不出来啊,白痴小子,你居然能想到这招,不过如果你被它们认出不是亲戚,我可不会救你。”莫里嘿嘿一笑:“刚才你表现得真逊,娘们似得,以后你要适应。”

柯克吐得直翻酸水,没好气道:“没关系,要是死了,晚上我会去找你的。”

然后,一个比行尸还行尸的生物走上了亚特兰大街头。

柯克慢吞吞地模仿着行尸走路,一点点向行尸大军移动着。

几个游荡在外面的行尸走近柯克,闻了闻他的气味,似乎也觉得他太臭了,失望地离开了。

柯克心中大喜,说实话要说不害怕那是骗人的,柯克现在完美地模仿了行尸腿肚子发颤的样子,其实他也是在打摆子,汗出个不停。

特别是越往前,就越多行尸,难免挤来挤去,自己是生人的味道会不会穿帮实在不好说,不过现在已经是箭在弦上,由不得自己不硬着头皮上了。

行尸太多了,尽管柯克左躲右闪,还是被一个莽撞的路人乙撞倒了。这家伙是抢食被挤倒的,还殃及路人甲柯克。最亮点的是,柯克挂在脖子上充当围脖的大肠子飞了出去。

“要糟!”柯克心道,不敢抬头,爬着去捡大肠子,那臭气熏天的腐烂肠子现在比他爱吃的德国烤肠更吸引他。

没成想,一个好事的行尸,居然把大肠子捡了起来,咬了两口。可能是他口味比较重,居然觉得这大肠子跟自己生前的最爱很像,(柯克心说,不是德国烤肠吧?)于是大口大口咀嚼起来!

柯克心中大骂,什么人啊这是,连同类都不放过。

只好继续走路。

可是世界上永远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啊。

那重口味行尸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咀嚼着“德国烤肠”,又顺着来源、循着气味追了上来。

柯克心中叫苦,不过他也不敢放足狂奔,那样不要死得太快。只好继续挪动,只是步伐加快了。

但是,这位爱好美食的重口味行尸不仅锲而不舍,而且生前多半是竞走健将。他紧追上来,一口咬向柯克的脖子。

柯克吓尿了,大叫起来,所有僵尸都看向他。

还好,美食家瞄准的是他脖子上的一块不知是肾脏还是肝脏之类的东西,叼走了,尝尝,吐了出来。

柯克已经快要崩溃了,他只能继续向前移动。现在他身上的掩护装饰已经不多了。

“美食家”没有放过他的打算,继续走上来,这次拿走了他缠在腰间作为遮蔽的另一端肠子,看起来它还是对肠子情有独钟。

柯克已经看得到周围越来越多行尸若有所思地耸动鼻子了,他们对人味十分敏感。

柯克可不想变成这样,他继续挪动。终于,他到了那包枪支的面前,他喜不自禁地去拿包裹。

可是,“美食家”对柯克的品味十分佩服,它认定凡是这家伙拿的东西,无一不是精品!于是,这家伙再一次赶上来,充当强盗角色,去抢柯克手上的枪包。

柯克再一次杯具了,他连正常男人的5点强壮都米有,哪里能抢得过死后比生前力气大得多的运动健将+美食家呢?

莫里在远处已经笑得在地上打滚了,这白痴小子。

如果不是生死一发,柯克自己都想笑了,这家伙生前绝对是笑星范啊,变成行尸都这么有娱乐精神!

但是,但是,他现在可是他妈的处在几千个嗜血食肉的怪物中间啊,笑死人的事情,却他妈的在这个时候发生在自己身上!

柯克再次夺回了枪包,他迅速向外走去。

美食家再次追了上来。周围的行尸已经对柯克的身份产生了严重怀疑,一如他们生前在街头怀疑亚洲人的美国国籍一样,冷冷地围拢过来。

眼看着大好局面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葬送在眼前这个家伙嘴里,柯克怒从心头起,从枪包掏出一把警用防暴枪,顶在了“美食家”臭烘烘的饕餮大嘴里。

“老子,请你妈的吃枪子行么!”

于是,他愤怒扣动了扳机!

美食家最后一次进食结束了,他的下巴和上面分离了,整个脑瓜子四分五裂,四处飞溅。不过,他假牙居然还飞到了路边的麦当劳招牌上,算是一生死得其所了。

然后,柯克开始狂奔!

就像抢完银行,手拎几千万的家伙们一样,跑路啊!

他一边跑,一边开枪,直到用完散弹枪里的子弹,就直接用枪砸行尸,一路直冲。

不过前面路口很窄,他冲了几十米,就再也冲不过去了,前面行尸人山人海,一如北京的西单王府井那样。

“这下完了!”柯克叫苦。

突然,一辆摩托车冲了进来,大马力的摩托马达轰鸣着,碾压着行尸,撞得东倒西歪的,直接冲向柯克。

“莫里老大!”柯克热泪盈眶“你终于来救我了,我再也不骂你白皮猪了……”

可是,那骑士带着头盔,一把抢过柯克手中的枪包,居然要跑,而且不带着柯克!

柯克大怒,一把抓住枪包,大喊:“抢劫啊,飞车党啊,莫里你个白皮猪!警察!条子!”

全场寂静,行尸们显然在回忆什么叫飞车党,什么叫警察,神马是白皮猪,又神马是条子,他们被弄糊涂了。

骑士一愣,柯克跳上摩托,“不想死赶快走啊!”

摩托绝尘而去。

柯克被五花大绑地扔在地上。

很多只脚踩在他身上,柯克自然已经知道骑士不是莫里了,恐怕自己是被别人绑架了。心中大骂:“老子真是命犯太岁,得罪谁啦?怎么老有人把臭脚放到老子身上?”

一个西班牙口音人说:“他怎么办?”

“杀了他!”

然后就听到了枪栓拉开的声音,柯克灵机一动,根据口音和亚特兰大这个地方想起了这个人的身份,大叫:“别开枪,我是一个先知!”

寂静了一会,然后一枪托打了下来,柯克鼻血长流。

“尼玛先知!”

“你怎么知道我是尼玛先知?”柯克索性开始装神弄鬼。“你是吉利尔莫!”

“嗯?”柯克被人一把拎起来,“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还知道你们现在的困境。”尼玛先知柯克来劲了,“你们的祖父祖母都在这个敬老院里,现在缺医少药,缺吃少穿,没有枪没有炮,所以你们冒险去抢枪是么?不想遇到了我,于是就改抢劫我了?”

“把他放开。”一个颤巍巍地老妇人声音道。

柯克的头套被拿了下来,他看到了一个黑人小伙子和一个老年妇人。黑人小伙子说:“奶奶,我们不能相信这个骗子!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先知,我们不能冒风险,必须杀了他!”

“吉利尔莫,我知道他不是先知,可他带来了枪。”老奶奶笑眯眯道。

“那是我带来的枪!”吉利尔莫气炸了。

“他先发现的,他也知道我们的情况。他是我们的福音。”老奶奶依旧笑眯眯。

吉利尔莫没辙了,示意周围的年轻人都散了。

老奶奶带着尼玛先知柯克参观了这个敬老院。如同柯克早就知道的那样,这里情况很不好,老人们都已经不能走动,年轻人处于孝心,不忍心留下老人等死,于是他们在这里固守。现在,老人们得到了不错的照顾,这里有医生、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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